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元神-第7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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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仰天做长啸状,噬魂贪狼猛然转身,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灵魂的潜力,以更快的速度朝回冲去。
就在刚才那一刻,噬魂贪狼突然发现,它失去了跟主人的灵魂感应。
这种可能xing只有一个,那就是主人把它的寄魂状态给取消了。
在这种时候,主人为什么要取消寄魂状态,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因为主人有存亡危机,不想让它跟着做无谓的牺牲。
可是噬魂贪狼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如果主人死了,它独活有何乐趣?
这个时候,噬魂贪狼压根就把背上的无痕给忘了,只顾着回去寻找陆不弃。
当噬魂贪狼回到原地是,却是压根就没有看到陆不弃了,只看到蛛魔一个灵魂体飘在空荡荡的灵魂空间。
那蛛魔身上荡漾着强横的灵魂力,仿佛在消化着刚吸收来的许多能量。
想到陆不弃可能已经被蛛魔给杀了,噬魂贪狼心头大惊,却是一个突袭,不管不顾地朝蛛魔攻去。
可就在噬魂贪狼扑击到蛛魔身上时,蛛魔那硕大的灵魂体突然爆发出一股磅礴的神圣气息,让噬魂贪狼心头惊悸地止住了扑势。
而就在噬魂贪狼再次鼓起勇气,决定跟蛛魔拼命,为陆不弃报仇的时候,那个蛛魔的灵魂体却是如同蛋壳一样破裂了开来。
跟着那股奇异的神圣气息一起绽放开来的,还有强浑无比的灵魂力。
在蛛魔的灵魂体彻底分解开来后,越发浓郁的灵魂力却凝而不散,就如同一团混沌一样飘在噬魂贪狼眼前。
噬魂贪狼惊疑地看着眼前一幕,也就在它琢磨着到底是如何处理眼前这奇怪的情况时,它却是感应到了眼前这一团灵魂力之中,有着十分熟悉的灵魂气息。
噬魂贪狼熟悉的灵魂气息,除了陆不弃,还能有谁?
“难道……主人没有事?”这个念头,却是让噬魂贪狼终于放弃攻击眼前这团混沌的灵魂力。
当有一天,噬魂贪狼知道眼前着团混沌灵魂力是什么东西时,它才知道原来它在刚才短暂的一刻,却是做了几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它也十分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
其实,如果噬魂贪狼这个时候选择攻击这团混沌灵魂力,那么它就能轻而易举地吞噬吸收所有的灵魂力和魂火力量。
而陆不弃的意志此刻就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中,当然,蛛魔的意志同样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之中。
要是噬魂贪狼攻击了这团混沌灵魂力,那它将连同陆不弃和蛛魔的意志也一并吞噬。
噬魂贪狼的理智选择,让陆不弃再一次幸运地度过了一道意义非凡的槛。
**之内有灵魂,灵魂之内有什么?
意志!
意志这种东西,比灵魂更加的虚无缥缈,却也确实存在,就如同记忆和感情。
一个灵魂体,如果没有意志,那就是陆不弃所定xing的粮魂。
万物生化之理,深奥晦涩,不知其理,便不得其门而入。
先不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这种情况。
且说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基本上把蛛魔的意志完全压制下去了,并且将从蛛魔意志中分离出来的许多琐碎的意志给征服了。
可是这并不表示陆不弃从危机中出来了。
事实上,到这个时候,陆不弃再一次进入了危机之中。
先不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所处的混沌灵魂力,又名“业力救赎灵魂体”,无主的“业力救赎灵魂体”,可是随时可能被一个普通却清明的意志给收化。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噬魂贪狼如果攻击这个混沌灵魂体,就会直接得到这些能量的原因。
而这,不过是一个表现的危机。
真正核心的危机,是陆不弃的意志,在吞噬了蛛魔和其他零碎的意志后,接收了无数新的信息,会让陆不弃很容易迷失自我的意志。
意志,是记忆依附的根本。
吸收了别人的意志,陆不弃也就等于同时吸收了别人的记忆。
噢,值得一提的是,吸收了蛛魔的意志后,陆不弃也才明白,蛛魔的原称是六足魔龙,是活在一个叫伏魔洞天的世界中很强大的魔兽。
而陆不弃吸收的,不仅仅有蛛魔的记忆,还有蛛魔曾经吸收了魂火,却是没有消化的一些零碎意志的记忆。
这让陆不弃不知不觉中却是进入了混乱记忆的迷宫之中。
在前一刻,陆不弃还觉得自己是一个称霸四方的六足魔龙,在要晋阶为世界巅峰的魔兽时,被天雷轰杀……下一刻,陆不弃却感觉自己是地洞中的一只老鼠,在啃食了一种特殊的药物后,竟然异化成充满了无限体力的异能战士,最后却是因为体力消耗不了而爆体身亡……
不过,真正让陆不弃几乎迷失的记忆,并非是六足魔龙的记忆,也不是另外一个在原本洞天已经成为了皇者的家伙的记忆。
这是一个来自科技世界的天文学家的记忆。
之所以会让陆不弃迷失,是因为他自己的意志深处,浮起了一段记忆,跟这个天文学家的记忆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紧密连接。
那段记忆,正是陆不弃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前世记忆。
这个天文学家,所生存的科技世界,是一个星球,叫做地球。
陆不弃的前世,陆弃所生存的星球,也叫地球。
这个天文学家,所在的国家叫华夏。
陆弃所在的国家,也叫华夏。
这个天文学家,是个男人。
陆弃也是个男人。
关键的是,这个天文学家,也姓陆,名为陆青衣。
陆不弃的意志在跟陆青衣的意志触碰时,或许是因为共同点太多了,陆不弃很自然地拥有一种极强的代入感。
几乎没有任何的疑虑,陆不弃就沉入了陆青衣的个人世界中……
我叫陆青衣,陆地的陆,穿着的青衣。
出身于老革命家庭,祖辈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元勋,父辈虽然稍显没落,却也是护卫一方的将军。
父亲一直寄希望于我从政,这样才有机会重整陆家风采。
可惜我打小就不喜争强好胜,长大后也对权力无甚兴趣,只对浩瀚的天空有兴趣,后来随着学识的成长,我知道天空没有目见的那么简单,它所展现的是整个宇宙,只不过需要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努力,才有可能一探究竟。
虽然对我喜欢搞科研,父亲不甚欢喜,却好在我们陆家家风颇为开明,父亲也没有阻拦我。
我也还算努力,不知不觉中也算是成为了同龄人中颇为优秀的人。
十七岁,考上了南京大学天文系。
二十三岁,便因为多次参与国家级天文现象的研究,出了点小成绩,而破例取得了博士学位,成为整个世界最年轻的天文学博士。
可我知道,这里面,父亲帮了我不少。如果没有他的关系,我的很多时间都要浪费在学校里。他口上虽说不喜我搞科研,认为陆家武将出生,不该弃武从文,可暗中却支持了我良多。
一直到我三十一岁,我对天文学的研究已经到了只有靠自己摸索,才可能学习到一点新东西的地步了。
就算我谦虚一下,可也得承认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天文学家之一。
而在别人看来,“之一”是要去掉的。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专业的考古学家。
很多人认为天文地理不分家,其实我更认为,天文和考古也不分家,像我有一篇关于星辰与时历关系的论文,其实就是受一处古墓中的天文图象所启发。
集古人之所长,融当代之窥现,这也就是我的成功之道。
我成功的路走得很好,而立之年,就已达到事业的巅峰。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的覆灭之道,却是来得那么急,而且是来得那么让人不甘。
【第二六七章 来了,就别走了】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除了父母外,那就是是她。
她名为云白芙。
人如其名,她就如同一朵洁白的芙蓉花一样美丽。
她是我最优秀的学生,也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最后,她成为了我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妻子。
我那世界级的荣誉,有她一份抹不去的功绩。
不过世人都不知道,我身后有这样一个女人。
我想要她走到前面去,她却总是说,有我知道她就好。
如果说研究浩瀚的宇宙,是我人生的乐趣,那么跟她一起研究宇宙,那就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问我像“宇宙重要还是她重要”这样愚蠢的问题,因为她知道,天文是我个人价值体现方面最重要的,而她,是我感情方面最重要的。
她还是个xing子坚韧不弱于须眉的女子,跟着我一起搞研究,再苦再累都没有说过一句,往往还会在我最想喝水的时候送上水,在我汗水要滴下的时候帮我擦去。
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当她怀上了我的孩子时,我才真正感觉到我的人生到了巅峰。
当时的我,绝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一定不会在那个时候去那个地方……
那样,我就不会得到那块陨石,更不会发现上面拥有一种激素,能够刺激人类或者野兽,进行一次基因突变。
作为一个天文学家,在自己常驻的地方附近有批量的陨石坠落,怎么可能不去看一看呢?就连白芙那天也是让我去看看。
我想我最不应该做的,就是让国豪的工作室帮我研究,那样消息也不至于会那么快扩散出去,让有些别有用心的组织觊觎那激素原液。
可是,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我驱车带着一架坏掉的天文望远镜去山下城里维修,走到半路,却是收到住所的警报信号,连忙开车往回赶。
回到别墅外,正好碰上有事来找我的国豪在砸繁琐了的门。
原来,家里遭贼了,从老家赶过来照顾白芙的保姆被杀,而离预产期还有将近一个月的白芙,正好跟那贼照面,受到刺激和惊吓的她,提前破水了。
白芙虽然很坚强,说她还能稳住,可我和国豪都吓坏了,连忙载着车带着白芙往城里医院赶。
因为担心我忧心太重,开车失控,所以国豪开的车。
可是在陡峭的环形山道上下坡时,国豪却大叫说刹车失灵了。
我看到他在努力扭正方向,神情惊慌地告诉着我他有多么怕死。
而在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时,国豪跳车了,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这对于当过兵的他来说并不难。而失控的车子,带着我们苦难的一家三口,冲下了悬崖。
如果我跟国豪一样,提前跳车,我肯定也不会死。
但是我不可能舍弃白芙一个人在车里,就算是死,我也会陪着她,陪着我们的孩子。
我死了,灵魂来到了地狱,这里的鬼魂称之为死魂之地。
我不知道从没有做过任何昧着良心事的我,为什么会下地狱。
我也懒得去追究了,我就是想知道,白芙怎么样了,我们的孩子怎么样了……
陆青衣的自叙,到了这里,中断了……
不仅仅因为陆青衣的意志受损了,还因为这一幕场景,跟陆不弃本尊的意志深处,刚刚复苏的记忆重叠了。
想起可那曾经被他雕刻到玉石上的车祸场面,同时想起到那个戴着金属框眼镜,死在副驾驶座的男子,清晰的一幕画面时,陆不弃的心在滴血。
就在那一瞬间,陆不弃大彻大悟,他终于回到了他自己的本尊意志,所有其他人的意志,包括陆青衣的意志,都只是成为了陆不弃意志征程的路途。
而在陆不弃度过了漫长的意志混乱期时,在包裹着他那越发强大的魂火的灵魂体外,正发生着剧烈的争斗。
噬魂贪狼和无痕,此刻,面对着四个日级灵魂体的攻击,战得非常辛苦。
要说实力,这四个日级灵魂体,单对单,恐怕无一是噬魂贪狼和无痕的对手,这也是它们四个会合力对付噬魂贪狼和无痕的原因。
可是双拳难敌四手,噬魂贪狼和无痕刚开始还能较为有效地抵挡,但是现在已经够强了。
为了避免敌人的攻击轰到混沌灵魂体之上,噬魂贪狼和无痕用自己的灵魂体当盾牌都挡了十数次攻击。
如果换做还是生灵的时候,二人此刻恐怕已经是体无完肤。
说起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批敌人了。
在噬魂贪狼感应到混沌灵魂体中有陆不弃的气息后,噬魂贪狼就将这混沌灵魂体当成了陆不弃,即便是这混沌灵魂体一直散发出极其诱人的气息,让噬魂贪狼差点要忍不住吞噬了它,噬魂贪狼心头如猫挠一样,却也死命忍着。
一直到无痕的灵魂力越发的虚弱,已经到了濒临消亡的时刻,噬魂贪狼才猛然反应过来,它身上还扛着无痕那个快死的家伙。
如果说刚开始,噬魂贪狼对无痕这个窃取了它们胜利果实的家伙有些不满,那么现在,这种情绪早已经没有了。
虽然在噬魂贪狼心中,无痕远没有陆不弃那么重要,可却也算是个朋友了。
作为对人类的羁绊还不太懂的器灵,能把无痕当成朋友已经非常不错了。
而更让无痕感动的是,噬魂贪狼竟然用寄魂术,将伤重的他寄居在它身上。要不是无痕及时恢复了意识,恐怕噬魂贪狼就要被无痕给吸干了。
好在上天也算是眷顾重情义的生灵,最终噬魂贪狼和无痕都恢复了过来。
而在两人还没有完全彻底恢复时,这一片本来应该是六足魔龙的地盘,却是又出现了一个日级战魂。
刚开始,噬魂贪狼和无痕都以为,那日级战魂属于碰巧路过型。
可是后来,时不时的有月级和日级战魂,或是落单,或是结群地来找他们的麻烦时,噬魂贪狼和无痕也才反应过来,应该是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混沌灵魂体在这招蜂引蝶。
在这之前,噬魂贪狼解释了它的判断,无痕也愿意相信这混沌灵魂体是陆不弃,而不是六足魔龙。所以在碰到有其他战魂觊觎混沌灵魂体,二人自然是竭尽全力地保护着混沌灵魂体。
他们已经击杀了不少敌人,也打退好几批敌人,现在这一批实在是太麻烦。
“哥几个,加把劲,这两个傻叉要扛不了多久了。”四个日级战魂中,某个家伙灵魂波动得十分的兴奋。
也无怪乎它这么兴奋,眼前这个“业力救赎灵魂体”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们就算是四个恩共同吸收,恐怕实力都能进一大截,甚至也有突破到荒级的可能。
它也想不明白,怎么还有噬魂贪狼和无痕这样的傻子,守着个“业力救赎灵魂体”都不知道享用。
不过它更想不明白的是,当噬魂贪狼的防御因为伤势太重而出现了漏洞时,它的灵魂触手攻击明明击打在了“业力救赎灵魂体”上,却没有收获到强大的能量。
但是再怎么想不明白的事都终归会有答案。
这不,当业力救赎灵魂体开始变幻着形态,最终变成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形态时,那几个日级战魂也明白,它们已经没有机会了。
既然没有吃唐僧肉的机会了,那么在孙猴子发威之前,最好还是赶紧逃走。
感受到那高挺的灵魂体散发出越发强大的气息,四大日级战魂纷纷收起了攻击,准备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