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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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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老师看大家都介绍完了,又说了两句。

    “咱们学校这届分数最高的同学就在咱们班,就是沈云芳同学,原本咱们班的班长应该是沈同学来担任,但是由于她的情况特殊,因为家庭原因,不能住校,她的爱人是个在职军人,所以家里的孩子都要由她一个人照顾,这样的话在为同学们服务起来就不是很方便,所以我决定我们班的班长还是由许强国同学来担任,沈云芳同学当副班长,辅助许国强工作。”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朱老师点名了她军嫂的身份。

    对于朱老师的这个决定,沈云芳没有任何意见,按照她的想法,这个副班长她都不想当,不过她也明白,现在说自己不干那就是找抽。想想有班长在前面顶着,副班长应该就是挂个头衔而已。

    被点名的许国强站了起来,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人,刚刚自我介绍的时候好像说已经二十八岁了。在班级里都算是比较大的同学,应该是班长很好的人选。

    许国强回头朝沈云芳点了点头,这才转过身开始了他的就职演讲,无非就是自己会竭尽所能服务好同学。

    沈云芳看班长都起来表决心了,她这个副班长也得有样学样啊,所以在许国强发完言后她也站了起来,说了让大家以后多多支持工作等等。

    之后朱老师又任命了其他几个班干部,这堂班会课也就接近尾声了。

    然后朱老师又带着大家去了学校礼堂,聆听学校领导讲话,偌大的礼堂乌压压连坐带站的足有三四千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百四十九章这人神经病吧

    正式开学以后,沈云芳进入了繁忙而充实的学习生活当中。

    农学专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专业,它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有很多,比如说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生产,还有林业科学和水产科学等等。

    上辈子沈云芳没有接触过这些,所以像植物生理生物化学、遗传学、育种学等等专业课她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就算是这辈子她种了好几年的地,那也是按照老一辈种地的经验来种的。

    不过她心里清楚,想要在未来办起自己的绿色环保农场,那只凭借经验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庞大而繁杂的知识体系作为理论依据。因此她为了将来,勇敢的拿起来书本,冲进了狂啃的行列(所有的学生,对于这次上大学的机会都很是珍惜,开学后,整个学校学风严谨,校园内随处可见拿着书本学习的人)。

    开学之后,李红军基本上每周都会过来看媳妇和孩子,周六晚上的火车,周天能在跟媳妇孩子待一天,周天晚上赶火车在回部队。

    沈云芳看李红军辛苦,不忍心的劝他不用过来的这么勤,两周来一次就好。结果李红军不领情,大眼睛一瞪嚷嚷道:“你别管,我不辛苦,就是辛苦我也乐意。”媳妇孩子都不在跟前,他自己在家有啥意思,来回坐火车虽然累了点,但是能看到闺女的笑脸,能听到儿子软糯糯的叫他爸爸,能晚上搂着香软的媳妇睡觉,他再累也乐意。

    得,不管他了,这人就是个毛驴的性子。

    “沈云芳。”

    沈云芳走在校园里,听到后面有人叫她,转头看向来人,嗯,好像不认识,不是自己班学生。

    “你好,我是文学社的社长戴志飞,我们文学社这周天有个辩论会,你能来参加吗?”来人有些局促,但是还力持镇定的一手插兜一手抱书,做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

    嗯,要是没有对比,这个看起来也凑乎,不过和自己家李红军一笔,这个做作的样子就是个渣渣。

    “不好意思,周天我没有时间。”沈云芳笑了笑,拒绝了对方,转身准备回家。这几天满满开始往出冒话了,天天mummum叫,马惠兰两口子还以为小孩子咬字不清,还安慰沈云芳,长大了就好了,可是沈云芳自己知道,自己家满满这是说英文呢。哎呀,真是有学习天赋啊。

    “那、那下周三晚上有个演讲,我会参加,你可以来看的。”戴志飞把插兜的手拿出来摆愣了下自己上衣兜里的钢笔,好像特意显摆他是文化人一样。

    其实在沈云芳看来,农学院的这个文学社,就是几个无病呻吟的酸儒闲来无事没事找事办的这么个东西。

    她也从班级里其他同学嘴里听说过这个文学社办过的几场活动,在她看来没有任何的意义,还真不如多看几页书,多学几种病虫害的防范方法好呢。

    “不能,戴同学是吧,我们家孩子小,所以每天我上完课都要回家看孩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观看你们的活动。不过我想别的同学会有感兴趣的,你可以去挖掘一下。”沈云芳强调自己有孩子了,已经是已婚人士,希望这些人能都收敛些。

    哎,她这小白菜在这些土豆里面也算是出挑的了,所以从开学以来,想这样打着共同学习的旗号,实际上是想和她接触的同学大有人在,沈云芳开始还觉得虚荣心爆棚,后来就是不堪其扰了。

    “沈同学,你这么想就不对了,我听说你是从小定的娃娃亲,这是不对的,这是封建糟粕。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勇于看破自己的真心,勇于对社会大声说不。像你现在这种不正常的婚姻,你要勇敢的站出来反抗,我会帮助你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来抵制和剔除这些封建的毒瘤吧。”戴志飞慷慨激扬的坐着演说。

    沈云芳斜楞这眼睛瞅着,这人神经病吧。

    “哎,你别走啊,你有什么困难可是说,我会帮助你的,要是不行,我们联名给学校,让学校出面来解决。”戴志飞看沈云芳转身就走,赶紧的在后面喊道。

    “我确实有困难,现在我遇到了一个神经病,麻烦你能不能抱我叫警察,让这个神经病哪凉快哪待着去,有病就要吃药治病,别没事出来膈应人。”沈云芳回头看他一眼,哼了语句,然后转身回家。

    旁边看热闹的人听明白了她的话,噗嗤一声笑了。

    “什么意思,神经病在哪?”戴志飞脑子没转过来,傻傻的问道。

    “神经病就是刚刚和沈同学说话的人啊。”一个看不过去的同学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人了。

    大家看热闹没了,也都散去了。

    “志飞,你在这里啊,我找了你好久,快帮我看看,我这这片稿子写的怎么样,我可是准备好了,周天一定要把三楼的那些人辩倒的。”一个梳着两个大辫子的女生看到戴志飞,一把就把人抓住了。

    “哦,是吗,那我来看看。”戴志飞很享受这种被人需要,被人尊敬的感觉,所以很是自然的接过这个女生的手稿,虽然这个女生长得粗糙了点,没有沈云芳一半好看,不过他还是和这个女生肩并肩,头挨头的走掉了。

    到最后他也没有想明白沈云芳说的神经病是谁。

    沈云芳去陈家接孩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现在的大学可不像后世的大学那么好混,为了给国家培养出有用的栋梁之才,也是为了满足学生对知识的如饥似渴,现在的大学课程排的都很满。像沈云芳他们这个专业,一周六天,只有周三下午没有课,其他时间都是早上七点半到中午十一半点,下午一点到五点。

    “麻木……”满满在床上玩着自己卡牌,看到妈妈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张着小手就要自己妈妈抱。

    “宝贝,等妈妈洗了手再来抱你啊。”沈云芳先是亲了亲闺女的小脸,然后出门打水洗了洗手脸,顺便和马惠兰唠几句。

    至于他们家胖胖的去处,已经不用问了,肯定是跟着放了学的陈诚去外面玩去了。虽然胖胖才两岁多,根本跟不上十岁大的陈诚,但是他还是很坚持,大家都没有办法,所以最后也都默认让他跟着去玩了,只是交代陈诚,一定要看好弟弟。(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百五十章日常

    “嫂子,陈哥还没回来啊?”沈云芳没看到陈静,知道他可能是又去火车站扛货去了。

    这个活纯纯就是靠体力,就是青春饭,干多了对身体不好,沈云芳很想劝马惠兰别让陈哥干了,现在看着是能多挣俩钱,但是那个伤身体,等老了就遭罪了。

    但是为了生活,她又没有更好的办法,这话就不好说了。哎,以后看看吧,要是有机会,就拉吧这两口子一下。几个月的相处下来,她发现陈诚一家子都是好人。

    陈诚是属于那种性子比较直爽,不喜欢弯弯绕绕的那种人,他自己也是说一是一,干活还是干别的也从来不会偷奸耍滑。沈云芳分析了一下,这样的人让他自己创业好像有些困难,但是却是一个很好的手下,交给他什么活,他都是保质保量的完成。他媳妇马惠兰都是因为一条跛腿给耽误了,要不能力比陈诚强。别的不说,就沈云芳看来,马惠兰性格好,平时温柔娴淑,能吃苦耐劳,干活麻利,最主要还心灵手巧。

    自己家满满现在穿的小裙子就是出自马惠兰之手,当然布料是沈云芳买的,样子也是沈云芳给的,马惠兰就是纯手工制作。

    效果呢,就是每次沈云芳抱着满满回家,都会收到旁边大姐大妈的关注,不是夸孩子好看,就是夸衣服漂亮的,这就足以说明马惠兰的手艺了。

    “他啊,没个时候,不用管他。”马惠兰正在大铁锅前往锅里贴玉米面饼子,“正好我做了白菜炖土豆,你陈哥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你们娘几个晚上就在这吃吧。”

    因为沈云芳是每天把孩子送到陈家来,所以为了方便,也是沈云芳中午休息时间少,所以中午这顿饭,她们娘三个就在陈家吃。当然沈云芳也是钱是钱物是物的往陈家拿,每个月的费用从十块涨到了十五,她不时的还会拿过来点米面或者是蔬菜蛋肉什么的,可以说她没占陈家一点便宜,反过来应该是她在暗处偷偷的帮着陈家一把。

    别看陈静总干体力活,但是一个月也吃不上一次肉。自从沈云芳来他们家吃中饭了,差不多她每周都会拎来两次肉,做了大家一起吃。

    陈静和马惠兰开始还推脱,他们帮着朋友看孩子原本应该不要钱的,但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接了这钱,但是现在明显弟媳妇是想在吃食上帮衬他们,他们怎么能在接受呢。不过沈云芳不听他们的,大人可以少吃或者不吃,但是孩子不行,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吃点好的,好孩子都能长歪了。

    陈静和马惠兰看着自己家儿子夹肉吃的那个笑脸,最终还是妥协了,但是他们两口子都把这份情记在了心里。

    “行,正好今天早上我还卤了鹌鹑蛋,现在也泡的差不多了,我回去给端来,陈诚可爱吃了。”沈云芳也不客气,跟他们也不外。

    “哎呀,你别取了,留着给胖胖吃吧,我们家那淘小子就没有他不喜欢吃的,可不能惯着。”马惠兰看沈云芳真走了,赶紧喊道。

    “那可不行,家里有,你就可劲让孩子吃吧。”沈云芳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回家拿鹌鹑蛋去了。

    当初邱淑萍来军区把她的鹌鹑祸祸了一遍,当时五百多只就剩不到七十只了,后来李红军为了补偿媳妇,自己动手孵鹌鹑蛋,又把鹌鹑扩充到了五百只。

    沈云芳来这边读大学,原本来想着要是在外面租房子住,那就把鹌鹑也带过来,孩子天天也有鹌鹑蛋吃。

    不过计划的挺好,但是实际情况却不允许。房子也就巴掌大小,厨房都被挤到外面去了,哪还有地方养鹌鹑啊。当然她也不是很理解,那些三代同堂的人家,是怎么在不到二十平方米内的房子里生活的。

    最后鹌鹑还是没有能搬过来,不过李红军接替了沈云芳的养殖工作,天天一天三顿的精心伺候那些鹌鹑,就为了它们能努力下蛋,好能给孩子和媳妇补补身体。

    还有一点李红军比沈云芳做的好,他不像沈云芳一样,这五百只鹌鹑一养就是好几个月,不到老了不舍得杀了吃肉。

    他和家属区的某个军嫂达成协议,以一毛钱三只的价格,每周买一块钱也就是三十只鹌鹑,他则把老鹌鹑杀三十只,再加上一周下的鹌鹑蛋,给媳妇和孩子带去,让他们能打打牙祭。

    当然这些鹌鹑蛋沈云芳母子三人也吃不了,所以不定时的沈云芳就会拿点鹌鹑蛋或者鹌鹑来陈家一起吃。

    沈云芳回家把卤鹌鹑蛋的盘子都端到了陈家,进屋一看陈静已经回家了,正在床上和满满有一句没一句的唠呢,当然是鸡同鸭讲。

    饭菜做好了之后,陈静站在四合院门口喊了句:“陈诚,回家吃饭。”

    没一会儿陈诚拎着胖胖一路小跑回家来了。

    “妈,今天吃啥?”陈诚还没进屋呢,就惦记着吃了。

    “去,你一边去,看你这脏的,赶紧的洗手洗脸才能上桌。”马惠兰嫌弃的看着一身土的儿子。

    胖胖小朋友很会看脸色,早就找自己老妈洗白白去了。

    最后从大到小,三个小家伙排排坐到饭桌边,往嘴里扔鹌鹑蛋吃。

    “你给我差不多点的,先吃饭,在吃鹌鹑蛋。”马惠兰拍了自己儿子一下,就是喜欢吃也不能这样啊,连皮都不剥,一个接一个的,吃个没完。

    陈诚趁着老娘没注意,又从盆里抓出几个鹌鹑蛋偷偷往嘴里塞。

    沈云芳看着孩子爱吃那样,不由的也笑了。

    吃鹌鹑不扒皮还是她告诉陈诚的,说鹌鹑蛋的皮很有营养,直接吃有利于消化,也有利于营养的吸收。

    陈诚听不明白这些,他就问了婶子一句,这么吃能长个不?在得到了婶子的肯定答案后,他以后就吃鹌鹑蛋不扒皮了,开始还觉得有些别扭,在嘴里咯咯愣愣的,但是吃到后来,却觉得越嚼越香,也就喜欢这么吃了。

    胖胖小朋友很想跟着哥哥学习,只是他的牙口还不是那么好,最后只能放弃,吃妈妈给他扒好的。

    “嫂子,李红军说周天要带孩子去公园玩,你们有没有空,咱们一起去啊?”(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百五十一章逛公园

    周天这天,李红军一家四口难得的睡了回懒觉,应该说是早早就睁眼睛了,只是都不愿意起来。

    “爸爸,嘘嘘。”胖胖爬到李红军身上耍赖。

    李红军先是在儿子的小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才小声的说:“等着啊。”从被窝里爬出来,拿起床底下的脚盆,让胖胖站在床边上尿尿。

    这个时候可体现出没有踏雪在家有多不方便了,在家的时候,只要喊一声踏雪,踏雪就把尿盆给叼过来了。因为这里地方有限,所以踏雪只能在部队那边待着了。

    “行了小声点,别吵到妹妹和妈妈。”李红军把儿子又塞回到被窝中。

    六月的天气,早晚都还有些凉,孩子们睡觉都喜欢穿着小裤衩,李红军怕自己儿子被冻感冒了。

    “已经醒了。”沈云芳把头埋在枕头里闷闷的说道。

    他们这几个人都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所以就是偶尔放假,也是到点就醒。

    李红军看自己媳妇醒了,在被窝里把儿子抱到了另一边,自己凑到媳妇跟前,一伸胳膊,把人就搂在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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