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韩利说,比较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狱前一年发生的事情。当时肖申克正在盖新的行政大楼,有十四名囚犯从没有锁好的仓库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狱逃跑。整个缅因州南部都因为这十四个“顽强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实这十四个人大都吓得半死,完全不知该往哪儿逃,就好像误闯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车头灯一照,就动弹不得。结果,十四个犯人没有一个真正逃脱,有两个人被枪射死——但他们是死在老百姓的枪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监狱警卫逮着,没有一个人成功逃脱。
从一九三八年我入狱以来,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齐华坦尼荷那天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离肖申克?把我和韩利听说的加起来,大概十个左右。只有十个人彻彻底底逃脱了。虽然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我猜十个人当中,至少有五个人目前在其他监狱服刑。因为一个人的确会受到监狱环境制约,当你剥夺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里生存后,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变得好像我刚刚提到的野兔,看着迎面而来、快撞上它的卡车灯光,却僵在那里动弹不得。许多刚出狱的囚犯往往会做一些绝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为什么呢?因为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回到牢里,回到他所熟悉了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头听起来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里时,浩瀚的太平洋会把我吓得半死。
总而言之,自从那天安迪谈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后,我开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头。我只能祈祷上帝,让他谨慎行事,但是我不会把赌注押在他身上。典狱长诺顿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安迪很有头脑,但也很有心,诺顿下定决心要利用他的头脑,同时也击溃他的心。
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远可以买通的诚实政客一样,监狱里也有一些诚实的警卫,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头上也有一些钱可以撒的话,我猜你确实有可能买通几个警卫,他们故意放水,眼睛注视着其他地方,让你有机会逃脱。过去不是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安迪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诺顿紧紧盯着他,安迪知道这点,狱卒也都知道这点。
只要诺顿还继续审核外役监名单,就没有人会提名安迪参加外役监计划,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绝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展开逃亡行动。
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钥匙会使我痛苦万分,彻夜难眠。巴克斯登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却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认为找律师要求重新审判的成功机会最大,只要能脱离诺顿的掌握就好。或许他们只不过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
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
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
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手上拿着警棍和枪。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
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
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
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
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
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
“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
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
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
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诺顿暴跳如雷。
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
第24章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
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
“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
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
“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
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
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
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
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不管它,继续爬。”
崔门的腿消失在洞口,一会儿,连脚也看不见了,只看到手电筒的光微弱地晃动。
“典狱长,里面的味道实在很糟糕。”
“我说不要管它。”诺顿叫道。
崔门的声音哀戚地飘过来。“闻起来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了,哇……”然后可以清楚地听到崔门把当天吃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
现在轮到我了,我再也忍不住,这一整天——喔,不,过去这三十年来的压抑终于爆发了,我开始大笑,笑得抑制不住,自从失去自由后,我还从未这么开怀地笑过。我从来不曾期望困在灰墙中的我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过瘾极了。
第25章
“把这个人弄出去!”诺顿尖叫着,由于我笑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还是崔门。我只是捧腹顿脚,拼命大笑,简直一发不可收拾,即使诺顿威胁要枪毙我,我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把他弄出去!”
好吧!各位亲朋好友,结果他指的是我。他们把我一路拖到禁闭室去,我在那儿单独监禁了十五天,尽管长日漫漫,但我并不感到无聊,我经常会想起那个不太聪明的可怜鬼崔门大喊“是大便”的声音,然后又想到安迪正开着新车、西装笔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在那十五天里,我笑口常开,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已经飞到安迪那里。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是从六七个人那儿听来的。我猜当崔门那天把中饭和晚饭都吐出来之后,他觉得反正不会再有什么损失,于是决定继续爬下去。他不用担心会从内外墙中间的通道掉落下来,因为那里实在太窄了,崔门得费好大力气才能推挤前进。他后来说他几乎得屏住呼吸才下得去,而且他到这时候才晓得被活埋是什么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发现一个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装置的瓷管,已经被打破了,崔门在管子的锯齿状缺口旁发现了安迪的石锤。
安迪终于自由了,但这自由得来不易。
这管子比崔门爬行的通道还要窄。崔门没有进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没有进去,我想情况一定糟糕得几乎难以形容。当崔门在检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锤时,一只老鼠就从管子里跳了出来,崔门后来发誓那只老鼠跟一头小猎犬一样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样,慢慢爬回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从那根管子逃出去的。也许他知道污水管是通往离监狱五百码外的一条小溪,因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监狱的蓝图,安迪一定想办法看过蓝图。他是个讲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经发现,整个监狱只有第五区的污水管还没有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不逃,以后就没机会,因为到了一九七五年八月,连我们这区的污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了。
五百码,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绵延将近半英里。他爬过这么远的距离,也许手上拿着一支小手电筒,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几盒火柴,我简直不愿想象,也无法想象,他爬过的地方有多么肮脏,还有吱吱乱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来跑去,甚至老鼠因为在黑暗中胆子特别大,还会攻击他。通道中几乎无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狭小的空隙足以让他挤过去,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许还得拼命推挤身体才过得去。换作是我,那种幽闭恐惧的气氛准会让我疯掉,但他却成功逃脱了。
他们在污水管尽头找到一些泥脚印子,泥脚印一路指向监狱排放污水的溪流,搜索小组在距离那里两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这件事在报上喧腾一时,但在方圆十五英里内,没有任何人向警局报案说车子被偷或丢了衣服,或看到有人裸体在月光下奔跑,更没听见农庄上的狗吠声。安迪从污水管爬出来后,就像一缕轻烟似的失去踪影。
但我敢说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后,诺顿典狱长辞职了。我很乐意报告一下,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走起路来一点劲也没有。他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肖申克,就像个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