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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章

古龙合集-第8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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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她最幸运的一点。

  贵人的家妾总有很多机会去接近一些机密的资料和一些贵重的珠宝。

  所以她才能找到牧羊儿和影子。

  杀人的计划在二十四个时辰里就已拟定,地点也已决定在那条小巷。

  小巷底,就是姜断弦的家,一个人回家的时候,总是会变得比较松懈软弱一点。黄昏时的卖花声,也总是带着种说不出的凄凉和伤感,就好像酒后的三弦,总是能打动人心。

  于是白发苍苍的卖花老人就在小巷中出现了。柳伴伴也在小巷的第七户人家租下了一栋小楼。

  刀光起,刀入腰,血光现,细腰折,血如雨,点点落,落入尘土。

  伴伴的心也仿佛一下子就沉落入尘土,等她从晕迷中醒来时,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一个很臭的地方,而且臭得很奇怪,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张开眼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竟然是一条男人的小腿。

  男人的腿并不可怕,可惜的是这条腿,弯曲、畸形、瘦短,皮肤的颜色就好像某种剥了皮的野兽一样,膝盖下完全是赤裸的,鸡皮般的脚上穿着双用羊皮带子穿成的胡鞋。

  那股臭气当然就是这只脚上发出来的,像是羊骚味,可是更臭。

  柳伴伴一下子就吐了出来。

  她还没有吐完,一个虽然瘦小但却坚硬如钢的拳头已打在她小肚子上。

  “你这个臭婊子,你再吐。”

  牧羊儿用一条腿站在她面前,一只手抓住她的裤带,“你是不是嫌老子的腿不好看?你的腿好看?”

  他用力往下撕,一双修长结实充满了弹性和活力的腿就完全暴露在这个淫猥的侏儒面前。

  他用力捏她的腿,捏一下,青一块。

  “你这个臭婊子,你给老子把你吐出来的东西全吃回去,否则老子把你撕烂。”

  他又用力踢她的下腹。

  “你嫌老子脚臭?好,老子就要你来舐,伸出你的舌头来舐,舐干净。”

  伴伴简直快要疯了。

  她只求快死,越快越好,可惜她连死都死不了,她简直就好像落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地狱里,她受的罪简直没有人能想像。

  但是她终于挨了过去。

  多年以后,她才将这段噩梦般的经历告诉一个最近的人。

  “那个疯子简直比鬼还可怕。”伴伴说:“直到现在我一想起他还是要吐。”

  “他还对你做了些什么事?”

  “每件事都不是人做得出的,直到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之后,我才知道田灵子受的是什么罪。”伴伴眼泪流下,“我想她死的时候一定觉得很愉快,一定很感激姜断弦给她那一刀。”

  “田灵子就是他以前的女人?如果她真的觉得生不如死,为什么要等到别人杀她?”

  “我想她一定也跟我一样,想死都死不了。”

  “真的想死,总有法子的。”

  “没法子,一点法子也没有,那个恶魔根本不给你机会。”伴伴说:“他简直就像是条蛆一样附在你身上。有时候甚至会钻到你的肉里去。”

  听的人身上开始冒出了鸡皮疙瘩。

  “他高兴的时候,就骑在我身上,用他那条臭脚盘住我的脖了,在半夜里骑着我到没人的地方去。”伴伴说:“只要走得慢一点,就用针刺我。”

  “他这么做,还是在他高兴的时候?”

  “嗯。”

  “他不高兴的时候呢?”

  “只要他有点不开心,他就把我跟他两个人关到一个很大的羊圈子里去,挤在七八百只比猪还臭的肥羊中间,要我把那些羊当做我的公公爷爷叔叔伯伯老爸;而且还要我叫他们。”伴伴流着泪说:“有时候他甚至还要我叫一声就磕一个头。”

  听得这里,听的人已经忍不住要呕吐。

  “那时候我全身上下全都又青又肿,好像也变得像是个活鬼一样。”伴伴说:“我只求老天可怜我,让我快点死。”

  “可是你还没有死,而且还逃了出来。”

  “那真是个奇迹。”伴伴说:“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连做梦都没有想到。”

  奇迹也会偶尔发生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是三月十五。”伴伴说:“那一天的午时,就是处决丁宁的时候。”



  第十四回 行刑日的前夕

  三月十四,阴雨。

  在江南,现在已经是草长莺飞的三月暮春了,这里却依旧潮湿阴冷,甚至可以像针尖一样刺入人的血液和骨髓里。

  尤其是雨,雨更愁人。纵有天下第一把快刀,也休想将那千千万万愁煞人的雨丝斩断一根。

  在这种天气,火炉、暖锅、热炕、火辣辣的烧刀子、热乎乎的打卤面,每一样东西都可以把人的脚勾住,勾在屋里,勾在妻子的身边。

  天刚黑,路上已少行人。

  西城外一片混沌,就好像一幅拙劣的水墨。

  就在这一天,有一个从外地来的陌生人死在城脚下,是被人拦腰一刀斩断的。

  最奇怪的是,这个人的上半身倒在城根下的一个石碑前,下半身却远在一丈外。

  雨水冲去了血迹,泥泞掩饰了脚印,现在没留下一点线索,死者身上也没有一样可以让人查出他身份来历的东西。

  杀人者无疑是此中能手,杀得真干净利落。

  就算有人能猜出他是谁,也绝对不会说出一个字来。

  这种凶案当然是永远破不了的,直到很久之后,才有个人透露了一点线索。

  这个人是混混无赖,有时候包娼诈赌,有时候偷鸡摸狗。凶案发生时,他正好在附近。

  根据他的说法是:

  ——“那天晚上我的运气真背极了,干什么都不顺,家里还有个胖骚娘儿们,等我带酒回去祭她的五脏庙。”

  ——“那一阵听说西城外有一票盗坟贼在做买卖,我就打上他们的主意了,想去给他们来个黑吃黑。”

  ——“就在我壮着胆子往那边趟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人飞也似的跑过来,跑着跑着,这个人忽然从中间断成了两截,上半身忽然倒了下去,下面的两条腿还在往前跑。”

  ——“这种事你们见过没有,你说邪门不邪门?”

  后来他又补充了一点。

  “当时我虽然已经吓呆了,却还是好像看见七八丈外有一个人影子,撑着一把油纸伞,像个鬼一样站在那里,就算是阎王老爷派出来的要命鬼,样子都没有那么怕人。”

  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差点连下面都没有了,我吓得尿了一裤裆,连滚带爬的跑回去,才知道一裤裆的尿都结成了冰,连下面那玩意都差点冻成冰棍。”

  所以这件凶案还是疑案,凶手是谁,始终都没有人知道。

  如果有人知道他们是谁,这件凶案就是件绝对可以轰动武林的大事了?

  在刑部当了那么多年差使,红差也不知已经接过多少次,可是每到行刑日前夕,姜断弦还是会觉得特别焦躁。一定要等他试过刀之后,心情才会稳定下来。

  三月十四这一天也不例外。

  冷雨霏霏,天色沉郁,姜断弦穿着双有唐时古风的高齿木屐,撑着把油纸伞,沿着城脚往前面走,积雪已化为泥泞,寒雨扑面就像是刀锋。

  在如此阴寒的暗夜中,他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去干什么?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他只不过在找一个人而已。

  这个人是谁?直到现在为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如此严寒,如此冷夜,他从干燥温暖的房子里冒雨出来,竟然只不过是为了要找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谁的人。

  这种怪事大概也只有姜断弦做得出,而且每到行刑的前日,都要同样做一次,数十年如一日,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泥泞满地,木屐又重,姜断弦行走时却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细雨打在油纸伞上,沙沙的响,听起来就好像江南的春雨打在荷叶上一样。

  可是这两种情怀就差得多了。

  姜断弦的意兴更萧索,仿佛也曾有一段残梦断落在江南。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前面的城垣上,有一条人影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姿势飞跃了下来。

  姜断弦眼中立刻发出了光。

  他看得出这个人施展的是一种江湖中极少有人能练成的独门轻功身法,同时也想到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人无疑就是近十年来最成功的独行盗,做案五十六次从未失手过的“五十六”。

  “五十六”当然不是他的真名,甚至也不是他的绰号。

  江湖中人叫他“五十六”,只不过因为他现在正好已经做了五十六件极轰动的案子而已,正如他做案三十七次时,别人就叫他“三十七”。

  因为他每做案一次,都会在现场留下一个数字,就好像生怕别人忘记他做案的次数一样。

  他的计划是“九十九”。

  如果不是遇到姜断弦,他本来确实很有希望可以做到的。

  “五十六”每次做案之前,都要将自己彻底检查一次,把每一样有可能追查出他真实身份的物件都完全彻底清除。

  所以就算在最坏的情况下,别人也没法子查出他是谁了。

  就好像大多数特别谨慎小心的人一样,他时时刻刻都在作最坏的打算。

  因为在他不做案的时候.他绝对是个非常受尊敬的人,交往的都是些有体面的朋友,而且家庭美满幸福,子女聪明孝顺,他的名誉更是毫无疵议的。

  所以他绝不愿意有任何人把“五十六”和这么样一位好人联想到一起。

  这一点他居然做到了。

  直到他死后多年,他的姓名和身份都依旧是个秘密。

  江湖中从未有人能发掘出“大盗五十六”的过去,他的朋友们从未怀疑过他的品格,他的孩子们永远都保持着敬爱和怀念。

  因为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位“五十六”先生都不能算是个太坏的人。

  他并不怕别人看到他那种非常独特的轻功身法,因为从这一方面绝对无法追查出他的来历。

  更重要的是,他对这种轻功总是会有一份无法解释的偏爱。他无名无姓,从不做炫耀自己的事,只有这种轻功才能满足他忍不住要在心底为自己保留一点点的虚荣感。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小姑娘穿起新衣裳把自己关在房里对镜独照一样,又希望别人能看见,又希望不要被人看见,就算明明知道别人看不见,自己心里还是觉得很愉快。

  这一次他的心情也一样。

  雨冷夜暗,他从未想到他跃下城垣时,下面已经有个人在等着他。

  一个又高又瘦的人,撑着把半旧的油纸伞,鬼魂般站在风雨中,除了风吹衣角外,全身上下一动都不动,甚至连呼吸都已完全停止。

  “五十六”的呼吸也立刻停止,尽量使自己下落的速度降低,在到达地面之前,还有一段缓冲的余隙。

  他已经发现这次遇到的是个极可怕的对手。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这么稳,这么静,不到必要时,是绝不会动的。

  ——有时候不动比动更可怕。

  这不是废话。

  也不可笑。

  地上的泥泞虽深,“五十六”如果提起一口气,还是很轻巧的站着。

  但是现在他却把两只脚都埋入泥泞中,他一落下就必须站得很稳。因为他落下来时精气已将竭,既不能攻,也不能退。

  他只有守,站稳了守。

  他看不见对方的脸,姜断弦却在伞下盯着他,瞳孔已收缩。

  “我知道你不认得我,我却认得你。”姜断弦说:“现在你大概还不是五十七,还是五十六。”

  “大概是的。”五十六说。

  他虽然已经感觉到对方的一身杀气,却没有一点惊慌恐惧的样子。

  他绝不是那种很容易就会被吓住的人。

  “第五十七件案子我还没有做,所以现在我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他说:“所以今天晚上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你错了。”姜断弦淡淡的说:“你从头就错了。”

  “哦?”

  “你既不该到这里来,也不该露出你的轻功,更不该让我看见,”姜断弦说:“尤其不该在今天晚上。”

  “为什么?”

  “因为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找一个人来试我的刀。”姜断弦说:“现在我已经选中了你。”

  “我们有仇?”

  “没有。”

  “你为什么会选中我?”

  “因为你该死。”

  姜断弦慢慢的移动开油纸伞,露出了一双刀锋般青寒的眼:“我一向只选该死的人来试我的刀,彭先生的刀上只有恶人的血。”

  “五十六”的瞳孔突然收缩,又扩散,“彭十三豆?”

  “是的,我就是。”

  “可是彭十三豆杀人从不试刀。”五十六说:“浪迹江湖,杀人于窄路,仓猝间也无法试刀。”

  他盯着对方的手:“杀人前能够拿第三者来试刀的人,通常都不在江湖。”

  “不在江湖在哪里?”

  “在刑部。”

  五十六说:“据说在刑部的总执事姜断弦每次行刑的前夕,城里都会多一个暴死的孤魂。”

  姜断弦眼色更青,仿佛已经变成了两块翡翠,几乎已接近透明。

  五十六并没有逃避他的目光,心里反而觉得有一种残酷的快意,一种自我解脱。

  ——现在他已经知道姜断弦就是彭十三豆了,但是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他的秘密。

  就在这时候,姜断弦的刀已出鞘,刀锋上的寒光,就好像他的眼睛一样。

  这时候他的刀仿佛已完全溶入他的身体血液魂魄中。

  姜断弦的刀精钢百炼,而且是用一种至今还没有人能探测到其中秘诀的方法炼成的。

  这把刀锐利坚硬的程度,也许可以算是天下无双,可是当它的刀锋横断人腰时,那种感觉却是异常温柔的,温柔得就像是一只粗糙的手握住了一个幼女细嫩的乳房。

  刀锋入腰,姜断弦的瞳孔就扩散了,他全身上下每一个部分也都在这一瞬间软化松懈。

  他的目的已达到。

  木桶中的热水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了,水的温度经常都保持在比人体高一点的温度上。

  在这种温度的热水中泡一刻钟之后,总会让人觉得身心交泰,容光焕发。

  这种木桶在扶桑叫作“风吕”,是一种浴具,也是那里大多数男人最大的享受,甚至比清酒和艺妓更容易让人上瘾。

  姜断弦到东瀛去和江户男儿作伴还不到三个月,就已经上了瘾了。

  所以他才会特地把这么样一个木桶运回中原。

  五十六的腰断、腿奔、身倒、血溅、腿仆、人死,姜断弦都已不复记忆。

  现在他已把人世间的万事万物全都忘怀了。

  因为现在他已经把他自己完全浸入了风吕中,水的温度也能让他非常满意,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男人把自己置人他最心爱的女人体中一样。

  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刻,他希望自己还能睡一下,那么等到明天行刑后,他还有精神去喝一盅茶,吃一点酒,去回回儿的羊肉铺里弄一点带着三分肥的羊肉来夹着火烧吃,再来四两烧刀子作早酒挡挡寒。

  只可惜他没有睡着。

  “试刀”之后,姜断弦总是很快就会睡着的,能睡的时间虽然不多,可是能睡一个时辰总比不睡的好。

  ——试刀之际,生死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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