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仙阵传(喝酒)-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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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不了你什么时间的。”
“我肯定会去的!告辞。”柳道陵后退两步,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这个角落里。
归真神目果然厉害,如此黝黑的缝隙里,完全不需使用火把也是如同白昼。不过,当他离开岩缝的时候,才知道归真神目真的很好用。
山谷中雾气弥漫,如果放在以前,在如此浓郁的雾气环境之下,他能看到十余丈距离就不错了,但现在,他的目力足以看到百丈之外。
是的,就是百丈,他此时站在绝崖边缘,他向下一看,原本雾气弥漫的山谷对他几乎失去了作用,他的目力能比较清晰地看到百丈外的谷底,甚至能看到狼形异兽支离破碎的巨大尸体。
“嘿嘿,老子的运气可比你好多了。”他笑着,拿出钩爪绳索,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他便来到了山谷下面。
刚下到谷底,随意看了一眼四周,他就惊呼起来:“娘嘞,这是什么地方啊?怎么如此多的药材?至少三百年以上的白玉参!娘嘞,发大财了。哈哈哈!”
是啊,是发大财了。
白玉参是补气提神的顶级药材,而百年以上的白玉参还具备提升武者内力精纯度的功效,三百年以上的白玉参更是能称之为灵药的宝物了,在世俗界偶尔出现一株,售价高达千金。
而在这片谷地的一片林子里,最少有四五十株之多,甚至,中间还有着十来株四五百年的货色。
四五百年的白玉参,足够将他的内力凝结成罡力了!
第四十章宝刀
除了白玉参,还有着露天的岩红纱、九蕊冰莲、血冠草、负灵子。
岩红纱,凌霄山特产地衣植物,贵重药材,能解多种蛇蝎类及其瘴气的毒。但这种药材几乎都是在冰层下面的岩石上才能存活,很少能见到露天状态,一旦发现露天的岩红纱,那就是大年份顶级货,同样是价值极高的宝物。
事实上,在凌霄山,无论是谁,身上都得带上一点岩红纱,就是防止被毒物咬伤。
九蕊冰莲,是冰莲的升级种类,是解毒生肌的圣药。初生冰莲为三蕊,之后每一甲子生长出一支蕊芯,九蕊最少要三百六十年才能长成,至九蕊,药效大增,几乎能解百毒,也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灵药。
至于血冠草和负灵子同样是极难一见的天价药材,可惜,功效主要是治疗不孕不育和中风之类,在习武人眼中,与前三种药物完全没有可比性。
但是,也架不住价值高昂啊!
他深吸一口气,强压住想要马上采收的**。他知道,想要采收这么多药材,即便他工具齐全,没有两三天时间绝对不行。他还有远比采收药材更重要的事要做,至于药材,就放在这里,等过几天再来一趟也行。
他费力地扭过头,尽量不要去看那些药材,而是走到妖狼尸体前,仔细地看了一下,终于点着头:“尸体上根本没有半点野兽撕咬过的痕迹。呵呵,这条山谷看起来非常平静啊。”
话虽这样说,柳道陵依然不敢大意,拿出一柄还算不错的加长匕首,往花之灵所指点的地方奔去。
一路行来,谷中石块遍地,在各个角落里都丢着累累白骨,这些白骨包含着很多动物种类,其中,还有不少幽狼、蓝纹虎、暗影豹之类的头骨。
到这时候,柳道陵恍然大悟:“原来,这条山谷原本就是这头狼形异兽盘踞之所,如此强大的存在盘踞其间,还有什么野兽敢于挑战其权威?难怪连一头小型肉食动物都没有。”
妖狼这类异兽本就是肉食,并不会去吃那些大年份药物,因为,对人类来说是大补的宝贝,对狼型异兽来说,搞不好就是某种剧毒。能够吃药物的动物又不敢走进山谷,才得以让那些药物保留了下来。
他同时也知道,伴随妖狼的死去,这片谷底今后又会出现各种野兽,变成其他山谷一样的小世界,因此,这一趟回去,收敛了韩短手的尸骨,他还得赶快回到这里挖采药物才行。
他急急匆匆地往外奔走了三百余丈,果然在悬崖上看到两株紧挨在一起的银杉树。他心中一喜,加快步伐来到银杉下面,抬头往树木后的悬崖上看过去。
“果然!花之灵没有骗我!”在归真神目的作用下,这类低级幻阵完全没有作用,他的眼睛非常直接地看到一个椭圆形的洞口就放置在山崖上。
他兴奋莫名,花之灵说里面有一把宝刀,那可是修仙者们自己使用的武器,又岂是什么乌尨短剑能够比拟的?
带着火热的心,他以极快的速度爬到了洞口。
这个洞口仅有一套并不高级的幻阵护着,在他的归真神目之下,这类低级幻阵几乎不设防,被他几大步就走了进去。
他有着归真神目,就完全无视了洞窟的黑暗,只管一路往里面走去。
洞窟并不深,仅有十余丈,而且,里面也仅有一个方方正正的石室。
“花之灵说,这个洞府几百年没有人迹?”柳道陵忽然自言自语道,“看石桌上面灰尘,的确是几百年才能堆积起来。不过。。。。。。”
他将目光放在了墙壁上一枚完全没有蒙尘的土黄色珠子上面,嘴角泛起了一丝微笑:“这是传说中的避尘珠。”
在传说中,如果将避尘珠放在灰土上面,会将灰尘排开到一定的距离之外,而这间石室内放置着整整三枚避尘珠。
整整三枚啊,足以保住这里几年纤尘不染。按这样计算,桌面上厚厚的灰尘绝不是几百年能沉积出来的,而是最少五千年才有可能堆积到这种程度。
当然,他也不想去考证洞府的年代,他的目光已经被桌面上的东西吸引了。
桌面上是有厚厚的灰尘,却无法掩盖长达四寸七分的武器握柄,因为,这把刀的握柄朝上,也就是说,整把宝刀都刺入了石桌里面。
他伸手出来,运足内力一挥,一团醇厚的内力涌出,早将桌上以及握柄上面的灰尘扫落在地。
“好漂亮的握柄!”灰尘扫开,露出了精致到无以复加的握柄全貌。握柄本身就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龙,怒目横视,张大嘴巴,咬合着一道乌黑的刀刃!
见到如此漂亮的刀具,他哪里还能忍得住,伸手握住握柄,微一用力,“嗞”,在轻响后,这把刀已被他取在手中。
握柄四寸七分,刀刃仅有一尺,按尺寸来看,此刀不应该叫做宝刀,更应该称之为单刃匕首。整把匕首的外形是一个令人觉得安心的弧度,更让他觉得安心的是,这把看起来比乌尨短剑还小了很多的武器,居然达到了六十五斤的重量。
这很古怪,据他所知,乌尨的重量极大,而这柄匕首的重量超过了乌尨一倍以上,以他的知识体系,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金属打造的宝贝。或许,修仙者的金属真的很古怪吧?
他伸出手指,在剑身上弹了一下,立即,悠长的龙吟连绵不绝,他无需多看,只需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是神兵利器。
他并没有停止下来,忽然挥刀,一下刺在石壁之上,只听“嗞”的一声轻响,他几乎没有感觉到什么阻力,一尺长的刀刃便完全刺入了墙壁。
“简直是太好了!”柳道陵抽出匕首,看着上面没有半点瑕疵,当即喜形于色,喃喃说道,“黝黑的剑锋,诡异的弧度。如此强大的兵刃,恐怕除了修仙者。。。。。。咦?有字!”
是的,有字,在刀刃的吞口上方,有两个远古文字。
第四十一章遗物
在这个世上,读书的人都不足两成,绝大部分人都是不认识文字的贫民,更别说古文字了。
但他自五岁开始,断断续续地学习了六年的古文字,在他这个年龄阶段,怎么着也算得上“饱学”了。
“龙牙?”他看到两个字,就喃喃地念了出来,随即,满脸愉快地说道,“好名字,看看这把剑的弧度,不就是传说中的巨龙利齿的样子?而刀柄为龙身,口吐龙息不也是锐利的攻击么?龙牙!好!”
可惜,龙牙根本没有刀鞘,如此锋利的匕首,他也不可敢就这样藏在腰间,那不是自讨苦吃么?看来,回头还得想办法去搭配一个刀鞘才行。
这里是深山,他最顺手的武器几乎都在与异兽搏斗的过程中掉了,这时候,就需要有一柄好兵刃防身,自然不会将武器收进领域盒子藏起来。不过,他也没有急着离开此地,这个洞府中的那些价值连城的避尘珠和夜明珠他绝对不会放过。
他满脸堆笑,顺着墙壁一颗颗地取下辟尘珠,当来到第三颗珠子面前的时候,忽然发现在珠子下面有一个看起来颇为奇怪的东西。
东西应该是玉阙,呈青色,模样更像是一个虎掌,上面没有图案,更没有字。
但他绝不相信这一切,因为玉阙绝对经过人工雕琢,既然是人工雕琢而来,为什么没有图案也没有标识呢?
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也看不出这块玉阙有什么奇特之处,正当他想要收进领域盒子的时候,忽然心中一动,暗自低喝一声:“归真神目。”
刹时间,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淡淡的金色,金色一闪即逝,再次隐入眼中,就在这一下,他果真看到玉阙上有着两个古文字“碧波”。
他眉头一皱,也不知道碧波二字代表什么意义,又翻过玉阙一看,这一面也多了两个字“灵阁”。除此之外,随便他如何运用归真神目,也再也找不到任何文字了。
“碧波灵阁?嗯,也可能是灵阁碧波?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某个地方的令牌?”柳道陵这样想着,还是将之收进来领域盒子藏起来。他所掌握的知识告诉他,青色玉石的年代久远,已经有些灵性,单凭这一点,玉阙的价值恐怕也能吓到很多人了。
自玉阙之后,他来来回回将这个并不大的洞窟来回走了几遍,甚至运足归真神目,再也没有找到其他值得关注的东西了。
他绝不是一个得陇望蜀的人,三枚贵重的避尘珠就足以让他几辈子吃穿不尽,何况,还有一把绝世神兵外加一块不知用途的玉阙,他这一趟也算是满载而归了。
刚想到满载而归几个字,他脑子里忽然出现了韩短手只剩下半边脖颈的尸体画面,心中一酸,哪还有心情再在这里慢慢寻宝?
连忙离开洞府,门口的幻阵自然不会去破坏的,说不定,今后还能在这里修炼一段时间呢。
狼形异兽将他带出了百里之遥,这点距离,在他的脚下并不遥远。狂奔大半天,在傍晚的时候,他回到了韩短手的死亡之地。
凌霄山猛兽成群,肉食动物的数量更多,一具尸体被抛在这里两天半,根本不可能还剩下什么能分辨身份的东西,如果能找到一点骨头渣子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了。
事实上,归云镇寻山的人,每年都会有几个乃至更多数量在山中尸骨无存,因而,归云镇的人从来都不会抱着希望得到全尸。
其实,捕只是凌霄山,所有北方汉子,就没有想过能安安稳稳地死在家中,韩短手同样如此,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死得其所。
他做到了,在关键一刻,用自己重伤之躯救回了柳道陵的性命,诚如韩短手说过的话:“我欠他的,就必须还他!”
柳道陵跪伏此地足足三个小时,才缓慢地站起来。而后,他眯着眼,开始认真地搜索起来,他想要找到韩短手的某种遗物,这样,才能让韩短手入土为安。
这是归云镇的惯例,也是北方冰原的风俗。
在强悍的猎人技巧帮助下,他没有失望,很快就找到了韩短手的八石强弓和箭壶,在箭壶里,还有着一根三棱破甲箭。
这些,都不足以让他觉得高兴,虽然这些东西都是韩短手生前最中意的东西。因为,他还找到了小铁筒。
什么是小铁筒?
在归云镇生活,想要进山就必须随时面对尸骨无存的后果,为了那一刻,每个寻山者或是猎人,都会准备一支小小的铁筒,在里面装进去一张纸,在纸上,都写着自己最后的心愿,除此之外,还会装进去一张被当地人称之为“招魂符”的东西。
据说,人死之后,灵魂就会被招魂符留下来,只要将招魂符带回归云镇,与遗物掩埋在一起,就能让灵魂归于故里。
因而,小铁筒在归云镇人的心目中的意义,远不是遗书这么简单。他颤动着双手,他打开了小铁筒,里面果然有一封遗书。
遗书是写给柳道陵的,里面只有很简短的几十个字“道陵,自暗风林失手以来,我一直将你视如己出,从来不愿意离开你。可是,命运使然,当你看到小铁筒的时候,就说明你再次成为了孤儿。但你已经不是以前的柳道陵了,你还有这更加广阔的道路要走。离开归云镇吧,外面的生活会让你飞得更高!”
捏着这封遗书,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成长为坚强的汉子,却没有忍住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
哭了一回,他将遗书小心地收进领域盒子藏起来,又从小铁筒里倒出那张招魂符,确认无误,连忙收好。
抬头看看天色,此时已经夜间十点出头的样子,他身具神目,并不会受到黑夜困扰,但天上的星辰和虫鸣声都能告诉他精确的时间。
他并不急于回去,他需要找到自己的乌尨短剑。
凭着自己的记忆,他很快找到了他当时摔倒的地方,并在两丈多远的地方找到了他的乌尨短剑。
第四十二章活见鬼
到了这时候,他自不会在此停留了,按照他当时逃走的路线一路返回,果然找到了他的四石强弓。
从领域盒子里拿出一壶箭矢背上,想了想,龙牙太重,目前还不方便用于实战,自然是收到领域盒子,就沿着二少爷他们逃走的路线追踪下去。
他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找到了他想要看到的痕迹:两天前断裂的树枝、被脚踏后压紧的冰土混合物、手抓过树干后留下的冰毛子脱落等等。凡此种种,都指向了二少爷等人的方向。
柳道陵越追越是冷笑,四人逃离此地的方向都不对头。如此说来,秦府的两位罡力级强者也只是在个人实力方面属于高手,真要将两人丢在凌霄山里,恐怕还不如一个内力级的寻山者管用。
四人逃走是两天前了,但他们中间有一位娇生惯养的三小姐,加之不断迷路,因而,两天时间也只是离开与柳道陵最初相遇之地不到百里之遥。
“简直是笨蛋一群!”在天色大亮的时候,柳道陵转过一道山崖,就看到正在往山上努力攀爬的四人,忍不住骂出声来。
这里的山势看起来不错,树木的数量也不少,算是凌霄山里最好走的路线。
问题是,只要离开这片背风的谷底,立即就是坚冰似铁的绝崖,那时候,除了原路返回之外,别无他法。
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掰下一根满是树叶的树杈,站到山谷里的空地上,打了两个短促的唿哨,而后,不断地高举树杈朝着四人挥动。
尖锐短促的唿哨声在山谷里传得很远,却不至于引发雪崩,这是寻山者们口口相传的经验。后来,寻山者们还用唿哨规定了一些长短、次数之类代表什么意思,这样,就能在很远的地方相互传递一些简单的消息。
而他用两个短促唿哨,就是通知山上的人快下来。
山上的四人听到唿哨,回头往山下看去,他们可没有柳道陵的神目可以看穿雾气,只隐隐约约看到山下一个模糊的影子在晃动。
秦双朗大喜:“山下有人。”
“有人?太好了,叫他上来给我们带路。”秦双月一如既往地摆着小姐架子,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之处。
“两次短促唿哨代表着让我们下去。”其中一个罡力级高手还是听过一些寻山者的规则,连忙说道。
“左大叔,那我们下去吧。”秦双朗说道,“不管下面是谁,应该是归云镇的人,既然如此,他们都应该认识我们,大不了多付钱,请他带我们出山就是。”
“我们刚刚爬到半山要又要下去,你们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