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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六迹之大荒祭-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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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何秋林已经很平静地对殷河说过了,殷河也接受了这个观点。不过在离别之前,他还是叫住何秋林,带了一丝疑惑地问道:“何大哥,这几天你跟我说了这么多,为何从来没提起‘荒盗’?”

何秋林摇了摇头,道:“那些疯子没什么好说的,你要是发现了纵马抢掠的荒盗,什么都不用干,直接快速跑走,然后回城禀告我们首领就是了。”

殷河犹豫了一下,道:“打不过?”

何秋林道:“打不过,特别是我们巡逻人少,根本没法打。那些荒盗几乎都是荒人中力量最强的壮汉,非常难对付,而且生性凶残,对我们人族更是异常敌视,你千万不要靠近他们。”

说到这里的时候,何秋林顿了一下,看了殷河一眼,道:“如果将来你万一不幸落到了他们手里,你听我一句话,在他们抓住你之前,自己先自杀了吧。”

殷河脸色微微变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多谢。”

何秋林掉转马头,就要离开这里,不过就在这时,忽然从他们身后远处传来一阵悠扬声响,紧接着,一支长长的马队从白马部落的土地深处走了出来,彩旗飘扬,威风凛凛。

何秋林向那边看了一眼,随即道:“那是白马部落的族长,他带了不少随从,又摆出了这么大的阵势,看起来是要去圣城那边办事了吧。”

“嗯……”殷河点了点头,随即两人挥手道别,就此分开。

没过多久,何秋林的身影就消失在远方,而殷河也驾驭着马匹,再一次向白马部族的这片土地上跑去。

第四十二章 委贤(下)

人族的圣城拥有高耸雄伟和坚固无比的城墙,从外面看去,这座庞然大城就像是一只从未有过的恐怖的巨兽,趴在大荒原的大地上,冷冷地俯望着四周原野。

这座圣城本身,就仿佛带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可以震慑人心。

从古至今,荒族人哪怕在强大的时代里,也从未有过这样一座城池,因为绝大多数的荒族部落都没有城池这个概念,他们喜欢在苍茫的天穹大地上住着,他们喜欢纵横驰骋,不喜欢被圈禁在某个地方,除了他们的部落。

这或许就是人族和荒族之间最大的区别吧。

这一天,季候带着文云来到了圣城南门附近的高墙之上,凭墙远眺,看着莽莽荒野,似乎有些出神。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是不能来到高墙上的,这里是属于四象军的戍守地盘,而南门这里的守备军队则是玄武卫。托那位黑龟老卫长平日严格要求和训练的福,这里戒备森严,常人根本上不来。

不过季候并不是普通人,他不但权势显赫,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玄武卫和归未迟的背后靠山,所以他自然可以来到高墙之上,然后还能把附近守卫的士兵都赶到了远处。

能做到这一点的自然是神通广大,不过季候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把黑龟归未迟叫上来,自然一切都解决了。

此刻,附近这一大段高墙上,便只是剩下了他们三人站着。

文云与归未迟站在季候的身后,都能看到他脸上那一抹罕见的苦思神色,似乎有某件事在他心里一直犹豫不决。

在站了一会后,他忽然开口问道:“文云,白马部落族长是今天到圣城这里吗?”

文云马上点了点头,道:“是的,他们送信过来的人还说,愿意送上厚礼,答应年年纳贡,只是希望臣服拜倒在家主你的麾下。”

季候颔首道:“那自然是好的,而且我为表诚意,不是还自己过来了么?”

文云笑道:“能得您这样一位长老亲自迎接,白马族长一定是喜出望外、感激涕零了,日后对我们季氏的忠心也是可期。”

季候笑了一下,道:“白马部落盛产马匹,特别是他们的战马在荒原上更是首屈一指,历来都被四象军四卫纷纷购买。如此助力,我过来礼贤下士,也是应该的。”

说着,他的目光从赞叹的文云身上移开,看了面无表情的归未迟一眼,道:“怎么了,老龟,看你好像有些不高兴啊?”

归未迟“哼”了一声,道:“我不喜欢这些荒人,从来都不喜欢。”

季候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淡淡地叹息一声,道:“你跟他们打交道这么久了,还是要心放宽一些。”

归未迟没有说话。

城墙上陷入了一片暂时的沉寂,片刻后,文云忽然往前走了一步,指着远方的大地边缘道:“来了,来了,白马部落来了。”

季候举目眺望而去,果然看到大地边缘处慢慢走来了一支长长队伍。只是待他们看清了那里面彩旗飘扬,众多荒人身上衣衫华丽,连款式都更像人族圣城里的人们所穿的那样后,顿时怔住了。

“这些荒人怎么回事?”季候有些惊讶地问道,“我以前也见过不少荒人部落,但像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到。”

归未迟皱了皱眉,道:“大概是这个白马部落十分富庶,所以想跟咱们人族一样,过得舒坦一些吧。”

季候“哦”了一声,点点头,看他神情还是有些好笑的样子,不过看着看着,他的脸色却慢慢绷紧了,连眉头也皱了起来,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忧心的事。

类似的情绪今天已经在这位季长老的身上出现了好几次了,无论是文云,还是归未迟都清晰地感觉到了。

他们二人对视了一眼,过了一会后,只听归未迟咳嗽一声,站到季候的身边,道:“季候长老,你今天是有什么烦心事么,我很久都没看到你这样了。”

季候怔了一下,随即苦笑一声,略作犹豫,便干脆地道:“确实有件事情很难做,你们听了也要守口如瓶,顺便也帮我想想究竟如何处置。”

归未迟也严肃了起来,道:“你说。”

“我需要三百五十个健壮荒人,活的。”季候开口说道。

“啊?”站在一旁的文云一时愕然,张大了嘴。

而归未迟也是眉头紧锁,显然也没想到季候会突然说出这句话。

季候也就不瞒他们这两个自己最亲信的人了,当下将那日在大金字塔神庙中大祭司所说的话对他们两人复述了一遍,随后苦笑道:“这事情不好办啊,我们三人本来想一起劝劝大祭司的,但他直接来了一句神谕,我们三人就无话可说,只好接下了这任务。”

“驱赶荒人进入内环之地修路?”文云喃喃说了一声,半晌说不出话来,“很难啊。”

季候点头道:“我知道,荒人祖宗世代流传下来的规矩,就是不让他们靠近神山。以荒人对祖宗的敬仰,确实很难的。”

归未迟忽然开口道:“大祭司给你们下的命令是一千人?”

季候咳嗽一声,随即正色道:“不是大祭司,是神明,是神明降下的神迹说的,大祭司只是转达而已。”

归未迟默然片刻,忽然道:“这事不难,很好办。”

季候与文云同时吃了一惊,看着归未迟道:“此话怎讲?”

归未迟一只手搭在城墙上,一边看着那队渐渐走近的白马部落队伍,忽然冷笑了一声,道:“你们看着这个白马部落的人时,是不是有一种他们很像我们的感觉?”

季候微微点头。

归未迟道:“不奇怪,因为他们是故意学我们的。”

“故意学的?”季候与文云异口同声地惊叹道。

归未迟叹了口气,道:“你们两个平日里几乎都在圣城中,少有机会与这些荒人部落接触,但我的玄武卫就在这里,平日里时不时的还会派人出去巡逻,知道的东西自然会比你们多一些。”

他指了一下那支白马部落的队伍,脸色忽然多了一丝嘲讽之色,道:“荒人是我们人族的大敌,从古至今就是,直到最近百余年才沉寂下来。在荒人的身上,有许多桀骜不驯的东西,但是随着他们与我们接触了解,部落中不同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自然就有了不一样的情况。”

“这些部落族长的心里,早就没有了当年纵横大荒原的那种志气和傲气,他们得到了太多钱财,就享受到了远比以前更多的东西,所以他们的骨头就软了,久而久之,他们的全身都软了。”

归未迟看着季候,脸色似乎有些讥讽和嘲笑,道:“你觉得前面搞几百个荒人奴隶很难?不会的,你只要准备好足够多的钱财,拿出足够好的享受与消遣玩意儿,交给这些纸醉金迷的族长。只要他们喜欢,你就可以向他们买了。”

文云在一旁忍不住问道:“买什么?”

“买人。”归未迟淡淡地道,“这些族长虽然身居高位,但实际上就是我们人族腐化堕落的内鬼,只要你付出足够的钱财,他们就能帮你搞来你所有想要的,包括人。”

季候忽然笑了一下,道:“他们连自己人都会抓起来,当牲口一样卖吗?”

归未迟点点头,道:“是的。所有的事,你都不必参与,保存一个好名声,只要偷偷付钱即可。然后,有胆量的荒人贵族会打碎自己的良心,千方百计地找借口抓起自己的同族,送过来让你为所欲为。”

这个苍老的老头笑了一下,笑容却似乎看起来有些冷酷,道:“你看,有的时候看他们的无耻和残忍,其实跟咱们人族也差不多吧?”

文云不敢说话。

但季候却笑了起来,然后点头道:“说得对。”

说着,他看向城外远处的队伍,神色第一次轻松起来,道:“还是有钱好啊……”

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

在离开圣城前,殷河已经被告知了许多有关自己巡逻分内事的介绍,而在出城之后与那位老前辈何秋林一同行走的两天里,托季红莲送给他的那包大钱的福,何秋林也告诉了殷河许多在圣城中不会知道的事情。

大荒原上的种种危险,这块土地上的地理山势、河流分布,哪里可以休息,哪里可以躲藏,哪里绝对不能靠近,以及看到什么拔腿就跑,头也不要回一下,保命为上。

殷河所负责的这一片地方,核心地带就是荒族中的白马部落。

这个部落在荒族中属于大部落,人口众多,实力强大。不过,在人族更加强大的实力面前,白马部落已经臣服了。

白马部落相当富裕,这与大荒原上绝大多数十分原始、野蛮和穷困的部落有很大差别。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白马部落所占据的地盘就在西三神河边上,土地异常肥沃,并且在这里还有整个大荒原上最出名的马场。

白马部落出产的战马,是整个大荒原上最好的,是所有士兵的最爱,而在人族收服这个部落后,白马部落养殖的所有战马,便几乎都卖给了圣城。

人族的强盛和富庶,光从圣城和那座大金字塔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支付给了白马部落不计其数的钱财,让这个部落在大荒原中成为了富得流油的暴发户。

殷河在巡逻中并没有规定一定的路线,事实上,大荒原上很多地方都是一望无际的原野,真要跑起来处处都是路,不过这样也很容易迷路。

以前的前辈们其实早就总结出了十分成熟且有效的巡逻路径,何秋林也已经教给了殷河,并实际带着他走了一遍。

正如他当初所说的,基本上也就是沿着白马部落的地盘边缘绕一圈就是了。在白马部落的附近,也在殷河负责地域之内的其实还有四五个部落,不过都很小,远不如白马部落,又穷又弱。

但是,何秋林在临走时却很郑重地告诉殷河,宁可靠近白马部落,也不要去接近那些小的荒族部落。

又穷又弱的小部落,同样也原始而野蛮,尽管因为他们太小太不起眼,人族甚至都没有派兵去剿灭他们,但是这些部落对人族的敌意,却反而比被人族攻打过的白马部落更强十倍。

殷河曾经为此特意问过何秋林,何秋林当时只是笑了笑,道:“越穷越凶,没什么奇怪的。反过来你看白马部落,当年打战的时候,被我们人族大军杀过来死了好些人,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臣服日子久了,又靠卖马给我们发大财后,他们自己的族人都喜欢咱们人族这一套,天天乐此不疲地买那些奢华却没有价值的东西,吹嘘炫耀,得意洋洋,却是早忘了早年的血海深仇啊。”

在脑海中一一回想过这些话语,殷河独自一人骑着马走在这片荒原上,远方的地平线无穷无尽,似乎可以延伸到这个世界的尽头。有那么一刻,当万道金光从空中洒落并让天上云霞染上金光时,也会让纵马奔驰的男儿心中生出一抹豪情。

小时候,曾经借着家族名声站到了圣城高墙上向外眺望大荒原的殷河,在心里曾有过这样的梦想。

想这样一直跑向远方,想就这样跑到世界的尽头,想去看一看,广袤无边的大荒原外,是不是还有更大更奇妙的世界?

有史以来,无论是人族还是荒族,都从来没有走出过这片荒原世界。

※※※

梦想终究只是梦想,是小时候的向往期盼,是长大后的心血来潮,是偶然想起时的美好,是眼前现实中的无奈然后抛之脑后。

殷河收回远眺的目光,看着身前的路继续前行。

身为一个巡逻兵,孤身一人行走在冷漠且危险的大荒原上,没有圣城巍峨城墙的保护,没有同伴人族的支援,就变成是一件异常危险的事情。

他所走的路线是最安全的,既避开了强大白马部落的地盘,也游走在几个小部落的缝隙间,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不过在这片荒原上,还是有很多其他的危险,除了形形色色危险的物种猛兽,其中最可怕的就是荒盗。

荒盗现在看起来已经像是整个大荒原上的毒瘤了,不止是人族,就连像白马部落这样的强大富庶部落都十分讨厌这些人。

荒盗无恶不作,暴虐成性,以抢掠为生。在最早的时候,荒盗其实是那些被人族击败的荒人所组成的组织,他们结合在一起,向大荒原和祖先发誓,对人族要以血还血,要血腥报复,然后集结成队重新出发,和人类死战到底。

这样做的结果是,荒盗他们确实杀害了不少人,同时也触怒了人族高层,在天神教巫师的帮助下,人族派出军队碾压了他们,杀死了很多很多人。

只是,在大荒原上最不值钱的永远都是荒人的性命,他们就像是野草,一波接着一波,热血被砍出,溅洒在原野,又养育了下一代的种子。

渐渐的,荒盗日子很难过了;渐渐的,他们发现自己并非英雄,甚至还有部落讨厌他们;渐渐的,荒盗将抢掠的对象转移到了同族人的身上,然后他们发现荒族的人比人族更好抢!

这真是一个悲伤、尴尬而又无可奈何的发现。

荒盗为祸甚烈,荼毒荒原,大荒原上大大小小的荒族部落都深受其害,有许多部落在权衡利弊后都纷纷向人族这里求援求助,甚至还有一部分部落原本不愿投降臣服人族的,结果被丧心病狂的荒盗折腾得没办法,不得不向人族圣城投降以换取庇护的例子。

作为这片荒原上最凶残也最可怕的一股力量,荒盗极度地仇视人族,所以每年在荒原上的巡逻兵总会有一些无声无息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他们是巡逻兵最可怕的梦魇。

在与何秋林分开的时候,殷河海曾经半开玩笑地问过他一个问题:“我以前在圣城里的时候,曾经听说过那些荒盗野蛮到了极点,甚至有些还吃人肉,这件事是真的吗?”

那句话他是笑着问的,但是何秋林则是盯着他的眼睛,一直看到殷河的笑容没了之后,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真的。”

※※※

像白马这样的荒族部落,其实已经从原来的荒族人中蜕变了,再没有先祖那种凶悍、热血、狂野的性格,变得温和起来。当然,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无从说起,也许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变得更加享受生活,更加富裕文明,更好打交道了,至少人族是喜欢这样的部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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