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仙阵传(喝酒)-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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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道陵握住钱袋,就知道里面不低于百两重量,如果里面装着的是黄金,别说几匹好马,恐怕想要购买两匹最神骏的千里马也够了。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拒绝秦华冬的好意,将钱袋往怀中一揣,笑道:“长者辞,不敢辞。如此,晚辈生领了。”
秦华冬微微颔首,语重心长地说道:“贤侄。红石镇凶险,却远远赶不上灵塔镇。秦某知道贤侄并非鲁莽之人。我希望,如果情况不对,还是暂时放弃行动。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也只经历了四年多的仇恨消磨,不妨再等三年五载。”
柳道陵听秦华冬说的真诚,心中感动,抱拳道:“晚辈明白了。”
这句话说完,他的目光移向了秦双月的脸上,暗叹一口气,重重地抱拳道:“三小姐。今后,请勿再往凌霄山涉险。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何须亲自参与打打杀杀?在下想来,在下次见面之时,你能够温柔地对待任何人。柳道陵告辞!”
话音一落,他转过身去,大踏步向悦阳镇奔去。
秦华冬看着柳道陵坚定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分。他清晰地记得,在四年多前那个悲伤、落寞、颤抖的幼小身影。四年之后,那个幼稚的身影居然到了他都需要仰视的地步,这一切,仿佛是在梦中。
秦双月同样觉得是在做梦。她同样无法想象柳道陵的悟性与机遇,短短四年许,就从当初的无知少年成长到了这种程度。
然而,世间之事,往往需要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他们之间,似乎缺乏的就是缘分。哦,应该说,是有缘无分。
这样想着,她的眼泪扑簌簌地掉落下来,至于柳道陵临走之前的话,她早就忘在了脑后。甚至决定,她必须运用这段时间,让自己也成长到柳道陵那样的高度,否则,怎么可能配得上他?
柳道陵绝对没有这么多想法。
他既然选择离开归云镇,就没有再打算回头。抛开仇恨不说,他的远大目标也需要自己用行动去追求。
他的坚定与坚强一直以来都是黑袍人所赞赏的,事实上,如果他没有这份强大的意志力,黑袍人也不会在意他的根骨。因为,这个世上,根骨好的人虽然少见,也不是寻找不到,而根骨好,又拥有强大意志力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
柳道陵的思想并没有在这方面,甚至没有再去考虑复仇的事。他想的是,当他面对狄辉等人的时候,在他耳边说话的人究竟是谁?
可惜,他实在没有任何线索与那位神秘人联系在一起,想了一阵,不得要领之后,就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出山口距离悦阳镇也仅有十余里大路,大步而行,不需大半个小时就来到镇子高墙外面,看着城门洞开的熟悉镇子,他不免再次感叹起来。
他也不急于进城,以他对悦阳镇的了解,知道马市在城北的牲畜市场,他身上有着三只领域盒子,收拾着足够他三个月的日用品及干粮,何必还要进城去耽误时间呢?
说不得,直接到马市购买马匹,而后也不进城了,趁着天色还行,今天先过了暗风林再说。
这样一想,他将六石半的强弓龙鳞及其箭矢取下来,收进领域盒子,再取出一个小包裹背在肩上。这个打扮,极像是过路的单身行人。打扮结束,便绕过西城门,不一会就到了马市。
第六十九章马市伙计
或许是时间早了点,马市并不热闹,仅有稀稀疏疏一二十号人在市场里来回走动看马。
东远国北方的马匹相当不错,特别是河昌城一带的军马更是精品,素来有“河昌马、行天下”的说法。
这是当然。
河昌马个头高大,奔跑速度快速,同时还具备耐寒、负重力强、耐力久远的特点,且三项指标都属于极其强横的种类,就连北方军队使用的马匹也多以河昌马为首选。
柳道陵极目一望,马市里面上百匹马,最少有二十匹属于河昌马,心中立即高兴起来。
进入马市,刚走了十几步,一位伙计打扮的年轻人便快步迎上前来:“客官,请问您是否趸马?”
“呵呵。如果有好马,倒是想要购买一匹。”
“客官,还真是巧了,在下手中就有几匹最好的河昌马。”伙计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柳道陵看了一眼伙计。此人年约二十六七,人倒是长得精神,可是,那双眼睛却闪闪躲躲、飘飘忽忽,让柳道陵的心中忽然警觉起来。
他是什么人啊,跟着八个悍匪玩了那么久,对人性也多多少少有些了解,甚至学会了观察一个人的心思,才看到伙计的眼神,他就觉得不那么简单。
不过,他是罡力级强者,还是那种能击杀罡力级顶峰强者的强者,岂会在意伙计是否要对自己不利?伙计这样一说,他便笑了笑:“如此,就劳烦二哥了。”
伙计将柳道陵带到马市一个角落,指着几匹高大的骏马:“呵呵,客官,这四匹骏马均来自于河昌城的冷风草原。您常年在外,就知道河昌马行天下的说法,而河昌马尤以冷风草原的风冷驹最为神骏。客官请看。”
“果然是好马。”柳道陵看到四匹马,立即就喜欢上了,不过,他心中却想着伙计闪躲的眼神,童心大发,随口问道,“还有没有更好的?我可听说,风冷驹里面还有一种马王,号称翻羽神驹,传说,翻羽速度之快,可逾飞鸟,其耐力之佳,就是大雁也不能与之相比,其负重力之强,可超三千斤!”
“呵呵,看来客官也是内行。不过,那样的马匹谁也不可能牵到马市上出售,而且,每一匹的价值都超过三千两白银。”
“嗯,如果你有这样的马匹,三千两白银倒是小事。”
“哦?客官真想要翻羽?”伙计两眼一亮,开口问道。
柳道陵随手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翻开袋口,露出里面黄橙橙的小金锭,笑道:“区区三百两黄金在下还是有的。这个钱袋也只是其中之一。”
伙计往钱袋里面一看,两只眼睛就鼓大了。
诚然,这只钱袋也最多能装进去一百多两黄金,问题是,如果在黄金中间夹杂着十几枚鸽蛋大的明珠呢?岂不是价值万金了。
是的。这种明珠每一枚的价值都要达到八百两黄金以上,有些时候,千金亦不能求购!
到了这时候,柳道陵才知道秦华冬的手笔并不小。
的确如此,因为这只钱袋就是秦华冬给他的“盘缠”,当时,他只觉得里面仅有百十两黄金而已,就随手收下了。到此时,他都没想到秦华冬对女儿的性命也是看得很重的,随手丢出来的钱袋就价值万金,反倒是让他暗自愣了一下。
伙计的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和阴狠,随即哈哈大笑道:“客官,翻羽神驹并不在此地,如果客官想要这样的马匹,不妨跟我走一趟?”
伙计的眼神岂能逃过柳道陵的归真神目?他见到伙计上钩,愉快地问道:“到什么地方?”
“距离此地七里之外有一个周家村,在下的掌柜就居住于那里,他老人家的手中就有这么一匹神驹。”
“七里之遥啊?”柳道陵嘴上喃喃地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点时间,你去将马匹带来,我在此等候就是。”
“呃。。。。。。客官,翻羽并非拿着钱就能买到的神驹。同时,翻羽一旦发现,几乎都被官府强制征用,并送到京师分配给王孙贵族,在民间是见不到的,谁敢带到马市上来啊?”
“也倒是。”柳道陵点点头,思索了一阵,非常勉强地说道,“那我们就快去快回吧?”
“好嘞!”伙计大喜,连忙跑去请人帮忙守着马匹,便带着柳道陵往西北方奔去。
往西北方不远处,就进入了一片树林,这里的树林远不如暗风林的生猛。
东远国的人口看起来超过十五亿,但所占的国土面积太大,方圆十三亿里,十五亿人口洒在这么大的土地上,也只能叫做地广人稀,即便是这类年代并不久远的树林子,也属于常年见不到人迹的地方。
伙计在一路上不断地说着话,看起来是在介绍这一带的风土人情,只不过,柳道陵却发现此人心不在焉,总是在往某个方向不停地张望。
他冷笑一声,不动声色,只顾着跟着伙计走路,似乎完全没有见到伙计的可疑行为。
按照柳道陵的想法,此人说不定是暗风林一带的土匪,是被派到一些主要镇子里打探商队行踪的人员。
原本,这并不关他的事,反正莫铁枪早就消失了,他想要报仇就得到灵塔镇去。
问题是,他父亲在四年多前死在暗风林外围,连带着他将整个暗风林的土匪都恨上了,虽然知道这股土匪并不是莫铁枪的队伍,也绝不妨碍他想要清理土匪窝的想法。
其次,他对秦华冬所说的莫铁枪下落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倒不是他认为秦华冬会给他假情报,而是因为那些消息都是从商队的口中打听而来。商队的消息能全部相信么?不能!
那么,眼前这人如果真是他所想象的土匪,说不定,他能很简单地得到一些更准确的消息。否则,他又怎么可能为了他的童心耽误时间呢?
两人走了六七里,看看四周的环境,显得越发的幽深起来,伙计到了这时候,眼里已经开始散发凶光,他突然抬手指着柳道陵的一侧:“快看!那是什么?”
第七十章追踪
柳道陵几乎大牙都笑掉了,这个小伙计,居然还玩这种儿童把戏,只不过,为了配合,他还是扭头就去看那个方向。
他刚扭过头,脑后呼的一声,伙计抬起拳头就冲着他的脑袋一拳打来。
柳道陵暗自点头,这个小伙计居然也是内力级巅峰的人,这一拳的力量足以让普通人断两块骨头了。
但这样的拳力,打在他身上最多算是挠痒痒。他强忍着还手的**,硬生生地受了一拳,一跤跌在地上,装着晕头转向的样子,似乎想要爬起来,却因为头晕,又跌坐在地上。
伙计见自己一招得手,大喜过望,从内层衣服里抽出一柄匕首,一把将柳道陵按住,匕首顶在柳道陵的脖颈上,叫道:“把你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老子要是高兴了,就饶你一命!”
“好汉!千万不要杀人!”柳道陵坐在地上,没口子地说道,“我全给你,只要你放我一条生路就行!”说着,就去掏怀里的钱袋。
“别动。老子自己来!”伙计说着,一只手依然用刀顶着柳道陵,一只手就去怀里掏出那只让他垂涎欲滴的钱袋。
这只钱袋倒是搜出来了,但柳道陵不是说过他的钱袋不止一只?怎么就只有这一只了呢?他怒道:“其他钱袋呢?”
“在包袱里。”柳道陵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伙计打开包袱,果然翻出两只钱袋,只是,打开一看,里面都只有百来两银子,他勃然大怒:“他妈的,你不是说有几个那样的钱袋?”
“好汉,难道我带的钱还不够买马的?看起来,你有翻羽的话就是在骗人了。”柳道陵万分委屈。
“妈的,你以为翻羽会出现在民间?那可是河昌城军马司明令禁制民间买办的重要资源,谁要是敢于走私翻羽,诛灭三族的大罪立即落下来。再说了,你还以为区区几千两银子就能买到?”
“好汉,您拿了这么多钱,总可以放了我吧?我乃是逃家出来的少爷,大不了就回家去,绝不会暴露好汉的行踪!”
“放了你?”伙计大笑起来,“老子会这么傻?”
说罢,伙计再发一拳,重重地打在柳道陵胸前,将柳道陵打飞出去丈外,跌落尘埃,便寂然不动了。
“嘿嘿。这么简单就宰了一条肥羊。黄金白银老子留下自己花,至于这些明珠,就拿上山寨先给大当家。这一回,老子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说不定,能够升到队长级别,还能跟着大当家修炼武艺,假以时日,只要进入气旋级,也能在大厅里坐上一把交椅了。”
他想到得意处,哈哈大笑一阵,便转身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他哪里知道,当他前脚一走,柳道陵便腾地跳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嘴角泛起了一股阴冷的笑意。
这些土匪果然是杀人不眨眼,随随便便就是一条性命,他要是不为更多商人剿灭这个山寨,他可以自杀以谢天下了。
好在伙计不想在身上沾血,因而没有用刀杀人。当然了,如果伙计真的用刀,柳道陵自不会引颈就戮,那时候,大不了生擒此人,用严刑逼供就是。
弯下腰,从脚脖子那里取出领域盒子,将六石半强弓和他的箭矢背上,而后,抬头看看天色,放开大步就追了上去。
如果说追踪能力,在凌霄山一带谁能比得上他?嗯,不仅仅是凌霄山,恐怕,在北方各地,能够赶得上他的人屈指可数。
在这样的能力之下,不到几分钟,他便找到了伙计走过的痕迹,而后,沿着这条线索,慢慢尾随在四五十丈之外。
伙计长期生活在山野中,个人实力又是内力级巅峰,脚程是相当不错的,也就个多小时的样子,就奔走了二十余里山路,来到了一片乱石滩中间。
伙计到了这里就停下步伐,左右前后地观察了一阵,确认没有谁跟在身后,快步来到一块镶嵌在两株大树中间的巨石下方,一矮身,就消失不见了。
“哟?够隐秘!”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柳道陵从密密的树叶里探出头来,就感叹了一声。
等待了大约两三分钟,他飞身跳下大树,来到那块巨石前,仔细地看了一下,伸手薅开那丛灌木,下面果然有一个仅容一人进出的黝黑洞口。
他有归真神目傍身,自是将洞内看得清楚,毫不犹豫就跳了下去。
他并不担心被人发现的问题。这里仅容一人进出,摆明了不是正门,否则,一群强盗连人带马怎么着也得有百多的数量,这个洞,别说马匹了,就连有些强壮的人都不好走。
一路行去,走了三四里,眼前一亮,他居然来到了一处峡谷之中。
“娘嘞,暗风林里居然有这么好的去处?难怪官府多年征缴尽皆以失败告终。”柳道陵站在洞口,由衷地说道。
是的。他所处的位置是在一株大树脚下,站在这里,正好能看到峡谷全貌。
峡谷占地面积绝对不小,最少也在七八十里的样子,在远处,房舍林立,农田成片,光是看到这些农田和峡谷里的气候,就知道足以养活两三百口人。
只是,从此地的情况看,应该没有这么多人口,打死了也就**十口人吧?
据他所知,暗风林一带最少有着四五股土匪。试想一下,屁股大的一块地方就有那么多人在刀口上讨生活,岂会不产生矛盾,只要有了矛盾,难免打打杀杀、磕磕绊绊,一个山寨能集中到七八十号人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千万别小看这些人,每一个都是经过无数次生死搏杀剩下来的高手,不但彪悍,更敢于玩命,真要是招惹上了,就像是粘皮糖那样沾着你,叫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只是,柳道陵同样是一块粘皮糖,既然这个山寨的人先招惹到头上,他不一口吞了才怪。
第七十一章土匪窝
他嘴角上挂着一丝玩味的笑容,弯着腰,沿着峡谷中的那些个树木之类的摸了过去。
这些人惨了,他可是学过《巧簧宝典》上无数机关陷阱之类的东西,看他的样子,似乎不会让一个土匪给逃出去。
且不说他在这里捣鼓机关的事。
伙计拿着钱袋子飞一般跑进聚义厅,进门就大叫道:“大当家,在下小六子前来恭喜大当家。”
“哦?”在聚义厅上首坐着一位光头大汉。如果柳道陵看见此人,就知道是当初莫铁枪被黑袍人吓走之后,那位没有赶上趟的悍匪,“老子有什么喜事?”
小六子点头哈腰到:“大当家。今天在马市上,小的遇上一个逃家的少爷,此人居然想要购买翻羽神驹,还出示了十几枚明珠。小的看他是个肥羊,便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