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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7章

古龙合集-第19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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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大的锅。”

  锅盖掀起,一阵浓烈的肉香立刻像魔法一样散布开来,里面红红的炖着一锅肉,还在冒泡。

  “好一个混战八方。”关二用鼻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面最少也有八种肉。”

  诸葛太平大笑:“果然名不虚传,果然是大行家。”

  他又说:“吃这种肉。要有一种特别的吃法,光吃肉就变得像是乌龟吃大麦,糟蹋了好东西。”

  “我懂。”关二说:“光吃肉,显不出肉的好味道来,一定要东西衬一衬才行。”

  “对,对极了。”

  要怎样一个吃法才算正确呢?

  先把一张直径两公尺左右的烙饼,平摊在桌上。饼要烙得薄,还要烙得有劲道,才不容易破。

  饼摊好了,拿一根三尺长的保定府玉白葱来,掐去葱青,只剩葱白,蘸上皇宫大内太监做的上好面酱,搁在旁边。

  然后用木勺舀起三四勺大肉,大概有一斤到一斤半之间,舀在烙饼的中间,成一长堆;然后把左边的烙饼盖上去,再把右边的烙饼盖在左边的饼上,尾部卷起,卷成一个长筒,用两只手捧着,揣在怀里。就可以开始吃了。咬一口葱面酱,咬一口饼。左边一口,右边一口,中间再一口。

  诸葛大平道:“那时候只看见顺着嘴角往外流油,那种味道,吃什么都比不上。”

  他说得眉飞色舞,关二却叹了口气。

  “如果再加上一点迷药、毒药之类的东西,那种滋味就更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

  “迷药?”

  “这么大这么香,味道这么浓的一锅肉,就算加半斤迷药进去,别人也吃不出来的。”关二淡淡的说:“如果下毒的人是探囊取物公孙易,大概只要吃一口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干什么?”

  “足够有充裕的时间让他们把镖车运走。”

  诸葛太平用力一拍桌子:“这个王八蛋,就算要劫我的镖,也不该把迷药下在锅里糟蹋了这一锅好肉,害我吃不成。”

  看他的样子,糟蹋这一锅肉的罪行好像比劫镖还严重。

  关二笑了。

  “幸好他还没有把迷药下在肉里,就已经被我们的五掌柜和八掌柜先请了过来,连他的死党丁先生都一起请来了。”

  丁一抓练的不是鹰抓功,右手的手掌却特别大,不但比别人的手大,比自己的左手也要大一半。

  据说他一只手里就可以用七七四十九件暗器。凭他的腕力、指力、夹力和指甲关节间的弹力,同时把暗器打出去,专打人身上三十六大穴、七十二小穴和十三处致命要害。

  公孙易却是个很少用手的人,他用的是他身上最发达的一部分。

  他的脑袋。

  现在两个人看起来,衣衫都有一点不整,头发也都有一点零乱,他们本来都是很讲究修饰的人,刚刚无疑经过了一番苦战。

  张五和张八身边带的人,平时虽然看不见,一出手就足够让别人看老半天的。

  诸葛太平一直在摇头叹气。

  “你们这是何必呢?何必一定要动我的镖呢?让我过几天舒服日子,你们自己也好过几天舒服日子,岂不是天下太平。”

  诸葛叹道:“你们为什么一定要来惹关玉门这个倒霉鬼?”

  丁一抓声音嘶哑,眼中布满红丝,瞪着关二。

  “关西关二几时做了镖局的奴才?谁能想得到。”

  “老实说,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只不过一个人一生中,总要做几件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的。”

  “有理。”诸葛太平说:“有理就有肉吃,来,吃,酱油麻油通通有,大家一起吃。”

  关二大笑:“那当然是非吃不可的。”

  他刚刚学会了吃炖肉最正确的方法,现在好像有点迫不及待了。

  看见他开始吃肉,公孙易脸上忽然露出了极奇怪的表情。

  他一向是个不动声色的人,脸上很少有表情,现在却好像忽然看见关二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花来。

  这时候丁一抓已出手。

  就在关二、诸葛太平和张家兄弟刚把第一口肉吞下去的时候,他的大手已经发出了满天花雨。

  花非花、雨非雨,每一道花雨,都可以杀人于刹那间。

  这一点大家都明白的。

  丁一抓纵横江湖,把别人保的镖银看成自己的一样,伸手就拿,手到擒来,当然是有道理的。

  这一点关二他们也不会不知道。

  奇怪的是丁一抓威震江湖的暗器一出手,他们居然只是眼睁睁的看着,既不招架,也不闪避。

  关二的手仿佛抬了抬,但是并没有举起来。眼看着这些封喉致命的暗器就要穿入他们的要害。

  忽然间,一条人影燕子般的飞来,一双大袖,金光闪闪。

  大袖飞舞,飞燕去来。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在花雨消失间响起:“七七四十九件暗器,胡金袖拜领,大好人命四条,胡金袖奉还。”



  第六回 结论

  花径深处的小楼前树阴下,摆着一桌酒,甜甜的,刚用冰镇过的波斯葡萄酒,却又偏偏带着一点淡淡的郁金香的香气。

  青山远处白云花树间,仿佛有人在曼声而歌:“兰陵美酒郁金香,玉豌剩来琥珀光。”

  只可惜长袖飘飘的女主人虽然能醉客,客人却都清醒得很,好像连酒都不好意思喝了。

  客人是关二、张五、张八、公孙易、丁—抓和诸葛太平,半客半主的是卜鹰。

  女主人花容胜玉,长袖绣金,和镖车里的黄金一样,都是十足十的纯金。

  天下太平的镖车毕竟也有不太平的时候。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呢?

  公孙易:“我实在觉得很奇怪,大家好像都认为天下只有我一个人会在肉里下毒。”

  丁一抓:“那种迷药决不比公孙易的差,我只闻到一点气味,出手就已经慢了。”

  胡金袖:“幸亏你慢了那一点点,所以现在人家还都很太平。”

  张五:“我无话可说。”

  张八:“轻如飞燕胡金袖,果然了不起。”

  诸葛太平:“不管怎么样,现在总算又天下太平了,我已经又叫人炖了一锅肉,已经架在炉子上了。”

  关二:“你这一锅肉,我非吃个痛快不可。”

  关二这句话说出来,大家都吃了一惊。

  一向心高气傲的关玉门,这一次一败涂地,居然还有心情吃肉。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关二?

  卜鹰已经注意观察了他很久,现在才开口:“这一次赌局,我绝对没有插手,只要有我的赌局,我就不会插手。”卜鹰很郑重的说:“这是我的规矩,你应该相信我。”

  “我相信你。”关二说:“我一直都相信你。”

  “现在诸葛太平的镖车已经被劫了,镖银已经在胡大小姐的地窖里。”卜鹰问关二:“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输了?”

  “不是。”

  “你还没有输?”

  “我当然还没有输。”关二看着卜鹰,眼中充满笑意:“这一次输的是你。”

  关二这句话说出来,大家又吃了一惊。

  一向言出如山的关王门,这一次难道想赖皮?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上一次薛涤缨和柳轻侯的赌局,我们左也输,右也输,里里外外一共输了一百万两,其中有二十三万两,付的是大通的金票。”

  “对,我已经点收过。”

  “想不到的是,一向财力雄厚的大通居然垮了,他们发出去的十足兑现的金票,也已在一夜之间变成废纸。”关二说:“这消息现在虽然还没有传出去,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

  他说:“大通可以垮,财神不能垮。听以我们连夜凑了二十三万两黄金,请太平镖局押镖,送到赌局去,换大通的废票。”

  说到这里,关二的声音都仿佛年轻了起来。

  “这趟镖本来就是要送到赌局去的,所以我才会领头吃那锅肉,好让你们自己把镖运来。这里也是赌局的分支之一,我们正好把镖银平安送达。”他微笑的面向卜鹰:“所以这一次输的是你,不是我。”

  诸葛太平吃吃的直笑。

  “有了诸葛太平,一定天下太平,这句话各位一定要牢记在心。”

  关二伸出手,刚伸出来,狼牙已经在他手里;他却偏偏还故意嘘了口气,看着卜鹰说:“每个人都难免有做输家的时候,难得做一次输家,也不必太难受。”

  “是的。”



  ◆尾声◆

  卜鹰真的好像并不太难受,而且还有心情喝酒,而且还喝得很愉快。

  这个人真有风度,真输得起。

  胡金袖把袖子高高挽起,露出一双白藕般的手臂,剥着莲蓬,却用眼角瞟着卜鹰:“看样子你这一次的诡计又得逞了。”

  “诡计?”卜鹰好像完全听不懂的样子:“什么诡计?”

  “这一边你虽然输了一枚花八十五两银子弄来的冒牌狼牙,那一边最少也要赢进三五百倍。”

  “那一边是哪一边?”

  “当然是诸葛太平那个胖猴子那一边。”

  “猴子既然能胖成他那样子,当然奇精无比,我怎能弄到他的?”

  “你一定告诉他可以让关二帮他把镖银平安送到,他一定故意不相信,故意要跟你赌,其实心里却宁可输。”

  “为什么?”

  “因为他输了,镖银就会平安送到,诸葛太平就依然天下太平了。”胡金袖吃吃的笑道:“所以这一次真正的赢家还是你。”

  卜鹰微笑。

  “不管怎么样,我总算还是让关二赢了一次,至少让他自己觉得自己赢了一次。”

  清亮的下弦月、多彩的黄金杯,卜鹰浅浅的啜了一口葡萄酒,心满意足的嘘了口气,“做赢家虽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至少总比做输家好。”



  楔子

  赌局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尤其是负责管理资料的孙老夫子,忙得想回去吃一顿他女儿做的晚饭都没有时间,因为号称近三十年来,江猢中最刺激的一场追杀行动已开始。

  对于这一次追杀,至今各地都已经有人来打听赌局接受赌注的盘口,所以有关这次追杀行动中两个人的资料,也纷纷自各地涌来。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名人,追的一方是新近才入刑部当差的程小青,据说他最近几乎因为一件冤狱而遭处决,所以才下决心入刑部,管世间所有的不干事,捉罪犯归案,为冤情昭雪。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姓名:程小青,

  年纪:二十五。

  特长:自动喜爱狩猎,所以观察力极佳,反应极快,而且善于在野外求生。

  武功极杂,出手一击,极少失误。

  用左手,右手已齐腕断去。

  家世:父名程元,人称“八臂神龙”,乃西北大豪,各门各派的兵刃武功都曾练过,壮年死于中风。

  母名关玉仙,即“生裂虎豹关玉门”关二先生之妹,人称“三姑奶奶”,与人交手时,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有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给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都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清洁,有人曾经形容:“有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像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以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像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风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丫间,手里倒提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双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双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像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像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白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条,和一双用削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像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绝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柔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双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像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的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像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得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像哪种人?”

  “我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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