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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梦回明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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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明朝————聿桥  
 
作者: 自由版工 发表时间: 2006…07…13 20:27:26 点击:12457次 '收藏' '修改' '精华' '置顶' '标题' '锁定' '来源' '删除'   
楔 子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由一个乞丐到一个皇帝,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守业更比创业难,朱元璋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尤其重视对继承人的培养。登位初期,他就请来了众多名儒为太子之师,希望将长子朱标培养成为一代明主。 
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年仅三十八岁的皇太子朱标英年早逝,史称“懿文太子”,这令朱元璋异常伤心。朱元璋制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受到了考验,朱元璋不得不重新选择他的继承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朱标的长子朱雄英是不二人选,可惜他在10年前就死了,这样朱标次子朱允炆就成为首选。 
史书记载,朱允炆生于洪武十年十二月五日,其父为朱标,其母为吕妃。朱允炆与他的父亲朱标一样受儒学之风,生性仁厚,为人儒雅仁柔,朱元璋怕他难以负担起治理国家的重任。他曾想到了四子燕王朱棣,因为朱棣文韬武略,在很多方面与他自己很相似,但翰林学时刘三吾认为不可,其理由为:“立燕王,置秦、晋王于何地?且皇长孙四海归心,皇上无忧矣。”逐九月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洪武三十一年,开国皇帝朱元璋病逝,遗诏命皇太孙朱允炆继位。生性“仁明孝友”的朱允炆,二十一岁的时候被推上了权力的巅峰,承继了朱元璋开创的一统天下的大明皇朝,改年号为建文。 
建文元年七月,燕王朱棣在姚广孝等人游说下以“清君侧”为名举兵起事,从而拉开了长达四年的叔侄战争,史称“靖难之役”。 
建文帝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天罗地网,擒拿朱棣只是早晚的事,但他明显低估了燕王的能力。朱棣有统兵作战的经验,临危不乱,先后荡平了周围的军队。建文帝尽管取得了东昌之役的胜利,但这也无法改变燕王势力逐渐增强的事实。 
建文三年十二月,燕王朱棣反守为攻,率军直趋南京。六月十三日,朱棣攻入皇宫,取得了“靖难之役”的最终胜利,而建文帝却不知去向,留给世人一个无解的迷案。 
1 
2006年,中国。 
“目标已经出现,各单位做好准备。”路边一辆白色桑塔纳里,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拿着对讲机说道,一双清澈锐利的黑眸紧紧盯住前方。他的唇抿得紧紧,表情严肃,使得他原本偏清秀的长相生出一种强势来。 
前方五十尺的小楼里,一辆面包车停在门口,一个男人拉开车门站在原地打电话,不时地瞄着楼上。大概五楼的一户窗口探出一个人,手上同样举着电话,他向楼下的男人打了个“OK”的手势,男人点点头,挂了电话。 
此时是早上八点半,街上的人不算太多,两个买菜的老太太从面包车前经过,有说有笑的,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提着公文包的上班族一边绑着领带一边叫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赶快伸出手去拦截出租车;买菜肉包子的小贩在吆喝着,团团的蒸气熏得看不清他的脸;环卫工人兢兢业业地扫着街…… 
这时候,从楼上下来一伙人,五男一女,女的提着几个小包,扭着屁股走近在楼下等着的男人,把小包往他怀里一塞,嘟起涂了唇膏的嘴,像是在抱怨,男人在她挺翘的屁股上大掌一拍,哈哈大笑起来。其余几个男的手里也没闲着,手上都抱着一大箱的东西。 
看着他们将所有箱子搬上了车,桑塔纳里的年轻男子一边飞快地从车里跑出来一边向对讲机喊:“行动!” 
很快的,消失的老太太跑回来了,拦截出租车的上班族也跑向面包车,卖包子的小贩走出那团蒸汽,环卫工人扔下手上的扫帚……四面八方涌出许多人来,每一个都像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身手矫捷,眼神犀利。 
“老大,有条子!”有个男人叫了起来,那个在楼下等人的男人一听就慌了,四周围晃了一眼,脸都青了,大喊:“妈的!快跑!”就在他打算关上车门的时候,一条白色人影从他眼前的挡风玻璃上一滑而过,一瞬之间,一把黑亮的点三八就稳稳抵在他的脑门子上。 
“别动!”执枪的正是那个桑塔纳小车里的年轻男子,被称作老大的男人惊恐于他的身手,立即颤抖着举起了双手,求饶道:“别、别开枪!” 
“叶队!”其他人这时候也团团包围住了面包车,手枪黑黝黝的洞口齐刷刷对准了车里的所有人。 
年轻男子应了一声,道:“把东西拿下来看看。” 
箱子拆了出来,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只是一些衣服。被称做“叶队”的年轻男子一个示意,手下的人立刻就翻倒箱子,随着衣服掉出来的是一包白色的粉末——很明显,是海洛因。每一箱至少藏了两包,看这些粉末的重量,这位老大的下半生只能在铁窗里度过了。 
“虎子,你把他锁上。”叶队长叶枫看了那些白粉一眼,眼里闪过厌恶,抵在老大脑门上的枪口不自觉向下压了压,惹得那男人叫道:“你小心、小心啊……” 
虎子连忙跑过来,摸出腰间的手铐铐在男人手上。 
叶枫看得仔细,缓缓收了自己的佩枪,看着队员押了罪犯往警车走,他紧绷的神经才松懈下来,揉着眉心走回桑塔纳。 
这一起犯毒案整整花了全队半年的时间,好几次都让他们给溜走,这一次能一网打击,实在是费了不少精神和体力,尤其是叶枫这种认真不服输的性子,更是搏了命地查案。虽说刚才从车盖上跳过的身手矫健得像只豹子,可现在一放松下来,只觉得头疼脚疼,顺带肚子也饿得不象话。 
叶枫根本记不得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他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局里,请了半天假。上头知道他为这起案子费了多大精力,也很通融,让他在家多休息休息。听到这里叶枫觉得局里还挺有人情味儿的,可下一秒他的脸就黑了,只听到手机里传来:“明天把报告放我桌上就行……” 
从鼻子里哼了几声做回应,叶枫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死老头”就把疲倦的身体用力地扔进了驾驶座。他也不急着开车,头靠在车背上,闭上他锐利的眼睛,有规律地呼吸着,看似迷糊却很清醒。 
他在想方茗。一头长长的直发,小巧的瓜子脸,那双明亮的眼睛是叶枫的最爱,亲热的时候他总喜欢先亲她的眼睛,然后才是嘴唇。一直以来,方茗在叶枫的心目中都是柔顺可爱,温柔大方的,他以为方茗是懂他的,才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其实他错得离谱,错在他不懂女人的心!他以为她想要一个能给她安全感的男人,所以他能尽情地对工作尽心尽力,不分日夜地忙……可是,原来一个女人最想要的只是一个体贴的男人,在这一点上,叶枫远远不及格:他永远记不得她的生日,他们之间的纪念日,甚至极少说一些动听的话……所以,方茗离开了他,对他说再见的方茗很潇洒,一时之间他竟怀疑自己是否去了解过她。事过境迁,方茗也离开一个多月了,他的心却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没有方茗的那间房子,他不愿回去,他想他肯定是爱惨了方茗。 
歇了几分钟,叶枫叹息着醒了过来,细长的指尖穿过漆黑的发丝,将掉落在眼前的刘海向后耙去。发动了汽车,叶枫拉了后退挡,车刚一退就突然发出“嘭”的一声,车尾似乎装上了什么东西。他不耐烦地啐了一声,心烦气躁地下了车,走到车尾一看,一个大男人晕倒在地上。 
他的脸上一团漆黑,看不清面容,看样子是被桑塔纳的排气管给喷黑的。叶枫扶起他,又好气又好笑,想不通一个大男人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蹲在汽车排气管面前。幸好刚才退车的时候车速不大,倒也不算多大的撞击,晕过去也是有点夸张。 
叶枫姣好的唇边划出无奈的笑,得来不易的休假不仅要写报告,还要送一个陌生人上医院,叹了一口气,他认命地将伤者架上汽车,呼啸着往医院而去。 
男人平稳的呼吸和点滴规律的响声在病房里格外明显,叶枫站在床前看着他,感到脑子里有根神经在隐隐作痛。 
倒不是男人有什么重大的病情,反而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饿晕的。医生判断男人有五、六天没有好好进食,而且也没有正常的睡眠,所以晕倒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只要给他吊点葡萄糖药液,充足的休息和食物,很快就能复原。叶枫却高兴不起来,这不明摆着说他捡了一个流浪汉吗?再看男人身上的装扮,简直糟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身上连个身份证明都没有! 
烦躁地摸出一根烟点上,叶枫蹙起秀丽的双眉来回踱着步,时不时向床上的男人瞄去几眼。尼古丁的气味在病房里扩散,床上的男人露出难奈的表情,吐出一声咳嗽,却还没有清醒过来。 
叶枫本就皱起的眉头挤出一个更深刻的“川”字来,走到窗前把未烬的烟头扔了下去,想了想又把窗户开得更大,然后走回床前。男人的面容还是看不清晰,刚才根本没来得急擦干净他的脸。 
叶枫打开房门想叫护士,看见走廊上静悄悄的,只有几个病人吃力地走着,突然就打消了去找护士的念头,回到房里找了暖水瓶里的水,自己动手慢慢帮男人擦了起来。 
男人的脸在清洗下渐渐明朗起来:斜飞入鬓的剑眉,饱满的额头,笔挺的鼻梁,缺乏血色却仍能看出美好形状的唇。一张保养极好而英俊的面容,叶枫能感到指尖下传来男人肌肤的平滑,可是双颊明显的塌陷,削尖了的下巴又让男人呈现出病态的虚弱。 
不会是哪家的有钱少爷离家出走了吧?叶枫暗暗想着,看了看男人的脸,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男人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了,早就过了叛逆时期,说是离家出走也不大可能,又或者是被绑架了从绑匪那里逃了出来?叶枫一边思考着,一边换下男人身上的衣服,擦干净身体后帮他换上了医院的病号服。 
干干净净的男人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叶枫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笑意。 
2 
男人挣扎着,剑眉皱成一团,他的牙紧紧地咬在下唇上,上面很快就见了红,血丝从他的下巴滑下。他很痛苦却无力,只让人觉得无比凄凉。 
冷汗涔涔的男人一个痉挛,从梦魇中挣脱出来,睁开来的眼眸里一片空洞,慢慢地恢复成正常的色泽。看着四周,他的眼里尽是疑惑,虚弱地转着他的头,发现有个人坐在椅子上,眼睛闭着,好梦正酣。 
男人万分困难地抬起他的手,轻轻搭在床沿上,却发现连撑起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他泄气地躺在床上,恼怒地挥动他的双手,点滴的针头从他的手背上抽出,由于力道过大,血管上渗出血珠,砸在雪白的被单上,像雪原上开出了一朵艳丽的红花。挂着药瓶的输液假一个不稳,“咣”地一声摔在地板上,玻璃瓶子碎了一地,药液四面流蔓。 
叶枫睁开眼的时候,只能眼睁睁看着透明的药液蔓延到他脚边,湿了他的鞋底。 
“喂!你干嘛呢!”叶枫一个跨步,迅速地抓住男人挥动的双手,那样虚弱无力的手轻易就被他抓在手里,却不服气地挣扎着。 
叶枫整个人压在男人身上,憋了一个早上的怒气脱口而出:“你他妈的给我老实点!”活脱脱是对待犯人的语气。 
男人怔了一下,很快又挣扎起来,虚弱无力地被人压制着让他感到羞耻,他不自觉地咬住下唇,原本就有伤的地方立即扩大出来,流出的血染红了他的下巴,流进衣领里。 
“你是听不懂人话啊!”叶枫气得只想给他一拳,要不是看在他苍白无色的脸上,他才不会慢慢跟他耗!拿起掉在地上的输液管,叶枫也管不了许多,绕了几圈缠住男人的双手,捆绑在床头后才气喘吁吁地倒回椅子上。 
“疯子!真是倒霉!”叶枫狠狠地在床身踹了一脚,发泄不满,然后看着男人还在做着无谓的挣扎,得意地笑起来:“我看你怎么疯!” 
男人不死心,磨得手腕上都破了皮,他知道痛,可是他非要把这管子解下来不可,他伸长了脖子,用牙齿去咬,可是他虚弱得连咬断的力气都没有,几番开阖下来,他的牙关酸软无力,难堪地流出了唾液。他躺了下来,将脸藏在高举的双臂之后。 
叶枫看他这样,嘴上哼笑一声,因为看不见他的脸,只好走上前去把男人的脸扳过来:“你……”揶揄的话在看到男人的脸后竟一句都说不出来。 
男人在哭,泪水从眼里一滴滴地往外掉,面上一片死灰,只有下唇那被他咬出来的伤口是鲜血淋漓。这样绝望的表情叶枫从来没有见过,他见过临死前的罪犯,可那份绝望却不及这男人所表现的十分之一。他连忙给男人松了绑,细心地给男人唇下的伤口做了消毒,然后才记起要让护士来给他换上葡萄糖点滴。 
送走了抱怨不该打碎药瓶的护士,叶枫回到男人床前,男人好像已经没有了体力,胸间的起伏微弱得不可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的叶枫呐呐开口:“你饿了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想吃什么?” 
男人像是没听到一样,无生气的眼在低垂的眼皮下一动不动,静静地躺着。 
叶枫不知道他是没力气回他的话,还是不愿意跟他说话,只好又开口:“你总得吃点东西,我去给你弄点粥吧。”知道对方不会给他反应,说完就往外走去。 
叶枫觉得自己真够无辜的,又不欠那男人什么,男人晕倒甚至都不关他的事,而且还是他好心把他送上医院的,怎么还要看他脸色?莫名其妙!话是这样说,但叶枫还是开着他的桑塔纳到附近的小饭馆给男人买了一碗鱼片粥。 
捧着香喷喷、热腾腾的粥回到医院,叶枫本来还在烦恼要怎么开口,却在看到空无一人的病床后吐出一句:“我自己还没吃饭呢,正好!” 
叶枫是市里缉毒大队的队长,由于近几年市里的毒品交易猖狂起来,大毒枭深藏浅出,净是些小毒贩在眼皮底下晃,由于小,数量反而多了起来。他这个缉毒队长一刻也不得闲,刚放完假又立刻投入另一起案件中,忙得焦头烂额。 
坐在办公室里,叶枫正用局里的内部网络在浏览资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的眼睛没有离开屏幕,一只手熟练地摸到话筒,举到耳边:“你好,我是叶枫。” 
“叶队,久闻大名啊。”电话另一个头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 
叶枫皱起眉头:“你是谁?” 
“呵呵,叶队扫了我货,却不知道我是谁,太不应该了吧。”男人继续笑道。 
叶枫这时才把视线从屏幕上移了开来,口气低沉,从牙缝里咬出几个字:“马、国、良。”这个名字从来都是他们缉毒大队所有人心头上的一根刺。 
“很好,总算知道我的名字。” 
“哼,你的名气这么大,想不知道都不行。”叶枫想抓住他想了好几年,可每次都只抓到些虾兵蟹将,好不懊恼,今天碰上对方的正面交锋,他真恨不得将手伸进话筒把他抓住。 
“怎么也比不上叶队。”男人刻意奉承,却带着讪笑。 
“行了,少说废话,你想干嘛?”叶枫对他这种话最是反感,急急打断。 
“呵呵,叶队是个爽快人,我也就开门见山说了。这几年你扫了我不少的货,害得我损失不少钱,这些都算了,今天我也不是来找你算帐的,我想说这几年你拿的功劳也够多了,别像狗一样咬住我不放,咱们就交个朋友,以后少不你好处。叶队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哪条路好走。” 
叶枫不怒反笑:“马国良,我也开门见山告诉你,只要我在缉毒大队一天,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叶枫,你别太嚣张,今天我找你谈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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