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殿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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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又在草菅「婚姻」了!和平急忙说:「婚姻不是儿戏,你们两个可千万别听他的!」
天祐怪罪地瞪和平一眼。
「那个,现在是不可能的。」天华嘟嚷著。
「干麻?这家伙已经结婚了吗?还是他外表看来是男的,结果是女人?」天祐啧啧地盯著美少年看。
美少年刷地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当然是男的!也没有结婚!」
「既然这样,那就没问题了啊!天华已经满十八岁,就算你们结婚也不犯法,不过你满二十了没?没满二十岁得有监护人同意。」
「不是这个问题!」天华又急又气地补充道:「你们都没看电视,不知道他是谁吗?他是刘星,是偶像,他演过很多当红的偶像剧!很多人都认识他,八卦记者也会跟著他,我今天也是好不容易才能带他过来的。要摆脱那些八卦记者,很辛苦的!」
美少年马上握住天华的手说:「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天华摇摇头。「你才是,其实你可以不用来的。谈判是我和哥哥的事,只要他答应了,我们就可以在一起。我已经不想再和你分开了。」
讲的人不脸红,倒是听的人都脸红了。和平自己也是会讲肉麻话没错,但是仅限于两人之间,这样子当众谈情说爱,适合神经比较粗的人……悄悄地瞟了天祐一眼,果然天祐半点感觉都没有,瞪著黑眼瞧著他们。
「哥,这样你知道了吧?我如果住在家里,根本没办法和他见面。他不可能到我们家来,那会启人疑窦,他的经纪人不会答应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我搬到他哪里去住,至少我这样平凡的女孩子在门口出入,没有人会去注意我。」
一顿,天华瞅著他说:「你应该能了解吧?哥哥也是想和游大哥在一块儿,所以才搬过来的。想和心爱的人朝朝暮暮地住在一起,有什么错吗?你就答应我,我保证不会将你们的秘密泄漏出去的。」
和平听了不由得同情她。撇开年龄不提,她的心愿和普天之下的友情人是一样的,却因为外在环境无法在一起。好一对梁山伯与祝英台,叫人怎能不掬一把同情泪呢!
「不行!」天祐斩钉截铁地说。
好、好快!和平以为他会犹豫一下的,想不到……
「为什么不行嘛?我都这样求你了!」
美少年也低头拜托天祐道:「我知道我这样子很自私,让天华屈就我。可是我爱她,胜过一切。想和她在一起的愿望,已经超越了面子。请你,答应天华的要求吧!」
「哈啊?胜过一切?那么,你为她做了什么努力?我、可、是找遍国内的大专院校,还找到国外去了!一得知他在台湾当警察,马上就跟他跳进同一个萝卜坑。而你们呢?年纪轻轻就说胜过一切?先等你们拥有了可以舍弃的一切,再来说这种漂亮话!」
天祐的长篇大论,听得和平想额首称庆、大声叫好。他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年纪轻轻就鲁莽冲动,是容易犯错的。
「哥,你这样讲,我可是会生气的!」天华瞪眼。
「不行就是不行!」
「那,我从阿福伯那儿打听到的事,我可要全部都说出来喽!」得意地窃笑。
天祐一脸茫然。
「你忘记了吗?你叫阿福伯拼命去找A片──」
霍地从沙发上起身,天祐一把捂住妹妹的嘴,强拉她起身说:「我知道了,我们到外头商量。」
天华点点头,同意。
兄妹俩消失在门外好一会儿。和平只好随便陪美少年聊聊天,才知道他和天华会认识的机缘,是某次偶像剧借场景,借到范姜家的花园里去。两人几乎是一眼就爱上了对方,标准的一见钟情。
和平也才想起,上回天祐念著天华不要老在乎那些女明星的脸蛋,八成来自于天华已经和刘星谈恋爱,自然会在乎刘星身边的女明星。
「好了,都商量完了,你们可以走人了。」天祐满脸悻悻然地出现在门前。
不知道他们是怎样解决的,但看天华满脸笑意,该不会……「殿下,你真的答应让他们同居啊?」小声地在他耳畔问。
「啧!你以为我想?要不是她抖出我的A──」急踩煞车,天祐摇头说道:「我不是答应他们同居,我只答应帮她在同一栋大楼里租一间房,好让他们可以就近『约会』。前提是,她要先考上大学再说。」
天华满意地笑著说:「谢谢大哥,我也会努力的。」转向和平说:「游大哥,我哥就拜托你照顾了。要是我哥有时候做了太过分的事,你可以来找我,我会告诉你怎么治他的。掰掰。祝你们永远幸福!」
和平真是好奇死了,能治得了天祐的「法宝」究竟是什么?
可是不管和平怎么追问,天祐当然誓死也不回答他。
开什么玩笑!怎么能让和平知道……
当年我故意找到那神似我的A片女星拍的A片,并强塞给他,助他茅塞顿开,让他知道他是爱我的。
绞尽脑汁的暗示,发挥了效用,才会有他们的这一段情。万一,自己如何费心安排做这一切的事,全都穿了帮,自己这主人的面子还要怎么挂?
我可不会认输,和平。
这一辈子,我都不会让你知道,是我先爱上你的……
你想翻身?哈、哈,等下辈子吧!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