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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庶门-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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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两?”霍病当下就急了,“你看我值不值五百两?你简直要宰了小爷的命,来人,捆马上,继续出发!”

    这次向导彻底无奈了,坐在地上哭,改而是被绑在马上哭。霍病也不管了,朝着一方向奔了很远,那向导才喊:“军爷,您跑错方向啦!”

    被霍病一马鞭抽上去,那向导从此老老实实,也不哭也不闹,老实巴交指点方向。

    “还说不能耍浑,不刷浑,小爷的话谁听?”

    原本准备一天一夜走完的路,到第二天晨曦露头,还是没有金尧城的影子。霍病神情沮丧,这一晚上紧赶慢赶,不过走了二百多里路,一天一夜走了四百多里,距离金尧城还有一半路程。

    “希望那姓刘的好心点,给我留点赏赐!”霍病趁着休息的空档嘀咕道。

    花集安暗想,以霍病这路军这么高的能力,也没法完成四天四夜从长安城到前线的壮举。闵少顷的朝廷军用了半个月已经算是很快,不知道现在刘愈现在何处,他是不是在另一路赶路中。

    在关内,基本没有休息的时间,都是一路赶路,但在关外,因为风大身体容易不适,空气也有点稀薄,赶一段路,要是不休息一会,便感觉像是窒息那般难受。不但人要休息,马也要休息,两匹马换乘,马已经累的快要支撑不住。

    四天不能完成,只好五天完成。

    早晨每个人休息了两个时辰,继续赶路,到第二个晚上,遇到突厥的散兵,霍病率一小部上去偷袭,大获全胜,一个突厥的营地被洗劫一空。霍病一脸的得意洋洋,但花集安知道,现在这支先锋军已经暴露在突厥人的视野之下。霍病逞英雄逞出祸端。

    “要赶紧赶路。”花集安对霍病说道,“我们已经进入突厥人的设伏圈,用不了一个时辰,周围的营地就会集兵过来,我们到时就无路可退!”

    “退?花老哥,你也太谨慎了一些,我们今天来就没打算退,那个啥说过,兵来将挡水来……泥巴掩,应该是这么说的。如果我们跑了,以后我就没脸再混了!”

    再之后一段路,远处都能看见营地的光亮,一二百里的路,路过三四处突厥的营地。而与突厥人作战的大顺朝的营地却是一个都没瞧见。这一路下来,已经被不少突厥骑兵斥候发觉,一路而过,后面的追兵也不在少数。

    “他娘的,要不是急着赶路,小爷非先把他们都灭了!敢追老子!”

    天蒙蒙亮,正是五月初六的早晨。部队在长途奔袭了一晚之后终于迎来短暂的休息时间,而此时距离金尧城不过四十里,也正到了突厥人围困金尧城包围圈的外围。

    花集安知道,再往前走,就要跟突厥骑兵正面为战。正如霍病所言,兵来将挡水来泥巴掩,没有半丝退路。(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头狼

    草原是突厥人的天下,突厥人也是草原的主宰,然而草原上有种动物,令这些茹毛饮血的突厥人也不得不忌惮三分,狼。

    狼是群居性动物,喜欢成群觅食。

    在狼群中,最令人忌惮的还是头狼,它是狼群的领袖,一只狼成为头狼,他必然有超越其他同伴的卓越敏锐和凶狠,在过百的狼群中,这样的一只狼就好像神一般的存在,连突厥中最精良的铁狼卫的士兵,也绝对不敢对头狼有丝毫的不敬。

    长久的与狼共处,突厥人明白狼群的不可侵犯,狼群也不会轻易犯于人,双方保持着一种默契,而这也是草原上的生存法则,强者生存。

    这一天,正有一群狼,在一名头狼的带领下,对突厥几万雄兵虎视眈眈。这只头狼,甚至比草原上最凶狠的头狼还要可怕,他是有名字的,他叫霍病。

    阳光升起于草原之上,天地一片光明,金尧城西南方三十里外,突然一群骑兵快速杀出,速度丝毫不比草原上最精良的铁狼卫有所逊色。突厥人向来对中原人就有中傲慢,在他们的法则中,中原人应该处于食物链的最下层,因为中原人胆怯,善于遁逃,虽然滑头有小聪明,但一旦走出关隘,他们就好像一群懦弱的羊群,任由突厥人宰割。

    但这次来援救的大顺朝骑兵的素质,令突厥人有些吃惊。而这一天,也注定将会被突厥人所铭记,因为突厥人在草原上的领袖地位。大顺朝骑兵弱者的形象。被一个人彻底颠覆。

    四百对三万。这是一场本该没有任何悬念的战事,突厥困城的三万骑兵,弹指间就能将不知从哪个缝隙钻出来的四百骑兵打的灰飞烟灭,但当突厥人发现这支骑兵的存在,准备迎敌时,才得知一些前哨还没靠近,就被跟一种金尧城中士兵类似的长远距离武器打成了筛子。

    突厥人不善于结阵防守,在敌人面前。他们更善于冲锋,用铁骑和马刀将敌人斩落马下,防守被他们认为是一种懦弱的作战方式,为突厥人所不齿。然而这次的敌人所用的正是他们所长,冲锋,一股红色的涡流,好像一股红色的旋风,远远杀奔而来,有着一股一往无前的勇气。

    “这是自作孽不可活!”

    在这群狼中,也并非所有的狼都认为自己是为胜利而来。至少在花集安看来,霍病这么盲目的冲锋分送死没区别。他作为副将,却不能不跟着霍病这小子胡闹。

    这是拿命在开玩笑。

    突厥的骑兵开始只是零散的阻击,这对于这支善于快速奔袭中使用长远距离火器的枪骑兵来说,敌人根本不需要靠近三百步以内,就必须要作出指定动作——中枪、坠马、死翘翘。初期的顺利并没让花集安盲目乐观,花集安料定,当面前同时出现几十上百突厥骑兵时,这种战略根本不能奏效,就算是把马上的人打下去,那些受惊的战马也会阻住去路,令他们的冲锋受阻,他们也将陷入敌人的重围。

    很快,他们便陷入了敌人早已备好的网中。

    “呦吼!小爷来喽!”

    霍病一脸张狂,把原本横在马上的大顺朝战旗绑在马头上,虽然马的冲势因为战旗迎风的阻力有所减弱,但现在正是与敌军肉搏相见之时,冲锋的快马已经无碍于战局的发展。

    距离金尧城已经不到十里,这也正是困城的外围极限,突厥人临时抽调了几千骑兵来阻击这支突然冒出的大顺朝军队,本以为这不过是一队散兵游勇,可当一些零散的队伍靠近他们,纷纷被打落下马,他们才真正提起重视,可没有给他们太长准备时间,甚至连从其他方向调来的骑兵还没到迎击点,这群红色的狼,已经在一个张牙舞爪小子的率领下,与突厥的骑兵混在一起。

    长距离的作战,有火器的朝廷军或许会有一些优势,但短兵相接,没人会相信他们还能那么横。但事实就是那么出人意料。

    一个迎风飒飒一身红衣的小将,一马当先冲锋在全军最前,突然将手上长长的马缰捆在腰间,一蹦从马上跳了起来,直接站在马上驭马疾奔,这骑术,即便是突厥中最精良的骑手也为之惊骇汗颜,接下来的一幕,更令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小子将腰间的两把佩刀抽出,踏在脚下,手中没有那令人胆寒的长筒火器,而是一个个小小的精致的小玩意,抽出一支,砰砰砰响几枪,响几声从马上掉下几个人,随后手上的东西一扔,然后又取出两把左右开弓,连续不断,遇神杀神遇魔杀魔,把整个突厥人都打傻了。

    突厥人何曾见过这般架势,真是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不需要搭弓上箭,不需要填充火药,只要被这人的目光所及,性命就要堪虞。

    有些本来跃跃欲试准备将这小子擒获的突厥将领,见到这架势也远远避开不敢靠近。

    杀神一般,只有仰视的份。

    传说中横刀立马,那说的是马立在地面上,一跃而起,刀过人亡。这次令突厥人也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横刀立马”,用霍病的英勇来解释这词更加贴切:人立在马上马缰绑在腰间,脚下踩着横刀,双臂张开一脸狂笑,双手拿着一响便要人命的武器……

    单单这群狼的一只头狼,就让突厥人招架不及,更何况他身后还有四百只汹涌的狼群。虽然枪骑兵所用的只是普通的长枪,但他们却可在马上疾奔中射击娴熟,不但准确,而且退弹上弹一气呵成。而之前闵少顷的军队,虽然装备了火器,虽然很多人的射击手法也不差,但那只是在地面上,在马上,他们跟一个普通的士兵无异。

    四百骑兵一路杀近城下,距离不到三里。

    金尧城城上,大顺朝士兵见识到了令他们毕生难忘的一幕,只见远远的一张大顺朝龙旗在迎风招展,龙旗所掠过,但凡突厥人的营地,突厥人的营地便升起大火,路过突厥人的骑兵,突厥人便死者相籍。闵少顷呆呆地看着那身影许久,终于才惊呼一声:“少武将军!”

    对于霍病,闵少顷也终于不敢再抱着一种敌意。

    士兵们这才知道,原来城外那个令突厥人焦头烂额的杀神,便是在平定淮地立下奇功的霍小将军。

    对于霍病,很多人只是有耳闻没有目睹,突厥人看不起大顺朝的边军,边军也看不起大顺朝的其他卫戍部队。军人的荣誉感和攀比自负心理是与生俱来的。关于霍病的功劳,很多人认为那是吹嘘,不过是攻破座城市而已,没什么可稀奇的,当边军将士提及霍病,都会不屑道:“让他来跟突厥蛮子试试!”

    于是乎霍病真来了,不是大军压境,也不是势均力敌之下的正面对敌,而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一往无前架势。当闵少顷看清楚援军不过寥寥数百人,稍有失望间,他也马上下令:“开城迎敌!”

    闵少顷终于知道刘愈的军队强在哪里,光是霍病,光是外面那几百骑兵,就比两万边军更有战斗力,那也绝不是光有“奇淫技巧”可以解释的,光是火器,在刘愈军中和边军军中就有截然不同的效力。

    金尧城大顺朝士兵在困守十余天之后,也终于等到了主动出击。

    金尧城的顺朝守军一涌而出南门,骑兵拿着长矛冲在前,步兵跟在后,手中端着使用还不熟练的长枪,打一枪低下头捣鼓半天装一颗子弹。但即便是如此,金尧城南方困城的突厥骑兵也被打蒙了,腹背受敌之下,他们能勉强应敌已经不易,现在突然城墙上的守军和冲出城外的守军同时开火,他们已经顾不上跟霍病那一群狼纠缠,破釜沉舟,他们直接往金尧城的南门方向冲去,想一举攻下城,弃群狼于不顾。

    突厥人的想法是好的,在这十几天的围城战中,城中守军早已经没了底气,城也随时会破,但突厥人没料想到,现在那些看似萎靡不振的大顺朝守军也被霍病的英勇所鼓舞,此时也不再像以往那般临战即逃,即便是短兵相接,也没有士兵后退一步。

    “跟小爷我玩玩!”

    霍病已经重新骑回马上,手上挥舞着马刀,路过的地方将早已吓的魂飞魄散的突厥骑兵砍翻,后续的四百骑兵折损微乎其微,小股的红色漩涡,也终于跟大股的红色潮水融合,顺朝守军将士见到刚才那个令人仰视的霍小将军就在眼前,与他们并肩而战,士气更加受鼓舞。突厥骑兵节节败退,到最后只能溃散开,与其他困城的军队汇合,将城南的方向彻底让出来。

    金尧城一战,突厥人遭遇开战以来的第一场溃败,折损四千以上。当天突厥困城的士兵便退出金尧城三十里的范围之内,结营观望,再不敢攻城。

    霍病在将士还在打扫战场之时便率部策马进入城内。一进城,霍病便中气十足嚷嚷道:“那个姓闵的在哪?”

    闵少顷匆忙迎接上去,为霍病牵住马,这是对功勋将军的礼遇。

    “少武将军,本帅正是你要找的人。”

    “哦!”霍病一跃从马上跳了下来,“我来就是告诉你一声,从现在开始,这座城归我管了!现在开始,这里我说了算!”(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疑兵

    突厥困城的兵马,被霍病四百援军冲开口子,援军跟金尧城的顺朝兵里应外合,打了一个大胜仗。

    也就是一个胜仗而已。

    胜仗结束,困城的局面是解了,但城中的顺朝军队不敢撤。

    因为即便是往援带兵的霍病也不知后续的援军在哪里,他所得到的命令,仅仅是杀进金尧城,等待刘愈中军的到来。山高水远的草原,这一撤,就会失去城郭的屏障,跟草原的骑兵比快,连霍病都没那底气。

    闵少顷倒是没为难霍病,让霍病接掌了防务,霍病进了城,除了派出几支哨探去查探过突厥营地的情况,两三日来都是无所作为,眼看城里的粮食越来越少,每个士兵都饿的面黄肌瘦。

    出兵或者后退的命令,他始终不敢下。

    金尧城依山傍水,在草原上,这样适合建城的地方并不多。城北十几里外,就是一条不知名的河流,突厥的营地全部都在河的西北岸,营地连着营地。突厥人不再贸然攻城,好像熟知猎物习性的老猎人一样,埋伏好了网在等着猎物自己堕入陷阱。

    霍病在请示过花集安的意见之后,乖乖当起了缩头乌龟,倒不是二虎的霍病有所收敛,是因为花集安的一句话:“去袭击突厥严阵以待的兵马,不但会得不偿失,你到手的功劳,也许就会失去!”

    霍病想了想,这话很有道理。

    于是他开始每天坐在城头上当“思想者”,要么抬头看看城南的方向。等待大军的到来。

    “那姓刘的。别诓小爷!”

    突厥营地那边也是一片宁静。在收拾了残兵败局之后,他们惊讶的发现,基本没损失,大顺朝援军是雷声大雨点小,他们还没到全军覆没的地步。

    但突厥人却守住河的北岸,驻扎下来不肯再攻城。

    一来是突厥人被打怕了,草原人敬畏英雄,霍病当日百万军中潇洒不羁的形象已经彻底印在每个突厥士兵的脑海。这样的杀神他们不敢惹。更重要的,突厥人困城是由十几个部落分支合成的军队,部落分支之间或多或少会有利益冲突,在攻城战中,这种利益冲突会因为即将到来的胜利而被淡化。霍病的到来,一战的溃败,令这种冲突现于表面,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族人去当出头鸟敢死队。

    于是突厥人也在僵持着,要么顺朝的军队自己撤,他们发起追击。要么就静观其变,反正王庭那边会下达新的指令。

    三天之内。指令还没下,他们已经闻讯大顺朝的军队已经从关内重新集结,杀出草原。

    有闵少顷上次分兵出击失败的教训,所有人都认为这次刘愈会集合兵力,集中出击。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刘愈竟然也分兵了,跟闵少顷一样分兵六路,大军从不同的关口出发,方向也同样是金尧城。

    倒不是说刘愈不想集合优势兵力,是因闵少顷的出兵散,令逃兵更加散乱,在国中战,逃兵逃下前线可以回乡务农或者混在战乱后的土地上当个流民,但在关外吃了败仗的逃兵,逃也只能逃回关内,集结起来容易。但集结容易,想将这些散乱在各北关口的逃兵集合在一处是大难题,于是刘愈也简单地将兵马分成六路,以邵武关的中军为基础,分兵出击。

    四路为虚,两路为实。

    朝廷对外号称,每路兵马都是两万兵马,中军号称十万,二十万大军出关平突厥,声势浩荡。突厥人掐着指头一算,不对,大顺朝边军折损近半数,哪还有二十万大军,肯定是虚招。眼看顺朝各路兵马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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