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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重生现代当女王-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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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袁念生以后知道他拒绝的是这样一个女子,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想到这里,他不准备再多说切莫。

    拿起沙发上的外套,转身向别墅外走去,“袁公子,我觉得你最好再想想,你我的家族,是无论如何都会回归这个国度的,虽然,我和你一般,并不认为这儿有什么好。”

    其实,在新加坡,他们两家的的权势已经够可以了,可是,那些老家伙心中的思念故土的心情,居然那么可怕,这一点儿,是只为利益出手的苏锦年,与无欲无求的袁念生不懂的。

    坐上车,苏锦年揉了揉额头,嘴角的笑慢慢消失。

    从车上的置物处拿出香烟和打火机,然后点燃。

    附近有很多暗地保护他的人,他们隐于黑暗。

    虽然他觉得没必要,以他的身手,还真是没有几个人可以从他身上讨到便宜。

    他嘴角牵起一丝嘲讽的笑,香烟让他舒服地躺在驾驶座上,抬头看着车顶,那双总是散发邪魅光芒的眼睛终于有点点光芒闪现。

    那是……

    泪!

    苏锦年是苏家最完美的复仇武器。

    这是所有人的认知,可是在这狭窄的空间中,他的眼中居然出现泪水。

    虽然消失得很快,但是那泪,毕竟存在过。

    吸完一支烟,苏锦年并没有再点燃另一支。

    他讨厌烟草、酒。

    这些东西都会麻痹他的神经,可是,作为苏家的未来,他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连在梦中,都得时时保持警惕。

    六岁那年,他的爷爷就曾经告诉过他这些话,可是,他并没有在意。

    于是,在那场血腥的试炼中,他只能看着玩伴们一个个死去,甚至因为疲惫闭上眼睛的那一秒,那个最疼爱他的女人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他的母亲就这样,死在了他的面前。

    而杀她的人,就是那个在炼狱之地他一路维护的少年。

    少年执剑而立:锦年,杀了我,我杀了你的母亲,只有杀了我,你才能真正明白,这个世上,你有的只有自己!

    这句话他不只听过一遍,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于是,他失去了一个又一个玩伴。

    他的爷爷曾将他们交给他,那时他以为他们都只是他的玩伴,却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些人只是他要交给他苏锦年生存之道的武器。

    他后来想,或许那个少年之所以会亲手杀了她的母亲,只是因为,害怕最后,他的爷爷会让他亲自动手……

    身为苏家的儿子,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走上的就是这样一条路。

    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双精致的手,眼中暗了下去。

    袁念生说得没错,他这样一个人,是个人都会讨厌的。

    这一双手,沾满了血腥,无论如何都洗不干净了。

    袁念生从来不知道,苏锦年从来不曾讨厌过他,年少的苏锦年,最羡慕的便是可以干净活着的袁念生。

    他曾经偷偷去看过袁念生踢球,笑得那么开心,那种笑容,他却永远不可能拥有。

    袁念生面向阳光走着,阴影在他的背后,而苏锦年背对着阳光,一低头,看到的只有阴影。

    他嫉妒,嫉妒,嫉妒……

    他嫉妒袁念生。

    他应该讨厌他的,可是为什么,他根本没有办法讨厌他。

    也许,是因为,看着袁念生肆意地活着,他就可以奢望,有一天,他也能那般活着。

    不!

    他忘了!

    他是肆意笑过的。

    二十岁那年,他接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决定了他会否成为苏家正式的接班人。

    目标就是将t市陈家拿下。

    这个任务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

    他打听到,陈家有一个宝贝女儿,名为陈婷婷。

    很简单,用一招英雄救美外加苦肉计,他成功得到了那个傻姑娘的心,并且用才能得到了陈婷婷爸爸的赏识。

    两年时间中,他活成了另一个袁念生。

    肆意地笑……

    陈婷婷让他尝遍了一个恋爱中的男人所有会表露的情绪,终于不再像一个假人一样了。

    可是……

    苏锦年是不能有爱的人,他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人,只能游走于黑暗。

    那些爱恨情仇,都只是一场戏,午夜梦回,睁开眼睛,在黑暗中,他从没有那么明白自己是谁。

    不论他再怎样羡慕嫉妒袁念生,他都不可能成为他。

    佛家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可是像他这种连血液都是肮脏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佛!

    他终究,是负了这似锦流年!

第一百零六章 明月在天

    在离开《大唐盛世》剧组的时候,李令月在休息室见到了等候在那儿的万安。

    “导演是来送我的吗?如果是这样,倒也不必了。”李令月笑着开口,亲自为万安烹茶。

    早在她来剧组那一天,细心的周坤就在这儿备下了烹茶用的一整套茶具。

    她有原主的记忆,可以很快地适应这现代的生活,可是……

    说到底,她的灵魂是那个来自大唐的公主。

    大唐第一公主。

    她喜欢茶道,精通棋艺,能歌善舞……

    这些东西,都已经刻在她的骨子里,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的。

    幸好,她是孙家的小姐,很多东西,不用刻意隐藏。

    万安看着李令月翻飞的手指,眼中闪过一丝赞叹:“看来令月小姐茶艺真的很好呀!”

    她姓李,却又是孙家的小姐,外面知道她身份的人,大多叫她令月小姐,这样倒是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李令月并不在乎这称谓的问题,煮好茶,放了一杯在万安身前。

    “导演有什么要对令月说,就直接说吧,我想……我应该能上你的忙!”

    能让万安登门的事儿,多半和宁致远脱不了干系。

    而她的经纪人许舞,是宁致远的未婚妻,想来等不了多久,就会传来消息,当传话筒,想来没有谁比她更合适。

    万安对于李令月猜出他有事相求没有什么惊讶的,只是面上的神色,终究是黯淡了一些。

    他们跪坐在矮桌前,这个姿势是李令月最爱的,那些前世的习惯,她反正是不愿意改了。

    万安垂眸,看着晶莹剔透的茶水,嘴角牵起苦涩的弧度:“我要结婚了!”

    “啊?!”

    李令月听到这个消息,委实是有些惊讶的。

    万安是gay,这一点儿已经不用怀疑了。

    难道只是因为和宁致远分手了,就准备随便找找一个女人结婚?

    这实在不像万安会做的事儿。

    “呃……万安导演,我觉得,你大可不必如此……”

    万安笑了笑,四十的男人,面容保养得极好,而且身上的气质就如那经年的酒,醇厚惑人。

    而且,这一刻,李令月似乎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那种洒脱。

    仿佛拨开迷雾,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令月小姐多想了,我真的是想有一个家,而正好有一个等了我多年的女人,所以,我想给她和自己一个家!”

    李令月面色渐渐恢复平静,这样的结局,或许对他是最好的。

    “她是谁?”

    万安听到这个问题,嘴角溢出一丝笑容,这一刻,李令月是真实地感受到了他的愉悦。

    或许,他最爱的是宁致远,可是或许连他自己都无法否认,他对那个女人也是有情的。

    “她很普通,令月小姐也知道我出身低微,能有今天地位,运气也占了一部分原因。”

    说着自己如今的地位,万安面上没有什么骄傲,有的只有平静。

    “而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和这美人成片的娱乐圈里的人相比,她甚至没有什么可比性,可是,为了我……她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李令月脑中闪过一个人,顿时大惊:“你说的是钱月!”

    万安点了点头,眼睛微微亮了一些:“是她。”

    李令月真的想骂人了,这是怎样的孽缘?

    宁致远,万安,许舞,钱月……

    这些人居然搅在了一起,这些人随便拿一个出去,都是大众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谁能想到,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么复杂。

    万安说的没错,钱月很普通。

    出生普通,长相普通,连性格也是一个羞涩内敛的人。

    可是这样的女人,却是一个身价上亿的人。

    她是一个小说家。

    李令月曾经听人说过,钱月出身贫寒,初中的时候因为家庭的原因,辍学在外打工。

    可是,幸运的是,她的文采很好,她写的第一部小说《明月在天》就成了一本畅销作品。

    这本书是她自己的故事,真实感人。

    从那本书中可以感受到,她对生活、对明天的向往,这本书,拯救了一代人的心灵,堪称青春文学的巅峰之作。

    被初高中写进了语文课本,被国家高层点名称赞。

    钱月用十分朴素的文笔,讲述了这个社会纯洁的一面。

    明月在天!

    不管生活如何悲苦,只要心有希望,明月就会在天,在你抬头仰望的时候,哪怕乌云密布,你也能够感受到那当空的明月。

    原主上初中的时候,就曾经买过这一本书,躲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同情女主明月那跌宕的生活。

    虽然这本书并没有让原主改变多少,但是,到死的那一刻,原主心中都是善良的。

    她傲娇、胡闹。

    可是,算起来她从来没有干过什么亏心事儿,出门在外,看到行乞的老人,哪怕知道那些人有可能是骗子,她也愿意掏出自己的零花钱。

    可以说,《明月在天》真的改变了她。

    否则,也许李令月穿越过来,会被更多人厌恶,而且是没有转机的那种。

    由此可以想象,钱月是如何有名。

    之后《明月在天》被拍成电视剧,电影……

    成为了一代人心中最美的记忆。

    而之后,钱月的作品依旧受到好评,她就是为文学而生的人!

    李令月搜索原主的记忆,发现她记得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我很普通,我很平凡,可是我从来没有对明天失去希望,所以,我从来不自卑!

    这句话,便是所有人对钱月的概括,她真的很普通!

    可是在所有人心中,她又是那样特殊。

    她曾用朴素的文字,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变迁。

    李令月真的十分惊讶,从来没有听说过万安和钱月有什么交集,如果没记错,《明月在天》执导的也不是万安。

    万安的绯闻对象无数,可是也从来没有一个叫做钱月的小说家。

    他们都是娱乐圈里的人,可是又像生活在不同次元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居然是一对?

    李令月相信,这件事公布出去,绝对会将这个娱乐圈的人炸蒙!

    万安这位帝王和钱明月这一位文学家的泰斗。

    万安……钱月……

    这对cp,当真会让所有狗仔无地自容!

第一百零七章 地狱的气息(二更)

    李令月喝了一口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吃惊。

    “那么,导演是想让我给宁致远和许舞送请帖吗?”

    万安闻言,笑着摇了摇头,“不是这件事,请帖,我自然要亲自去送,我想让令月小姐帮的是另外一件事。”

    李令月眉尖微扬,既然连发请帖这件事都能亲自去,还有什么事儿需要她帮忙?

    “导演你就不用客气了,请说吧,毕竟……我可是钱月作家的粉丝。”

    虽然读《明月在天》的人不是她,但是如今用了原主的身体,这么说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对。

    万安笑了笑:“说实话,我也没想到她可以写出《明月在天》那种书,呃,这话题就有些远了,我想请令月小姐帮的忙就是,希望你可以帮我跟致远……宁少爷说一句谢谢,他的意思我也明白,还有,祝他和许经纪人幸福。”

    李令月闻言,点了点头,这么想,这句话由她来说的确比万安自己去说要好。

    分手之后的恋人如果还能做朋友,那么只能证明,爱得没有那么深。

    真正曾经用一颗真心相对的情侣,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做朋友的,因为有一种情绪,叫做尴尬!

    并且,私心里,李令月希望万安永远不要去打扰宁致远和许舞,毕竟,许舞是一个难得合她眼缘的人。

    “导演你放心,这一句话,我会替你带到。”

    万安站起身,一身风骨引人侧目,这个年纪的男人,总是要格外迷人一些的。

    “如此,万安就谢过令月小姐,作为报答,我会让《大唐盛世》在合适的时间上映的。”

    这句话倒是很有技巧,许舞看来和万安说过她要参加古典音乐大赛的事情了。她站起身,打了一个响指,周坤和李菲立刻进来收拾东西,然后李令月和万安一同往外走:“导演,不知道我有没有请帖呀?”

    “这个,当然会有,而且……”万安侧头看了看这个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女人,眼神幽深:“而且我相信,古典音乐大赛之后,娱乐圈会地震一番的。”

    李令月含笑点了点头,然后狡黠地笑道:“相信我,导演和钱月作家的事儿,才会让娱乐圈惊讶的。”

    毕竟,连她都不得不惊讶呀!

    出了剧组之后,李令月本来想立刻赶回孙家,可是却突然接到了一通电话,没有来电显示。

    李令月示意一直在不停说着哪里东西好吃的李菲停下来,然后接通了电话。

    “你好。”

    “令月小姐是吧,我是苏锦年,希望和你做一笔交易!”

    李令月眉色一紧,苏锦年,这个人的她可不陌生,八年前,b市的邻市t市的大家族陈氏,就是因为这个男人被颠覆了。

    根据他们这些家族得到的消息来看,这个男人只是一个孤儿。

    孤儿……

    李令月可不信,这个男人智勇双全,可不是孤儿能具备的。

    不过,孙国忠就曾经调查过苏锦年,可是得到的消息少之又少,而且,如今国内,也没有什么苏姓大家。

    而且,这个男人,为什么会有她私人手机号码?

    还真是有些能耐呀。

    “苏总裁,不知道找令月谈什么交易?”

    压下心中的疑问,李令月平静地说到,这个男人,和周元一样,是毒蛇,不管做朋友还是敌人,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呵呵。”苏锦年在电话那头轻轻的笑着,可是不知为何,李令月很讨厌这笑声,听着鸡皮疙瘩都会起来。

    “令月小姐,这件事儿,可不是在电话里可以说清楚的,如果想知道,就请来李家的咖啡馆吧,听说令月小姐曾经来过这里哟。”

    说完,不等李令月答应,对方就挂断了电话,这让她脸黑了。

    这个男人,还真是霸道呀。

    她记得她只去过一次李家的咖啡馆,还是和夏萱碰面的时候,连这件事儿都知道,这个苏锦年还真是一个棘手的人。

    “阿坤,把车开到李氏咖啡馆!”

    周坤点了点头,没有被面具掩住的嘴微微抿着,他从李令月刚才说的几句话中明白,她遇到了一个十分难缠的人。

    是敌是友?

    李氏咖啡馆坐落于闹市之中,苏锦年敢把地点选在这里,想来意在告诉她,他并没有打什么歪主意。

    李令月走下车,只戴了墨镜和鸭舌帽,如今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口罩实在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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