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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4章

窈窕家丁-第1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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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筱蓉殷勤献尽,嘴皮磨破,这才得到裴老夫人的首肯,可以搬去依雁楼,本想着心愿得偿,近水楼台,与意中人只一墙之隔,谁知只一日时间就变了卦,自然是恨得咬牙切齿,等腊梅走得远了,这口气还是没顺过来,又想起那沈老爷近日频频来府的举动,据说是意在督促自家掌上明珠与裴夜早年订下的婚事,这便是梁筱蓉最为忌讳的伤疤,小姐脾气一上来,理智全无,抓起桌上的玉瓶就朝窗外扔了出去。

    想她梁筱蓉一见钟情倾心爱恋的夜表哥,怎能让沈晴衣那贱人给霸占了去!

    一通脾气发过,也有丝后悔,记得那玉瓶是姨母房里珍藏的宝贝,自己还是好说歹说才借了来,要是真摔坏了,惹得姨母生气,对自己心生嫌隙,自己的终身大事只怕因此受阻,定了定神,见那着银朱色衣衫的丫鬟明珠还没回返,便叫了那留下的丫鬟碧玉一同前去查看。

    刚出门,走到楼梯转角处,就见明珠捧着那完整无损的玉瓶快步上得楼来,一大群家丁模样的男子跟在身后。

    窦庆云与周林停步,带着一干家丁行礼:“见过表小姐。”

    明珠见她亲自出门,忙碎步上前,面露庆幸之色,禀道:“回小姐,幸好是窦管事眼疾手快给接住了……”

    梁筱蓉便点头道:“方才碧玉收拾书桌,不想竟一时失手……却多亏窦管事身手敏捷,我待会儿就去向姨母讨个赏,定要好好嘉奖一番!”

    窦庆云受宠若惊,不迭道:“这是小人应该的!应该的!”眼角余光却是瞟向不远处的易倾南。

    那真正的功臣此时在队伍后方默默站着,低着头抿唇一笑,方才她走在最后面,推人接瓶的那一幕并没人看见,那丫鬟匆匆忙忙下得楼来,正巧见得玉瓶在窦庆云手里,便自行推断是窦庆云的功劳,窦庆云含糊应下,却正合了她的心意。

    作为一个刚进府的新人,要想在这将军府里立足站稳,成为一名优秀的家丁,不予锋芒太露,不与上司抢功,是为生存之道,至理名言。

    原本就是信手一捞,她也没想到会捞出个宝物来,这会儿虽说功劳让窦庆云得了去,但难说日后她不会因此得到更大的实惠,吃小亏占大便宜的事,前世职场案例里可见得多了。

    因为前面有数名家丁挡着,她便悄然抬眸,从缝隙里去瞧那传说中的半小主子。

    只见那表小姐约莫十六七岁,着一身鹅黄的镂金百蝶对襟短衫,下穿橙色的片锦边镶银线琵琶裙,头上斜簪几支五彩花钗,四周几点翡翠猫儿眼,缀下细细的串珠流苏,颈戴珠链,腰悬佩环,抬手举步间叮当作响。

    细看其面容,粉面桃腮,柳眉杏眸,也算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只是装扮得太过细致,反而无法突出特质,落于俗套了。

    梁筱蓉又赞了几句,便唤了碧玉随自己同去慈荫院,她此刻还未死心,准备再去找姨母撒撒娇,争取令其改变心意收回成命,以便顺利入驻依雁楼,只留下那名叫做明珠的丫鬟在房里,指点众人收拾物事。

    因为居所位置没有最后定下,大的搬动自是没有,明珠便只让家丁们帮着整理家什,随便做些打扫除尘的工作,这些对于易倾南来说并不复杂,不过此时她也没再张扬,而是老老实实跟在这些二等家丁身后打下手,叫做什么便做什么。

    半日过去,那表小姐一去不返,而家丁们还有别的事务要做,窦庆云便先带着自己的手下离去,周林和两名菜鸟家丁则是留守待命,临走之时,窦庆云淡淡看了易倾南一眼,神情和善,似有笑意,直把她看得心头暗喜。

    那明珠便与周林有一句没一句搭话聊天,易倾南和江玉涵在房里立着,倒也乐得清闲,左顾右盼四处张望,这头一回进得千金小姐的闺房,自然得好生瞧瞧,但见屋里以花架玉屏作为隔断,临窗放着一张檀木书案,案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正中铺着大白宣纸,其上描出个观音头像,却在下方落下个重重的墨点,乌黑一团,昭示着绘画之人烦躁难抒的心情。

    窗台上摆着只青花瓷的花盆,栽着一丛月季,枝叶茂盛,却不见半片花瓣,想起方才在地上清扫出的一堆细碎红花,不觉了然,而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烟雨图,左右各有一幅对联,由于自己没这方面的细胞,也看不出好坏来。

    再过去便是妆台,立着菱花铜镜,一层摆着胭脂水粉,一层放有桃木梳篦和首饰匣盒,旁边竖着雕花檀木衣柜,柜侧是一道玉石屏风,后方隐隐绰绰,却是帷幔低垂,薄纱悬挂的闺床。

    因为现时的男子身份,只一眼瞟过,便立时收回目光转向他处,心中却暗暗发誓,有朝一日自己发了财,一定也要住上这样精美的房间,睡上这样宽敞的大床!

    如此这般,一直等到午时,才见那表小姐红着眼眶恹恹回来,显然是在慈荫院没讨到好,挨了训斥,周林见状自然不会多问,带着两名小家丁知趣告退。

    三人刚出了楼门,就听得上方传出嘤嘤哭声,刚开始还是隐忍低泣,没走几步就变成了锥心泣血,大放悲声。

    “那依雁楼空着也是空着,却为何不给我住?姨母还想瞒着,其实她不说我也知道,呜呜,不就是姓沈的那狐媚子的名字里有个谐音的衣字吗……”梁筱蓉扑倒在那白蔓大花的绣被上,直哭得花容惨淡,肝肠寸断,“那贱人有什么好,我又有什么不好,使得夜表哥如此对她,这般待我?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明珠碧玉忙在旁劝慰:“小姐,你消消气,声音小点,当心被府里人听了去……”

    距离尚远,若非易倾南这种内功小成听觉灵敏之人,也就只能听到些许哭声,却根本听不到具体的言语。

    听那表小姐一口一句狐媚子,一口一声贱人的,倒是勾起了她对这位沈家小姐的兴趣。

    来上京城已有一段时日,在那大街小巷除了听到那裴大将军的卓越功勋英勇事迹,也偶有听到些许跟私人感情有关的隐秘,其中被百姓津津乐道的便是那位未来的将军夫人,出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清贵才女,沈府大小姐沈晴衣。

    且不说当年尚是稚龄少年的裴大将军是如何对牙牙学语的沈家小姐一见如故,情根深种;也不说两人一个在沧州,一个在云州,天南地北,音讯飘渺,最终却在上京意外重逢再聚;只说那年裴大将军大败少商班师回朝,当朝圣上有意招为驸马,却被他以一句婚约在身,无法遵从而婉言相拒。

    有道是,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此番有情有义的行为,真真使得京城百姓感动流涕,热泪盈眶。

    而今裴大将军三年守孝期满,这对天造地设情深意重的璧人,或许应该好事临近了吧?

    ------题外话------

    今天白天都在医院里,字数不多,更得也晚,见谅!

相见欢 第二十一章 都是贪吃惹的祸

    完了!

    易倾南吓得啊的一声低叫,手里的锅铲直飞出去!

    周许氏老早就让她夜里来厨房里吃东西,可她一直没逮着机会,这还是头一回来,一口都没吃着,就被人给抓了个现行,而且那人还是府里最大的boss!

    她怎么就这么倒霉?!

    裴夜眼疾手快,一把抄起砸过来的凶器,递回给她:“多做八个人的份,不要太甜,但量要多。”

    “呃?”易倾南半晌才反应过来,他没责怪自己,而是在跟自己下命令呢,八个人?除了他还有谁?那七名侍卫?

    忽见锅子里开始冒烟了,油已经过烫,也顾不上理他,赶紧拿起旁边一篮子鸡蛋,一个接一个打进油锅里,小心煎着,条件有限,她便用了肉油来代替色拉油,用甜酱汁、鼓油和盐调成酱油,因为炉火没法调节大小,一开始煎得有点焦,后来慢慢掌握了要诀,倒是熟练了很多,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一面装盘,一面问:“你要半生熟,还是全熟?”

    裴夜微怔一下,答道:“全熟吧,他们都要全熟。”

    易倾南点点头,把先前的试验品都装进旁边的大碗里,准备带回寝室给伙伴们吃,虽然焦了点,但有营养,还能填肚子,没人会介意,而剩下的则是煎成两面金黄,一只盘子里装了三个,每人一盘,八个人就是二十四个,可把她给累得,刚洗过澡的身子又出了一身大汗!

    期间锅里的汤圆也熟了,她先前没想到会有人来,那汤圆是煮给自己吃的,一共就煮了八个,小小的,总共盛起来也就一小碗,这不抵饿的东西,又是汤汤水水的,也没想过端回寝室去让大家吃,毕竟男生们也不太爱吃甜的。

    可现在汤圆煮好,情况却起了变化,**oss就在跟前,尽管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也只得生生忍着,放了只干净的瓷勺在碗里,毕恭毕敬,双手奉上:“将军,您吃。”心里默默祈祷着,拒绝她吧,就说他不爱吃甜食,赏给她吃!

    谁知裴夜看了眼,竟是单手接了过来,三下五除二,一口气吃了个精光,末了还轻舔了下唇,点头道:“你赶紧煎蛋,大家都在外面等着的。”

    敢情把她当厨子使唤哪!

    易倾南简直气得吐血,自己也真是犯贱,白天累了一天,晚上还要到厨房里来加班,伺候夜归的主子一行,这可都是些身强体壮的大男人,一点点东西哪里够他们吃?!得,她今晚不用睡觉了!

    抱怨归抱怨,嘴里答应得飞快,手上动作也是不停,谁叫他是自家主子呢,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

    易倾南也不敢看他,自是低头忙活,不得不说,她对这位将军主子还是有点怕的,总觉得怕看到他,特别是他那双仿佛洞悉一切的眼睛,乌沉,深邃,冷静,漠然,什么话都不说,只一眼望过来,便似要把人的内心世界看穿一般。

    可就算她此时不看,方才那一瞥的景象却如同刻在了她脑海里,挥都挥不散——

    他身着一身铠甲,头盔已经摘下,长发微乱,鬓边还垂了一缕下来,满面风尘,额上正在淌汗,英挺俊朗的五官在晕黄的灯火映照下,少了些许强硬,而多了几份柔和,特别是他刚刚那舔唇的动作,唇瓣上还留着一点玫瑰馅,娇艳欲滴,性感如斯。

    易倾南只觉得自己的心在胸腔里怦怦跳着,莫名地口干舌燥,双脚不由自主发软,两手也有些不听使唤。

    都怪她的眼力太好,黑灯瞎火的,竟看得这样清楚!

    也怪他,没事长这么帅,迷死人不偿命!

    还怪那宁彦辰,害她两顿都没吃上饭,饿得头昏眼花,神志不清,看见美男就像看见了美食,真想扑上去,大吃特吃……

    秀色可餐,古人诚不诳我也!

    “别走神,蛋煎糊了。”

    裴夜淡淡一声,将她游离的神智给唤了回来,易倾南抹一把汗,忙把锅子里糊掉的煎蛋铲开放一边,再点了点已经装好盘的煎蛋,定了下神,低声问道:“请问将军,侍卫大哥们现在人在何处呢?小人这就给他们送去,冷了就不好吃了。”

    “不用,我叫他们自己过来吃。”

    裴夜走去门口清啸一声,没一会儿,就进来好几人,一个个都是短打劲装,风尘仆仆的模样,也不多话,见厨房里地方逼仄,一人端两盘就往外走,直接蹲在外面的空地上就开吃,此是夏天,煎蛋还温着,经过易倾南的烹调,却比普通的荷包蛋不知好吃了多少倍,众人吃得鲁莽,两口三口就吞进了肚子里。

    一盘就三只煎蛋,对于这些武将而言,也就是垫个底,易倾南自然明白,等他们将盘子收回来的时候,她的又一轮吃食已经下了锅,裹馄饨是来不及了,毕竟人太多,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便搜寻了整个厨房,将所有能找到的材料都翻找出来,肉末,青豆,酱菜,玉米,胡萝卜,火腿,香菇,全部切成丁状,用肉油炒香了,再将一大桶冷饭倒下去,弄了个大杂烩什锦炒饭,一人给舀了一大海碗,就如裴夜方才所说,份量足足的,招呼了侍卫们来吃。

    等这一轮忙完,易倾南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全靠双手撑在桌上才不至于跌倒,眼看那七名侍卫将炒饭吃得干干净净,颗粒不剩,暗忖等人一走,自己就将那些试验品端回寝室去,再捎带几个冷馒头,对付下算了。

    谁知侍卫们倒是都走了,可那将军主子却在她对面好整以暇坐下了,也许是觉得这厨房里热,竟将那上半身的铠甲给剥了开来,里面中衣的盘扣也解了大半,露出一大片强健紧实的胸肌来。

    易倾南看得目瞪口呆,轰然一声,脑中一股热血直冲上头顶。

    老天,这是做什么?

    她就是做了一顿宵夜给他和他的手下吃,难不成还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这个世界,真是混乱了!

    裴夜见她又在发呆,剑眉一拢:“傻站着做什么,我的那份呢?”

    “哦,哦,哦。”易倾南暗骂自己花痴,方才只顾着端给侍卫,却忘了这正主还晾在一边,他这么大的个子,就吃了一碗小汤圆,能饱才怪呢!

    也是,她虽然进府做了家丁,每天干活干得多,可伺候主子的事却基本没做过,思想里根本没形成意识,刚刚人又多,一忙起来就没顾上这位**oss,而他也是,看着侍卫们排队过来端饭,也不吭个声,现在可好,炒饭被吃得一点不剩,除了蒸笼里还有几个冷馒头,就只剩篮子里几只鸡蛋了。

    再一想,这位将军主子倒也真是平易近人,没半点架子,不仅跟属下同桌同吃,还让着属下先吃,单这份气度,可比那挑三拣四非要她饿着肚子伺候的康亲王强得多了!

    好吧,她就好好露一手,让他吃个高兴!

    易倾南将腰带又勒了下,再把衣袖卷得更高些,锅子清理干净,倒油,煎蛋。

    有了之前的实践经验,最后三只鸡蛋被她煎得外酥里嫩,堪称完美,起锅装盘,再淋上点她自制的酱油,垂涎嗅了嗅,端去裴夜的桌上。

    趁他低头开吃之际,易倾南又把冷馒头给端出来,切成小巧的馒头块,一半上笼蒸,一半下锅烤,然后一只一只摆好,做成了一盘金银馒头,没有炼乳不要紧,她在柜子里找出一罐子山花蜂蜜,用只小碟子倒了少许出来,以作蘸料。

    “我说了,不吃甜的。”裴夜早吃完了那份煎蛋,话是如此,可手里的筷子还是巴巴伸过来夹。

    “这个不是太甜,您少蘸点蜂蜜就行。”易倾南立在跟前,说得低眉顺目,恪守本分,可心里却想,还说不吃甜的,那方才的玫瑰芝麻小汤圆,可比这个甜多了,是谁一口气给吃光的?

    大将军说话就应该算数,说不吃就不吃,她还眼巴巴望着呢!

    那馒头做得袖珍,比刚刚的小汤圆大不了多少,裴夜一口一个,没几下盘子就又见了底,这下大概是差不多饱了,接过易倾南适时递上去的一杯水,咕嘟咕嘟一饮而尽,抹了抹唇边的水珠,忽而朝她满足一笑。

    这一笑,宛若南风送爽,月夜花开,俊美得不似凡人,直把易倾南看得呆住,半天都移不开眼。

    那眉,那眼,那鼻,那嘴,那下巴,那颈项,还有敞开半截的胸膛,肌理勃发的身躯,无一不美,惑到极致,难怪他被誉为上京第一美男,真真是名副其实!

    死了死了,她绝对是出什么问题了,怎么有种轻飘飘的感觉,是饿晕了,还是又发烧了?

    “味道还不错。”裴夜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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