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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呐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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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皇帝已经坐了龙庭,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正在不平,趁这机会,便对赵七爷说,“现在的长毛,只是剪人家的辫子,僧不僧,道不道的。从前的长毛,这样的么?我活到七十九岁了,活够了。从前的长毛是——整匹的红缎子裹头,拖下去,拖下去,一直拖到脚跟;王爷是黄缎子,拖下去,黄缎子;红缎子,黄缎子,——我活够了,七十九岁了。”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
赵七爷摇头道,“那也没法。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不管他家里有些什么人。”
七斤嫂听到书上写着,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自己知道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向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阿呀,这是什么话呵!八一嫂,我自己看来倒还是一个人,会说出这样昏诞胡涂话么?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
扑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八一嫂也发怒,大声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⑷,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正气得抱着孩子发抖,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众人一面怪八一嫂多事,一面让开路,几个剪过辫子重新留起的便赶快躲在人丛后面,怕他看见。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转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他们也仿佛想发些议论,却又觉得没有什么议论可发。嗡嗡的一阵乱嚷,蚊子都撞过赤膊身子,闯到乌桕树下去做市;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象牙嘴六尺多长湘妃竹烟管的白铜斗里的火光,渐渐发黑了。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画,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破的碗须得上城去钉好。谁能抵挡他?书上一条一条写着。入娘的!……”
第二日清晨,七斤依旧从鲁镇撑航船进城,傍晚回到鲁镇,又拿着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和一个饭碗回村。他在晚饭席上,对九斤老太说,这碗是在城内钉合的,因为缺口大,所以要十六个铜钉,三文一个,一总用了四十八文小钱。
九斤老太很不高兴的说,“一代不如一代,我是活够了。三文钱一个钉;从前的钉,这样的么?从前的钉是……我活了七十九岁了,——”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九斤老太早已做过八十大寿,仍然不平而且健康。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⑸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
一九二○年十月。⑹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年九月《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
⑵伊的儿媳:从上下文看,这里的“儿媳”应是“孙媳”。
⑶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指小说《三国演义》。金圣叹(1609—1661),明末清初文人,曾批注《水浒》、《西厢记》等书,他把所加的序文、读法和评语等称为“圣叹外书”。《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罗贯中所著,后经清代毛宗岗改编,附加评语,卷首有假托为金圣叹所作的序,首回前亦有“圣叹外书”字样,通常就都把这评语认为金圣叹所作。
⑷张大帅:指张勋(1854—1923),江西奉新人,北洋军阀之一。原为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所部官兵仍留着辫子,表示忠于清王朝,被称为辫子军。一九一七年七月一日他在北京扶持清废帝溥仪复辟,七月十二日即告失败。
⑸十八个铜钉:据上文应是“十六个”。作者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致李霁野的信中曾说:“六斤家只有这一个钉过的碗,钉是十六或十八,我也记不清了。总之两数之一是错的,请改成一律。”
⑹据《鲁迅日记》,本篇当作于一九二○年八月五日。
输入:诸葛不亮
头发的故事⑴

星期日的早晨,我揭去一张隔夜的日历,向着新的那一张上看了又看的说:
“阿,十月十日,——今天原来正是双十节⑵。这里却一点没有记载!”
我的一位前辈先生N,正走到我的寓里来谈闲天,一听这话,便很不高兴的对我说:
“他们对!他们不记得,你怎样他;你记得,又怎样呢?”
这位N先生本来脾气有点乖张,时常生些无谓的气,说些不通世故的话。当这时候,我大抵任他自言自语,不赞一辞;他独自发完议论,也就算了。
他说: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⑶。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的,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
“他们忘却了纪念,纪念也忘却了他们!
“我也是忘却了纪念的一个人。倘使纪念起来,那第一个双十节前后的事,便都上我的心头,使我坐立不稳了。
“多少故人的脸,都浮在我眼前。几个少年辛苦奔走了十多年,暗地里一颗弹丸要了他的性命;几个少年一击不中,在监牢里身受一个多月的苦刑;几个少年怀着远志,忽然踪影全无,连尸首也不知那里去了。——
“他们都在社会的冷笑恶骂迫害倾陷里过了一生;现在他们的坟墓也早在忘却里渐渐平塌下去了。
“我不堪纪念这些事。
“我们还是记起一点得意的事来谈谈罢。”
N忽然现出笑容,伸手在自己头上一摸,高声说:
“我最得意的是自从第一个双十节以后,我在路上走,不再被人笑骂了。
“老兄,你可知道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古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呵!
“我们的很古的古人,对于头发似乎也还看轻。据刑法看来,最要紧的自然是脑袋,所以大辟是上刑;次要便是生殖器了,所以宫刑和幽闭也是一件吓人的罚;至于髡,那是微乎其微了,⑷然而推想起来,正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们因为光着头皮便被社会践踏了一生世。
“我们讲革命的时候,大谈什么扬州三日,嘉定屠城⑸,其实也不过一种手段;老实说:那时中国人的反抗,何尝因为亡国,只是因为拖辫子⑹。
“顽民杀尽了,遗老都寿终了,辫子早留定了,洪杨⑺又闹起来了。我的祖母曾对我说,那时做百姓才难哩,全留着头发的被官兵杀,还是辫子的便被长毛杀!
“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
N两眼望着屋梁,似乎想些事,仍然说:
“谁知道头发的苦轮到我了。
“我出去留学,便剪掉了辫子,这并没有别的奥妙,只为他不太便当罢了。不料有几位辫子盘在头顶上的同学们便很厌恶我;监督也大怒,说要停了我的官费,送回中国去。
“不几天,这位监督却自己被人剪去辫子逃走了。去剪的人们里面,一个便是做《革命军》的邹容⑻,这人也因此不能再留学,回到上海来,后来死在西牢里。你也早忘却了罢?
“过了几年,我的家景大不如前了,非谋点事做便要受饿,只得也回到中国来。我一到上海,便买定一条假辫子,那时是二元的市价,带着回家。我的母亲倒也不说什么,然而旁人一见面,便都首先研究这辫子,待到知道是假,就一声冷笑,将我拟为杀头的罪名;有一位本家,还预备去告官,但后来因为恐怕革命党的造反或者要成功,这才中止了。
“我想,假的不如真的直截爽快,我便索性废了假辫子,穿着西装在街上走。
“一路走去,一路便是笑骂的声音,有的还跟在后面骂:‘这冒失鬼!’‘假洋鬼子!’
“我于是不穿洋服了,改了大衫,他们骂得更利害。
“在这日暮途穷的时候,我的手里才添出一支手杖来,拚命的打了几回,他们渐渐的不骂了。只是走到没有打过的生地方还是骂。
“这件事很使我悲哀,至今还时时记得哩。我在留学的时候,曾经看见日报上登载一个游历南洋和中国的本多博士⑼的事;这位博士是不懂中国和马来语的,人问他,你不懂话,怎么走路呢?他拿起手杖来说,这便是他们的话,他们都懂!我因此气愤了好几天,谁知道我竟不知不觉的自己也做了,而且那些人都懂了。……
“宣统初年,我在本地的中学校做监学⑽,同事是避之惟恐不远,官僚是防之惟恐不严,我终日如坐在冰窖子里,如站在刑场旁边,其实并非别的,只因为缺少了一条辫子!
“有一日,几个学生忽然走到我的房里来,说,‘先生,我们要剪辫子了。’我说,‘不行!’‘有辫子好呢,没有辫子好呢?’‘没有辫子好……’‘你怎么说不行呢?’‘犯不上,你们还是不剪上算,——等一等罢。’他们不说什么,撅着嘴唇走出房去,然而终于剪掉了。
“呵!不得了了,人言啧啧了;我却只装作不知道,一任他们光着头皮,和许多辫子一齐上讲堂。
“然而这剪辫病传染了;第三天,师范学堂的学生忽然也剪下了六条辫子,晚上便开除了六个学生。这六个人,留校不能,回家不得,一直挨到第一个双十节之后又一个多月,才消去了犯罪的火烙印。”
“我呢?也一样,只是元年冬天到北京,还被人骂过几次,后来骂我的人也被警察剪去了辫子,我就不再被人辱骂了;但我没有到乡间去。”
N显出非常得意模样,忽而又沉下脸来:
“现在你们这些理想家,又在那里嚷什么女子剪发了,又要造出许多毫无所得而痛苦的人!”
“现在不是已经有剪掉头发的女人,因此考不进学校去,或者被学校除了名么?”
“改革么,武器在那里?工读么,工厂在那里?”
“仍然留起,嫁给人家做媳妇去:忘却了一切还是幸福,倘使伊记着些平等自由的话,便要苦痛一生世!”
“我要借了阿尔志跋绥夫⑾的话问你们:你们将黄金时代的出现豫约给这些人们的子孙了,但有什么给这些人们自己呢?”
“阿,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支毫毛!”
“你们的嘴里既然并无毒牙,何以偏要在额上帖起‘蝮蛇’两个大字,引乞丐来打杀?……”
N愈说愈离奇了,但一见到我不很愿听的神情,便立刻闭了口,站起来取帽子。
我说,“回去么?”
他答道,“是的,天要下雨了。”
我默默的送他到门口。
他戴上帽子说:
“再见!请你恕我打搅,好在明天便不是双十节,我们统可以忘却了。”
一九二○年十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年十月十日上海《时事新报·学灯》。
⑵双十节: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举行了武昌起义(即辛亥革命),次年一月一日建立中华民国,九月二十八日临时参议院议决十月十日为国庆纪念日,又称“双十节”。
⑶斑驳陆离的洋布:指辛亥革命后至一九二七年这一时期旧中国的国旗,也叫五色旗(红黄蓝白黑五色横列)。
⑷关于我国古代刑法,据《尚书·吕刑》及相关的注解,分为五等:一是墨刑,即“先刻其面,以墨窒之”;二是劓刑,即“截鼻”;三是〔非刂〕刑,即“断足”;四是宫刑,即“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按:指破坏生殖器官);五是大辟,即斩首。“去发”的髡刑不在五刑之内,但也是一种刑罚,自隋、唐以后已废止。
⑸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前者指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攻破扬州后进行的十天大屠杀;后者指同年清军占领嘉定(今属上海市)后进行的多次屠杀。清代王秀楚著《扬州十日记》、朱子素著《嘉定屠城记略》,分别记载了当时清兵在这两地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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