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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墙外花枝-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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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不骚不媚,也没有菲菲那样的女人的高雅,就是连上床都要一番情调的铺陈。她是随性自然的,与情趣无关,与技巧无关,就是简单的,却简单得轻松,而此时在她简单的轻松下还有一种简单的性感,那内衣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的美态,那颜色又如同玫瑰花般地让人产生想摘怕刺的感觉。
  世界仿佛不存在,甩掉自己的衣服,赤裸裸的身子紧紧贴在她身侧,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平,让她枕上去,又把她的另一条胳膊拉过来搂在自己身上,半晌,听着窗外隐隐的风中树枝摇的声音,听着自己忽强忽弱的心跳声。
  林立志起身看着晓萱,晓萱艳红的右脸,红润的唇,半眯着眼睛,眼睫毛都湿润着。林立志很想就这样欣赏着,轻轻在她左脸上吻了一下,又狠狠咬了下她的右脸。晓萱睁开眼,柔媚尽扫,有点寒光。
  林立志好像真的被刺了下,他竟然不忍心就那样压下去,不忍心把自己的欲望发泄出来,他一直坚信情和欲是分开的,当他尽情释放欲望的时候也可以没有情,而有情人未必会在床第间戏耍。就像他和乔菲菲,一年难得呆上几天,但情是不会改变的。
  林立志艰难地忍住自己的欲望,拉了条被子过来,拥了晓萱靠在床上。
  晓萱凝视了他片刻,沉淀了欲望,迅速穿上衣服,说:“既然要谈严肃的话题,那我们就别在这样的环境中,到客厅去。”
  晓萱先起身下床,出了房门,上了台阶,打开了最亮的灯,双手交叉在胸前,端端地坐在沙发上。
  林立志回头望了眼卧房,的确,床头的两盏射灯是最昏眩的光,照射在紫色的被褥上,更有一种欲罢不能的蛊惑人的力量。
  他心中叹息,这曾经是多少次他们欢爱的地方,如今他竟然可以无视她的娇媚,无视彼此身体的需求,却要告诉她残酷的现实,难怪她不想在那样的环境中。
  他怜惜地揽着她的肩膀,她甩开,绷着脸说:“不是要好好谈谈吗?就暂时男女授受不亲吧。”
  “呵呵。”林立志干笑两声,有些尴尬。
  “那谈吧。”
  “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
  林立志点头,他知道他该和盘托出了。
  其实并不复杂,一个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而已。
  乔菲菲和林立志是高中同学,菲菲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会很多种乐器,尤其是小提琴,无数少男甚至少女常沉浸在她优美的曲子里。
  林立志从有了青春的萌动就暗恋着菲菲,只是他除了成绩是全班第一,其他就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那时候的林立志还没有现在的气派和风度,特别是与靓丽动人的菲菲比起来,他可以算是丑了。自卑的他怎么可能向大众情人的菲菲表白呢?他只有偷偷地注视,在她的一笑一颦间乱了心房,在男生们的大献殷勤间更加颓唐。
  没想到的是,大学三年级刚开学的时候,当他正用全力忘记那个时常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女人时,菲菲来学校找他了。他真是意想不到又喜出望外,到处找同学借钱,要请她去吃顿好的。
  菲菲看他忙碌的样子,抿嘴笑,说:“就去食堂吃吧。”
  “那怎么行,老同学来。”他更加慌乱。
  菲菲红了脸,用发圈把长头发扎起来,只有额前的刘海儿掩饰着她心里的羞涩,而刘海儿下的眼睛是那样含情脉脉,又是那样清秀明丽。特别是她掀起眼睑,拉了他的袖子再次说:“就去食堂,否则,我不高兴了。”
  林立志被她娇憨的样子深深迷醉了,多年暗恋的情愫又全都涌现出来,那真是让人心慌意乱。
  乱哄哄的学生食堂很难觅到一处清净的地方。
  而建筑系的大才子,一直没有传出恋情的林立志身边跟了个清水出芙蓉般的美丽女子,那女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艺术气质,恬淡而清雅,这怎能不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在一片惊羡的目光中,林立志晕忽忽地打了饭,拉了菲菲就走。在校园里,找到一个安静的地儿,坐下,打开饭盒,才发现只有一把勺子。
  “你先吃吧。”他把勺子递给她。
  “一起吃。”她忽闪着大眼睛。
  他正踌躇着,想怎么才能一起吃,她已经把满满一勺饭菜送到了他的嘴边。当勺子触碰到他时,他看到她眼中的无限柔情,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很想一把把她揽在怀里,尽情地嗅她秀发的芳香,很想把她灵秀的小脑袋深深地贴近自己的胸膛。可他只是傻傻地吞了那勺子里的饭菜。他们就那样你一勺我一勺地吃光了一大饭盒的饭菜,竟没说一句话。当互相望着对方油忽忽的嘴巴时,才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菲菲笑起来的时候,恬静中更添了些须轻灵,美得令人眩目。林立志不再笑,他痴痴地望着她,继而笨拙的拥抱了她,只那样的一个拥抱,他便感觉身心都得到释放、满足。
  从此林立志和乔菲菲成为一对标准的才子佳人。
  他们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事业的发展,菲菲进了首都一家很有名气的歌舞团,林立志更是由于大学时就获过大奖,便被一位师兄邀请来到临近北京的这座城市创业。
  两年后菲菲生下小志,虽然聚少离多,可感情依旧。又过了几年,当林立志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菲菲却萌生了出国寻求更广阔的艺术发展的念头。那时候流行音乐已经席卷整个华夏大地,高雅艺术几乎无人问津,像她那样的小提琴演奏者就是团里的鸡肋,可欧洲则不同,小提琴演奏永远有听众,永远受欢迎。
  菲菲一走就是12年,并且顺利而快乐地在自己热爱的艺术领域游走,而林立志的地产公司更是稳步发展,他无法放弃这些,带小志去与菲菲团聚,她也无法放弃自己十几年的努力。如此,他们只能远隔重洋,偶尔她回国探望他们,他飞过去,解一解相思苦。
  就这样,矛盾中,他们也几分几合,却始终无法真的舍弃对方,他知道她是他此生的惟一,是他的梦中情人,命中爱妻。她知道他是她的精神恋人,永远无法背弃的丈夫。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小志的爸爸和妈妈,渐渐的,他们不再试图说服对方,因为他们都明白团聚是迟早的。
  “你很爱她?”
  “是的。”
  “不会离婚?”
  “晓萱。”林立志靠近她,揽住她的肩,“我和她有20几年的感情,是最初的感情,最初的也是最真的,况且我们还有儿子。”
  晓萱甩开他,站起来,走到客厅的中间,她屏了下气,问:“你会不会离婚?”
  林立志垂了头,沉了一下,很轻却很坚决地说:“不会。”
  晓萱的眼泪涌了出来,她瞪着,使劲瞪着,悲愤地喊:“那你为什么招惹我?为什么要骗我?从来没有人骗过我,我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的欺骗。”
  她的身体剧烈的抖动,顿时嘴角煞白。尽管已经猜到了八九不离十,可当真相从林立志的口中得到证实,她还是难以接受。
  一阵阵的天旋地转,眼前是一片漆黑。
  林立志忙扶住她,她倒在他的肩头,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没有了支撑血肉的骨头,倏地瘫滑下去。
  在她就要倒地的瞬间,他抱住她。
  他把她抱到床上,握着她的手。近两年的相处,他已经非常了解她,她任性而自负,开朗又极端。她可以在春风得意时显尽锋芒,却无法接受变化承受出乎意料的打击。
  林立志有妻有子,又绝不会离婚的事实对晓萱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所有复杂的情绪全都交织在心底,憋闷得仿佛那颗心已经无法容在身体里,就要挣破血肉,崩裂出来。
  他摸了摸她的脸,她别过去,不让他碰到她,只继续问:“为什么骗我?”
  “好孩子。”他仍试探着让她靠在他的身上,他是想给她力量给她温情,“其实当年你去应聘时,我就很喜欢你,后来又遇到,听说你要离婚了,就更想疼爱你。”
  “可你有资格疼爱我吗?你不是在标榜你伟大的‘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爱情吗?那样的爱里怎么会有别人的出现?”
  “是,我承认,我是个男人,菲菲出国这么多年,我不可能忍受得了身体的需要,但对你,我是有真情的,所以不想让你知道我并未离婚,因为我也不想失去你。你知道吗?除了菲菲,你是惟一一个令我动心的女人。”
  “因为我像乔菲菲?”
  “不。”林立志摇头,“你们是长的有几分相像,但性格却很不一样,她浪漫沉静,你热情洒脱。”
  他不能残忍地告诉她,至少在最初他只是在找寻爱人的替身。
  谎言也分两种,善意与恶意,此时,他的谎言是善意的。
  “你爱我吗?”晓萱忽然很想游戏。
  “嗯。”他点头。
  “你可以同时爱两个女人?”晓萱愕然,刚有的一点点游戏心理被这样的愤怒抑制下去。
  “是呀。”他很怅惘,活了几十年,从没被工作中的风雨压倒过,却在情海中沉浮。原本以为这一生只会钟情于菲菲,尽管难挨与她远隔的苦楚,却从来都很好的把握了度,只要欲不要情。每一次逢场作戏,也都会事先声明——不会有未来。其实他知道菲菲也能理解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需要,只是两个人心照不宣。
  而面对晓萱,他却严密地包裹了自己,既然都认定他早已是单身,便将错就错下去。越是对她动了真情越是觉得愧对妻子儿子,所以无论多忙,他都尽量抽身,每周都赶回北京,看望父母是其次,主要还是儿子,而当春节时,菲菲回来这一个月,他自然要全力陪伴妻子。越是看重妻子儿子,越是觉得伤害了晓萱,便尽量给她安排好一切。
  他喜欢听她爽朗的笑声,在她的笑声中,他感到满足也感到轻松。
  “你就没有想过纸里包不住火?”晓萱还是靠在了他的怀里,她告诫自己,不能沉浸在气愤中,她要报复。
  她微仰了头,侧了目,冷冷地盯着他。
  “或者你的确不怕这火露出来,一旦露出来了,离开我就是,对吗?”她想试探他的想法。
  就在这时,却突然停电了,霎时一片漆黑。晓萱不由得大叫一声,原来黑暗是那么可怕,而突然间的黑暗如同从天堂落入地狱,一切的繁花似锦都是迷离幻境。恩爱?幸福?不过都是欺骗,都是假象。
  她的两只晶亮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飘移的光,由愤怒到哀怨又到冷酷。她任凭他紧紧抱住她,下巴支在他的肩头,拨弄着他的头发,如同拨弄一条小狗的毛发,在她心里,他已经不是人。
  晓萱迅速地衡量,是甩了他就走还是……
  她不能,她不能走掉,又有泪水涌出,对他,或许不是爱情,却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很深的依赖。想起李薇的话——谁也不能依靠。
  “宝贝,你要相信我,不管到何时,我都不会不管你的。”
  晓萱的眼角还挂着泪花,却暗暗冷笑,即使这是他的真心话,她也不会相信。这样的大起大落中,她失去的是自信和勇气,但她无法离开他,那将意味着失去很多现实的东西,失去工作,失去好的物质生活,更会陷入孤独。当一个人习惯了某种生活,特别是自己满意的生活,就会形成依赖,轻易地改变如同把自己分解了再组装起来,灵与肉都会有所流失。
  她静心地体会了下黑暗,体会了下一个人可能面对的黑暗,那真是太可怕的孤独。即使可以面对那样的孤独,她也无法面对众人的目光,一个离婚女人,一个原本以为拥有了金钱和爱情的离婚女人,竟然仅仅是那个男人的空虚心灵的填补,一个相貌仿佛的女人的替身。她好像已经感觉到了人们的嘲笑,好像看到了平日对她逢迎的公司同事们的鄙夷的目光,他们指指点点地说:“原来也是个小秘。”
  她闭上眼睛,黑暗中她还是想闭上眼睛,她无法承受那样的现状,她要疯了!狠狠地咬住他的肩头,她恨死他了。她要报复,要让他在以为幸福的时候,以为坐享齐人之福的时候,让他感受失去。她不知道她究竟会怎么做,但是她知道她必须让他更喜欢她。爱?哼,她是不相信他会爱的。
  晓萱松开口,慢慢把嘴巴移了过来,与他嘴对嘴,他们之间好似只隔了一层空气,鼻息间的气息吹到对方的脸上,痒痒的。
  她开始吻他,柔柔的,腻腻的,用舌尖拨弄他的耳根。他没想到她会这样,别看晓萱平时很鬼怪,但在这时,一向是娇羞的,从不会肆意,林立志很是局促。她不管他,只继续,摸索着解开他的衬衣纽扣,利落地褪去自己的弹力衫,把身体放在他怀里,抓了他的手去解她的内衣。他的手触及到她光滑的肌肤,强抑的情绪被燃起,轻轻拨去她的内衣带儿,内衣滑落,她高耸的乳房便紧贴住他的胸膛。她故意在他耳边轻吟,她想感受一下情与欲分离的简单。他彻底被点燃,双手抚摩她的胸,她的双乳在他的掌握中扭动,两条腿盘在他的腰间。他们更紧密地接近。她想这不过是场游戏,那就尽情嬉戏吧。
  老练的林立志却迷惑在了她的激情四溢中,从没有体会过她的挑逗,如此,让他暂时放弃了别的念头,只想享受温存。
  晓萱用这样的方式默许了林立志,但她的心已经逐渐脱离。她要做一个完美的情人,而后在该离开的时候离开,让他也尝尝被骗的滋味。
  世间的事,种什么因,结什么果,所以人是不能轻易走错一步,一步错,便步步错,想回头都难。
  女人在感情中游戏,最终伤的是自己。晓萱只想要一个平衡,她怎么能被欺骗?怎么能沦落为“情人”的角色?
  晓萱越是表现着浓烈的爱,越是痛苦不堪。不,更多的,不是痛,是恨!
  她恨林立志。
  第二十章
  子媛这两天正好和秦朗回家了,李薇又是那样的状况,晓萱干脆一个人跑到酒吧去买醉。这才发现,一个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男人的女人是多么的孤单。
  她穿了件葱绿色的露肩瘦身薄毛衫,及膝的牛仔裙,黑色的,深绿色的圆头高跟长靴子。长长的头发弄成了弯儿,只有前额的刘海儿是直的,淡淡的绿色眼影更衬出她眼中冷冷的光。往日的清新甜美不见,只有冷艳性感。
  是的,晓萱想放纵,不是都说酒吧和聊天室是最容易发生一夜情的吗?她想感受一下,她想体会一下做坏女人的滋味,她就是想做坏女人。
  她要了一瓶红酒,独自坐在吧台,先就干了两杯。既然是来放松的,还有什么不可以。
  强劲的音乐响起,她冷着一张脸,尽情地扭动起来,她并不会跳舞,可她姣好的身材,只随意的摇摆,就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一曲停后,她继续喝酒,刚把酒杯放到唇边,就过来两个20出头的小男人,一副时尚打扮,有点流气有点色相。
  “怎么?一起玩吗?”他们坏笑着问。
  “玩什么?”晓萱不解。
  “哈哈。”他们的笑声淹没在音乐声中,“你干什么的?还问我们玩什么?”
  “我干什么的?”晓萱已经不耐烦。
  一个脸色苍白,头发金黄的男人凑近她。
  “你不是卖的吗?”
  晓萱手中的酒泼了过去。
  那男人抹了把脸,之后把瓶子里的酒全倒在她的头上,扬长而去。
  晓萱愣愣的站着,泪水和酒水一起淌下来。
  她踉踉跄跄地出了酒吧,跌跌撞撞地上了天桥,真想从天桥上跳下去,她不知道子媛是不是已经回来了,但回来又能怎样,谁也不能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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