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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江山此夜寒-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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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叫巴特尔的小眼睛维丹男人闻言,悄悄看了燕婴一眼,又行一礼,笑着继续道:“阿晏音王子乃是当年因德王子唯一留存的血脉,是我维丹皇室的宗室血脉,如何当不起微臣曲曲一礼,王子言重了。”
  当年维丹先王故去后,诸王子争权,大王子纳古斯。因德为二王子纳古斯。次日格所杀,所留血脉也纷纷被杀,唯有小儿子纳古斯。阿晏音在奶娘和因德亲信侍卫的辟护下逃出生天,却一直被次日格追杀,一路逃到了大魏与维丹的边境线上。后来叛贼纳古斯。次日格被如今的可汗纳古斯。贝格所杀,亲信侍卫与奶娘都松了一口气,正欲带着小阿晏音回维丹王庭,却发现追杀的刺客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多了!
  他们随即得知,劝纳古斯。次日格杀了纳古斯。因德,并为他出谋划策的人名义上投靠的是纳古斯。次日格,实际上却是纳古斯。贝格的人。
  几乎从头到尾,都是纳古斯。贝格的一场好戏!
  一盆冷水当头而下。
  小阿晏音这才知道杀父之仇到底该找谁报,却没了机会。
  那忠诚不二的亲信侍卫拼了性命护得阿晏音逃入大魏境内后,便被刺客所杀,幸而阿晏音的奶娘原是随着父母从大魏逃往维丹的叛臣之女,祖籍本是江南常州的,便伪装成寻夫不成走投无路的江南商贾妻子,带着小阿晏音在大魏边关住了下来,为之改名——燕婴。
  燕婴听了巴特尔的话,哼笑一声,道:“因德一脉早已绝了。在下燕婴,与维丹鞑子有杀父之仇,无时无刻不思量着报仇雪恨。所以——还请这位国师大人速速滚蛋,不然在下要报官了!”
  说完,他转身便要走。
  “王子慢着。”巴特尔连忙拦住燕婴,又一次行了大礼,道,“王子是我维丹皇族血脉,是狼神后裔,是纳古斯后人,莫非真忍见我维丹灭族?在下前些日子得知,大魏皇帝正筹备着最后一战,即刻便要将我维丹吞并,王子要眼睁睁见着妇孺老弱尸骨无存吗?!”
  这五年来,大魏军队以虎狼之势扑向维丹,如终于清醒并且愤怒了的雄狮,逼得维丹节节败退,一年前大魏降将高未离又趁机刺杀了纳古斯。贝格最为得力的谋臣薄敬后便下落不明,薄敬虽侥幸不死,却去了大半条命,一日倒有半日是昏着的,再没了那么多精力为纳古斯。贝格一步步定下谋划,维丹至此败绩更快。
  燕婴微微抬起下巴,满面蔑视地看着巴特尔,不说话。
  “王子殿下,臣来大魏之前,可汗与臣说,他自知欠王子良多,也不求王子能饶他一命,但求王子看在维丹百姓皆是与王子血脉相连的同胞的份上,看在自己也是纳古斯一族,而纳古斯的祖先曾立誓世世代代守护草原百姓的份上,给维丹留一条血脉,也不必多,只需万人。不要让大魏军队踏过草原之后,世上再无维丹一族。到时可汗会命大将军乌隆散另带三万妇女孩子和少数男子令走他境,若王子不放心,尽可以等可汗的死讯传来,再做可汗所求之事!”巴特尔急道。
  燕婴眉头微微动了一下。
  “王子殿下,您离开维丹时虽年幼了些,想来也还记得那些大漠草原,那雪白的羊群、棕色的骏马,牧羊的姑娘曾唱过我们维丹的民歌,打猎的男子曾吼过我维丹的史诗,还有头戴玛瑙学做奶皮子的娃娃,王子殿下,你忍心见这些有一日从这世上消失吗?”巴特尔见有希望,又继续急急地说道。
  巴特尔冒着掉头的危险一路飞奔到大魏的都城之前,他们不是没想过用别的办法逃出生天,可是如今维丹已近乎在大魏的包围圈之内,纳古斯。贝格已然吩咐一部分带着孩子的小夫妻偷偷接着维丹到西域的路陆续逃出,但也希望能多逃一个是一个,故而想借着战乱之时,送大批人口出去。
  另一方面,维丹的汉子不是见着死战便转身就跑的懦夫,他们也在积极的准备这最后一战,若胜,维丹得到喘息之机,若败,则尽可能给大魏以最大的打击,同时要确保维丹一族不能就此灭族,给维丹一个死灰复燃的机会。
  病床上奄奄一息的薄敬听了纳古斯。贝格的话,沉默片刻,这才定下如此谋略。
  燕婴又沉默了一下,叹了口气,问道:“你们想让我做什么?我先说好,我得先看看,很有可能,我不会答应。”
  巴特尔闻言,连忙自怀中拿出了一个小瓷瓶,讨好地笑道:“只请王子殿下到时候,趁乱将这东西倒在大魏大将军的饭菜饮水之中。”
  燕婴的脸色一黑,道:“你们竟然让我给将军下毒?!我燕婴绝不是恩将仇报的人,滚!”
  说着,便要将巴特尔手中的东西砸了。
  巴特尔连忙一躲,急道:“王子殿下且听我说,可汗知道王子念着多年的恩情,绝不愿意伤那大魏大将军的性命,故而特配了这药,这毒虽看着惨烈,但绝不会要人性命,王子殿下你且考……”
  巴特尔话未说完,燕婴已凭着武将的优势将那毒药抢了过来,狠狠砸在了墙角,待那粉末落了一起,他才转过头,冷笑道:“那也不可能。”
  说罢,狠狠踢开小隔间的门,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出了酒馆。
  ……
  这夜三更,燕婴惊醒,他猛地睁开眼,愣愣地看着房顶的大梁,他粗重的喘息在夜色里一声一声的回响。
  方才的噩梦里,一个个身穿维丹服饰的妇孺老弱满身鲜血、肢体残缺,攥着他的手脚脖子,咬着他身上的肉,一声声嘶吼道:“你为何不救我们!你为何杀我们!你这个叛徒!你这个走狗!去死!去死!”那声音宛如来自炼狱。
  燕婴恍惚觉得全身被他们咬的疼,他挣扎着,却甩不掉任何一个,那恨不能吃了他的恶鬼却越来越多……
  夜色中,燕婴转过头,却看见自己的枕头边搁着一个小瓷瓶,和下午看见的那个一模一样,他看着那个瓷瓶,看了许久,终究抿着唇,伸手轻轻将瓷瓶攥在了手上……

  第五十六章

  清晨浅薄的日光中,陈子烁懒洋洋地半睁着眼睛,一手手肘撑在枕上,手掌托着自己的左脸颊,自有一股慵懒的魅力,他披着绸缎团龙薄被,好整以暇地看着顾元戎坐在榻边慢慢系着亵衣的衣带。
  几缕乌黑的发丝垂在顾元戎颊边,让他的面容格外的柔和,陈子烁看得格外喜欢,忍不住将人拉了回来,又亲了片刻,方才放人离开,期间顾元戎一直垂着眉眼,一个字也不说,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
  因为今日不早朝,顾元戎也不急,并不叫隔出内殿的那一道帷幔外的孙景致,而是自己慢慢穿好了直裾玉冠,最后稍作整理,便转回身来向卧榻上的陈子烁告辞。陈子烁正因为一夜好眠而变得懒懒的,连带着脾气也好了不少,故而不多纠缠便传唤外面的孙景致进来,让他亲自送顾元戎出宫。
  “诺。”精明的内侍总管连忙应下了皇帝的吩咐,迎着顾元戎便要退出内殿。
  然而方走了一步便被陈子烁叫住了:“慢着。”
  那两人只好又停下来,顾元戎躬身道:“不知陛下还有什么吩咐?”
  “两日后元戎便要开拔去边州,准备开始我大魏与维丹这事关生死的最后一战了吧?”陈子烁一边儿坐起身子,一边儿慵懒地说道。
  顾元戎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正是。”
  陈子烁轻笑一声,望向被糊了纸的雕花木窗切割成一块块的晨光,漫不经心地笑道:“若是此次大胜,元戎可要把心完完整整地交在朕手上,不许再推三阻四,与朕玩些虚虚实实的假话假意。”
  顾元戎这些年早已学乖了,心里虽对陈子烁这霸道好笑的要求不屑一顾,面上却装的好好的,格外的温顺,他微微抿了一下唇,毫不迟疑地应了一声:“诺。”
  陈子烁这才彻底满意了,挥挥手让他出去。
  皇帝的寝宫虽是后宫最临近前庭的一处,到底门还开在后宫里,顾元戎出入多有不便,很容易招至没有意义的流言蜚语,故而孙景致也没叫其它小内侍,只身一人带着顾元戎走通向前庭最近的一条路,悄无声息。
  宫中本也就很寂静,只有宫人扫地洒水的声音,且只有声音远远地传来,并不见人,故而那歌声合着琵琶突然划破长空时,在顾元戎耳中就显得格外的清晰,那歌是一首乐府曲,词更有名,是《诗经》里的《邶风。绿衣》一词。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孙景致也被这歌声惊了一下,忍不住偷偷抬头去看了一眼歌声传来的地方,而他去看时,顾元戎已然驻足远眺。
  何人歌唱其实并不难寻到,因为那人正抱着琵琶坐在御宇宫最高的紫台阁顶层的栏杆外面,两脚垂在半空中,顾元戎也不知他是谁,又是怎么进了那上了锁的阁子。
  他一身白衣,怀中一把木色嵌金丝的琵琶,乌黑的长发散着,与衣袂、衣摆一同迎风飞舞,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味道。
  顾元戎皱了一下眉头,问道:“这是?”
  “回侯爷的话,那是朱鹮公子,他前两年便得了失心疯,陛下念着旧恩,并未将之逐出宫去,而是依旧按旧日的供例养着,只是在后宫圈里一处院子,并不许朱鹮公子出去,免得惊了宫中贵人,或是误伤他人。也不知今日是哪个宫人,竟敢如此大意,将他放了出来。”孙景致听顾元戎提问,连忙回答道。
  顾元戎虽在知道朱鹮与陈子路的事情后,便对朱鹮有些私下里的看法,但听了孙景致这般凉薄却好似带着多大荣宠恩惠的一席话,心中还是免不了一寒。
  但他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那厢孙景致见到有个小内侍急匆匆走了过来,便对顾元戎恭敬地说道:“张小衡是奴婢的徒弟,自来稳妥可靠,也不爱嚼些舌根,侯爷可否通个情,且叫小衡为侯爷领路。奴婢且去后宫里看一眼,那朱鹮公子到底是男色,皇后娘娘那里并不好管,可这些蠢笨的奴才若没人看着,便做不好事情,一会儿朱鹮公子惊了圣驾,奴婢着实不好交代。”
  顾元戎点头道:“公公忙去吧,我不过走些许路途,并不碍事。”
  孙景致感恩戴德地谢了顾元戎几句,又拽过已经颇有几分他的精明气的张小衡,叫他好生带着顾元戎,待张小衡恭敬地引着顾元戎继续向前走了,这才匆匆忙忙地向后宫深处走去。
  孙景致走了不过片刻,顾元戎也才刚过了一个背对紫台阁的拐角,便听得远处一声洒扫宫女的惊呼,顾元戎一回头,便见那一抹白衣自紫台阁上飘飘落下。
  风中轻轻消散了一句唱词,道:
  “所得非所思,所失非所知,盈盈泪千斛,难买早先知。”
  血染白衣,琵琶碎……
  ……
  大漠的风沙日复一日的吹着,将边关吹出一片暗黄深棕的色彩,连酒坊大红的旗帜,也在一日又一日的沙尘烈日中失去的原本艳丽的颜色。
  高大壮实的男子挑开厚厚的旧棉布门帘,闪身进了酒坊,而后便将隔绝风沙的帘子放下,抖抖身上染着的沙尘,这才走到酒馆最里面的一处破旧的桌边坐下,大声对尾随在他身后,满面谄媚的店小二喝道:“小二,来一壶烧刀子,一碗牛肉面!”
  “诶——客官您稍等!”店小二对这样洪亮粗犷的嗓门浑不在意,一抖搭在肩膀上的汗巾,一路向着半人多高、两个成年男子怀抱粗的酒坛走去,一边儿抄起一个粗陶酒壶,一边儿大声冲厨房喊道,“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哎——!”
  而后将那满满一大壶烧刀子和两个粗糙的陶土酒碗顿在了那汉子的面前。
  漫漫的沙海与广阔的戈壁草原边,多的是这样的酒坊,用着粗陶的酒坛、酒壶、酒碗、碗盘,有着半榻的房子、咯吱作响却干燥干净的桌椅、已然褪色的旗帜和门帘,还有大壶的酒和大碗的面,粗糙、陈旧、实在。
  这里也多的是如同正在喝酒的这个男人一样的边塞汉子,他们是汉人,却像关外的游牧民族一样粗壮高大,黝黑结实的筋肉裹在粗布的短打衣裳下面,硬的可以和铁一比高下,他们的面容被风沙磋磨的粗粝,被烈日晒得黑亮,他们的眼眸也是黑亮的,嗓门则洪亮的可以震聋坐在身边的人。
  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也很这个汉子一样,有一把裹在粗布里的弯刀,以及一个小小的包裹,甚至和他一样,右脸上有硕大一个刀疤,这样的男人大多是跑商队做生意的,他们的眼眸比起那些憨厚的庄稼汉会更凌厉精明一些,算是见过血的真汉子,且相对的很有钱。
  不过这个正在大口喝酒大口吃面的汉子,又和那些边塞汉子不太一样,他曾经做过高官公子、叛逆幺儿,有一身细嫩皮肉,也曾经骑过大魏军马,穿过大魏玄赤两色的戎装,他做过将军,贬过官,喜欢过不能喜欢的人,当过叛国贼,还做过刺客,他的脸面叫许多大魏大将看见了,都能惊他们一跳。
  他叫高未离。
  吃过面,喝干净酒,高未离自怀中摸出些许铜板,便呼喝了那店小二来结账,又多给了他十几枚,算作赏钱,而后笑着问道:“我方自关外回来,一入关便听闻大将军要带兵来边关,据说是要歼灭那维丹狗鞑子,可是真的?”
  那店小二笑眯眯地收了赏钱,颇为愉悦,故而十分高兴恭敬地答了高未离的问话:“可不是真的,早就自京中便开拔啦,小的听过往的客人闲聊说了,先头部队约莫还有五六天便要到咱们这关州城来啦。”
  高未离点了点头,提起包裹和弯刀,转身向店外走去,那店小二高高兴兴地一直将他送到了店门口,又说了一句:“客官慢走!”
  高未离随意地应了一声,那店小二才转身进去。
  高未离站在被狂风铺了一层细沙的街道上,轻轻叹了口气,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灰色的天空,手在腕子上轻轻一转,这才提起脚来,向着那卖马的马市走去,准备买匹好马,再买些干粮,而后便出关。
  他待在维丹军中,做了四年叛国贼,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杀了薄敬和纳古斯。贝格,一年前刺杀薄敬失败后,他便带着重伤艰难地辗转逃回大魏,一年来一直徘徊与谷州、关州一线的边境,从未回过中原,他一边儿用尽法子赚些糊口的钱,一边儿打听了些许京中和高家的消息,对薄敬与纳古斯。贝格的恨,也一日日浓烈了起来。
  他已然一生尽毁,高家也已家破人亡,高未离再没什么追求,只一股劲力不住徘徊在胸腹间,让他希望能凭着一己之力,报仇雪恨。
  此番他策划许久,决定趁着两国交战的混乱中,借机手刃薄敬与纳古斯。贝格两个仇人,提回二人的脑袋为祭。
  “血债血偿。”高未离捏捏弯刀,低声一字一字咬牙道。

  第五十七章

  大魏军队此次并非从一个关口一涌而出,而是分为五部,各自从边境的五座关口出兵,只顾元戎定下时间,要求他们哪一日必须出兵罢了,顾元戎自己则从谷州城中出关,身处大后方,只排兵布阵,几乎不上场冲杀。
  大魏元熙十五年六月十一日晚间,顾元戎部下各部将领早已出兵,到达位置的战报都纷纷送入顾元戎的大将军营帐之中,约莫此刻已与维丹士兵短兵相接,顾元戎一直到子时过也未曾睡下,一直等着各位将军的后续军报送达,生怕有些许闪失,这些领兵的将领中,有与他宛如兄弟的冯有昕,也有与他如同师徒的杨松庭,哪个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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