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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不灭元神-第10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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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等上六十年?那时八成可能他成了一捧枯骨。

    蓝鸟凛然:“那你就得在下一次任务中出色完成,这样三部首才会重新重视你!”

    “是的,我的任务肯定能出色完成。”黑鹰怪笑了一下:“但是他的运气,恐怕就没这么好了。”

    陆弃从来不相信运气这个东西,他喜欢一句话,机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天上真的会掉钱,如果不早点起床,也是捡不到的,别指望钱会掉进门窗紧闭的房里。

    就像陆弃这次能在生死之间突破到化劲层次,是运气么?如果被人开枪命中心脏部位也是运气的话,陆弃绝对不会希望有下一次。

    如果不是因为陆弃拥有足足十九年的锻炼,如果不是陆弃已经达到了暗劲层次的巅峰,如果不是陆弃这么多年一直接近自然,高强度仿生,离那一丝拳意天道很近,那么这一次,死的就是陆弃了。

    在陆弃的世界观里,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有人能中五百万,也是因为买了那张彩票,许多人总是羡慕人中奖了,却忘了自己没有去买彩票,或者没有长期坚持买彩票。

    所以,没有任务的时间,他不会在高档会所喝红酒玩女人,只会在没有人能看到的角落里苦练五禽戏,或者琢磨那些或可爱或狰狞的动物。

    多了商芷清这个邻居,除了一开始会让陆弃纠结于穿内裤冲凉还是光身子冲凉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妥。

    商芷清确实没怎么打扰到陆弃,除了每天早晚的招呼一下之外,剩下的也顶多用她那明亮的眼珠子肆无忌惮地“偷窥”陆弃,然后偶尔以此为借口,邀请陆弃吃大餐。

    陆弃很想告诉这个傻女人,他是能吃,但他绝非一个好吃的吃货。他能吃,只是因为他的日常训练让他的消耗有这么大,相反,对于这种口腹之欲,陆弃没有一点感觉。

    作为一个孤儿,他比许多人更明白粮食的作用和重要性,美食和白面馒头对他来说,都是同样的东西,谁让他的字典里没有“享受”这样的字眼呢?

    可以说,陆弃是个很没有情调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华夏账户中拥有数亿华夏币的资金,他却连辆自行车都没有的原因。

    不过陆弃显然没有跟商芷清交流过这个问题,他和商芷清之间的相处模式,都是后者问话,他偶尔答偶尔不答,后者问得也不多,没有要探人老底的意思,所以陆弃回答得就更少。

    转眼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半月,通过这一个半月的相处,陆弃觉得,商芷清还算是个合格的邻居,最起码她说出去的话她一直有遵守,从不打探他的秘密,回来的时候长鸣两次车喇叭。

    最关键的是,陆弃从接住了商芷清砸过来的一个苹果开始,就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商芷清给他带回来的各种水果和零食,这是陆弃自己偶尔想起都惊诧不已的转变。

    而这一个半月,由于陆弃更加努力的修习五禽戏,他稳稳地坐住了化劲层次,拳术更是与日俱增,现在的他,完全可以对付三个以前的自己。也就是说,在外界传扬他是准天级屠者的时候,他再一次被人低估了。

    就连暗部内部也没人知道陆弃如今的实力达到了天级屠者的水平,所以“大餐外卖”这一次给陆弃颁布的任务,依然只是个地级任务,难度水平甚至比击杀韦德伍还稍低一点点,毕竟这个级别的任务,其实暗部接的也不多。

    陆弃迅速换好了行头,也就在他出门前准备关机的时候,大餐外卖又打来了一次电话。

    陆弃还是果断地接了,耳边传来:“多梅尼克十一月二十二日会到阿若河附近的废弃手工陶瓷厂密会朋友,在那将其击杀,祝你成功。”

    陆弃挂了电话,然后关机,眸子里闪着一丝疑惑,大餐外卖可没有补充问题的习惯。

【第十一章 偷窥】

    现在这世界,很多人不懂的事都问度娘。陆弃不上网,不知道度娘是什么,他不明白的,就会直接问:“你怎么突然就明白了呢?”

    商芷清笑得更开心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我也有啊。”

    每个人都有属于他的秘密,谁都有尊重他人秘密的义务。这话很有道理,陆弃点了点头,将它记在了心上,同时,心中浮起一个疑问,这傻女人,又有什么秘密?

    八卦,其实是人类的天性,不仅仅是人类,动物也有,陆弃在他的一些论文上有写到过,只不过他没有说是八卦,而称之为好奇心,那偏论文的名字叫“好奇害死猫”。

    陆弃研究猫,是因为猫对于五禽戏中的虎戏来说也很重要,毕竟虎跟猫不知道多少年前是一家。而猫科的几种代表性动物,陆弃都是有过研究的,还包括云豹、狮子、兔狲等。

    虎戏,是五禽戏中最难的,更是陆弃花了最多时间的,因为它拥有极佳的固本培元,填精益髓的功效,陆弃觉得,人的身体是拳术的基础,基础好了,拳术才可能精进。这也是为什么五禽戏的修习,早晚三种戏中都有虎戏存在的原因。

    陆弃年纪轻轻,有如今浑厚的基础,努力修行虎戏应该有比较大的比重。而陆弃最强的,也是虎形仿生拳。当然,五禽戏五戏之间,没有什么主次,各有优点。要知道当初他的师父,主力却是放在了鹤、猴、鹿三种戏上,一样修行到了化劲层次,被人称为鹤仙人,一是因为他高寿,二是因为他的鹤形仿生拳实乃一绝。

    陆弃的生活其实很简单,一个人,除了基本的吃喝拉撒睡外,就是练功和看书了。没有意外,陆弃黎明时分就起来了,基础洗漱,饮山泉水,站桩、走架、打仿生拳、练暗器手法,基本上做完这些,天就彻底亮了。

    可是今天,陆弃在先后活蹦乱跳地练完猴戏和鹿戏,进入收尾阶段的虎戏期间,发生了个小插曲。虎啸山林后,站虎啸桩的陆弃突然感觉到了有人窥视,他猛然回首,双眸闪着精芒地扫向一边,猛然反应过来,他有了一个邻居。

    在商芷清白天站立的位置身后,竹楼上有个小窗,这个窗户的位置正好对着陆弃的竹楼,可以没遮拦地直接看到陆弃的一举一动,毫无疑问,这是商芷清故意做的设计。

    而商芷清的床,也就安在这窗边,此刻的她正手俯着胸口,一脸受惊的样子:“他……他在干什么?他的眼睛好吓人……”

    商芷清是被虎啸声惊醒的,她就是再大胆,在这种山林中突然听到如响雷一般的虎吼声,也必然会吓坏的,然后她爬起来,支起窗栏,就看到陆弃光着膀子爬在地上,整个人透着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感。

    商芷清绝对没有想到,她的眼神竟然会刺激到陆弃,当陆弃猛然回首时,她仿佛看到了一双择人而噬的虎目。

    “他……他难道是个妖怪?”商芷清虽然是个科学研究者,也自认为是无神论者,可是跟华夏国许多人一样,她儿时也有接触过华夏神话故事,也曾经有梦到过不少神幻的情景。

    西湖边上可以出个白素贞,谁就能保证云滇市不能出一个陆老虎?一个修行有成的虎妖,白天是人,晚上就变成虎,而黎明时分正是由虎化成人的时候……

    商芷清的想象力很丰富,而且陆弃那种神秘的力量、冷酷的处世方式、孤僻地生活模式都无疑成为了这个想象的支持点。

    如果陆弃是个虎妖,就很好解释为什么他能够徒手攀岩,且轻松将她背离大山,也很好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孤独,而且还习惯且享受孤独。

    “恩,还能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能吃!”商芷清想到陆弃还是个大胃王:“老虎,一顿怎么也该能吃一头牛吧?”

    可是即便想到这,商芷清都从来没有想过陆弃会不会突然窜到她楼上,凶相毕露地把她生吞活剥,因为如果陆弃要这么做,恐怕半年多以前就已经做了。

    心绪渐渐平复,商芷清鼓起了勇气,再次冒头,看到的一幕让她的喉咙能不住咕噜了一声,是的,她吞了一口口水。

    陆弃在洗澡,他提着一个小木桶正往身上浇水,他那完美的体魄完全呈现在了商芷清的眼中,然后商芷清陡然缩回了头,脸红得跟猴屁股一般,表情还带着几分纠结:“坏了,他发现我在偷窥了……原来,男人的身材也可以这么好……”

    “傻女人!”收回目光,陆弃摇了摇头。在记起他多了一个不远不近的邻居后,他依然完成了基础的锻炼,反正修习五禽戏也无须保密。

    不过在洗澡的时候,需要穿着一条内裤,这让陆弃很是有些不爽。可是即便是这样,陆弃还是穿着平角大红内裤冲洗了下汗啧啧的身子,谁让这里也没有浴室呢?

    拿着毛巾擦净了身子,然后回到了屋中,换了一套衣服,然后扛起那个即将要满了的大垃圾筐朝山下跑去。

    陆老虎要进食了,将垃圾筐放在进市区的路旁一个同样的垃圾筐旁边,陆弃就在附近不远的早餐店开始了日常三餐的第一顿。

    “小哥,有些日子没有看到你了啊!”圆脸大胸水桶腰的老板娘看到陆弃,脸上先是一喜,然后一阵纠结:“早知道你要来,我就多做点了!”

    “你是要多做点,我饭量又涨了。”陆弃跟这老板娘还是很熟了,好几年了,他的早餐基本上都是在这解决的。

    “又涨了?涨了多少?”老板娘惊愕间,眼中喜色更胜。

    “一倍吧!”陆弃回答得很耿直。

    “好嘞!”老板娘喜笑眉开,然后在店里鲜有的几个顾客呆滞的眼中,直接端了一笼包子放到陆弃面前。这可不是小笼包,是大包子,虽然这一笼已经卖动了不少,恐怕也还有三十多个吧。

    然后老板娘又迅速给陆弃盛了一大碗羊杂汤,陆弃也没有在意他人的眼光,就着味道不错的羊杂汤,开始风卷残云般地消灭这些包子。

    在云滇大学,陆弃还会注意一下影响,毕竟食堂里太多学生了,他不会不好意思,却不想太引起轰动,所以像两碗米饭五个大馒头,那只是他一半的饭量。

    以前,陆弃在这早餐店,光吃包子的话,最少要吃十五个,还要喝稀饭或者肉汤。因此老板娘这么上却也没错。

    可是其他的顾客可不这么想,有谁见过这么能吃的?虽然世界上也有些怪物这么能吃,比如一顿一百个汉堡之类的,可是那些是什么人,一个个长得跟传奇世界里的白野猪一样。陆弃呢?虽然在云滇来说也算是高大,却身材匀称得很,如何不让人奇怪?

    不过会在这种小店里吃早餐的,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而且这么早,多是辛苦讨生活的人,不像学生白领之流,要不然绝对是一溜的拍照声,说不定陆弃就火了!

    可是,世事总是有意外,所以陆弃还是听到了一个拍照声,陆弃都没回头,他听脚步也知道是谁来了。

    然后,早餐店的那些顾客再一次看直了眼睛,商芷清太漂亮的,比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很多女明星都要漂亮几分,而且脸色白里透红,双瞳剪水,娇艳欲滴。

    “你知道我来了是吧?”商芷清收起了手机,缓缓坐在陆弃对面,然后朝一脸八卦的老板娘百媚一笑:“一碗小米粥!切条胡萝卜,生的!”

    “看来,那天你是生气了。”这么一会,商芷清已经看到陆弃大口大口吃了四个包子了:“实在是委屈你了,改天请你吃大餐。”

    陆弃看了她一眼,顺便看了一眼迅速上来的小米粥和一小碟生胡萝卜片,没有停下咀嚼,却说出了一句话:“你没有理由了。”

    商芷清一点也没生气,她笑了:“我有理由!”

    “什么?”陆弃不解。

    “我要向你道歉,因为我偷窥你洗澡了!”商芷清轻咬了块胡萝卜片,笑得跟流氓兔一样。

    哗啦啦声响,早餐店内,人仰马翻,客人倒了一地。

    【作者题外话】:昨天更新错了,这才是第十一章,兽王是第十二章。抱歉,我这便联系编辑调一下章节顺序。为了弥补过失,今天晚上会加更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陷阱】

    当陆弃背着包从商芷清的竹楼经过时,他心中微微一动,要不要跟那个傻女人说一声呢?这个想法一出,陆弃立马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下,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婆妈了?

    然后陆弃很潇洒地走了,他这次目的地是意大利的比萨,目标是黑手党的高层,一个叫多梅尼克的男人,至于为什么要击杀一个黑手党的大佬,这也不是陆弃需要考虑的。

    无论是意大利还是比萨,包括比萨斜塔,对于陆弃来说,都是陌生的,他也不会说意大利语、法语或者德语,不过并不影响他完成任务。

    很顺利的,陆弃来到了位于意大利中西部地区,旅游业发达的比萨城。陆弃带着他的单反相机,可是他没有拍比萨斜塔,没有拍奇特的罗马风情建筑,就连意大利那些风情万种的美女他也没有去拍。

    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他一定会很耿直地回答,他的相机是用来拍禽兽的。这就是陆弃,他的性格太简单了,他现在用流利的英语与意大利的警察打听着阿若河附近有几个废弃陶瓷厂。

    虽然有些诧异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帅气小伙子为什么要找一家废弃陶瓷厂,可是英语水平也不错的警察秉承着国际友好的条例,非常热心地帮陆弃查询这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的答案。

    当一张写着详细路线的便签纸交到陆弃手中时,陆弃很诚恳地像那警察表示了感谢,为此他还笑了下。那警察做完这件好事,还忍不住跟旁边的同时笑了下,并用意大利语说了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这小伙子笑起来很漂亮,我们家米凯莱肯定会很喜欢。”

    如果这个警察知道陆弃是暗部的屠者,去那是要杀人的,不知道他作何感想?或许他会安慰他自己,这个屠者是去杀黑手党老大的,那些黑手党的家伙曾经枪杀过他的同僚,让他们这些暗势力自相残杀去吧,这样安慰,他会有种立功了的感觉。

    事实上,当后来他知道那间陶瓷厂发生大事后,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陆弃,可是当调查人员问起陆弃的样子时,他想了半天,就琢磨出了这样一句话:“这小伙子笑起来很漂亮。”

    陆弃本来就是这样,如果不笑的话,他太普通,扔到人群中瞬间被人遗忘的那种。二十多岁,一米八的年轻东方男子?这样的人,比萨每天都要接待成千上万,如何去查?

    这也是陆弃丝毫不担心,直接问警察的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那就是出于自信,以及出于这件事的社会危害性评定的信心,任何一个国度,对于这种暗势力之间的暗杀行动,最喜欢做出的态度,就是无视。

    虽然对“大餐外卖”的任务补充有些疑惑,可是陆弃依然没有犹豫地选择执行,这是暗部屠者的一个共性,坚决服从指挥并完成任务。

    既然“大餐外卖”说这个多梅尼克二十二号会出现在阿若河附近的废旧手工陶瓷厂,那么只要到了废旧陶瓷厂,就一定能见到多梅尼克,剩下的事就是杀了他。

    暗部给陆弃的资料很明朗,这多梅尼克在黑手党的身份很高,顺位下来估计能排在第四的样子,而且他本身的身份还颇为干净,是比萨大教堂一个颇有身份的神父。

    这样的人,公开出行,保镖不会太多,但是秘密出行,保镖一定不少。黑手党内部也有不少高手,给多梅尼克安排的人其中就有一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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