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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莫扎特的玫瑰-第12章

小说: 莫扎特的玫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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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色俱乐部(1)
  这里有一种色情的味道,不断强化的肉欲不过是一场对爱情的渴望。他有一种置身梦境的幻觉。他像一个享乐主义者亲吻她。他享受女色其实是享受着自己的孤独。
  王中维吸着烟,望着窗外,整个天空阴沉沉的,云层烙着灰色,一动不动。他坐在禁色俱乐部的酒吧里。他喜欢禁色这个词,这让他想到三岛由纪夫的一个小说,他喜欢那个作家桧俊辅的角色,当然,禁色也让他想到香港乐队达明一派的同名歌曲。这个下午和其它的下午没有什么区别。他来到这里,到底想寻找什么?酒吧天花板的灯光,闪烁出各种颜色,灯光暗淡,不断旋转,给人一种置身梦境的幻觉。
  他有时来这里玩。这个俱乐部有一种色情的味道,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美女,她们大胆开放,出卖肉体。他不喜欢嫖妓,却喜欢坐在俱乐部里面的酒吧,看着各式各样的女人走来走去,有时会叫上一个小姐,陪着喝酒。他似乎漫无目的地在这里打发时间。他喜欢沉思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沉思,他觉得有趣。那些小姐和他没有亲密的来往,他出手阔绰,却不热衷她们的身子。他厌恶人与人的交往,没有什么比面对孤独更让他感到踏实。莫飞成了他在这个城市惟一的男性朋友。也许他根本上没有朋友,他是如此孤僻,以致怀疑自己是否厌恶了这个世界。事实上他知道,他无法剥离这个世界,他需要朋友,这使他感到自己的软弱。一个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要朋友的,他需要的是创造的热情;或者是毁灭的热情。
  在夜晚,从他办公室窗口望去,他能看到禁色俱乐部的霓虹灯闪烁。他时常想象,俱乐部里的男女,就像狂奔的兽群,身体柔软、开放、轻灵,他们的身体舞了起来,脸上都戴着面具——那是锐舞,那些脸,那些面具,那些撕裂的色彩,完全跃进无法歇止的强劲的音乐;那些男女歇斯底里地吼叫,用身体语言埋葬一切。夜晚就是这样点燃。禁色俱乐部成了堕落生活的时刻。事实上,他喜欢堕落的生活。他想成为一个堕落的男人。对堕落生活的热爱,成为某种活着的动力,成为迷恋肉体生活的开始。这好比,他迷恋车婉婉——就像迷恋一个有着梅毒的漂亮女人。
  俱乐部的老板绰号叫田鸡,田鸡长得胖胖的,喜欢穿着名牌西服,戴一双平光眼镜。田鸡说过他戴平光眼镜是为了显示斯文。对此,王中维觉得好笑,他也戴平光眼镜,不过是觉得好玩。他想不到自己和田鸡会有同样的嗜好。他知道田鸡有黑社会的背景。他有时会赠送一盒新出的梦之丸给田鸡,当然田鸡并不知道王中维的真正身份,不过是把他当作这个俱乐部的贵宾之一。田鸡在俱乐部里会出售梦之丸,而且生意还不错。在这里出没的都是有钱人,他们热衷各种奇异的梦之丸,越是刺激越是受到他们的喜好。梦之丸渗透到各个阶层,特别是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对于他们奉行的那种无所事事的享乐主义,梦之丸适合他们。
  王中维听到周围女人们发出一阵阵浪笑,这个寻欢作乐的地方,充满了光明的色情。现在他身边坐着一个叫绮梦的女人,他奇怪她会叫这样的名字,也是他看到那个小姐花名册时选中她的原因。他喜欢绮梦这个名字。在他看来,梦之丸是一个个绮梦的呈现。绮梦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笑容甜美,脸庞清秀可人。这些小姐总让他想到戏剧性的事件,比如,绮梦这样的女孩随时会死在一场斗殴中,或者死在一场谋杀事件中。他想象他变成一只凶猛的秃鹰,用爪子把绮梦抓住,飞上半空,然后狠狠地摔了下来。想到这些,他舒了一口气,环顾四周,墙壁有几面镜子,他又舒出一口气,低下头看着脚上的黑皮鞋,皮鞋擦得光亮,然后往旁边的镜子里看,他怔住了:车婉婉浮现在镜子里,朝他露出笑容,又渐渐消逝。
  绮梦为他打开一支法国红酒,她的手臂在昏暗的灯下发亮,他才意识到她有着很白的皮肤;他想起了车婉婉,同样有着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哪里都有车婉婉的影子,他轻吁了一口气,看见红酒倒进杯子里,在红烛的映照下,闪着血光。
  他伸出手臂,把绮梦搂了过来。绮梦嘤了一声,小脑袋靠在他肩上,整个身子几乎贴在他胸前,微仰着脸看着他。他看着这个女孩,看着她的眼睛亮得出奇,又一次想起了车婉婉的眼睛,有时车婉婉的眼睛也亮得出奇。他把酒杯拿了过来,然后慢慢倾斜,倒向绮梦的嘴,她张开了嘴巴,红酒落在她的嘴里,然后,他把酒杯拿得高高的,红酒倒下去时,像细长的瀑布注了下来,就这样,一杯红酒慢慢地落进了她的嘴里。他看着那个空酒杯,想象把玻璃杯口砸碎了,把剩下的半截刺进绮梦的胸部。
  绮梦的胸口起伏着,她的脸庞有些红,笑了笑,露出发白的细小牙齿。他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伸出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然后把嘴唇探了下来,吻她的嘴唇。女孩迎合他。有一阵子女孩的舌头探入他嘴里,搅拌得他整个心在颤动。他的快感在涌动,他双手把她强烈地搂在怀里,感觉到她肉体的温暖,他感到她整个身子融在他怀里。她眯着眼睛,享受接吻。那一刻他再一次想起了车婉婉,他渴望车婉婉的嘴唇,渴望跟她热烈地做爱。然而他却把感情放在这个叫绮梦的女孩身上。女孩的喘息声越来越粗,像水面不断掠过的泡沫漫过他的心头,他就这样继续吻下去,仿佛在吻着车婉婉的嘴唇,他用力地吻着,像要把女孩的嘴唇弄破。
  
禁色俱乐部(2)
就这样,他吻得女孩几乎要窒息。女孩有一刹那离开了一下,他马上搂过她,再次吻了起来。女孩被他的举动弄得有点发怔,还是迎合他。他撒野般地用力地吻着女孩,额头都冒出汗珠。他把女孩紧紧地搂在怀里,以一种姿势搂着她,热烈地吻她。
  他仿佛在虐待女孩,她几乎没有选择地迎合他,就像一场接吻对抗赛来迎战他。他似乎拥有一种摧毁的激情,女孩的喘息声颤抖得近乎痛苦,他还是一味沉湎在他的激情中。直到女孩喘着大气,伏在他胸前,颤抖地说:我不行了……他才扬起头,轻眯眼睛,看着天花板上微暗的灯光,闪出各种颜色,在不停变幻。一道道倏然掠过的闪光,就像他脑袋掠过的奇异的想法。他突然觉得刚才的接吻就像一种愚蠢的动作,可是他觉得有趣。这种有趣的愚蠢,会有多少次重复?我刚才像一个享乐主义者吗?我不是在享受女色,而是在享受自己的孤独?他又一次想到孤独这个词。他感觉到孤独,即使女孩伏在他怀里。他知道,每次来到禁色俱乐部,不过是想摆脱孤独。现在他才知道,他所有的动作不过是对孤独的逃避。低下头,看着女孩在怀里虚脱般地看着他,她脸上有一种媚态,他笑了笑,亲吻一下她的额头,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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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1)
  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现在他醉心于他的世界,醉心于梦境成为谋杀现实的武器,醉心于成为一个隐藏狂想的阴谋家。
  从禁色俱乐部回来,走进密室,王中维感到轻松。
  他软禁了崔盈,他要她尝尝被虐待的感觉,甚至直到有一天她爱上他。他想起一部电影,一个女人被某个男人绑架、虐待,最终爱上了男人。现在她成了凭他摆布的布娃娃,看着她怒骂他的样子,细小整齐的牙齿闪着白光,分开的双唇微微颤抖着。他想她快要气疯了。
  掉过头,抽了一口雪茄烟,他把矿泉水放在她面前,说:“你喝口水吧。”
  崔盈说:“王中维,你把我放了吧,别这么无聊了,你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他看着她,说:“我也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崔盈说:“你真可怜,我一开始还恨你,现在我觉得你好可怜……”
  他笑了笑,说:“你还是可怜你自己吧。”
  他狠狠地抽了两口雪茄烟,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崔盈说:
  “我就是要强逼你……我觉得这样有趣。”
  “你别把无聊当有趣了。”


  她的语调突然变得干涩。
  他站了起来,走近她,靠近她的脸庞,把口里的烟雾吹在她的脸上。
  崔盈突然把右手伸上去,爪向了他的脸。
  他叫了一下,雪茄烟从手中掉下来,感觉到眼角一阵发痛。他退后几步,站在镜子前,看见眼角多了一道血痕,然后他看着她的右手,她的指甲闪着光。
  崔盈努了努嘴角,瞪着他。
  他笑了笑,说:“我更喜欢你了。”
  王中维站在那里,感觉崔盈就像一股强烈的台风肆虐了这个城市。这短暂的间歇,就像一把尖刀,砍在他身上。他明白,他和她,仿佛是梦故事里的人物,而不是现实。他告诫自己不要这样做,可是他无法停止走进她生活的欲望。如果说直到遇上车婉婉时,他还没有爱过谁(或者说,他还不知道怎样去爱);那么遇到崔盈,他知道有些感觉是不可抑制的,他需要一种情欲的力量。他明白,情欲意味着暴力和危险。然而他绑架了崔盈,却感觉到那种情欲的力量消失了,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淫念,他只想每天见到她。
  也许,一个梦故事让他持续下去,走进她的生活。那个梦已经激起他的幻想,就像一种奇妙的回响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屋子一片沉寂,他听到他的心怦怦地跳,那股欲火没有熄灭,而是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存在。他甚至想到,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越是受到压抑就越会充满焦虑。他像躲避一把刀子,闪在黑暗之处,观察着明亮的她。
  他站在那里,想象他不停地弯起肌肉健壮的手臂,炫耀自己的肱二头肌。事实上他长得瘦弱,弹得一手很好的钢琴。人们说,会弹钢琴的孩子不是坏孩子。或者说,弹钢琴会让他遇上未来的女朋友。崔盈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当然那些都是辱骂他的话。有时候他会想起香港警匪片的声音:你现在讲的每一句话,都将会笔录,成为呈堂证供
  他打开电视,转到凤凰卫视中文台,看到女主持人在说,人最大的优点是善于遗忘,否则人的脑子每天面对那么多的信息,不充塞脑子才怪呢。他回头看了一下崔盈,崔盈也在盯着电视。
  他把崔盈囚禁在这里,从来不对她动粗。他像一个君子对待她,希望她能感觉到他的爱意。她从最初的几天的绝食到现在能进食,这似乎是一个好的开始。他甚至相信,她会爱上他。
  “你应该善于遗忘,遗忘莫飞。”
  他笑着对崔盈说。他看见她的裙子闪着白光,他压抑着把手伸进她裙子里的邪念。在这一点上,他像一个为人怯懦的小职员。他没有想到他会对这个女孩着迷。
  崔盈哼了一下,说:“你这白痴,快放我出去。如果让莫飞知道了,他一定杀了你。”
  他说:“他现在不知道多么信任我。”
  他走了过去,拿起《太阳照样升起》。他在崔盈的面前只放了海明威这部小说,他喜欢这部小说,觉得这部小说适合现在的崔盈阅读,因为她每天能观赏到太阳照样升起。他翻阅起来,然后念着:“我已有几分醉意。并没有真醉,但说起话来已经到了不择词句的程度……呀,你发起脾气来真讨人喜欢,我要有你这套本领就好了。”
  然后,他看着她,又说:“你不觉这些文字很好吗?”
  崔盈说:“垃圾,超级垃圾。白痴,疯子,快放了我。”
  他笑了笑,说:“别动怒,让我为你弹一曲《小夜曲》。”
  他把那部书扔在崔盈面前,然后坐在钢琴前,双手弹着琴键。琴声飘了出来,他几乎眯起眼睛,陶醉在音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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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2)
“世间很少人能听到这么优美的琴声……”
  他抬起头,微笑着对她说。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骂人应该有创意一些。骂些好听的。”
  他继续抚弄琴键,琴声就这样弥漫在房间。现在只有他俩一起分享这些琴声,这个秘室隔音效果很好,外面的人根本就听不到。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继续,我喜欢你骂人的声音,比我的琴声更优美……”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是莫飞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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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了笑,说:“莫飞给我打电话。”
  崔盈说:“你这白痴……”
  王中维笑了笑,走到窗子的另一边,去听莫飞的电话。莫飞在电话里说他变成了一个狼人。然后他一边看着崔盈,一边含着笑意和莫飞说话。
  他看见崔盈整个人陷入了愤怒中,还在破口大骂他是疯子白痴……他喜欢她骂他。只要每天看见她,他就会感到一种快乐。在某种角度上,他觉得自己比莫飞更爱崔盈。他曾经对崔盈说,你是莫扎特的玫瑰,我爱你。当这样的声音落下来,他却感觉到自己在扯谎,当然他认为,有时候扯谎是另一种真实。
  
金黄色的感官(1)
荒谬是真实的开始,荒谬会带来智慧。当你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你统治这个世界。
  这段时间,王中维患上自闭症,患上阅读诗歌的症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莫扎特的音乐中,他阅读一本本的诗集。此刻,他看到一个金黄色的蝴蝶标本夹在詹姆斯·K·巴克斯特(1926…1972)的诗集《秋之书》里,他久久地凝视着那个蝴蝶标本,仿佛陷进一种金黄色的感官当中。他掠过这些想法:和诗歌在一起,会不会毁了我的勇气?或者,诗歌摧毁了我,我成了不合时宜的人?甚至我不过是一个蝴蝶标本?然后他高声朗读那首《秋之书》:我们梦境的核心是洞穴,世界把它译作妓院……直到喉咙有些沙哑,他才停止朗读。他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浮动的白云,这个下午沉浸在诗歌当中,他似乎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他看着桌上翻开的日记本,里面写着设计《莫扎特的玫瑰》的构思。目前《莫扎特的玫瑰》只生产了一盒,就是莫飞吃食的那盒,生产这样的梦之丸需要不少时间。他想过一个星期再生产一盒含有狼的基因的梦之丸,也许他可以吃上它。有时他想吞食含有狼的基因的梦之丸,然后变成一个狼人,行走在这个城市。当然每次情绪低落时,他告诫自己,他和车婉婉将统治人类,他要疯狂的念头驱逐低落的情绪,不断释放充满力量的灵感,制造出更多的东西。
  于是他的内心响彻这个声音:统治世界的野心攫住了我,我变得伟大,我的天才闪烁不停。他必须研制出可以控制狼人意念的梦之丸。现阶段他无法控制它,原来的程序设计是变成狼人的莫飞在梦中和现实都受到梦之丸的意念控制,就是说,变成狼人的莫飞会像一个梦游人受到王中维思想的控制,而不是拥有莫飞的大脑。可是莫飞脱离了这种轨道,还是有着自己的思维和意志。他的深蓝之吻程序还要继续研究,才能彻底控制狼人的意念。不过莫飞作为狼人只能维持十一天,因为他手中的《莫扎特的玫瑰》只有十一粒。
  王中维终于明白,他只是想证明,他不是在逃避,不是害怕失败,而是在不断挑战这个世界。他想起车婉婉的话:当你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你统治这个世界。现在他要控制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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