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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安琪儿写照(短篇小说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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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吃得十分多。

  他总记得帮我递这个那个,十分细心。

  饭后叫一大盆水果,这还是我第一次吃红毛丹。

  散场他又要送我们,便应允,因我并不是最后落车的~个人。但忽然之间小王同陈小姐要去发电报,车里只剩我同他。

  我没有紧张。我的遗憾是从来没遇到一名令我惆怅的,或是心跳加速。

  或是欢喜若狂的男士。

  我看他一眼。

  他说:“有你这样独立的女朋友,一定很开心。”他在打听我的私事。

  “有些男人比较喜欢依人小鸟。”我并没有透露什么。

  “小鸟是要喂养的,社会不景气,少人愿负担。”

  我禁不住笑起来。

  他说:“况且,养养就变河马了。”语气失望,不似开玩笑。

  在家吃得好睡得好,不必担心生活,自然发胖,其实是很苦闷的生涯,不值得羡慕。我没搭腔。

  像他们那种年纪的男性,大多数不太尊重女性,表面上很大方,骨干里仍觉得养得起女人是他们的光荣。

  在这里便有个距离,俗称代沟。

  他不明白何以我沉默下来,但是不要紧,他毋须明白,因为到了家,我下车。

  我用锁匙在自己那边进门,静下来仔细听,隔壁没有讯息。

  咦,还没有回来?

  从中门进去,果然,没有人。

  呵,我做初一,他做十五,都九点多,什么地方去了?

  我伏在窗框看楼下的停车位。

  车子开出去了。

  真不划算,两个人负担的车子他一个人用。

  奇怪,这么晚到哪儿去?真有他的。

  不去理他,自顾自卸妆沐浴,到上床人还没回来,明明十分疲倦,却睡不着,心中挂念。

  到底是有感情的,我感慨,平常没事,这种温文的清绪很容易被疏忽,似令夜,不过因为他迟回来,感受就不一样。

  他极少超时不回,与我一样,下了班老是匆匆回公寓报到。

  起床去看他有没有留下字条,没有。

  作死,我很生气,无端叫人睡不得。又回到床上。

  忽然觉得名份重要,因为女友无资格生气,而妻子至少可以拍拍桌子。

  但真等到要拍桌子的时候,还是不拍的好,妻又怎样呢,感情的事,变了就是变了,是他祖宗也不管用。

  天要下雨,男人要不回家,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是妈妈说的。气着不禁笑出来,然后听见他开门的声音,赶紧装睡。

  他打开中门看我一下。

  一则我真的疲倦,不想说话,二则不想盘问他,于是心安理得的睡去。

  如果他不回来,我又怎么办?

  也许还是结婚的好。

  廿五岁结婚,以后担子可重了。最理想结婚年龄是三十余。不过那时有没有人要,可真是大问题。

  第二天一早听见他在每间房间里巡回演出,连忙起身陪他。

  我看他一眼。破例为他做荷包蛋。

  这人很麻木,也不觉得什么特殊恩宠,双眼瞪牢财经版消息。

  我在厨房花尽九牛五虎之力,浪费十来只鸡蛋,才煎成不散黄之荷包蛋。

  假如通往男人之心的路是他的胃,那我连门儿都没有。我是世上最坏的厨子,我不是厨子。

  他上班我洗头。最怕头发有油腻味,不小心给老板及同事闻见,名誉扫地。

  一阵子有位中年太太来采访我,坐在我身边说话,头发有股异味,是油腻与体臭混合品,这还不止,张开嘴,口气也臭不可当,令我别转面孔。坐半日,她忽然取出刺鼻的药油,在太阳穴上点一点,姿势还顶骄矜,想表示她也可以弱不禁风。

  假使长期在家中耽着会变成这个模样,情愿在写字闲做苦工,是,有时抱病也得支撑,但至少经过修饰,端庄、自信,并且维持整洁,不住用嗽口水、古龙水,泡泡澡,香皂,使旁人觉得愉快。

  出来做事的人到底是两样的。

  头发濡湿便赶着出门,每天早上都不相信会得做完写字台上的工作,但毕竟每日下班也都做完了。

  薪水并不好,许多妇女坐在金铺里,捏住十两八两黄金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运气好也能比我们赚得多,但这不是读书人可以做的。

  人一读书便有头巾气,许多事做不出来,白白丧失利益,所以有俗语云,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最喜欢皱皱眉头说:“这不大好吧,”于是我便即刻听话,不去做不大好的事,像穿暴露衣裳。化浓妆,迟睡。

  说是非,发脾气……

  不是不委屈的。

  他的香烟始终没戒掉,我却已被他改造。我怕烦,而他不,我罗嗦,他耳朵有开关掣,他说我几句,我马上呻吟,受不了,情愿改过自新,我的脸皮薄,他的厚。

  总是他赢。

  他却说一直是我赢。

  这是唯一双方都不肯占便宜之时。

  有时冷眼看他很钝很愚蠢地在厨房忙,心中想:这家伙,要不是运气好遇上我,下半辈子不晓得怎么过呢,难为他有时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不是样子可爱,也不会看中他。

  我还没说出口,他却讲:“唉,你看你,乱成一片,下了班就忘记白天好不好?真可怜,没有用,不是我帮你张罗的话,光是账单已令你崩溃。”

  你说多闷。

  我们从不庆祝同居纪念日,不过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过千多两千个日子了,他大嚷:“哗,相依为命,相依为命。”

  他是我唯一的,忠实的良朋知己。

  做丈夫他不很适合,做朋友,一流。

  壮年先生约我午餐,我推辞。

  他问:“怕男朋友不高兴?”

  我说:“不,只是我自己认为应当维持至程度的节制。”

  他叹口气,“吃顿饭而已。”

  我只是赔笑。

  “那男孩子福气真好。”

  我不忘恭维他一句:“阁下魅力惊人,不得不小心防范。”

  他也笑。

  其实是因为谈不拢。

  有空情愿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钮扣缝好,到超级市场研究新产品,或是与他出去吃上午茶。

  我们一人带一本书,各由各看,并不急于谈话,热恋中男女认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进坟墓,其实相处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须急急交待,是另一种境界。

  我带的书有关心理学,有一项测验,回答百来个问题,可以探测汝与配偶是否相爱。

  我自备铅笔,做完测验,答案是:你深爱对方,如果对方感觉相同,相信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你忍认,为他着想,并且尊重他,恭喜。

  我,爱他?

  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吗,深爱他?一切不过日久产生份关切而已,因为他从来不玩花样。

  他忽然抬起来,问:“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笑容:“你从来不买东西给我,从来不带我去地方。”

  他笑,伸手过来放我手中,“SO?”

  奈他什么何?不知多闷。

  家里装修,令人感慨万千,把屋子都住旧了,我们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时间,弄他那一边时,他搬过来我这边住,弄我这一边,我搬过去他那边睡,装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们两人什么关系。

  他那边仍然是白色与原木,我则发起疯来,选许多娇艳的颜色,床是浅紫色的,他吓得不得了,看到墙纸更抽口冷气,竟是淡黄与紫色小花画小花,他提醒我:“你已过了做梦的年纪了。”

  谁说的,天天晚上都做梦,不过异床异梦,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梦见所爱的至亲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现,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对敏仪说:过来,过来坐我膝上。把她当小孩子。

  醒来好笑,没想到在梦中发了财,可以照顾那么多人。

  第五年纪念,他忽然说:“我们不如结婚算了。”

  我问:“为什么?”

  “我不愿有人与你争我的遗产。”

  我怀疑,“你有别的女人吗?”

  他气结,“结不结婚?”

  “结结结。”这么厌闷,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这时才公诸友好,我想使他们惊喜,但他们都淡淡的,玲说:“你们这么相爱,早该拉拢天窗。”

  我面孔涨红,我以为是秘密,但看他们的表情,都已早知我们同居长久,不过一直包涵,没有当面拆穿而已。

  为什一么结婚?我也不知道。

  也许双方都觉得大概是不会分手了,不如结婚。

  在众人眼中,我们居然深爱对方。自己倒不觉得,还不是吵架,不满。

  发牢骚。

  希望旁观者清是正确的。

  壮年先生一直说那男孩福气好,他很喜欢我,看得出来。“她连同其他异性吃顿饭都不肯。”他到处说。

  其实我怕累。

  人们都是这样结的婚吧。

  才早上七点钟,他那两台闹钟已开始作动,他又该起床沐浴,让我眼睁睁。非常苦恼地干躺褥子上诅咒他的生活习惯。

  没办法,都是这样,要不独身终老,那才可以清清静静,与爱猫在太阳摇椅下过日子,下午端出银器,吃英式茶点。

  我没有选择那种淡雅高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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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安琪儿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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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后

                  我与陈小玉之间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认识清月的时候,正在最苦涩期间,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话题自然会转到小玉身上,吐尽苦水。

  那时同学们都说清月好耐心,会得花时间聆听一个傻瓜痴心地诉说前任女友之艳史。

  但清月就是有这种涵养。

  伤痕随着时间埋藏在心底,小玉这两个字渐渐淡出了,我与清月也顺理成章成为密友。

  年底我们打算结婚。

  这时的我,比起四年前,当然成熟肯定稳重得多,不是称赞自己,而是吃过苦的人,总会成长得快一点。

  叫我吃尽苦头的,当然是陈小玉。

  小玉并不是小家碧玉。

  陈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时,他们那种发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谦一番,把这个么女叫小玉,意思是“咱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体。

  我对小玉,是一见钟情的,并不因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认为她并不美,甚至过份瘦削,也不是因为她家的财产,因家父亦是一个小商人,自给自足。

  但感情这种事,不可理喻,要爱上一个人起来,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两腮赤熨,说话结巴。手足无措,对方一眼便看出来。

  小玉并不爱我。

  在那数年内,她也没有放过我。

  谁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么一个呆瓜送上门来,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对我若即若离,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搁热汤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时,只要她一个眼神,我会得将灵魂卖出,而丝毫不悔,但活着而失去她的爱,是不可能的事。

  那种疯狂的、炽热的感情,只求付出,不问收获,看到她的影子,心已狂跃,只有年轻人才能够做得到,在事情过去后无数个傍晚,我都为自己难过,痛心,但当时似有一股奇异力量支撑,不怕苦,不怕死。

  在大学毕业晚会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说,过几个星期,她便要到纽约去,一边读管理科硕士,一边学做生意,她的父亲已在皇后区买下一幢商业大厦,急需人才发展,事实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帮手。

  那么将来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应允。

  将来?她笑,大家那么年轻,将来发生些什么事,谁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来一样,身畔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可怜的我,还不死心,还血淋淋的想打电话给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头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说没有空,不能出来,要准备行装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缠下去没有益处,说时容易做时难,我几乎没发疯。

  我没有去送飞机,小玉没告诉我几时走。

  当然,我已成为一个笑话,她不愿意面对这个笑柄,一走了之,多么潇洒。

  清月一直说,所有的痴恋都一样,当事人觉得伟大,旁观者只认为傻气。

  值得吗?问了一千次一万次,把时间精力用在单恋上,当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没有,只是一颗心不受理智支配。

  开头是怨:如果不爱我,就不该误导我,何必偶而给我甜头。后来就觉得,幸亏误导我,令我得到无限回忆。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来,大家都有廿多岁年纪,都该定下性子来,努力前面。

  可惜我与小玉分手之后,再也没有获得见面的机会。

  是否渴望见她?并不,往事如烟,像是看过一场电影,听过的一支歌,逛过的名胜,过去便是过去,无凭无据。

  我同清月说:“其实人家不爱我,早该远远避开,年轻人好强,不认输。”

  对于这段感情,我看法错综复杂,视心情而定,于将之划为不值,一下又觉浪漫,忙的时候忘得七七八八,闲的时候又研究一番。

  对清月不公平。

  “清月,”我说:“要是你对过去的男朋友有这许多怀念,我一定不放过你,”清月只是笑着看她这个自私的男朋友。

  谁爱上谁便是谁倒霉。

  没想到小玉回来了。去了四年,嫁了人,创了事业回来了。更没想到她一回来便到处找我。

  她,找我?

  我不相信双耳。

  她怎么会找我?应该由我找她才是,多年来的屈辱变为习惯,她仍然高高在上,我照例低低在下。

  旧同学小陈告诉我:“她回来一个多星期,就找你这些日子。”

  “小陈,你有没有把我的电话号码给她?”

  “当然有,日内她就会同你联络上。”

  小李说:“想给你一个忠告。”

  “请说,”“清月比她更适合做你的伴侣。”

  我马上笑,“把我看作什么样的人?况且我一早听说小玉已经结婚,”“这年头一纸婚书能阻挡什么?大家还不是凭良心做人。”小陈停一停,“这次回来,小玉并没有偕那个洋丈夫一起。”

  呵。

  “这几年陈家在纽约不是很吃得开,他们年轻那代做事不齐心。”

  我说:“就算纽约亏本,伦敦也捞回来,他们是真有钱。”

  “有无想过,小玉干么找你?”

  “对,为什么?”

  “她扬言要物色人才过纽约做事,阁下你在这四年内成绩斐然,起码有两家亏本公司经你指点,起死回生,她听到消息,礼贤下士来了。”

  “别夸张,我不过略尽绵力。”

  “好了好了,别虚伪了,去喝一杯再说。”

  自那日起,我便等小玉来电话。

  心情倒是很平静,这是装不出来的。

  清月自然也得到消息,说她不介怀是假的,但我不想解释,免得越描越黑。

  这是信心问题,相处这么久,她该知道我为人,不然太没意思。小玉打电话来的时候她在我家。我们吃完饭在喝清茶。大概是晚上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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