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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阳光碎片-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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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伸进我的嘴里,强行掰开牙齿,毫无目标地搅动着。 

“遥光……答应我……” 

甩脱他的手指,捧住他的头,下身却没有停止动作:“从今以后,只和我一个人……啊……” 

被他反压在身下,双手牢牢固定着腰身,出入更加猛烈: 

“你……也是我一个人的……” 

那是只属于彼此的飨宴。 

在同一个地方,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 

在我身体里,最深的地方。 

我不相信柏拉图。 

因为我已经体会到:爱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欲望——甚至,甚于情欲。 

情欲是要释放自己,爱却能撕裂对方。 

遥光……撕裂我吧。就像我今天,用你的痛苦回忆,来撕裂你的伤口一样。 

我们的血,要流在一起。 


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清醒过来,松开紧紧搂着他脖子的手臂——天,就在餐厅的地上——原来我朦胧中听到的咯吱声,是骨头和地砖摩擦时的声音…… 

“醒了?” 

他吻着我的嘴唇,脸上是混着兴奋余韵的宠溺与温柔:“没想到,树阳,你竟然也这样热情……” 

“哦……”疲惫地闭上眼,一脚将他踹开:“屋子里所有的地板,我都是新拖的——半个小时内,给我打扫干净——这里,还有门口那两个鞋印。” 

“树阳……应该先清理——这里吧……” 

“混蛋,把手拿出去……啊……” 

“算了。”他居然顺从地将手指抽出,从地上爬起来:“你今天的表现已经很让人满意了——是因为心疼么?” 

“心疼什么?心疼魏大总裁欲求不满?”我努力撑起身子。 

“是言可告诉你的吧。”他叹了口气,看着手腕上的伤疤。 

“其实……你没必要瞒我的。”我捡起衣服。 

“我并不是刻意隐瞒的。”他帮我穿好衣服,一颗颗系着扣子:“谁也不会主动将自己的伤疤示人吧——何况,是在这样的地方。” 

“我……还是无法理解。”看着他手指不太灵活地系着扣子,我压低了声音。 

“没什么——来,起来一下,我帮你擦擦。”扣好扣子,他抬起我的腿:“不过就是种惯性罢了。” 

“惯性……啊,轻点……” 

“很痛么?”换过另一条腿,动作愈发轻柔:“对啊,是惯性——刀子割下去,就想割得更深些,再深些——直到,将血管完全切断,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然后就会想:这样死了也不错。于是,就这样死了……其实,求死的欲望不见得有多强烈。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惯性才会自杀的——至少我是这样。我并不是真的想死,只是觉得死活都无所谓。再加上惯性,才会那样,一点点切下去……” 

“为什么?是因为我吗?”鼓起勇气,我还是问了出来。 
他停下来,手搭在保持着蹲姿的膝盖上:“不,是因为我自己——找不到平衡点。确切地说,生与死的平衡点。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时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这个已经有了最重要的牵挂,不想提前离开的世界。于是惶惶不安,惧怕着死亡,却又像受到蛊惑一样,希望早日脱离这种笼罩在死亡恐惧下的阴影——就这样,一面怕着,一面追求着。在矛盾中挣扎,直到崩溃……” 

“那个牵挂,是我吗?”我突然打断他的话。 

他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执着地盯着我的眼睛:“是,是你。” 

我低头看着身边的地板,良久,轻轻开口:“对不起。” 

“说什么呢。”他爽朗地笑起来:“这本来也和你没关系。何况,我不是挺过来了么?” 

他止住笑,伸出胳膊揽过我,贴在他的怀里:“因为,我被救活后就明白了一个问题——无论什么时候,丢开牵挂逃离,都是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的。树阳,相信我——像我相信你一样,相信我。” 

“我相信你……”嗅着他身上温暖的味道,就好像更加贴近他的心。 


“我去拖地,你洗个澡吧——自己能动么?”他抬起我的头,一脸坏笑。 

“爬也要爬过去。”轻轻挣脱他的手,扭过头。 

“那你自己来吧……啊,对了,还有这个。” 

他捡起地上的手表,指着断裂的表带,笑得很阴险:“这个,真的是限量的劳力士,全球不过才三百多块……自己算算,要多少钱……” 

我眼前一黑:怎么又是这样……这次不用找土著,直接去跳东非大裂谷算了…… 

“自己看。” 

一叠化验单“啪”地甩在桌子上。我鼓起勇气抬头,正对上方言可隐隐含笑的眼:笑容极热,眼神却极冷。我慌忙低头:据我这些日子与他同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来看:这正是他一贯表达怒气的方式。用文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得严阵以待,做好被吹得七零八碎九等残废的心里准备才行。 

“树阳,你先坐下。” 

方言可和颜悦色,用下巴示意我坐在与他隔桌相望的椅子上,自己则站起来,走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递到我手里。忐忑地喝了一口,不由皱眉:果然是温的。我最喜欢喝的是冰水,但是自从方大医生接受我的病之后,我人生中本就为数不多的又一个兴趣被残忍地剥夺了。 

“树阳,你从美国回来多久了。”他坐下,拿枝笔写个不停,没有抬头看我。 

“半个月。”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病发多久?” 

“也是半个月。” 

他停笔,一双眼平静地盯着我:“今天是第几次来医院?” 

“那个……”我有些犹豫,考虑着要不要编一个善意的谎言换回一命。方言可却已经走到我面前,靠着桌子,手插进装着听诊器的衣兜里:“我替你说:是第一次,对不对?” 

“因为方医生你昨天才回国……”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方言可哑然一笑,笑得我毛骨悚然:“树阳啊……全世界的医生都死光了,只剩我一个了是不是?全世界的医院都倒闭了,只剩下我这一家了是不是?” 


“方医生,我……” 

“你怎么样?不想活了,到我这来等死是不是?” 

他突然沉默,脸上有一丝后悔的神色,好像是怕话说重了影响我的心情,有些不安地搓搓手,却又佯装愤怒的板起脸。我悄然忍住笑:所谓的刀子嘴豆腐心,谁要敢说不适合用来形容眼前这个不自然地看着风景的方大医生,许树阳三个字倒过来写。 


相信现实的朋友,可以将这个看成是阳光碎片真正的结局;相信梦想的朋友,可以将它看成是鄙人百折不挠的执念产物…………
                   
清响 顶著锅盖上 



            不是我 是风
              一
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
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二字了。
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金灿灿的仰著头,冲著你微笑。
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於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後,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
前两年还不觉得什麽。今年一来,看著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於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著,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
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於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麽,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
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为他嘲笑的话柄。
想想看也的确如此。自己虽长他一岁,在这些方面,却总是不如他。甚至,还要反过来给他照顾。魏遥光摸摸鼻尖,自嘲地笑,蹲下来,清理墓边的杂草。突然发现一只小小的花环,野菊花和狗尾巴草编成。原料虽然粗糙,手工却很细致。看得出,是用了心的。
魏遥光拈起花环,仔细瞧瞧,呵呵一笑,戴在墓碑上:“你看你的好人缘,躺在地下都有人送花呢。”
没人回答。魏遥光怅怅地拿开手,想著他要是还活著,会如何反驳他。
一定是冷冷白他一眼,一脸无奈地表情说:“那是花圈,送给死人的。傻瓜。”
对。他一定会这样说。魏遥光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仿佛真的就听到他用有些低沈,却悦耳动听的声音骂他“傻瓜”。
“傻瓜。”
魏遥光僵直了身体,不敢回头。等到反应过来,这声音是属於十几岁的小女孩时,小姑娘已经闪过身,蹲在他旁边:“这个不是戴在头上,是戴在脖子上的。”
小姑娘说她十二岁了,家住在附近。偶尔会到山上来玩,发现了这个干净齐整的墓地。也不觉得怕,反而很喜欢来这儿。坐上一会儿,编些花花草草,放在墓前。魏遥光听了很感兴趣,问她为什麽喜欢这里。小姑娘冷冷白他一眼:“因为墓碑上的这个哥哥帅嘛,傻瓜。”
魏遥光呆住,半晌摸摸脸,笑得贼兮兮:“那和我比呢?”
小姑娘也直直盯他半晌,末了叹气:“你帅是很帅,只可惜我对老男人没兴趣。”
魏遥光差点一头栽倒,很没面子地露出愤恨的表情:原来,他谦虚的自嘲竟然是事实──自己真的有这麽老麽?愤恨的余威横扫过去,击得墓碑都是一颤。
“喂,这位哥哥是你什麽人?”小姑娘扯了根草,嚼在嘴里。
魏遥光转过头,看她一眼,又转回去,注视著墓碑:“对我而言,他是……”
“对你而言,他是最重要的人?”啐出草叶,小女孩一脸不耐烦:“老台词老桥段啦,电影电视里都听腻了。换一个。”
魏遥光的自尊心再度受到打击:这样深情款款的一句话,就这样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否定了……忿忿想著,突然想到什麽,又笑了起来:树阳,你这儿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吧?
不想你那麽寂寞。所以,跟著我一起笑吧。
因为,你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人。
你是我的爱人,许树阳。
             二
小姑娘走的时候,已近黄昏了。深秋时节,又是山顶,风大得很,也比地上的凉。魏遥光紧了紧早已准备好的大衣,抬头望望西下的夕阳。轻快地对著墓碑道声“拜拜”,然後下山。
将行李搬进屋子,车开进车库,天色已全暗了。夜里,是看不见金灿灿的向日葵的。这里又没别的地方可去,於是,魏遥光很明智地选择了进屋睡觉。
屋里还是当时的陈设:壁炉,地毯,大躺椅。椅子旁边是个小竹篮子,里面窝成圆圆的形状。这篮子是皮蛋的睡床。皮蛋是树阳养的狗,经常被人误认为猪。三年前树阳去世,魏遥光把皮蛋带回了城里。回城一年後皮蛋老死,享年十六岁,也算是高寿了。当时忙,走不开,就把他安葬在专葬宠物的墓园里。等什麽时候有空,他打算著把他挪到这儿来,陪著树阳。看家护院没指望了,多少能暖和些吧。
那是多麽寒冷的墓|穴啊。

随意收拾收拾屋子,魏遥光躺在卧室的床上看电影。随手挑的影碟,是部很老的外国片,珍诺特 兹瓦克的,《时光倒流七十年》。说的是现代的一个很有才华的剧作家,Chu女作公演当夜,一位优雅的老妇人塞给他一块怀表後,黯然离去。剧作家後来在园山大饭店的档案室里发现一张老照片,竟是似曾相识。多方调查,得知这个人就是七十年前一位很有名的女演员,七十年後送他怀表的那位老妇人。老妇人已经在送他怀表的当日去世。剧作家为了回到过去与她相遇,便遵照一个据说很灵验的方法,换上了当时的衣服,身上的钱也换成当时的硬币。又录了整盘的磁带,重复著一句话:“现在是七十年前,现在是七十年前……”催眠状态下,剧作家真的回到了一九一二年,与还是年轻少女的老妇相遇,演绎出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可惜他忘记将兜里的一枚硬币换掉,在最後关头离开了过去。剧作家再也回不去了,终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几欲疯狂。最後送去急救时,手里还紧紧握著那块怀表……
闷闷地关了电视,魏遥光呆呆出了会儿神。然後他下了床,翻衣橱,翻抽屉,拿著手电,趴在地上,在桌子缝里一点点的照。终於找到几枚当时遗落的硬币,换了衣服,掏光身上的钱,将硬币塞进去。又拿出录音笔,录好了他那句话。一切准备就绪,魏遥光躺在客厅的躺椅上,微微眯起眼睛。耳边,是反复播放的一句话:“现在是三年前,现在是三年前……”
意识有些恍惚,催眠一般的话语渐渐出离耳际。三年前,那个冬夜,他们窝在这张躺椅上。炉火熊熊,发出毕剥的声响。皮蛋在旁边均匀地起伏著圆滚滚的身子。火光照得它灰色的皮毛发红。
“白痴,人怎麽可能回到过去。”树阳转过头,看著魏遥光微笑。
“谁说的,我不是回来了麽。”魏遥光伸出手,想抓住他。
“你没回来。你只是在做梦。”
“做梦麽?没关系。只要让我见到你就好。”
“你为什麽那麽想见我?”
“因为,我还有句话,没来得及跟你说。”
“什麽话?”

猛然睁开眼,魏遥光坐起。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残留著点点余烬。录音笔已经没电了,静静躺在那里。魏遥光拿起来,看了好一阵子。然後没有出声,又回到卧室睡觉。
人永远不能回到过去。
但人可以活在梦里。
              三
那天夜里,魏遥光没再梦见许树阳。而且,那以後的许多天,他也没再出现在魏遥光的梦里。魏遥光睁开眼时,已是清晨。拉开窗帘,推窗望去:那样一片耀眼的金黄。
向日葵是树阳坚持要种的。当时魏遥光有些反对:树阳换肾手术虽然很成功,可身体却一直很虚弱。血压偏高,心脏也不好。为了这种事操心,确实不值得。可树阳说向日葵生命力很顽强,不用管也能长得很好。於是犹豫著,同意保留下来,成就了今日的风景。
现在是花盘最饱满的时候。再过些时日,冬天来了,气候愈发凉,就是万物蛰伏,准备越冬的时节了。魏遥光有些懒懒的不想动。原本打算呆上半个月就回去的,现在却改变主意,想将漫漫冬季打发在这里了。
起床,收拾房间,吃饭。然後上山,聊天。有时候是和那个小姑娘,但大部分还是对树阳讲。讲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讲他最近发生的事。难得讲了个笑话,是关於他如何拒绝一位千金小姐的求爱的。感到墓碑上的人冷冷笑他,有些不好意思,停了口。
魏遥光没有妻子。但是他有个儿子,刚刚一岁多一点。女孩很通情达理,并没有以此要求过什麽。她知道,在魏遥光的心里,永远都被一个她所不知的人满满占据。其他人,无论怎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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