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出走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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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我把他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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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上个月,他买了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书。再上个月,他买了很多本食谱。虽然买了那么多的食谱,他可没有弄过一道菜给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灵感。葛米儿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写两首歌。他不想重复自己。这几年,他写得太多了,有点累了。我可以怎样呢?我却帮不上忙。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我微笑着问他。
「不知道。」他说。
后来有一天,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我要去当和尚。」
「和尚?」我几乎哭了出来。
「是七日和尚。」他气定神闲的说。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七日。」他一脸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和尚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象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跟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象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索性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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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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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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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