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春-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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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器?你说谁小器?”
“说那个给徒弟压岁钱只给一百文外加一本书的家伙。那本书值多少?要十文吗?”
“啧啧,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连老婆都帮他找好了,还小器?这些可都是你们读书人说的。”
沐春风紧紧咬住嘴唇,生怕自己会大笑起来。
楚清秋眉头一挑,“啊,对了,诚王千岁估摸着又要来拜师了,你换个借口吧,大过年的说死多不吉利啊。”
奈何脸色一黑,“哼,你这是在嫉妒我,谁让你只有春风一个学生?”
“我嫉妒你?本相爷要是想收学生,相府门前立刻就能排起长队,以你奈何的本事都看不到头!”
“哈哈,可惜这里面没谁是冲着你的学识来的,他们都只是想抱住楚相爷的大腿罢了。”
楚清秋也一阵冷笑:“我倒是忘了,有人被人死死抱住大腿不得脱身,最后只好把人家打晕了。嘿嘿,还真是高手风范啊。”
“楚清秋,你是不是想逼我和你打架?”
“不,我想逼你和我赛诗。”
“老师,您说这战还要打多久啊?”一声幽幽的询问把楚清秋和奈何费尽心思营造出来的欢乐气氛瞬间划破。两人同时一声暗叹:“这丫头怎么又走神了?”
“打到高义贞彻底溃败,最好是抓了他或是杀了他,让高家势力不复存在。”
“可是,高义贞现在不是已经被打败了吗?他现在哪还有心闹独立,朝廷为什么不招降他,还要继续追击呢?”沐春风担心的不只是燕锦衣,她担心的还有因为战争而伤亡的军民,战事越长,死伤的人就越多,百姓受的损失就越大。
楚清秋的面色转而凝重,“这你就不懂了。云南地处西南边陲,距离遥远,朝廷力所不逮,也必须依靠当地的土司、土官。所以圣上才要下定决心灭了这高义贞,好好地敲打一下西南各地的土司、土官,让他们知道朝廷维护天下一统的魄力和实力。你也不想将来你的燕二郎时不时地去西南平叛吧。”
沐春风的双手在楚清秋肩颈上敲打的力度越来越弱,她的眉头微微蹙起,眼神飘向远方,心想:“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这片土地上的百姓才能像阿妈说的那样生活在长久的祥和之中,不用再担心战争的到来?”
第六十二章 英雄易想不易做
啪的一声,孙俊又拍死了一只小飞虫。虽然露出来的皮肤上都擦了特制的防虫药水,不怕被咬,但听着那些嗡嗡声还是让人心烦。他本来还羡慕这地方不会有寒冷的冬天,但很快就又怀念起京师那让蚊虫都无法存活的寒冬。
“咱们还要在这里趴多久?”孙俊一边问道,一边小心地盯着草丛四周,担心里面会窜出比蚊虫还要可怕的东西。
“嘘,小声点!要是把那只笨鸟吓跑了,看我怎么收拾你!”燕锦衣以身作则,压低嗓音道。
“那只孔雀要是够笨,你怎么到现在都抓不住它?”
“谁说我抓不住它?我之前只是在观察,不能打草惊蛇。你打过战没有?”
孙俊撇撇嘴:“好,那你观察到什么了,指挥使大人?”
“不是说过了嘛,那对孔雀每天的这个时候都会到河边来喝水。”燕锦衣指了指隐蔽处前方不远处的河流,“所以埋伏在这里正好,等它们来了,嘿嘿。”他摸了摸手中的长弓冷笑道。
“唉,真不明白,你就不能出钱雇佣本地的猎户来捕捉吗?为何非要亲自动手?”孙俊怀疑这厮抓他做壮丁就是为着节省工钱。
“心意,这叫心意,懂不懂?”
“懂,我当然懂,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所以你只要把那用孔雀羽毛做的扇子带回京师就好,难道春风小娘子还会嫌弃这羽毛不是你亲自从孔雀的屁股上拨下来的吗?”
“哼,你不是要让柳家小娘子送你十个荷包嘛,要是她让人从店铺里买十个给,你还会在腰上挂一圈见人吗?”
孙俊又撇了撇嘴,心里也在嘀咕:“柳家小娘子会不会缝荷包啊?”
“来了!来了!”终于听到熟悉的动静,燕锦衣激动地拍着孙俊的肩膀。
“准备动手了吗?”孙俊也很激动,他再也不想趴在这潮湿闷热的草丛里了。
燕锦衣却白了他眼,“着什么急,诱敌深入都忘了?这鸟机灵得很,一有动静就跑了。”
孙俊心想:“刚才是谁说人家笨的?”
动静声越来越大,一雌一雄两只孔雀从林子里钻出来,一前一后朝着河水走去。孔雀的性别很好认,雄孔雀长着华丽的长尾巴,雌孔雀则浑身灰不溜秋,还不及家里养的老母鸡好看。
“你说怪不怪,这人里面爱穿得花俏的都是女人,孔雀却是刚好相反,公的比母的爱俏。”孙俊笑道。
“其实也一样,孔雀是公的比母的多,人是女的比男的多,多的抢少的,不就得打扮得漂亮些才有机会吗?”燕锦衣不知是从哪里听来的道理,把孙俊逗得想笑,却只能捂住嘴,生怕惊走了孔雀后燕锦衣真跟他拼命。
这时,两只孔雀已经到了河边,开始低头饮水,华丽的大尾巴正对着两个潜伏中的猎人。
“好了,准备动手。”燕锦衣慢慢直起身子,握好长弓,从箭筒里抽出支长箭。“我一射箭,你就赶紧上前堵住,别让那孔雀跑了,记住了吗?”
“记住了!”孙俊狠狠地握住手中的刀,面色悲哀——敢情他就是来充当猎犬的角色。
燕锦衣把箭搭上长弓,正在瞄准时,忽然又见林子里钻出一只雄孔雀,也拖着华丽的大尾巴朝着河边奔去,跑到河边后便把尾巴打开,像一把大扇子在雌孔雀身边不断抖动,发出沙沙的声响。
“咦,又来一只?哈哈,原来是来抢老婆的。”孙俊忍不住笑了起来。
时下正是孔雀发情求偶的季节,俗称的孔雀开屏正是雄孔雀向雌孔雀展示其本钱的求偶动作。原先那只雄孔雀感受到了威胁,也打开尾巴抖动着朝来犯者示威。
这样的场景煞是好看,可燕锦衣一点欣赏之意都没有,反而抱怨道:“这两只该死的笨鸟,都拿屁股冲着我,让我怎么射箭?爆你们的菊花吗?”吓得孙俊一阵哆嗦。
“哎,锦衣,咱们争取把两只都抓住,你一只,我一只。”孙俊突然想到个好点子,兴奋地抬起头来。
“你想干吗?”燕锦衣皱着眉头。
“也做把扇子送柳家小娘子啊。”
“不准!这是我想出来的点子!”燕锦衣急了,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要是沐春风和柳鸣玉人手一把孔雀羽毛扇,那叫什么事啊?
“怎么不行?这不是有两只吗?”
“你……那我回京也让柳家小娘子给我缝十个荷包,你可舍得?”
“欸……”
正当这两人大眼瞪小眼较劲时,忽听河边的孔雀发出慌乱的叫声,而后纷纷扇动翅膀往林子里飞去。就在它们飞走的同时,几个人影从另一边林子里钻了出来。
“哎呀,糟了!”燕锦衣的第一个反应是要揪住那几个冒失鬼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可脑海中随即一个警醒,立刻头一低又趴进了草丛里,同时一把按住孙俊。
“是百夷人。”孙俊小声道。
百夷是这一带的主要土著,也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高义贞逃到此地后,便是仗着其中最大的一个部落勐卯的土司刀思法的支持,继续与天朝军队对峙。燕锦衣和孙俊担心的便是:这几人是普通百姓还是勐卯派来的奸细?
“不是普通猎人,是战士。”燕锦衣凭着在战场上积累出来的经验做出果断的判断。
“那一定是奸细!他们来干吗?想偷袭吗?”
“就这么几个人,恐怕是来侦察的,但反正不会是好事。”燕锦衣眉头紧锁。
“那我们赶紧回去报信!”孙俊拉了拉燕锦衣。对方人不多,但也有七人,就他们两人恐怕不是对手。
“不,你一个人回去报信,我留下来盯着,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燕锦衣见那几人逗留在河边不知商议什么,心里有些担忧。
“那怎么行?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孙俊慌忙抓住他,这可不是在京师南山打猎游玩啊。
“别胡闹了!没人回去报信,真是有敌人来偷袭怎么办?”燕锦衣的脸色却是异常郑重。
“那、那我留下,你回营报信。”孙俊也知道样的情形不留下人仔细侦察也是不行的。
燕锦衣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你留下?官没我大,本事没我大,留下有屁用?”
“你、你……”孙俊用手指着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燕锦衣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疑是奸细的百夷人,似乎已经商议妥当,忙说道:“别争了,快走,要不来不及了。”
“唉,你自己小心,别、别打草惊蛇。”孙俊没法,只能如此劝道。
“知道,我又不是独行大侠,没想过以挡众。”
孙俊离开后,燕锦衣重又趴回草丛中监视,可他立马觉得这距离太过遥远,根本看不清对方想做什么,便又起身悄悄往前行进,直到一个可以大约看清对方举动的位置方才停下。
这时,他看见那群百夷人中有两人各捧一个小罐子朝着河水走去,另外四人则手握武器小心警戒,还有一人站立在中间,身形傲然,像是他们的首领。
燕锦衣心里一惊:“他们这是想干吗?想喝水也不必跑到这里来啊。难道他们不是想从河水里打水走,而是想往河水里面加点东西?”
这条河水正是平叛大军驻扎此地的饮水来源,不管那两个罐子里装的是什么,燕锦衣都可以肯定不是他愿意喝到肚子里的东西。
一团怒火在心头燃烧,燕锦衣可以容忍同袍在战场上被敌人正面砍杀,却绝对不能容忍他们死伤在这样卑劣的阴谋中。他不假思索地拉开长弓,嗖的飞出一箭,射穿其中一个捧着罐子的百夷人的身体。
伴随着一声惨叫,那人即刻倒下,手中的罐子摔在地上,碎成几片,里面的神秘物品也毫无意外地洒在地上。那首领一声怒吼,负责警戒的族人便有两人朝着燕锦衣躲藏的方向跑来。
燕锦衣没有急着离开,而是镇定地又射出一箭,看着另一个罐子因为主人的倒下也摔在地上才转身逃跑。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一支当地人自制的利箭狠狠地钉在他身边的树干上。
燕锦衣闪到一边回敬了一箭,同时想道:“他们人多,也不知带来多少那种小罐子,要是还留下人手继续下毒,可就糟了。”
想到这里,他也不管对方是否听得懂汉话,叫道:“我方大军已得知消息,即刻派人前来,尔等还不速速退去!”
照常理,这深入敌方的寥寥几人在形迹暴露后理当尽快退走,燕锦衣也的确听到追踪的脚步声有暂停的迹象,可很快,那个应是行动首领的百夷人便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手里还举着弓驽。
“还有比我不怕死的!”燕锦衣暗骂一声,回头狂奔。可他也知道要在这丛林中跑过土生土长的百夷人非常困难,只能寄望孙俊快些带着救兵前来。
燕锦衣一边跑,一边把手摸向箭筒,却悲哀地发现里面只有最后一支箭了。副监军大人对物资管辖很严,他这番又是为着私事出手,所以只敢带了四支箭,还想着要全数捡回去,现在却成了作茧自缚。
燕锦衣把这最后一支箭搭上弓,做好随时搏杀的准备。可就在此时,一阵剧痛传遍他的全身,低头一看,一个箭头从他左肩下方穿出来。
“这么远也能射中?”一股不服输的念头涌了上来,燕锦衣咬着牙转身射出这最后一箭,也来不及检验结果,扔下已经没有用处的长弓,右手抱住左肩继续奔跑。
伤势明显影响了他的速度,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还有那箭只离开弓弩的声音也分外清晰。
“啊!”
燕锦衣的右腿也被射穿,使得他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咬紧牙关爬起身来继续前行,可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后便又被草丛里暗藏的树桩绊倒。
燕锦衣再一次用手把自己的身子撑起来,但随即暗叹了一声,因为他听到那敏捷的脚步声已经追到了身边。他使劲地挪动受伤的右腿,想拨出藏在靴子里的匕首,做最后的拼杀。
可他的手还没能够到靴子,一双青色的布鞋便轻巧地落在了他的面前,他的头只需微微抬起,便可以看到在阳光下闪着刺眼光芒的锋利箭头——正指着他的太阳穴。
“早知道就该让俊哥儿留下……”这一刻,燕锦衣很没义气地想道。
第六十三章 假凤乃是真勇士
在利箭的威胁下,燕锦衣没有再试图逃跑,趴在地上,既不动弹,也不说话,显得十分平静。其实,他只是在用沉默掩盖自己内心的紧张,这样的遭遇要比面对千军万马还要让他紧张,因为距离死亡太近了。
所有的追兵都到齐了,很显然燕锦衣的最后一箭没有发生作用,让他更为沮丧,但庆幸的是敌人也显然没有能力继续祸害那条河流,将士们暂时安全了。
百夷人低声交谈着,用的是他们的语言,燕锦衣听不懂,但也能猜出应该是在讨论如何处置这件事以及他这个人。他的心悬得更加厉害,也不知自己到底是想光荣的战死,还是想屈辱地成为一个俘虏。
那个手持弓箭的首领突然抬脚踢在燕锦衣的左肩上,让他的身子往后一仰,露出脸了。这一脚用的力度很大,完全没有在乎燕锦衣左肩上的伤口,更多的血涌了出来,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燕锦衣用右手撑住自己,恶狠狠地瞪着那人,却发现那人居然也长着一张年轻而俊俏的面庞:一双百夷人特有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丰满的双颊,红润的嘴唇,还有那露出一丝刚毅的浓黑的眉毛。
四目对视的一刹那,燕锦衣没能掩饰住自己的惊讶,所以他很快哼了一声,把视线撇开,他不是被对方的俊俏吓到——比起他来还是差远了,而是被对方的年龄吓到——他一直以为打败自己的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壮年男子。
那个年轻的百夷首领看到燕锦衣的样貌也有些惊讶,但他接下来的动作却是把利箭稍稍上抬,再次对准燕锦衣的太阳穴,然后问道:“你是什么人?”
他说的是汉话,虽然带了些云南方言的口音,但吐字清晰流利,配着略带沙哑的嗓音有种说不出的诱惑。但燕锦衣显然没有心情去领略这种诱惑,他冷笑一声:“看不出来吗?我当然就是朝廷派来消灭你们这些蛮夷乱臣的天兵天将。”
即便百夷人承认自己的生活与中原汉人相比是落后了些,但又有谁愿意听到“蛮夷”这样充满鄙意的称呼。年轻的首领眉头一挑,又是一脚踢在燕锦衣的伤口处,这一次的力度小了些,但还是让燕锦衣皱了皱眉头。
燕锦衣也不甘心如此受辱,又说道:“嫌我的话不好听?连下毒这样卑鄙的事都干得出来,还怕被人骂吗?”
首领的脸色有些阴沉,回答道:“上兵伐谋,这可是你们汉人的大兵法家说的。”他这话等于承认了燕锦衣的指责。
燕锦衣撇撇嘴,心想:“孙武才不会用你这样歹毒的计谋。”又想到对方的毒计被自己破坏了,心里终于有些激动。“哼,可惜我的同伴已经回去报信了,大军很快就会赶来把你们一网打尽!”
他说这话,既是在向敌人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