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儿子腹黑娘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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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成!我答应还不成吗?”
容少华手中的折扇猛摇,心痛不已。十万两银子啊,他肉痛、心痛、脑门更痛!
可是谁让人家掌握了生杀大权,他不得不屈从呢?
既然斗不过人家,就只好认栽,花钱赎人了!
“这些个倒霉蛋,败家到底!都跟他们说过几百遍了,千万不能踏入凌天宫的宝地,他们就是不听……败家,太败家了!采什么蘑菇?这天底下有一万两银子一枚的蘑菇吗?”
“我们凌天宫的蘑菇……可不是寻常的蘑菇!”依旧是懒懒散散的口吻,却让人更加恨得牙痒痒。
太阴险了!
堂堂一个凌天宫,名震天下的第一邪派,竟然学人家种什么蘑菇?
而且还故意在凌天宫与外界的交界地带种了大片的蘑菇,一旦有人越界,立即抓起来,这摆明了就是阴谋,谁没事整天守着蘑菇田抓人的?还不是明哨,专设暗哨!
摆明了,就是专逮那些偷蘑菇的倒霉蛋!
更可恨的是,人家凌天宫还明码标价,公诸于世,想要赎人,就得缴银子。
可偏偏就是有人存着侥幸的心理,不怕死地前赴后继!谁让人家种的蘑菇,是可以提升玄力的,的确是非一般的蘑菇呢?
“小二,再上十盘蘑菇!”反正有人付账,不要白不要!可是他却忽略了人家说的只是付酒钱和饭钱,没说付菜钱,更别提是蘑菇钱了……
冰护法崇拜地看着自家的尊主,也只有尊主才能让对面那只披着羊皮的狼破功,束手无策。
------题外话------
二更还是提前发了,明天出游
由,
读者当心渐暖的长评
云溪,穿越而来。自己却有了个儿子,儿子的身边还有一只神秘无敌的兽宠。我想,穿越前的她是寂寞的,是孤傲的,是清冷的,是骄傲的。只因如今的她只身一人,她的世界只有儿子,只有金钱,只有实力。在这个以实力说话的世界,她又怎么会甘屈人下?因为知道没有势力就只能任人欺负,没有实力就只能任人嘲笑,本就清高的她怎么能容忍呢?何况,她现在有了一个她爱的儿子。我想,现在的她很幸福,不是吗?呵呵,她爱的在乎的人有了,爱她的在乎她的人也有了,现在差的,就只有自动提款机了,是吗?真是个可爱到无敌的女人,腹黑到无敌的女人,强大到无敌的女人。我希望云溪的爱情不会像彼岸花,花开开彼岸。花开、花落、花落、花绝。叶落花开,叶于花,今生,今世,生生世世,只能擦身而过。不会是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不会到最后感慨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一个人。后来,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这样一个特别的女人,就该配有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宠爱,不顾一切的爱。一个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与自己并肩的仍是那个眉目依旧的女子。希望男主不要让广大读者失望啊。由,;
读者shuyayy的长评
亲,很喜欢你这文文,抱走那是必须的。嗯,挺佩服云溪的,嘻嘻,哎,功夫好就不说了,最重要的是够腹黑呀。还有小墨墨,实在是太可爱了,还超聪明。有他老妈的腹黑和贪财,有他老爸的气势,嗯,这个也不态准确,他老爸才出来,虽然气势是很强啦,不过还不知道不墨墨的内在是像他老妈多一点呢还是像他老爸多一点,尽管哈,小墨墨在外表上看来很像他老爸且不管穿越前云溪是怎么样一个人,但是穿越后,她已经有所改变,她虽然冷清,但是她却非常爱自己的便宜儿子,她虽然贪财,却只是她为了给自己和儿子更好生活的保障,她有很强的实力,因为她知道这是个强者的世界迷糊、爱财如命、闲事莫理是云溪的保护色,一旦有人触及她的底线、伤害她在意的人,她就会不择手段、阴狠毒辣,不死不休!毒舌、没心没肺,只想带着儿子混吃混喝,逍遥快活一辈子。喜欢这样的云溪。小墨墨,纯真可爱的外表是他的保护色,对他好的人,他无比亲近,对他不好的人,都会被他整得无比凄惨。呃,为那些他看不顺眼的人默哀三秒钟呵呵,男主终于出现了,是吗?小墨墨他老爸应该是男主?很期待他们一家三口的戏份呢。尽快让他们正式交锋,应该非常有看头呀,期待,期待,期待。再顺便问一下,什么时候入v呀,好希望每天多更一点点呀,每天都在等由,;
读者茉汐的长评 (今昨两天的章节已修)
善哉此文~~不写评对不起发现明珠的自己这双慧眼xd喜欢亲亲的文章,更喜欢女主的霸气。因为最近在闹书荒,所以喜欢没事在潇湘首页上闲逛、、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偶然中的必然,在潇湘逛得介位小盆友一个不小心进入了这篇文。作者的文笔不错,构思奇异,可是就是那一些不经意间描绘出的一个个人物与事件,却为我们展出了一幅幅华丽而洒脱的画面,让人心驰神往。在书中,女主嬉笑怒骂,作者巧笔生花,是文章幽默。喜欢女主的坚强、淡然、飘逸,以及她的强大,在这个社会中,没有能力无法生存,而女主的强大让她如鱼得水。她宛如炎夏碧池中的白莲,静逸出尘得让人心动,也像秋风漫卷的红叶,独有一份飘逸的风流,更堪比装点冰雪的淡梅,清清的冷淡淡的香,点点的都让人心醉。不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作者的文,淡淡的。另外,本文作者在细节处的描绘也是十分独到的。允许某茉花痴一下,崇拜,好强大!重生后,瘦弱的身体中住进了强大的灵魂、、、、、、不过,总的来说,作者你的文写的不错。题材很新颖,文笔也不错哦。果然,我还是喜欢女主角强悍的文章!我是女强癖!不喜欢看那些女主角很弱,很善良,很小白,但是还是有一大堆男人喜欢的,如果女主不够厉害,那么她就没有资格跟男主角站在一起。不喜欢女主角善良到无比的地步,被坏人伤害,依然原谅她的那种,还有就是女主角单纯到极点的地步,咱们这个世界除了小孩,还有单纯到极点的人吗?应该没有了。还不喜欢女主被虐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还喜欢男主角,我觉得那样的女主狠、贱恭喜!以上这些你的女主都达到了优秀!你的女主:强悍、聪明、冷漠、不是善良的玛丽苏!请允许我用这片真挚的追文心来感动你!希望能成为你写作中的好朋友,一起分享这些有趣的故事。一直支持你。其实本文还有许多亮点。但话说尽就没意思了,还是请诸君自行挖掘。总之,超爱你的文文,亲爱的,么么,加油,支持。不知道这书评会不会太晚了,毕竟,亲的文很好,一直没有时间写,现在补上了。加油,支持,顶!由,;
028 最不擅长背诗
楼下,郑夫子居高临下睨视着云小墨:“会背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吗?”他的语气傲慢,对于一个私生子,他打从心眼里瞧不起。
“会!”云小墨点了点头,心中暗暗不爽。这些小儿科的玩意儿,他三岁就能倒背如流,问他会不会这些,就跟侮辱他的智商没什么分别。
而且娘亲说了,学这些根本没用,还是将唐诗宋词、名家经典全部背得滚瓜烂熟,才最为实际!正所谓读遍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诌,以后若是跟人比试才艺,还能随便拎出一首诗词来糊弄人。
郑夫子的脸色不变,继续问道:“学过诗词吗?”
云小墨想了想,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略懂。”
“什么叫略懂?学过就是学过,没学过就是没学过,小孩子说话,怎么能如此肤浅?”郑夫子面色不善,语气更加不善。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一旦武断地决定了喜恶,哪怕是再美好的东西,也会觉得丑陋无比!郑夫子就是一早在心里给小墨打上了私生子的印记,所以不管他怎么说怎么做,他都看得不顺眼。
云小墨的脸色有些阴郁,鼓着腮帮,隐忍着。余光处略略瞄向了自己的娘亲,目光很是犹豫,也很挣扎。
毕竟还是个孩子,无法时时刻刻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云溪淡淡地目光注视着他,在无形之中给予他力量。她知道儿子现在正处于天人交战中,他可以选择发怒,然后一拳揍扁眼前讨厌的老头,也可以选择沉默,然后伺机从沉默中爆发,让讨厌的老头对他刮目相待。前者做起来很容易,他绝对有这个实力,可是一个易怒冲动之人绝不是她所期望看到的。
儿子在犹豫,说明他自己也有这个意识,这很好!她相信儿子不会让他失望。
这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楼梯口左侧的厢房内传出:“郑夫子,我想小墨的意思是学海无边、书囊无底,纵使他遍览群书,也只不过是学海的一角。他说‘略懂’,再恰当不过!试问这世上又有谁人能说自己囊括了整个学海呢?”厢房的窗户被轻轻地推开,露出了东方云翔略显苍白的清俊脸孔。
“翔叔叔!”云小墨乍见着他出现在这里,很是开心,甜甜的唤声缭绕在整个楼里。
东方云翔见着小墨,也扯出了一抹温和的笑意,他转身离开了窗户。未几,便从楼梯口迈步走下。
“二皇子殿下,何时到的沁阳城?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岂不是让本太子有招待不周之嫌?”南宫玺对于东方云翔的出现很是讶异,眼底暗潮涌动,心思莫名。
“云翔兄。”西门玄烨也跟着打了声招呼。
其他人听闻太子称呼他为二皇子殿下,而西慕国的太子称呼他为云翔兄,再加上他虚弱的神色,便大致洞悉了他的身份,他应该就是天下美男排行榜上排名第四的东陵国二皇子东方云翔了。
看着他优雅地步下楼梯,众人眼前跟着一亮,不愧是天下排名第四的美男子,这风姿、这气质,浑然天成!只可惜,他的身子骨太弱,天妒蓝颜。
只是奇怪,他是东陵国的二皇子,又怎么会跟云溪的儿子相识呢?
“翔叔叔!”云小墨开心地蹦到了他跟前。
东方云翔伸手摸了摸他婴儿肥的脸蛋,神态很是亲昵和宠爱,看得众人又是一阵惊奇。天下人都知东方云翔为人冷漠,不常与人交往,更因着身体的缘故,他深居简出,可是今日却看到这样一番景象,大大推翻了人们心中的认识。
只能说天下之事无奇不有!
南宫玺看着云小墨对待东方云翔的态度跟对待他时,天差地别,迥然不同,心底很是不悦。难道他堂堂一国太子,还不如一个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短命鬼吗?
也不知是不是云小墨脸上的笑容太过灿烂,竟然让南宫玺的心底生出了怪异的不平衡感来。
“在下也是今日刚到沁阳城,身子有些不适,还来不及前去拜会太子殿下,还望见谅。”东方云翔轻咳了声,目光不自觉地飘过云溪,她就坐在那个位置上,很闲适,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儿子会应付不来众人的刁难。他心底叹息了声,看来他还是不够淡定,眼见着小墨被人为难,他便看不下去,不能再坐视不理。
“郑夫子,你认为我刚才的话可有道理?”东方云翔一个轻飘飘的眼神抛了过去,却让郑夫子浑身颤了下,收起了方才傲慢轻蔑的态度。
“二皇子殿下所言甚是,是老夫太过武断了。”郑夫子略略低下头去,只觉得身周围被一股清冷的气息所笼罩着,寒意砷人。
东陵国的二皇子,看起来身体虚弱无害,但他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来自他身上的威慑,背后冷汗直淌。
“小墨,你只告诉夫子,你最不擅长的是什么。只要你最不擅长的一项才艺通过了夫子的考核,那么其他擅长的才艺就更不必说了。夫子,对吗?”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东方云翔清澈的目光一凛,投递过去一抹清冷的眼神,带着浓浓的警告。
“是、是!”郑夫子声音有些发颤。
这也太护短了吧?考最不擅长的,谁又知道他真正不擅长的是什么呢?
云溪静坐不语,稍稍抬了抬眼,向东方云翔的方向,投去一个极为沉静的眼神。
她开始领悟,为何儿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接受了他。原来有些人有些事,是需要真心换真心的,也只有心灵最为纯净的人之间才会有如此强烈的感应,也最容易接受对方。
“小墨,告诉夫子,你最不擅长的是什么?”东方云翔低头看着云小墨,眼神温和纯净,唇边不自觉地流露出一抹自然的微笑。
“最不擅长的啊……”灵动的眸子转动着,带着一丝狡黠,云小墨很是为难地想了半晌,道,“我擅长的才艺太多了,如果要一一细数的话,最不擅长的一项,那就是背诗了。”
云溪差点喷笑,儿子到底是遗传了谁的基因,真、真有点无耻啊……明明他最擅长的就是背诗了!
郑夫子眉头轻拧了下,压根就不信背诗是他最不擅长的,不过他心想一个孩子就算背诗再行,料想也比不过他那最得意的四位门生。想着,他轻咳了声,道:“很好!学习诗词,有助于陶冶情操。你敢不敢其他的孩子一起比试一下,看到底谁会背的诗词又多又快又好?”
郑夫子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眼看着二皇子殿下偏袒云小墨,他若是一门心思地为难孩子,定会得罪了他。现在他让孩子们之间自己比试,那么云小墨就是输了,也怪不到他的头上来。这一计不可不谓是妙计!
云小墨自信地点头道:“敢!”
“一大帮子人为难一个孩子,亏他们干得出来!”冰护法推开了半掩的窗户,临窗往下张望,忿忿不平地脱口而出。
“南熙国的太子本就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听说云家大小姐本是靖王爷的未婚妻,但六年前,她不知何故突然怀了身孕,为了避嫌,离家六年。直到今日,她才返回云家,那孩子就是她的私生子。太子跟靖王爷明里看着和睦,实则暗地里较着劲,今日好不容易逮着一个羞辱靖王爷的机会,他怎么肯放过?羞辱了云大小姐,也就相当于是羞辱了靖王爷……”容少华摇着折扇,慢条斯理地说道。
“你是说……她是在六年前怀的身孕?”墨衣男子的双瞳微缩,眸光微微涌动出莫名的波光。
“对,有问题吗?”
墨衣男子敛眉沉思了片刻,最后只淡淡地说了句:“没什么。”
区区的三个字,让容少华有些摸不着头脑,便也不放在心上了。
由,
029 发飙的小郡主
“樱子,你们四个出来,跟他比试比试。”郑夫子朝着自己的四个得意门生招了招手。
四个孩子陆续上前,个个粉嫩可爱,完全没有成人身上那种污浊的气息,他们站在这里,自成一片纯净的天地,看着他们,让人的心境也跟着豁然开朗。
尤其是其中唯一的一个小女孩,长相极为甜美,头上扎了两个发髻,精致的珠花简单地点缀着,像极了童话故事中的小公主,惹人怜爱,但是她一出口,就立即破坏了那美好的印象。
“哼,小鬼!待会儿姐姐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天才!”
小女孩跩跩地瞥了一眼云小墨,鼻子哼哼,高傲得像只小孔雀。她乃是当朝六王爷的小孙女,御封的小郡主,皇家的宝贝疙瘩。她天资聪颖,心思敏捷,连皇上也十分宠爱,所以才导致她无法无天、脾气娇横。在书院里,她就是个小霸王,谁也不敢得罪。
出于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