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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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论起仇恨,比起小狐狸的,他的坚持真的没有必要。
摇了摇头,叶欢没有回答。
铁臂苍龙死不瞑目的脸在他的面前浮现,还有怀中剩下的最后一两银子。
行侠仗义从来不是什么简单和荣耀的事情,很多的时候很危险。
“螃蟹。”叶欢低声的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从水中抓起了一只螃蟹,它张牙舞爪的对抗着叶欢。然后,他又抓上来几只,扔到了笼子中。
“蓉蓉,想吃螃蟹吗?”他伸手捏了捏身边蓉蓉的脸蛋,小家伙很好奇的看着那些东西。
“茹仙,你带着蓉蓉暂时离开,我收尾。”
“不,爸爸,别赶我走。”蓉蓉看都没有看吴茹仙一眼,“我来帮你,放风,送信,甚至是干别的事情,都可以。”
“你不怕?”
“死了就不怕了,死不了更不怕了。”
蓉蓉骄傲的扬起了脑袋,“爸爸,你是大侠,我是小侠,我们不是螃蟹。”
摸了摸蓉蓉的脸,叶欢笑了。
从小,他就教育蓉蓉,做自己。
他没有看吴茹仙,只是看着那一群螃蟹。
钱财动人心,这句话放到什么时候都有用。
江湖人拼死拼活,为的也不过是过舒坦的日子。
琅邪王将赏格再次提高,黄金两千两加王府三总管之职,这个价位别说是黑道巨孽,甚至连江湖正派也会为之动心,同时琅邪王宣布,如果不愿意成为王府一员,还可以再加一千两黄金。
这笔悬红折合接近白银两万两,经够一个人花天酒地一辈子了。
当年飞天夜叉轻功天下无双,一身武功也出类拔萃。他的仇家满江湖,但是多次围捕都让他逃脱。但他的好运劫杀了山西钱号二掌柜后结束了,对方悬挂出十万两银子的花红。
这个悬赏轰动江湖,名门正派弟子纷纷出动,甚至连一些退隐江湖的巨头也出手。
飞天夜叉最后被击杀于衡山,他被整个江湖追杀了一年。
“想不到,我现在居然有这么高的悬赏。”
叶欢微微的叹息了一声,琅邪王真的舍得花销。
“说起来,我都有心将自己卖掉。”
“叶大哥,还是走吧,我们没有机会了。”
叶欢摇了摇头,没有同意。如果琅邪王回到了南昌老巢,那么他一定会放弃,但是现在,琅邪王故意给他留下了一丝的机会。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有人来了。
“四姨?”
来人脱掉了伪装,那是一名中年美妇,她是吴茹仙的四姨,那是从小将她照料。
“你让我们撤走?”
“是的,这是族中的意思。”那名中年美妇站在了叶欢的面前,肯定的说道。
她叫做吴东琴,小时候还抱过吴茹仙。
“楚王和淮南向我们施压,警告我们不要轻举妄动。并问我们,你们的行动是否狐族的意思,他们甚至让人在朝廷上弹劾我们,以谋反的名义。族中现在压力很大,长老会要求你马上回去,不得和琅邪王作对。“
咬紧了牙关,吴茹仙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叶大侠,和我一起过江吧。”吴茹仙的四姨也在劝说道,“多谢你这些日子照顾茹仙,既然事情不可违,那么先避开琅邪王的锋芒,不是更好?”
有一层意思,她没有说出来,但是叶欢知道。狐族既然下令了撤退,叶欢就算是继续留在这里,也会失去了最好的情报来源。
“走吧,爸爸,我们已经尽力了。”蓉蓉拉着叶欢的衣角,哀求着。她不怕死,却怕爸爸有危险。
“我不走。”
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只有他静静的坐在了那里。
“把她带走,万一我有什么不幸,请帮忙抚养她。”
点了蓉蓉的睡穴,叶欢让吴茹仙带着蓉蓉走。
他不后退,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性格。
匹夫之怒,往往不过是气血之勇。
有一次躲避,就有第二次,有一次怯懦,就有第二次。
他以前很聪明,但是现在宁可笨一点。
三年前,他已经一无所有,他早就该死去,现在活着的,不过是披着一身人皮活着的畜生而已。
他是什么?什么狗屁君子剑,他不过是一个卑鄙无耻,卖友求荣,懦弱肮脏的垃圾而已!
“要当大侠呀……”
侠义为先,礼仪传家,他接过了白知霜的剑,那么就应该做应该做的事情。
铁臂苍龙死不瞑目的眼睛,田家小女孩赤裸布满瘀伤的身体,一路上看到那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们,他能做什么?
洛阳王的阴影笼罩着他,如果现在连琅邪王这一关都无法应对,那么他如何对抗周天宗?
“求求你,跟我走吧。”
不管吴茹仙如何的劝说,叶欢只是摇头。
这是两个人的战争,只要琅邪王一天死或者不返回南昌,他就要坚持下去。
“……你充什么什么大尾巴狼,天下间只有你一个侠客吗?留下来,你会死的!“
吴茹仙突然的爆发了,她毕竟还是小孩子。
她们劝说不成的话,甚至会恶言相向,想要激怒对方,想要伤害对方。
微微的笑着,叶欢没有反驳。
“他不过给你四百两银子,我给你一千两银子,跟我回去,好不好?”
她已经是泪流满面,留下来,叶欢会死的!她不想看到他死,她真的很喜欢他!
“坚强的人挑战极限,而怯懦的人伤害爱他的人。”
叶欢微微的笑着,摸着吴茹仙的头。
但是她倔强的转过身,跑出了屋子。
“我们竟然献媚那些伤害我的人,我们竟然为野蛮人而歌唱。
因为一点利益放弃了所有,却回身伤害爱你的人。“
洛阳王留下的那本诗集后面还有不少的词句,叶欢能背诵不少。
当年,他何尝不是这样?
狐族的人撤退的很快,他们收拾好了东西。
那些眼线们不会再给叶欢提供情报,如今一切都需要他自己来做。
不过,如果叶欢想走的话,他们会全力的帮助、走出院子,他看到了她,吴茹仙。
没有惊奇,没有劝说,他伸出了手。“和我一起?”
“是的,叶大哥是大侠,小女子也想附随尾翼。”她已经洗尽了铅华,清素的脸上充满坚决的神情。
“那么,你的朋友……”
“她不会恨我的,我相信这一点。”她的心有些痛,但是却没有表露出来。她亲密的挽住了叶欢的胳膊,“如今只剩下我们两个,叶大哥,我们今天到哪里杀人放火?”
有些生气的刮了一下小狐狸的鼻子,叶欢问道,“对了,吴姑娘,我还一直没有问,你多大了?”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吴茹仙打扮的很成熟,但是越相处,叶欢越觉得她越小
“十五了,已经算是老狐狸了。”她有些伤心的说道,很多狐狸在十三四岁就嫁人了。
眉头微微的皱了皱,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应该在学校里面读书。怎么能跑出来打打杀杀呢?
看到了叶欢的皱眉,吴茹仙微微的叹息了一声:“你是不是有些瞧不起我们,我姐姐并不是一个怯懦的人。”
狐族的女子,一直风评不好,狐媚女子,就是形容她们。
江湖名门,世阀大家里面,决不允许自己的子弟娶狐族作为正妻。
“我没有这样的想,只是觉得你不应该留下。”
身边的吴茹仙突然的哭了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你总是嫌弃我,嫌我拖你的后腿,甚至动手的时候也只让我跟在一边……我是不是一个拖累……”
她扑入叶欢的怀中,大声的哭泣了起来。
“当然,不是,我只是不想让你受伤而已。”
他拍了拍吴茹仙的肩膀,小狐狸哭的跟花猫一样。
“我们会死吗?”
“当然不会,我们一定能干掉琅邪王的。”
身后传来了拍手的声音,叶欢回头。
那是十来名汉子,为首的七人都背着一张弓。
他们手足粗大,四肢修长,正含笑的看着叶欢和吴茹仙。
“李叔叔……”吴茹仙就像是见到了亲人一样,扑了上去。
这七个人,叶欢听过他们的威名。
西南望,射天狼,七星神箭!
他们是塞外长风牧场的子弟,七个人志趣相投,于是结伴闯荡天下。他们的武功并不高,但是却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箭剑,长弓在手,开阔地上,不畏惧任何的人。
手指在吴茹仙的脑袋上用力的弹了一下,叶欢明白自己又被这个小狐狸骗了。
这些人,是吴月娘找来的江湖人物,他们都受过狐族的大恩。
但是有条件,那就是叶欢如果想要走,那么就放弃对琅邪王的攻击。
毕竟,能胜利的可能实在是太小,除非狐族投入本部的力量。
而且吴月娘也不想损失这些人,小狐狸也想自己的同伴回来。
叶欢如果刚才走了,那么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内幕。
“你这个狐狸,又骗了我一次。”
有些生气的看了一眼吴茹仙,小狐狸毛茸茸的耳朵非常的让人想捏。
他倒没有将其记在心上,因为吴茹仙也是为他好。
算起来,从一开始遇到她,小狐狸就是在骗他。
“诸葛威,如果还抓不到叶欢,那么就让别人干吧。房间中,琅邪王正在进食早餐。
砂锅里盛着热腾腾的八宝稀饭,几样精美的小菜摆在了官窑青瓷盘中。三名风姿娟秀,纤腰秀项的丫鬟细心的将鱼刺挑出,琅邪王正将一颗油炸花生在嘴中咀嚼。
同时被处理的,还有几名失职的部下。
跪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瑟瑟发抖。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琅邪王御下甚严,那些犯了错事的人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
“每人五十重鞭,如果再次犯错,砍头。”
手下畏缩的退出了房间,善解人意的丫鬟连忙的劝解。“王爷,为什么要生气呢?”
是的,他为什么要生气?
长笑一声,琅邪王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诸王中,他是最弱的一个,但是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
几个兄弟比他都强,但是他们有他过得快乐吗?人只要跟着自己的本性做,就好了。
虽然朝野一直说他残暴,弹劾他的奏折如同雪片般送到天子面前。
他贪财,拼命的搜刮领地,搜刮的天高三尺。但是从他上任之后,每年上缴给朝廷钱财金帛,从以前每年的五万两,升了三倍,,每年上缴十五万两!
朝廷能说什么?比起几个哥哥克扣赋税,天天哭穷,朝廷不得不一次次的褒奖他。
黎民百姓的苦楚比起户部中白花花的银子,皇家无疑会选择后者。
领地被他盘剥的一穷二白,谁愿意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而且,这样一来,没有人会怀疑他有谋反之心。
而贩卖狐族的利润大家共享,黑锅却是他来背,谁能动他,谁舍得动他?
朝中大臣经常收到他的金银礼物,江湖中名门大派来借钱的时候他无比的慷慨。
没有人和钱过不去,至于狐族……
数千年来,人族一直在打击异族的力量,琅邪王的做法正符合他们的利益。
谁能保证狐族会不会变得如同塞外狼族一样,成为人类的大患?
也许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一个马桶,但是所有人都需要马桶。
这些年,他过得比任何人都舒服。
他有许许多多的仇人,可是,只要他还是龙子龙孙,谁能对付他?
能对付龙的,只有龙。
比如狐族,她们对她恨之入骨,但是却受到了各大势力的牵制,最多只敢做一些小反抗,但是大的举动,她们却不能,不敢做。她们稍微有动作,就会被各方压制的死死的。
四哥说的不错,这些人是一群螃蟹,被各种各样的东西束缚着。
也许,只有那些热血上冲的侠客,才敢对他动手。
不过这些年这种人越来越少了,也让琅邪王少了很多的乐趣。
不止一次,琅邪王遇到过刺杀,但是那些人最终都死在了他的手下。
他身边有十余人,自始至终不出手,为的只是保护他的安全。
就算是大宗师级别的高手来行刺,也难以伤害他分毫。
是人,都是血肉之躯,会疲倦,真气会衰竭,在围攻中无法恢复,会死。
“他在下庙村?”诸葛威看着跪在地上报信人,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真假。
一连数次失误,让王爷对他冷淡了不少,他迫切的想要立功赎罪,挽回面子。
“你能确定吗?”
下面的人点了点头,他是那里的一个村民,亲眼看到了叶欢和吴茹仙他们,为了贪图那惊人的奖赏,于是前来报信。
随后的情报也证实了这一点,探子发现叶欢和一窝狐狸就呆在了哪里。
也许又是一个清风观,但是诸葛威却必须去撞运气。
他是已经输红眼的赌徒,如果无法抓住叶欢,这个大总管的位置就要换人。
再一次加强了猎杀团的人员配置,一行人气势汹汹的向这下庙村扑去。
为了防备叶欢他们逃走,他们特别选定了晚上作为行动的时间。
一定要抓住叶欢!
同洲城外三里,兰若寺内。
琅邪王在这里停留了三天,沐浴更衣,焚香礼佛。
他信佛,也信道,甚至极西方的拜火教和魔教中人会相谈尽欢。
原因很简单,他视天下精英为自己的同类,但是视老百姓为草芥。
既然是草芥,那么就踩下。
虽然外面的走狗们死伤众多,但是对于琅邪王没有任何的影响。
死的走狗,而不是他。大不了再召唤一批,天下想要荣华富贵的人多的是。
高大的佛像,绵长的钟声,琅邪王一身白衣,诚心诚意的在大雄宝殿上拜倒。
可是,今天晚上注定不会平静。
月黑风高,狂风大作,惨白的气死风灯照耀着周围。
王天木手持着弓箭,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琅邪王的手下分为两大派,一派是江湖好手,为荣华富贵而来,而另一派则是从小训练出来的好手,是琅邪王的心腹。
王天木属于后者,他看不起那些投身琅邪王的黑道人物。
当然,那些人认为他们只是一些菜鸟,没有什么江湖经验。
风很大,灯笼忽明忽暗,在远处投射出各种不同形状的影子,必须仔细辨认,不然很容易闹出乌龙警报。
脖子上突然一痛,这是他最后的感觉。
叶欢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的身后,收回了匕首。
他身上披着一块土灰色的布,上面还有一些条纹,他凭着这个东西,一点点的潜进了寺内。
一路走,一路将黑褐色的圆球扔到了角落中。
那是用火油和白磷制成的引火物品,捏破扔在了地上,大约十分钟后,就会自燃。
同时他潜入了厨房,开始泼洒火油。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次,狐族动用了潜伏在琅邪王府内的棋子,得知猎杀团的出动。
下面,就到了他表演的时候了。
“加强侍卫的巡逻,要保证万无一失。”
诸葛威吩咐着手下,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他隐隐有些担心,害怕这次出击中了叶欢的调虎离山之计。可是,他又不能不作出反应,如果再抓不住叶欢,他就要失去王爷的信任。
不用担心,叶欢冲不进来,他这样的安慰着自己。
突然,外面传来了大喊:“走水了,走水了!”
诸葛威的脸色猛地大变,他没有想到,叶欢居然敢这样干!
兰若寺建立于大楚末年,是天下最古老的佛门古刹之一。
里面大大小小佛像近千座,还有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