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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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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乐洋斜眼看了沈固一会儿,噗哧一声笑了:“行,哥,这个比苏完好多了,你总算眼光好一回。”

  钟乐岑脸涨得更红:“乐洋,你别瞎说!”

  钟乐洋亲热地搂着他的肩:“你先说,苏完那混蛋哪去了?你跟他掰了?你昨天晚上又上哪去了?我过来的时候你们隔壁那个人说你们一早就走了。你是不是又冒险去了?看你这一身的土腥气,到地下挖宝去了?”他说到后来又愤怒起来,“你说你,就连我的符咒也不等,万一出事怎么办?还有你这男朋友,也这么一身味,你们一块去的?他是同行?我看这身手少见。”

  钟乐岑苦笑:“乐洋,你别瞎说。这是沈固,我现在住在他家里——”他还没说完,钟乐洋已经吹了一声口哨:“同居啦!”

  钟乐岑按住眉心。沈固皱皱眉:“知道你哥这样还站在楼底下。先上去再说。”

  钟乐洋对钟乐岑挤了挤眼,用口型说:“怎么样,还挺体贴呢。”

  钟乐岑茫然没看懂,沈固却看得明白,哼了一声,率先进了楼道。打开503的门,502门也开了,池莉莉探出头来:“沈哥——呀,怎么弄成这样?”

  沈固也有点诧异:“莉莉?你回来了?”

  池莉莉担心地跑出来:“卢纬不是结婚了嘛,所以我回来看看他和新娘子。沈哥你怎么搞成这样?”

  沈固示意钟乐岑先带着弟弟进屋,转身进了502,果然卢纬也在,一身名牌,头发用发胶打理得有型有款,正跟庞峰云说话,看见沈固进来很是高兴:“沈哥。你这是——”

  “没事。跟……打了一架。”沈固把那个“人”字咽了回去,“莉莉说你结婚了?”

  卢纬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真对不起,本来应该给沈哥你说一声的,都是你帮忙的——不过,事办得挺简单的,琳琳她不愿意张扬……”

  “和张琳?”沈固真有点惊讶了。这两人认识也就一个月吧?

  卢纬有点尴尬:“沈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那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

  沈固迅速调整表情:“我没这个意思。闪婚又不是你一个。不过,结婚这事,我觉得还是慎重点好。张琳当然是好姑娘,不过你们是不是说得来,能不能过得好,这个……”

  卢纬感激地笑笑:“沈哥,不瞒你说。当初一开始我求你帮忙的时候是有点为钱去的,你们都是我好朋友,我也不跟你们撒谎。我对罗薇——我确实是喜欢她。她死了我特难过,我总是想,要是我们有钱,她何必干得那么苦,那病就是累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还是谨慎地说:“卢纬,你其实不用这么想。我看你们当初干得都很起劲,也不只是为了缺钱,不还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么。再说,罗薇这个病,未必是累出来的,可能她——一直都有这个病,就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卢纬感激地看着他:“沈哥,谢谢你。这事我也反复想过,可总是——不过我跟琳琳熟了之后我就觉得,她真是个好姑娘。虽然她哥有钱,可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娇小姐,一点小姐脾气都没有,特别的好。我,我还跟她说过罗薇的事,她特别理解。我觉得吧,我以后都不太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老婆了。她哥催我们快点结婚,琳琳也同意,我也就——其实我也觉得有点仓促,但琳琳都同意,我要是反对,不是让她很没面子?”

  沈固笑了笑:“其实别人怎么看都没关系,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就行了。张琳那姑娘我看不错,你们过得好,闪婚也没什么。”

  池莉莉笑嘻嘻地说:“沈哥你不知道,卢纬刚才都把他老婆夸半天了,怎么怎么好,家里住的房子怎么怎么大,我们都嫉妒死了!”

  卢纬红着脸摇手:“莉莉——”

  庞峰云也笑着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老婆又有钱又漂亮又贤惠,怎么不能说?沈哥,卢纬可宝贝他老婆了,刚才还问我们有什么办法驱虫,别让虫子咬他老婆的衣服呢。”

  沈固笑起来:“驱虫子还不是用樟脑丸,这个也要问?”

  卢纬嘿嘿地笑:“沈哥你别听他们说。不过,我们那房子里就是有虫子,衣柜里明明放着樟脑丸,还是有虫子。也不咬别的,就是咬琳琳带过来的一匹布。”

  池莉莉调侃他:“什么布啊?现在谁家姑娘出嫁还带着布?别又是什么名牌晚装吧?”

  卢纬做势要去抓她:“真是布。啊也不对,不是普通布,琳琳说叫什么锦,好像是——梁州锦,对,就是梁州锦。倒真是很漂亮的布,琳琳说是她老家的习俗,压箱底的。”

  沈固疑惑:“张琳老家不是滨海?”没听说张琛老家在外地啊。

  卢纬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梁州的?要不然怎么用什么梁州锦呢。也不知道是什么虫子,简直是天天咬。我说把这块布拿出来晾晾吧,琳琳就是不让,说什么压箱底的东西不能拿出来,宁可让虫子咬……”

  池莉莉很有经验地摆手:“那肯定不是什么心爱的东西,要不然女人最宝贝的就是衣服,肯定不能让虫子就那么咬。哎,你就不用操这个心了。想不到我们卢纬还是模范丈夫哩。”

  几人哈哈大笑。卢纬拿出请柬:“我觉得总得补办一下,不说别的,也得请请你们。你们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沈哥,我跟琳琳说要不是你,我肯定不会认识她,你是大媒,我们得好好谢谢你。”

  沈固接过请柬笑了笑:“那么客气干什么。这样,你们定时间,到时候我调一下休班就是了。你们说话,我先回去换件衣服。”

  卢纬送他出来,在门口看看没人,小声说:“沈哥,有件事问你一下。”

  沈固看他一眼:“什么事这么神秘?”

  卢纬小声问:“沈哥,你知道琳琳家里有什么遗传病么?琳琳她——梦游。”

  沈固皱眉:“梦游?”他倒没听说张琛有这么个毛病。

  卢纬紧皱着眉点头:“琳琳自己可能还不知道呢。虽然人家都说梦游的人会保护自己,但我还是怕她万一梦游到外头去出点事怎么办?”

  “你怎么知道她梦游?看见过?”

  卢纬摇头:“不是。琳琳有个习惯,总是喜欢睡觉前接一盆水放在厨房,说自来水也要澄清一下,第二天早上好做饭用。有两次我因为一早就要跟着去接新娘,4点多钟就起来了。结果我到厨房一看,那盆水被人倒了,盆里还扔着个金镯子。那除了琳琳还有谁?第一次我也没声张,把那镯子放到她枕头边上就走了。到第二次我忍不住问琳琳,可是她硬说根本就没起来过。那镯子很特别,好像是一条小蛇,头咬着尾巴,做得很精致,不像市面上卖的那种千篇一律的首饰。可是那镯子我从没见她戴过。有一回趁她不在家我还翻箱倒柜地找过,也没找到,不知道她半夜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我倒没听说过张琛家里有这个病。梦游倒也不一定是遗传,过份疲劳或紧张都有可能,我看你还是带她去看看的好。就像你说的了,不一定是什么大事,可就怕万一出事。”

  卢纬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又不想让琳琳知道,要是带她去医院什么的,医生一问她不就知道了么?万一她觉得我是嫌她什么的——”

  沈固笑了笑:“你可以算模范丈夫了。这样,我倒认识一个私人医生,等我问问他,如果他肯给介绍个心理医生就比较好办,你可以预先给医生讲明白不要直接问,这种事医生一般都会配合的吧?”

  卢纬感激地点头:“谢谢沈哥了。那我跟琳琳商量一下,定了日子再来给沈哥送请柬。”

  沈固回到503,那兄弟俩正头靠头地趴在桌子上研究图纸,钟乐岑已经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的。桌子边上放着那个装骸骨的盒子。沈固只听钟乐洋啧啧赞叹:“好一个四灵聚财阵,还兼养阴,设这阵的人是个高手!不过,走的可不是一般路子,透着股邪劲!”

  钟乐岑把盒子往他手边推了推:“养小鬼,当然不是正路。乐洋,这孩子不肯上路,你帮他一把。”

  钟乐洋打开盒子看了看,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符纸随手折了只纸鹤,手指一弹,纸鹤的翅膀居然微微扑扇起来:“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仙鹤引路,早去西方,断绝诸念,两不相妨。”纸鹤突然化成一道白烟,绕着那盒子盘旋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沈固又听见了孩子的啼哭声。钟乐洋眉头一皱,手指再一弹,烟雾散开,把整张桌子都笼罩在淡淡的白烟中。渐渐的,烟雾凝成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婴儿,躺在桌上哇哇大哭。钟乐岑忙着戴上眼镜:“这孩子究竟是为什么——”他话还没说完,孩子翻了个身,三人人都愣住了——孩子后脑勺上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黑洞洞的。婴儿的脑袋上长着细软的头发,头发稀疏,能看见柔嫩粉白的头皮,于是那个黑洞就愈发的令人惊心动魄。

  钟乐洋长出了一口气,烟雾散去,孩子也消失了:“怪不得不愿意去投胎,尸骨不全。”

  钟乐岑小心地把盒子里的小头颅拿出来,果然,后脑处缺了一块圆形的枕骨。

  沈固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把孩子的头骨拿去一块?”

  钟乐岑轻声说:“这是养尸。”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养尸?”

  钟乐岑轻轻把那小头颅放回盒子里:“用四灵阵聚阴在这孩子身上,然后把孩子的头骨拿走一块,聚来的阴气就会集中在这块头骨上。用这块阴骨,就可以养尸。”

  “到底是养什么尸?”

  “就是寿命已尽的人,用这块阴骨聚来的阴气养着,虽然死了,也还能像生人一样。这种方法与化僵不同,算是——活死人吧?”

  沈固半天没有说话。钟乐洋呸了一声:“这是缺德的玩艺,一旦养阴阵破了,立刻就死!而且逆天而行,魂魄也不得转世,终生要在冥间受苦。现在你们破了这阵,这人就算自作自受了。不过这块骨头如果找不回来,这孩子也没法再入轮回。”

  “这到哪里去找?”

  “要是实在找不到,用孩子父母的一分精魄来补也可以。”

  “金玉大厦是八年前奠基的,这事得拜托小黑子,让他查查那时候有哪家丢了这么大的孩子。”

  钟乐岑疲倦地揉着眼睛:“还有睚眦和九头鸟……”

  沈固把他的眼镜接过来:“你先别管什么睚眦了,先去好好睡一觉。”

  钟乐岑勉强睁着眼睛:“我还有事。”

  “有什么事?”

  “诊所……”

  “诊所有小来,不然就休业一天。”

  “可是今天得去寂莲做法事。我每三个月过去一次的。”

  “不急在这时候,洗澡睡觉去!”沈固一直把钟乐岑拉到卧室门口,“进去!”

  钟乐岑回头看弟弟:“乐洋,你——”

  钟乐洋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摆摆手:“哥你不用管我。我是毕业实习期间,没人管。”

  钟乐岑实在是太疲倦了,心事一放下,眼皮就沉得受不了,无力地点了点头,爬进卧室睡觉了。沈固给他把门关上,回头就见钟乐洋盯着他,脸上的笑容也没了,吊儿郎当劲也收了起来:“我说,我们谈谈吧?”

  沈固把脏兮兮的衬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走进卫生间擦了把脸:“谈什么?”

  钟乐洋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会,单刀直入:“你和我哥同居了?”

  沈固回头看他一眼:“合着你哥就不能跟人住在一个屋里是吧?只要是个人一块住就是同居?”

  钟乐洋一挑眉:“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哥没关系?”

  沈固迟疑了一下。说有关系吧,他和钟乐岑确实不是所有人想的那种关系,可说没关系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

  钟乐洋狡猾地笑了:“那就是还没得手?”

  沈固被他噎了一下,眉猛地一挑:“说什么!”

  钟乐洋往后退了一步:“好家伙,煞气不小!也就我哥,普通人还真不敢跟你过呢。”他收起笑容,“我说,你对我哥究竟有没有意思?”

  沈固冷冷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说,除了打你哥主意的人,你哥就不能再有朋友对他好点?”

  钟乐洋挑起一边眉毛:“你跟我哥是纯朋友?”

  沈固沉默一下,转回去洗脸。钟乐洋在他背后慢悠悠地说:“你要是对我哥真没半点意思,刚才的话当我放屁就行;要是对我哥有意思就说,我哥自己会选择拒绝还是接受;就是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吊着!想跟我哥好没关系,但是要负责任,至少拿出个明确态度来。要是想玩玩就算——我哥虽然好脾气,可也不等于就能让人欺负。”

  沈固冷笑一声:“你哥在苏完那儿受气的时候怎么没见你?”

  钟乐洋也沉默了一下:“苏完不一样。他跟我哥换过命,只能活三十年,我哥总觉得欠他的,这没办法。不过你——”他眯起眼睛,目光锐利地打量着沈固,“甭拿你那煞气对着我。我倒还奇怪呢,明明生辰八字平和,人怎么会这么大煞气?倒像是鬼门关里生生叫回来的!就你这煞气劲儿,别人也不敢跟你近乎,也就是我哥了。你自己想想,要是自己都拿不定主意——我会劝我哥搬出去住。”

  第五十六章:家家一本难念的经

  沈固开煤气、点火、架锅、倒油,在钟乐洋的盯视下煎了鸡蛋和馒头,一边往自己嘴里填一边把多余的整齐码到盘子里,又从冰箱里翻出火腿切片,最后拿出方便面来:“过两个小时叫你哥起来吃饭。方便面你们自己煮煮。鸡蛋和馒头放在保温锅里,要是凉了就进微波炉转一转。告诉你哥我出去了,晚上我捎菜回来。”

  钟乐洋眼看自己刚才的话好像对牛弹琴,不禁有点沉不住气:“你什么意思?”

  沈固换上警服:“我去上班,你在家好好呆着,别乱跑叫你哥操心。”钟乐洋的个子跟钟乐岑差不多,都比他矮大半个头,所以他可以稍微低下头看着钟乐洋,果然那小子有点炸毛了:“我刚才跟你说话呢!你这什么反应?”

  沈固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慢悠悠地说:“你不是让我想想么?就是想想的反应。”

  钟乐洋气得跳脚:“我非叫我哥搬出去住不可!”

  沈固关上防盗门,隔着门上的铁栏说:“小声点,别把你哥吵醒了。”

  钟乐洋真想打他一拳,但想想他的身手,勉强忍住了。沈固愉快地下楼,一路吹着口哨。小屁孩,毛还没长全呢就教训他?对付这种自以为已经长大的小孩子就只有一个办法——把他当小孩。不过——口哨声慢慢停了下来,沈固微微眯起了眼睛——钟乐洋有句话说在了点子上——“你和我哥是纯朋友?”

  是纯朋友吗?开始的时候肯定是的。因为牌九的缘故,沈固并不反感同性恋者,何况钟乐岑那个人,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是个好人,虽然有一点爱钱有一点狡猾有一点太过心软,可是优点真是数也数不清。所以他在冷雨中淋得透湿蜷在他家门口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他就收留了他,甚至后来看见他租的地方被烧成那样,直接就把人又带回了自己家。沈固敢对天发誓,那时候他真没胡思乱想。可是,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事变了味的呢?好像,好像也是那个晚上吧?他切葱花下面条,厨房里充满饭菜的香味,而旁边有个人在等着饭出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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