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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无限群芳谱-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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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的飞剑传书,知道有大批的域外天魔进攻蜀山。此后却再无掌门的音讯。
  他的心由此沉入谷底,掌门若是安然无恙,定会再发飞剑传书而来。偏偏现今杳无音信,必定凶多吉少。他极想此刻动手,杀上蜀山看个分明。但是多年的游历的经验,让他勉强按捺住这种危险的冲动。
  “掌门师兄至今没有飞剑传书而来,轻者身陷囹圄,重者身死道消。我便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我不怕死。只怕蜀山的道统没个传承。师兄信中委我重任,我万万不可意气用事。”偏偏这个时候,他行至渔港村。远远瞧见李逍遥,瞬间便动了收徒的心思。
  那李逍遥乃是气运宠儿,时代主角,资质是多么的优异。酒剑仙瞧上一眼,便动了心思:“好少年,好少年,天庭饱满,根骨极佳!我若将道统传给他,也便了无牵挂。上了蜀山。也可解救掌门师兄去了。只是我们蜀山的道统传承,慎而又重,决不可落入大奸大恶之徒的手上。我须要考察一下他的心性才可……”
  酒剑仙便向周围打听李逍遥的情况。
  李逍遥是多么爱管闲事的性子,总憧憬着要当一名除恶扶弱的正义大侠客。李大娘也是好打抱不平的性格,多年来秉性善良的李逍遥耳濡目染,养成一身侠气。
  司徒钟这一打听,收徒之心便越加浓厚。终于到了今天,他终于决定亲自考察一下李逍遥的性子。如若满意,便传下道统,自己了无牵挂,立即杀上蜀山去。他的性格昂扬奋发,极重情义。当年便是维护朋友南宫煌半人半妖的身份,被当时的蜀山掌门人常浩驱逐下山。他一气之下,便下山云游,并且立誓:尝尽天下美酒,斩尽世间妖魔!
  要让他去卧薪尝胆,隐忍不发,苦心经营,将蜀山门派发扬光大,怕是比杀了他还难得多了。
  言归正传,李逍遥走到酒剑仙的身边,他不像一般的小二恨不得立即将形如乞丐的酒剑仙撵走,而是关切地问道:“你在我家客栈门口长吁短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酒剑仙眨眨眼睛,睡眼惺忪,喷着酒气,道:“告诉你,又有什么用?又没有人帮我……”
  李逍遥刹那间正义感爆发,伸出大拇指指向自己,昂首挺胸,自觉地额头发光,眼角都星光闪闪:“说吧!我李逍遥最爱行侠仗义了,只要我力所能及,一定帮你!”
  “那就好,给杯酒喝吧。”酒剑仙精神一振,瞬间站起来,“你不是要帮我吗?我酒瘾犯了。又没有钱,帮我就给我酒。人不可以言而无信的哦~”
  “啊?!”一瞬间李逍遥气势狂泄,额头垂下一道道的黑线。他最终还是拿出了黑苗人退回的那瓶桂花酒,“喏,这是本店特制的桂花酒,喝完了就走吧,不准耍赖哦。”
  卷七·仙剑奇侠传之灵月奴娇第22节武神气场,如山如海
  他将酒抛给酒剑仙,后者一饮而尽,满意的神情之中还夹杂着遗憾:“喂,你们这店的酒里可是掺了水哦。”
  对于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现,李逍遥也是额头青筋暴起。
  “嘿嘿……”司徒钟对酒不甚满意,对人倒是非常满意,他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不过呢,我总算是解了酒瘾了。”
  耸耸筋骨,捶捶肩膀,酒剑仙打了一个酒嗝:“贫道也不白喝你的酒的。这样吧,你是不是很想学剑?”
  “咦!你怎么知道的?!”李逍遥面露惊奇之色。
  “废话,全村的人都知道你小子想学剑,想行侠仗义都想疯了。”酒剑仙腹诽着,口中却道,“贫道可以达成你的愿望,记住明晚三更,到十里坡的山神庙,不见不散!走也……”
  他道袖一抛,正要飞身离去,好留给李逍遥一个高深莫测的深刻映像。突然从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道长且慢。不妨过来吃些酒水吧。”
  “传音入密,好高深的功夫!是谁?”酒剑仙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走南闯北数十载,见过多少风流人物,英雄枭雄之辈,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个超级高手潜伏在这里,他居然没有反应!
  要知道大凡高手,都会对高手有一种直接的敏锐感。酒剑仙一身道法剑术,可谓是绝顶险峰,傲视天下。尤其是自创的醉仙望月步,酒神等等招式,更是超脱前人,另辟蹊径,别有机杼,开辟了另一番天地。
  寻常的高手,只要接近他周身百米,他便能感受得到。他江湖经验深厚,匆匆一瞥,就能大致地看出这个人学的什么武功,属于哪个势力。但是如今,他目光漂移,看见大厅中坐着的胡飞,却看不出他身怀什么绝世武功,属于哪一方的势力!
  “这个少年,我居然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人界何时出了如此人物,深不可测,深不可测!”一时间。酒剑仙看向胡飞的目光充满了震撼,难以置信,好奇以及微微的忌惮……
  武之一道,修行的远远不只是功法、必杀绝技,还有心境、价值观、气质。一个极道武者,他会从寻常的练武之中,增强自己的力量,感悟自己的内心。从磨砺身体,到体悟自然,修行精神。
  优秀的武者,不仅力量强大,本身的意志力也非常的顽强。认准一件事情,便不放松,不可改变。他的价值观念从不轻易被他人左右。只做最真实的自己,绝对不会为外界所屈!
  如今的胡飞便是如此。
  他此时早已明心见性,灼照自我。体内一颗武神神格,活泼玲珑,晶莹剔透,寰转间无一丝凝碍。他只做最真实的自己,他的性格不狂妄不自大,不高傲。也不霸道。他性格狠辣,但是这种狠,不是凶狠,让人看一眼都惧怕,而是深深地埋藏在心中的狠意。让人察觉不到,往往察觉到的时候,下场非常凄惨。
  在他的性格中深沉多过张扬。在没有成为无限之子的时候,他便是一个喜欢呆在家里,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的宅男。同学聚会的时候,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周围人高谈阔论。他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他的心中永远都有属于自己标准的一把尺子,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性格决定气质。
  所以,当他形成了自己的气场的时候,反而不如以前那般引人瞩目了。不像璃凤紫金仙,具有高贵华丽的气质,如同凤凰一般,不论在哪里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也不像皇冠天爽王,宛若天上太阳,强烈而又霸道,令人不敢正对。
  他此时静静地坐在那里,慢慢地品酒独酌。就像一座山,一片海。山多么高大,海多么深邃!然而山民、渔民却很少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当然知道高山之雄壮,深海之瑰丽,但是他们潜意识当中就会忽略掉这一点。只有当有一天山崩海啸,他们这才猛然意识到,原来他们平常攀登的所在,平常泛舟的地方,是多么令人畏惧恐怖的伟大存在!
  这才是胡飞。最真实的武神。
  如山如海!
  山民们随意的踩踏,渔民们恣意的唾沫,他只当清风徐怀,蝼蚁嘲讽。他绝不轻易动怒,频繁用狠。但是当他真正施展拳脚的时候,那么他的敌人只会如同卑微的蝼蚁一般,被山石砸成烂泥,被海啸瞬间吞没!
  没有仁慈,不留情面。
  酒剑仙此时的震撼心境,便可知一二了。他不是没有打量过客栈,但是却不由自主地忽略掉了胡飞,就好像是一叶障目的山民渔民一般。直到胡飞出声邀请,他这才悚然而惊。
  他可谓阅人无数,比无限神殿的那些瞎了眼的混沌之子更能明白胡飞的强大。这种深沉的强大,埋藏在深处的恐怖,需要眼光。
  当下,他也不走了,正正衣领,表情一片肃然。跨越几大步,坐到胡飞面前,拱手道:“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胡飞自斟自饮:“相逢何必曾相识,不过江湖寂寞客。来,喝酒。”一时间。洒脱的风采夺人心魂。
  “江湖……寂寞……”李逍遥喃喃自语,神情恍惚。便是酒剑仙也自一愣,旋即拍掌赞道:“不错,不错。喝酒,喝酒。”
  这坛女儿红,可不比那自酿的桂花酒。酒香浓氤,酒味醇厚。短短片刻功夫,两人便将这坛女儿红喝个干净。
  “小二,再取酒来。”胡飞一声喝下,李逍遥立即屁颠屁颠地抱出另一坛女儿红。
  胡飞也不多说,继续自斟自饮。酒剑仙司徒钟更是大大的酒虫一个。虽然这酒不是他最爱喝的酒,但是喝酒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和胡飞一起相对豪饮,更让他品出女儿红酒所没有的深邃流长。
  两人默默对饮,都不说话。但是拿放酒坛,倾倒酒水的声音响动,已经惊动了客栈二楼中的黑苗族三人。
  客房之中,三人正围绕着一张小方桌吃饭。黑苗首领双耳动了动,语气不悦:“嗯?楼下居然有人痛饮!这个小二是怎么回事,大爷我不是让他清场的吗!苗人拳,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究竟哪个不长眼的在楼下生事。”
  “是,首领!”随着一声大喝,在黑苗首领的右侧,立即站起来一位五大三粗的雄壮大汉。他虎背熊腰,几个大跨步,瞬间走到紧闭的房门前。然后……
  屏住呼吸,撅起屁股,蹲下身子,伸出食指沾了沾吐沫。最后小心翼翼地捅破阻碍视线的房门上的糊纸,眯起眼睛,兴奋地窥视起来。
  一边偷窥,还一边报告:“首领,楼下有两个人在对饮哎~”
  “报告首领,这两个人一个是少年,一个是道士。”
  “咦,好酒量。两个人已经干了好几坛的酒了!”
  黑苗首领大怒,恨铁不成钢:“苗人拳,我告诉过你多少遍了,做男人就要有霸气!堂堂正正!风风火火!你让我太失望了,苗人掌,你去!让苗人拳看看什么才是男人气!我们黑苗族就是多了像苗人拳这种废物男,才被白苗族的女子看不起的!”
  苗人掌身材偏显瘦弱,但是面容狰狞恐怖,能止小儿啼哭。听得首领的命令,立即站起身子,拱手领命。
  他们喝不惯江南的桂花酒,但是自己带的烧刀子却灌了个满怀。苗人掌走到门口,用手指将嘴边的酒渍擦去。然后趁着酒水的湿意。也捅破一格糊纸,一双细长的小眼睛顿时透露出兴奋的精光来。
  “原来苗人掌你也有偷窥的癖好啊!”苗人拳发出得逢知己的感慨。
  苗人掌趁着酒兴,兴奋地点点头:“是啊是啊。我小时候就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看到采花贼点破窗户纸,一喷迷香,将两位武功高强的女侠迷倒后为所欲为的情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深深地迷恋上了捅破糊纸,偷窥的那种感觉了!”
  “咦——!苗人掌你莫非看得是‘骨针淫’文学大师写的《无限群芳谱》不成?”
  “是啊,是啊。骨针淫大师辞藻华丽,情节生动,尤其是他人品好,不太监,不断更。每出一部新书,我都第一时间跟读的!”
  苗人拳泪流满面:“想不到苗人掌你和我有这么多的共同爱好啊,咱们日后应该好好亲近亲近!”
  “好说好说。”苗人掌打着酒嗝,脸部全是幸福的潮红色,“你快看,那位少年好像说话了,他第一次说话哎~”
  被两个偷窥男遗忘在身后的黑苗首领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猛的惊醒,一拍桌子,怒喝道:“堂堂七尺男人,却做偷窥这种龌龊小事!我们黑苗族男人的脸面都让你丢尽了!你们两人好好看着首领我,如何做的男人!真的猛男,就要风风火火,堂堂正正,威猛无双!”
  此时在一楼大厅,胡飞是越喝越兴奋,达到此生未有的畅快境界!他虽然是混沌之躯,消化这些酒水,比段誉用六脉神剑通过手指头排酒,都要来得迅速自然。但是他又不是段誉那小白脸,喝酒,就是要喝出酒意来。
  卷七·仙剑奇侠传之灵月奴娇第23节神武!圣武!
  他故意保存着酒意,似醉非醉,似醒非醒,就如同在天地间自由畅游。这是他从来都没有过的感受。
  畅快!畅快!
  他突然开口道:“你说世间做什么事情最畅快?”
  酒剑仙一愣,旁边看着两人喝酒,正自热血沸腾的李逍遥也是一愣。这是胡飞第三次开口。在他开口之前,已经喝下了8坛女儿红酒!
  “世间最畅快的事情,莫不就是行侠仗义,除恶扶弱吧!”李逍遥痴痴的想。
  酒剑仙将手中满满一碗的酒一口干尽,打了个酒嗝,也有些意气风发:“世间最畅快的事情,就是喝尽好酒,杀尽妖魔!”
  “哈哈哈!”胡飞仰头大笑,摇摇头,“这些都是!也都不是!世间最畅快的事情,就是做真正的自己啊!”
  言语间,他的气度却愈发深沉起来。
  做真正的自己何其难也!
  就拿胡飞来讲:当他是凡人的时候,只是一位高中生。整天被沉重的学业压迫着,哪怕极端厌恶某门学科,他都必须咬着牙齿却专研。他其实喜欢自学,喜欢看小说,但是迫于压力。他不得不压抑自己。
  当他成就混沌神界,成为无限之子的时候,面对困境强敌,总有怀疑,总有恐惧,总有惊讶,总有妥协,总有……,他过的并不如意。巨大的压力包裹着他,或敌意或期待,来自无限神殿,来自皇冠天爽王,来自起点公会,他像一只快要溺水的鱼,即使是水也会令他窒息。
  对几乎世间所有的人来讲:生活就像是水,每个人都是生存在水里的鱼。但是鱼也会溺水,如同生活也能将人逼疯,逼死。
  如何畅快欢游,如何兴风作浪?
  胡飞曾经陷入过深深的疑惑当中,但是如今,当他心境稳固,体内武神神格完全纳入掌控,大口大口的喝酒,恣意畅快,意气风发。在这一刻他终于顿悟:做真正的自己,才能快乐!才得畅快!
  每个言行,每个举动。他都是依照自己的本性出发,顺着自己的意愿行动。他喝酒,别人自认为应该狂放豪迈。但是他偏偏一口一口的喝闷酒。别人自认为有了力量,就该嚣张傲霸,但是他偏偏不动如山,安稳如海。别人受不得蝼蚁在面前聒噪,他偏偏安之若素,从没有放在心上。
  这就是他,不为别人观点左右,从来都只做真实的自己。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抒发本性,自己喜欢什么,就亲近什么。不为外物所动。
  佛,对于他来讲过于仁慈宽厚。
  道,对于他来讲过于无为飘渺。
  魔,对于他来讲过于激昂狂躁。
  儒,对于他来讲过于虚伪繁杂。
  ……
  他就是他,也只是他。天地间独一无二的武神!
  武,对于他来讲就是自我,就是自由。就是本性。没有什么超脱不超脱。没有什么逍遥不逍遥!
  因为只有佛讲究超脱,因为只有道讲究逍遥。
  武,不是如来神掌,不是太极剑法,不是天魔解体大法。
  武,非常纯粹。不是佛,不是道,不是魔……
  恍惚间,胡飞彻底大悟。一瞬间如醍醐灌顶,灵光四闪:“原来世间的武都步入歧途了!我懂了,我懂了!那少林派的武功,不过只是佛教宣扬信仰的工具。那武当的功夫,不过是道教繁衍香火的附庸。偏偏武当、少林执天下之牛首。可笑,可笑……”
  刹那间,从胡飞心湖之底发出滚滚巨音,振聋发聩!
  “武,就是纯粹的自我!那太极张三丰,到底做了天庭道家的走狗。那达摩,一直都是佛家的奴才!一个真正的武,纯粹的武,不是去借鉴这些教派,也不是却参悟什么自然。而是发自内心的信仰本身!相信自我,绝对自我!”
  佛教、道教等等,都是收集人类中普遍价值观点中闪光的一部分。然后升华出去,形成教义。或导人向善,或宣扬逍遥真意。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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