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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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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黑子上上下下打量沈固,疑惑地问:“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怎么这么高兴?”

  沈固摸摸脸:“有吗?”

  小黑子点头如捣蒜:“有的有的,打从进来你就在笑,到底什么事这么高兴?”

  “你看错了。”

  “切!”小黑子做鄙视状,“就算把文物追回来了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啊?”

  沈固笑而不答。泰阿剑他已经上交了。欧冶子的魂灵脱离之后,这柄剑就还原成了一柄普通的铁剑。不过,既然不是人人都像钟乐岑那样会把传说当考据用,也就没人会知道这柄宝剑内在价值的变化会如此之大。

  小黑子好奇心极大,无奈沈固嘴比上了锁还牢,他旁敲侧击也没问出个一二三来,只好眼巴巴看着沈固办完手续走人,不忘在后面大喊:“我说,办完事你一定来报道啊,我已经跟左队长说了,你要是变卦,我谎报军情会被他整死的!”

  出了局里大门,沈固一眼就看见靠在路边上的钟乐洋:“你怎么来了?你哥呢?”

  “我哥去诊所了。”钟乐洋站直身子,“你没事了吧?咱们谈谈。”

  沈固眯起眼睛看他一眼:“又谈什么?要是那天的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钟乐洋抬手打断他:“别!不用跟我这儿显白你和我哥怎么心心相印了,我眼不瞎,看得见。”他顿了顿,又不无嫉妒地补上一句,“也不知道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

  沈固微微一笑。现在他是胜利者,用不着跟小P孩斤斤计较。钟乐洋说的是那天阴兵过后钟乐岑抱着他不撒手的事,当时就看小P孩表情扭曲,如果忽略几秒钟之前的危险情势不计,那天还真是个好日子。

  钟乐洋对他的微笑露出鄙视的神情,不过没维持多久就破功了:“我说,你对我哥究竟了解多少?”

  “以前不多,以后有机会慢慢了解。”

  钟乐洋扭过头去撇嘴,再扭回来:“所以我得跟你好好谈谈,找个安静地方去,你请客。”

  所谓安静地方,不外乎咖啡厅什么的。沈固要了一杯黑咖啡,钟乐洋要了冰淇淋。咖啡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小夜曲的轻快旋律从音箱里流淌出来。钟乐洋点了一支烟,沉默了一会才说:“我哥是我们钟家这一代的长房长孙。”

  长房长孙?沈固想,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钟乐岑的缘份那就是天定的了,从萧家这一方面来算,他也是长房长孙呢。如果从沈家这面来算……沈家就他一个后代,说什么也行啊。

  钟乐洋敲敲桌面,很烦恼的样子:“你用心点听行不行?我可不是跟你说废话。一般来说,我们钟家的子孙天生就有灵力,尤其是各代头一个孩子,往往灵力更为出众。所以我哥还在我婶娘肚子里,我爷爷就特别期待了。而且据说我哥生下来就开了阴阳眼,这把我爷爷高兴得简直不行了,特别请了东方家的老爷子来给我哥算命。谁知道一算是大凶之兆——我哥不但寿数只有三十岁,而且命中极煞,克父克母,自己也是步步坎坷,总之他的命兆一无是处,简直就是灾星下凡。我爷爷开始不相信,全家也没一个敢相信的,因为这样的命相我们钟家多少代也没人出过,而且我哥的生辰八字很平和,跟东方老爷子卜的卦完全不一样,所以大家都没怎么很放在心上。但是我哥稍微大点的时候,我大伯发现他除了阴阳眼之外并没多少天赋。我们钟家的孩子从三岁就开始学画符,我哥画的符最准,可是也最没用。我比我哥小四岁,但我画的符比他强很多。而且我哥七岁的时候,我婶娘就死了,我大伯的身体也变得很不好,爷爷这时候才不得不相信东方老爷子算的卦是对的——我哥确实是天生的灾星。”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灾星?我跟你哥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出什么事?”

  钟乐洋紧皱着眉头:“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从我婶娘去世之后,我大伯就动了念头,要给我哥换命。”

  “就是苏完?”沈固很不爱听这种事,尤其不爱听别人说钟乐岑是什么灾星之类的话。照他看,就是因为这些人说得太多了,才让钟乐岑总是活在歉疚里。

  “就是苏完。他和我哥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可是他是一生顺遂的厚福之命,所以我大伯就给他们俩换了命。”

  沈固很想问问这个命要怎么换?像换名字一样去派出所登个记?还是交换一下身份证就算?好吧,他能相信这世上有鬼,但他真是不信命。就说钟乐岑吧,说是跟苏完换了个厚福之命,还不是时时处处的倒霉?

  “厚福之命?厚得他被家里赶出来?”

  钟乐洋低下头,用勺子戳着冰淇淋:“这怪我爷爷。天师这一行也有竞争,都说同行相轻,我们钟家和江西龙虎山张家这么多年都是暗中较劲。这一代张家的第一个儿子比我哥小几个月,据说出生的时候就身带佛家六字真言,是张家数十代以来第一个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张家得意死了,办满月的时候特地把我爷爷还请了去。我爷爷那人就是太好胜,看看人家的长房长孙天赋出众,自己家的……所以……”

  “所以就看不上你哥?”沈固有些愤怒了,“那怪你哥吗?”

  钟乐洋叹口气:“当然不怪我哥。我爷爷也不是怪他,就是……不疼他。而且我哥离家这事,不是因为他没灵力,是因为他……他喜欢男人。我爷爷那人很传统,而且我哥又是长孙,所以才闹这么大动静。我哥也挺犟的,我爷爷其实当时也就是说个气话,他掉头就走,我爷爷想下台都找不到台阶……”

  “其实我哥很聪明的,要不是没有灵力,我觉得他才是钟家最有天赋的。无论什么符咒他过目不忘,三岁的时候就会用障眼法。障眼法虽然是小法术,也分个三六九等,我哥那时候做的障眼法就能蒙过我小叔了。但是他毕竟没有高深的灵力,小法术用得好,大法术却用不了,这确实是没办法的事。但我哥真是特别聪明,有时候他能用小法术办到别人用大法术都办不了的事。你比如说我哥那副眼镜,你能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吗?”

  “是副平光镜,镜框上有花纹。”

  钟乐洋有点诧异地看看他:“你对我哥倒是挺上心的。没错,我哥根本不近视,那副眼镜是用阳燧做的。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物,至阳至中之气,是我们钟家的宝贝,本来爷爷传给大伯,大伯又传给了我哥。旁人一般都只会用阳燧来灭鬼,我哥却能用它来视鬼。换命之后他就没了阴阳眼,可是他把阳燧做成眼镜,又在镜框上刻了聚灵符,把阳燧中的灵气聚集在眼睛里,即使没有阴阳眼也能视鬼。不过毕竟不是天生的,总有局限。白天戴这个眼镜没什么,晚上戴的话,二十米之内能视鬼物,但二十米之外,什么也看不见,包括不是鬼的东西。”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想起钟乐岑的路痴,看来是有原因的。

  “还有,你知道我哥上次问我要符的事吗?我哥的符画得特漂亮,但有些符咒他画得出来,就是没用,就好像照片照得再清晰也不是活人一样。但是他却能用我画的符。你知道符咒这种东西,一般都要自己画的才能用。别人画的符,要么画符人已经成仙成佛,留下的符咒有莫大威力,才能任由人使用,我自问还没这本事;要么就是用符人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符咒都能信手拈来即开即用——我觉得我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沈固听得云里雾里。钟乐洋摸摸头发:“那个……我打个比方吧,我哥说你是特种兵狙击手是吧?那你是不是用自己的枪才射得最准?”

  沈固干脆地回答:“不觉得。”事实上,他是什么枪都能用,而且都能用得好。

  钟乐洋翻了个白眼:“行,那你就是那种功夫炉火纯青的人,不过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些人只有用自己的枪才顺手吧?”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确实,在部队的时候,狙击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用自己的枪,觉得这样才最有把握。本来么,用顺手的才最有感觉,这是最正常的。

  “但是有的武器吧——我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准不准啊——都是调好了程序的,不用懂行的人,就是个外行,按一下按键也能命中目标。这就好比那些古圣先贤传下来的符,随便在什么人手里也能发挥作用。”

  他这么说,沈固就比较明白了:“那你哥应该是很有能力才对吧?”

  钟乐洋叹口气:“是啊,照说我哥应该是的,可是他又偏偏不是,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哥不是没灵力,而是没开灵窍,说不定哪天他开了灵窍,比任何人都厉害呢。”

  沈固觉得讨论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你到底想说什么?”钟乐岑究竟有没有灵力,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钟乐洋瞪他一眼:“就是说我哥!我这是告诉你我哥的事,让他好好了解他,才能体会他的心情。我哥这人,心就是太软了,容易被人欺负。我告诉你,别看我哥接受你了,你要是惹我哥生气了,我跟你没完!”

  沈固一针见血地说:“你是想说,因为你们家人都瞧不起他,让他有自卑心理,所以会事事都让着别人,这才容易被人欺负吧?”

  钟乐洋脸上阵青阵红,最后低头不吭声了。沈固冷笑了一声,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这你放心,有我在,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哥。”

  钟乐洋很不甘心地嘀咕:“你得先保证不欺负我哥才行,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沈固点点他眼前的冰淇淋:“赶紧吃,吃完了回家。你哥不是说了,今天早点回去给你饯行?”

  钟乐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不用这么着急撵我走吧?这次是导师非得抓我回去干活没办法,8月份暑假我可还过来。”

  沈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行,不过你今天晚上就得走了,再过来的话,等你能过来再说吧。”

  第六十一章:魂兮归来

  若耶溪,现在叫做平水江,是绍兴的一个旅游景点。沈固和钟乐岑跟着旅游团坐完了火车坐汽车,一路颠簸到目的地已经快天黑了。钟乐岑一进旅馆房间就倒在床上:“快散架了。”

  沈固倒还没什么感觉。从前训练的时候,跑一天都能熬下来,何况只是坐车:“先洗个澡再睡。”进入六月份,这里的天气明显比滨海热多了。

  钟乐岑打个滚:“懒得洗……”

  沈固轻笑,走过来把他拉起来:“就累成这样?”

  钟乐岑赖在他身上不动:“走路都比这舒服。”

  沈固坐在床边上,手搂着钟乐岑的腰,下巴压着他柔软的头发,觉得他身上一股青草味儿。昨天晚上送走钟乐洋,他们两个也就上了火车,算来算去,从海边上说了那些话之后,两个人居然还没独处过呢。

  沈固用嘴唇碰碰钟乐岑的头发,然后顺着鬓边开始往下滑,钟乐岑一颤,身体一下子绷紧了。沈固贴着他的耳朵轻声笑:“紧张什么?”然后顺便在他的耳垂上轻轻咬了一下。

  钟乐岑小声叫了一声,手一下攥住他的衣角:“痒痒——”

  沈固噗一声笑了出来,手上一用劲,把钟乐岑整个人抱到腿上:“你哪儿不痒痒?”说着,手已经不老实地往他衣摆里头钻。

  钟乐岑这回倒再没叫痒,乖乖地靠着,任凭沈固上下其手。他还从来没跟沈固贴得这么近。在信号山上阴兵剿灭百鬼那时,他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心悸,虽然扑上去死死抱住了沈固,却是半点旖旎的心情都没有。这会就不一样了。沈固的手掌上一层薄茧,摸在身上有些粗糙,温度却是特别的高,带着火似的。钟乐岑觉得胸口里跳得越来越快,扑通扑通的自己都听见了。沈固一颗颗解他的衬衫扣子,嘴唇也沿着耳朵往下走。钟乐岑稍微偏偏头,沈固立刻捉了住他的嘴唇,用舌尖轻轻描绘起来。钟乐岑迟疑着张开嘴,沈固觉得一个温软滑腻的小东西跟自己的舌尖一碰,立刻又缩了回去,心里猛地一热,勒紧了怀里的人就激烈地吻了下去。

  钟乐岑觉得所有的空气都被沈固从胸膛里挤出去了,衬衫上最后一颗扣子给扯飞了,晕头转向之中整个人都陷进了被褥里,沈固的吻已经有点撕咬的意味,一直顺着脖子滑到胸前,含住了一边轻轻咬了一口。钟乐岑一声轻叫,伸手抓了一下,但沈固的头发太短,什么也没抓住。沈固闷声笑了一下,头也不抬地抓过他的手,按在自己肩上。钟乐岑恼羞成怒,用力掐了他一下,换来沈固又一下稍微重一点的啮咬:“想干什么?”

  钟乐岑正想说话,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叹息,把他吓得差点跳起来。沈固一把拖过被子把他包住,抬头瞪着屋角里飘浮的影子:“欧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欧冶子背对着他们飘在半空中,望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语。钟乐岑赶紧拉起衬衫扣上,掩饰地咳嗽了一声:“欧先生,你有什么事吗?”

  沈固恨得直咬牙,钟乐岑伸手拉着他的手,小声说:“你别急,或许欧先生是有事呢。”

  欧冶子仍旧背对着他们,缓缓道:“故地重游,触景生情,见谅。”

  沈固暗暗在心里骂了一句。有这么触景生情的吗?要不然你早点出来,要不然干脆不要出来,这么不上不下的算怎么回事?

  钟乐岑迟疑了一下,轻声说:“欧先生,在下一直有个疑问,为何先生当年会存身于泰阿剑中?又为何——愿意现身相助我们?”

  这个问题沈固也想知道答案,所以暂时压了压心火,伸手搂住钟乐岑,等着听欧冶子的回答。但欧冶子并没有立刻说话,半晌也只是叹息了一声:“吾欲趁夜色前往旧地一观,可否?”

  欧冶子现在是寄身在沈固的瑞士军刀里,所以他要去哪,只有让人带着军刀去。沈固也只好把军刀装进衣袋里,拉着钟乐岑走了出去。

  若耶溪的源头在若耶山,山下本来有个水潭,现在已经改建成平水江水库了,虽然是夜间,也有游人在水库边三两散步。欧冶子飘浮在沈钟两人身边,沉默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脸上流露出怅然的神情。绕着水库走了半圈,他忽然离开道路,向斜里飘过去。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也跟了过去。

  欧冶子飘飘停停,专走偏僻的地方,好像是在辨认着旧路,也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在一处山坡上停了下来,环视四周,良久,低声喟叹:“旧地已改……”

  沈固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问钟乐岑:“这是什么地方?”

  钟乐岑也摸不着头脑:“铸剑的地方?也不对啊。”

  欧冶子这次回答了:“非也。此乃吾与干将初识之地。”

  钟乐岑啊了一声,脸上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试探着问了一句:“难道先生以身祭炉,是为了干将?”

  欧冶子半透明的身形猛然一震,回过头来:“汝何以知之?”

  钟乐岑也是突然之间灵光一闪脱口而出,现在倒被问住了:“这——”沈固看欧冶子脸上肌肉绷得死紧,倒怕他恼羞成怒什么的,不动声色地往前走了一步,挡在钟乐岑身前。

  欧冶子看了他一会,忽然苦笑了一下,又转回身去:“不错。吾一人不死,则二人同死,与其同死,不如留一人在世……”

  钟乐岑的脑子急剧地活动着,猜测道:“难道是楚王——”

  欧冶子突然握紧了拳,片刻,慢慢放松下来,目视远方,缓缓开口:“吾与干将初识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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