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神直播间-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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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有死呢!”
“至少也帮他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唉……”
……
那些奴隶不止是说,眼中也满是兔死狐悲的悲哀,显然这些本来是平民的可怜人还不太适应奴隶制这种早已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销声匿迹的制度,看待事物还是习惯性地从平民的角度来看待。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是从平民的角度来看,所以倒也是没人敢于真正站出来提出救下这个奴隶这种大胆的提议,但光是议论,已经令邓普斯很不满了。
“你们是不是也想和他一起被扔了!”
邓普斯大喝一声,威风凛凛地一个个看过去,那些接触到他眼神的奴隶全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去,不敢看他,全部噤若寒蝉,生怕一个不小心真被他扔下在这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岭。
当奴隶是惨了点,但总比孤身在野外被野兽吃了的强。
邓普斯又看了一圈后,见到周围的奴隶在自己的眼神下瑟瑟发抖,心中大感痛快,眼珠子一转后,很是得意地道:“想要救他?可以啊,我也不想我的财产就这么白白损失了。如果你们谁愿意背着他一路走的话,那就救吧!”
这句话一出,奴隶们鸦雀无声。
被邓普斯俘虏为奴隶以来,这些人吃不了多少,从来就没吃饱过,连半饱都困难,每日还要做牛做马背负重物赶路,实在是太辛苦了。
现在如果要救他的话,不仅要他们背负重物,还要再加上这个奴隶,这更是苦上加苦,说不定不用半日他们就要像这个奴隶一样摔倒在地磕破脑袋,然后被扔出车队了。明哲保身之下,自然是不会再有人开口求情惹祸上身了。
邓普斯看没人应,正要再次下令把这家伙给扔了,可就在此时,周围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邓普斯循声望去,周围的人也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那个发声的人来。
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身上污浊邋遢,头发浓密、胡子拉渣,虬结在一块,看着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仅仅比布条好一些。
按说块头这么一个人,身上肌肉应该是不会太差的,但是这人身上却没什么肌肉从破烂衣服四处的破洞看进去,可以见到他虽然不是太胖,但身上都是松垮的肥肉。可虽然如此,他终究还是吃了身材高大的亏,身上背着的箱子是所有奴隶中最大的一只,甚至比大多数那些捆在马车上的箱子还大,足足有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家伙还真敢站出来,那他也真得好好给这家伙点苦头吃吃,顺便让其他那些奴隶看看,这头不是这么好出的。
在得到邓普斯的允许后,那大高个把他背上的箱子卸了下来,放到地上,然后又抱了起来,把箱子背在了他的胸口,最后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把这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背在了自己背上。
但是这还不得止。
“把那些东西也背上去!”
邓普斯已经走了,现在是管家哈威在下命令,而他一边说,一边指向那之前散落在地上、此刻已经被收拾好了的大包裹。
那大包裹虽然比不上这大高个的巨大箱子,但是重量显然也不轻,其他奴隶闻言,眼中都甚是不忍,但是他们这段日子下来也明白了身为奴隶他们应该做的事,最终只好按照哈威的命令,帮忙把这大包裹又绑在了那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身上。
前边一个大箱子,后边一个人再加一个大包裹,这些重量加在一起,即使这大高个身材高大也是吃不消,腰都不禁一沉,随后才慢慢直起来,挺起了腰板,额头上却已经渗出细密的汗滴来了。
“启程!”
收拾完一切后,管家哈威大喊一声,一声令下之后,队伍重新开拔,继续向前方进发。
那大高个在队伍中,一脚接着一脚,艰难却又稳固地向前迈步。
他的身子不时地摇晃着,看着像是随时要跌倒的模样,却是终究没有倒下,让他身边几个做奴隶不久心还没有彻底被这悲惨生活麻木的人看着颇为忧心。但是他们只能看到压在这大高个身上的重担,却看不到加诸于这大高个精神上的折磨。
“……超我趋向于站在本我的反对立场,它包含了我们认为正确的那些观念,以及我们在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就比如说你现在的这种行为。”
这声音只有大高个听得到。
第四百六十六节:买卖
前往锡厄姆的路途漫长,队伍行了半日之后前方依然是一片渺无人烟的景象。不过这趟旅途倒也不急在一时,待到日头渐渐西沉,天光逐渐暗下来之后,队伍也停止了前进,找了一处算是平坦的地界停歇下来。
队伍中隶属于邓普斯的仆役们开始辛勤地劳作起来,扎篷起火无一不足,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还跟随着三位骑士钻进了一旁的树林里,尝试着去寻觅一些猎物以补充今天的食物虽然他们带的食物充裕,不过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到达锡厄姆,自然是能补充一些是一些了。且身为贵族的邓普斯一家在此行之前的生活甚是优渥,若有条件,自然是能吃的好一些那便好一些了。
这趟队伍的成员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就是以邓普斯为核心的原生贵族家庭,包括邓普斯一家以及他们的仆役;二,是骑士部分,是这趟队伍的主要武装力量;三,是队伍中比重最大的平民,他们原本就是邓普斯男爵的子民,这次为了避难,也主动跟随着邓普斯前往锡厄姆;四,则是邓普斯一路上新捕获的那些奴隶们了,他们也是这支队伍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
现在邓普斯的仆役们在忙活着,平民们也没有歇着,帮着那些仆役们先收拾好邓普斯大人的“行辕”,这是邓普斯大人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必要回馈,相当于劳役。做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们这才有功夫去做自己的事,收拾整顿今晚他们睡的地方、准备他们今晚的食物。
平民们都已经如此忙碌,那些奴隶更是忙到停不下来。
身为邓普斯大人的私产、相当于牛马的角色,他们负责了最粗重的活儿,那就是在骑士们的指挥下挖临时战壕,去林子砍伐搬抬粗大的树木等等,来布设这临时营地的防护措施,忙得一个个气喘吁吁,一刻都停不下来。
而整个队伍中最清闲的人,无疑是邓普斯一家和那些骑士们了。其中,邓普斯正坐在一张挺像个样子的椅子上,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健硕的骑士。
“有必要这么做吗?”
看着那些来来回回忙活个不停的奴隶们,看着已经有点规模的营地防护措施,再看着时不时有奴隶因为木头太重而体力不支摔倒在地,邓普斯不禁有些心疼。
他倒不是心肠这么好,为这些奴隶的悲苦命运揪心,只是纯粹地因为这些奴隶可都是他的私产啊,他到锡厄姆安顿下来之后,还指望着这些奴隶帮他种地劳作呢,他们要是因为这些无谓的劳作而有所损失甚至折损了,那可是他的损失。
在邓普斯旁边站着的那位骑士在队伍中所有的骑士中身材是最高大的,身上的盔甲也是最齐全的。虽然那些盔甲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很宝贝,尽量擦拭得干净,不说锃光瓦亮,也算干净整洁了。
他是这只部队的骑士首领,名叫唐恩伊赛德林,是一位得到王国认证的白银骑士。
邓普斯的这支队伍,骑马的战士不少,但是得到王国骑士认证的却没多少,总共只有三个,唐恩是里面实力最强的,另外两个都是青铜骑士。
听到邓普斯的话后,唐恩只是看着那些正在干活的奴隶们,仔细地观察着哪里有没有出现纰漏,连一眼都没有向邓普斯看去,就答道:“当然有必要。就算平时在野外行军,每日的扎营也必须谨慎,布设适当的防护措施,更何况这里可是锡厄姆附近,那就更加有必要了。”
“锡厄姆是出了名的混乱之地,可以说是国外之国,有大量的异族聚居于此,危险程度仅次于北地之境,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还没有到达,其危险也是不可低估……”
“我知道!”
邓普斯出声打断了唐恩的话,眼神有些无奈。
这阵子以来,他已经从唐恩的嘴里听到类似的话不下于十遍了,唐恩不厌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在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怎样那就怎样吧……”
敷衍了一句后,邓普斯的脑子转动起来,想要立马想个新话题出来转移一下现在的话题,不然若是让唐恩说下去,他感觉还没到锡厄姆自己就要被唐恩烦死了,而且他也不好命令唐恩不要就这个话题说下去了,因为唐恩和他并不是简单的仆从关系:邓普斯虽是贵族,不过说好听他是一个男爵,说难听就是一个那些大城市贵族眼中的乡下小地主、乡巴佬,这样的一个贵族,怎么可能拥有一位白银骑士的下属?
唐恩之所以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位白银骑士也想要去锡厄姆逃避战乱,顺势和邓普斯同行,并顺便担任了这支队伍的骑士统领兼最高军事长官而已。从真实地位和相处上来说,两人其实是平级的。
邓普斯想着怎么转移话题,但是出乎邓普斯意料的是,这次还没等他想出新话题来转移话题,唐恩自己就先把话题转移了开去。
“男爵大人,那位也是你的奴隶吗?”
唐恩正盯着一个方向看。
“嗯?”
邓普斯闻言,抬起头来,顺着唐恩所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一个非常高大的身影。
那人衣衫褴褛,头发胡子虬结,正和另一个人一起抬着一根粗大的圆木行走着。因为身高差的关系,圆木一头高一头低,画面看着有些滑稽。
“是。”
邓普斯一下子就肯定地答道。
这倒不是因为他记性好,能把他这段日子以来捕获的所有奴隶都记住,而是因为他今天日头的时候才和这人面对面交谈过如果两个人的话总共加起来还不到十个字也算是交谈的话。
这就是那个说要背那个废物奴隶走,邓普斯想要折磨他一下、杀鸡儆猴的家伙,只是事情过后没多久邓普斯就忘了这茬了,现在看到才想起来。
“啊,这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有些诧异。
唐恩则是不解,顺势问道:“他为什么会没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说道:“白天的时候,一个没用的奴隶走着走着突然昏了过去,把脑袋还磕破了……”
邓普斯把日头发生的事都说了出来,听完之后,唐恩看着那人的眼神更专注了一些,眼中还带着些思索。
看到他这模样,邓普斯不禁问道:“怎么了?”
唐恩没立刻回答,而是又想了一会儿,才道:“如果可以的话,男爵先生你能将这个奴隶卖给我吗?”
再一次提到“奴隶”这个词的时候,唐恩的眼中闪过了一些异样的情绪。
奴隶制在王国中早已废除,骑士宣言中也有提到身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要保护弱者,他现在却是公然和邓普斯这种人为伍,欺压这些弱者把他们变为奴隶,实在是有违他当初许下的誓言。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现在是乱世呢?
唐恩这个年纪了,早已不是那种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他深知这个世界有多么残酷,骑士宣言?也就只能缅怀而已了。
卖一名奴隶而已,邓普斯就要答应并开价,但是嘴巴一张却在即将出口的时候停住了。
虽然他这个男爵是世袭下来的,但他终究是一位贵族,受到的教育比那些平民多多了,自然也不是傻的。
唐恩这个白银骑士在邓普斯的眼中可不是那种满脑子肌肉的家伙,相反,这个甚至有些绅士风度的骑士可是精明的很,他突然张口要买一个奴隶,而且还是指名要那个,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些邓普斯所不知道的缘由呢?
想到这,邓普斯也不急了,嘿嘿一笑,道:“卖是可以卖,不过唐恩先生是否能够告诉我,你为什么要买这个奴隶呢?”
唐恩侧头,视线终于落到了邓普斯脸上一次。
他并没有邓普斯想象中的犹豫不决,反而很爽快地就回答了邓普斯的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他的力气很大,耐力很强,意志力尤其坚韧,这些都是一名骑士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这些方面他都表现得很优秀。”
这些东西都是唐恩在刚才观察现场的过程中、以及结合邓普斯的讲述所看出来的。
“若是经过我的训练,我相信他短时间内就能具有一定的战斗能力。相信不用再过多久就能到锡厄姆了,到时候,能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
作为一名贵族,邓普斯虽然也受过骑士训练,但是他连个见习骑士都混不上,对于这里面的门道自然是不大清楚的,连一知半解都称不上,只知道个皮毛。不过知道个皮毛比什么都不知道更可怕,这让邓普斯不禁问出一个可笑的问题来:“你的意思是,你能让他短时间内就成为一名骑士?!”
说到这邓普斯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那可是骑士!如果他的这个奴隶真能成为一个骑士,那这财产可就增值了不知道多少倍,他可就发了!
唐恩却打破了他的这个美梦:“我只是说他具有成为一名骑士的潜力,但是每一名合格的骑士都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他短时间内成为一名骑士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只要经过我的训练,他相信不用多久就能具有一定的战斗能力,”说到这,唐恩随手指向一个在一旁的地上坐着歇息的一个身上只有半身胸甲的家伙,“差不多能有那种程度。”
邓普斯的热情一灭,却没有完全浇熄。
虽然成为不了骑士,但是一个奴隶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也不错了,还是有得赚的。
“5……”
邓普斯的奴隶都是路上捕获来的,身为王国子民的他,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奴隶买卖,所以还不知道该怎么定价,只好参考农奴价格,不过这个奴隶显然是要比一般农奴值钱多的,所以又要再多加一点。
邓普斯本来想报5个金塔兰,不过看着唐恩那“精美”的盔甲,他贪心一起,坐地又翻了一番,“10个金塔兰!”
看这位骑士先生对那奴隶很欣赏的样子,应该很想要。要是能卖出10个金塔兰,他这买卖可就是赚大了。
而在听到这个报价后,唐恩眉头一皱,也不知道耿直还是有策略,直截了当地回绝道:“那算了。”
“嘿嘿,也没必要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