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薄薄光圈
‘啪——’
盘子碎裂的声音,毛不思和林寥同时回头,就见妇人掩着嘴立在厨房门口。
灯光打在林寥身上的,荡起薄薄的光圈,她看看妇人,又看看毛不思,就见毛不思闭上眼冲她轻微颔首。
“寥寥。”妇人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哭是笑,她的内心在狂喜,她的面容却有些扭曲,她越过地上的碎片和滚落在四周的苹果,颤抖着双手碰了碰眼前小人的胳膊。
硬的像石头,冷的像冰块。
快十年了,她已经快十年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
她每天晚上都煮女儿最爱吃的山楂糕米饭,就盼着有一天能她忽然回来,尽管所有人都劝她女儿走了,尽管她也知道女儿再也回不来了。可她就是放不下,明明中午还好好的孩子,怎么能说不在就不在了呢。
丈夫去世后,女儿就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亮点,她那么聪明,次次考第一,又懂事又孝顺,她吃完饭总喜欢和她一起刷碗,女儿常常拉着她粗糙的手说,等她长大了,赚钱了,就给她买最贵、最好的洗碗机。
可是那天以后,这些画面便统统都没了。
林寥的离去让她的世界迅速灰暗,时间越长越走不出来,她做了很多事情去忘掉伤痛,可总能在因为某一个微小的瞬间哭崩。别人家的孩子放学了,她的孩子没回来;商场里上了好多好看的新衣裳,她买了不知给谁;好吃的苹果到季了,身边却在没有人缠着她买水果吃。
就是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诅咒一样,永远好不了。
“妈妈。”林寥嘴巴一憋,泪水在眼眶中转了转,就坠了下来。
换来了妇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她就这么拉着林寥的胳膊,整个人都瘫坐在地板上,泪水沿着两侧的脸颊不住地流,在她的脸上交织成网,“你怎么才回家。”
她日日夜夜,等了她这么多年,等的头发白了,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
林寥还是十几岁的模样,生命的静止让她无法长大,毛不思虽能让她不再是个影子,而是真真正正地出现在妇人面前,可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
林寥没法穿人间的衣服,那些重量会压的她喘不过气来。没法吃人间的食物,那些于她而言,就如同让活人吃香吞蜡。
毛不思偏过头去,不再看母女二人的团聚,她想,自己的这个举动,如果让老毛知道,又免不了一顿骂吧。
老毛常常告诫她,作为驱鬼师一定不能心软,要快刀斩乱麻的切断它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过多的怜悯,只会让它生出再搏一把的念头。可她就是不忍心啊,林寥才十三岁,在这么美好的年纪无辜的死去,她只是想在收魂前完成她最后的心愿而已。
手机安静的躺在口袋里,马明义那边还没有动静。
“老板,东西我给您寄到哪里?”马明义要的那款钢笔型号三年前就已经停产了,还是林秘书亲自给品牌打电话,才从本厂的仓库里找到几只。林秘书开着车,等了许久对方也没吭声,“老板?”
“你觉得我现在急是不急。”马明义突然开口。
这又是什么意思?林秘书是马明义回国后才招来给他当秘书的,磨合期并不长,再加上马明义跟他的几个表兄弟还有些不同,不是个过分专注事业的主,向来讲究不功不过,导致他这个做秘书的多少有些吃不准他的心思,但马明义在两个小时内连给他挂了四个电话,应该是挺急切的吧。
“急。”林秘书过了遍脑子。
“我都这么着急了,你作为我的秘书,该怎么办?”
“给您……送过去?”
“下午之前我要看到它。”马明义看了眼手表,然后打着哈欠按下挂断。
空留下开车的林秘书风中凌乱,马家这对姐弟,真是一个比着一个折腾。苏尾岛的案子过去还没多久,马明义前脚启动公司报警系统,把高层吓了个半死,后脚就拍拍屁股跑到烟城潇洒。二十六中资助的提案还没走完流程,又开始心血来潮的要停产的钢笔。
至于马明丽,就更神奇了,好好地三代白富美不当,成日里研究五行八卦,也不知到底研究出什么东西。
林秘书心中不停叹气,只调转车头,向机场行去,边开车边按下了号码订票,“我要一张港城飞烟城的机票,最近的一班,经济舱商务舱皆可。”
等林秘书到烟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马明义约了他在机场见面,也就免了他人生地不熟的寻他,这点倒是让林秘书很意外,自家老板有时候也是蛮体贴的。
只可惜,他的这份自我感动没多久,就被马明义不合时宜的开口打碎,“真慢。”
这能怪他吗?航班又不是他家的,想飞就飞,他也不是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林秘书面上还是认真的干笑两声,“下次我会再快点。”
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
马明义拿着钢笔拍了张图发给毛不思,从中选了最旧的一只,头也不抬的对林秘书道,“你回吧。”
多么令人发指的老板,林秘书立在机场,悲愤望天,手指却很诚实按下了订票号码,之前的话被他在三个小时内重复了一遍。
“等等。”林秘书手机刚挂断,就听到马明义的声音。
他看着她,上下打量了一圈,看的林秘书很不自在,难道前两天他上班迟到被发现了?不该啊,何况马明义也不是个爱抓这种小事的人。
“您还有事?”林秘书犹疑道。
“有现钱吗?”毛不思的短信还亮着,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塞两百块钱在笔杆里。
马明义没现金,但是不代表别人没有啊。
“有是有。”林秘书慌忙掏出皮夹,“就是不多。”
莫约□□百块的样子,剩下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卡了。
“够了。”马明义从林秘书手中接过两张,转念一想,索性全要了,随便一折,塞到裤子口袋中,拍拍林秘书的肩膀,“距你上次加薪差不多半年了,该提了。”
“谢谢老板。”林秘书原本暗淡的目光被'加薪'两个字再度点燃,马明义是能折腾了点,但是架不住人家挥鞭子的时候会赠送胡萝卜啊!
马明义坐上车的时候,林秘书还在眯眼狂挥手的目送他离开,心情就像这雨后的烟城,热烈而明媚。
两百块钱被小心翼翼的塞在笔杆中,马明义想了想,又把笔放在脚底下拧了两圈,笔杆上瞬间多了些灰尘和细细的划痕。
很多细节毛不思没有讲给他听,他也习以为常,这是她们捉鬼师的习惯,不止毛不思,连他姐也一样的。
马明丽曾说过,他是个普通人,这些鬼鬼怪怪的东西不要听、也不要看,离得越远越好。
可他就更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打小定了他和毛不思的娃娃亲?
马明义知道自己有个小媳妇,还是上小学的前两天,偶然听到了他爸妈聊天,才知道那个脾气不好、吃得多、长得矮的胖团子以后是要嫁给他当老婆的。那时候他对媳妇的概念就是会多个人吃他的糖果,玩他的玩具,抢他的姐姐。当场就不干了,闯进爸妈的卧室,彻头彻尾的耍了好大一通脾气。
那时他爸怎么说来着,说是他奶奶死前给算出来的,马明义没见过所谓的奶奶,当他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说是走的很安详,临了给他们姐弟俩二人算了个条子压在枕头底下。
再然后,原本跟毛不思不对付的他,看毛不思就更加不顺眼了,更何况知道真相的毛不思居然还敢先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打那天起,他的日常就变成了:学习,欺负毛不思,哄好她;再学习,再欺负毛不思,再哄好她。
小姑娘每每都被他气的像只膨胀的河豚,那时他只当她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直到他亲眼看着毛不思挥舞着棍子打跑了高年级的小混混,她单腿踏在台阶上,昂着头,表情是那么的骄傲,像个小英雄。
虽然事后小英雄被她爹一路追着从老师办公室打出校门。
那时候,马明义才知道,毛不思对他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忍耐了,她着实不是个脾气好的,也着实是个下手狠的。
然后,他便摸清了她的爆点,在毛不思能够容忍的底线之内,为所欲为的——欺负她。
想来,那些年毛不思应该是十分讨厌他的吧。
再后来,他出国,和毛不思也彻底断了联系,也有过不少追他的女孩,可到底是他性子太过古怪,再加上爸妈和马明丽隔三差五的拿着“有妇之夫”的名头给他洗脑,遇到的恋情皆是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
有时候马明义也在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啊,小学那几年,他差不多都成毛不思的心理阴影了吧。何况,毛不思又是个看脸的,打小给人家写情书就能看出个端倪。
他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暗戳戳的向家人灌输着“此乃封建糟粕”的思想,谁料却得到了马明丽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毛叔棒打鸳鸳的水平可高了!
……
令他有了种毛不思不得不嫁,他也不得不娶的错觉。
长安酒店一遇,就是他与毛不思多年后的再见,他瞧着她,顿觉俩人前途灰暗。
“八十块。”司机的声音从前座响起,打破了马明义的回忆,司机探着身子道,“前面是小巷,车子进不去。”
☆、天崩地裂
马明义站在城北的老城区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头顶支起凌乱的网,偶有麻雀从天空飞过,他抬头望天,皮肤被热辣的阳光照的微疼,钢笔还握在手心,凸起的笔夹在掌中留下浅浅的印痕。
许久,才低下头,大步向着林廖家的老楼走去,楼下三五成群的坐着乘凉的老人,口中说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他能敏锐的感觉的不停往他身上扫的目光,人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的出现,总是充满好奇。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刚踩了两层,就听见毛不思的声音从头顶飘出来,“回来了。”
马明义抬头,探着身子从楼梯的间缝看到了正啃着苹果俯身的毛不思。
见他看上来,毛不思咬了口左手还剩一半苹果,才挥挥右手里完整无缺的另一颗,“吃吗?可甜了。”
“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楼道里做什么?”马明义双手撑在铁锈斑驳的栏杆上,眯着眼冲她笑。
俗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美色误人。
如果有人问毛不思,马明义有什么缺点,她能洋洋洒洒的写篇千字文出来,可若说马明义的优点,毛不思也能磕磕巴巴写上个八百字,其中大概有一多半要着墨在他的脸上。
人生的好看总是会让别人的容忍度提升一个等级,毛不思承认,马明义不毒舌她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
“人家叙旧,我一个外人干嘛插在里边讨嫌。”毛不思瞥了眼紧闭的屋门,“东西拿来了?”
“你说呢?”马明义歪着头握着钢笔冲她挑眉。
“啧啧,还不是……”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来了!
马明义的话在毛不思脑海里滚了两圈,最后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暗暗嘟囔道,“早三十分钟算什么哥哥。”
马明义咬了口苹果,眉毛微挑,不在多言,只是舒展的眉目多少暴露了他此时还不错的心情。
楼道很老旧,但还算干净,俩人就这么并排坐在楼梯口,盛夏的蝉正发出刺耳的吱鸣,透过对面的玻璃,能看到不远处茂盛的梧桐,马明义极少来这种地方,城市中的歪树旧楼,他平日里只在一些老旧的照片上看过,在坐着车偶然行过的时候撇上两眼。
这些地方,是一个城市繁华的开始,可终究会随着这座城市的越发繁华而寂寥落幕。
就跟几块钱一张的明星海报似的,等新鲜劲过去了,你换了别人喜欢,买了其它的海报,而它却旧了老了,便开始瞧着其碍事占地方,即便它揭下来换成新的,扔掉也不觉可惜。
最多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崭新的海报,新鲜的小明星,感慨自己也曾喜欢过某某某。
跟这座老城是何其的相似,总会有人在酒足饭饱,灯红酒绿过后,开始抽着烟站在窗户边怀念以前。归根结底,怀念的只是自己的过去和年轻岁月罢了,而并非那个上学都要跑上几里地的时代,毕竟,没有人真的愿意往历史的背面走去。
除了,那些已经死掉,却不愿离开的某些称不上人的魂。
活着的人想去看一眼未来,死掉的人只想回到曾经,这些在世上每一个角落都存在,就像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屋门内一样。
“我觉得自个真的有些老了。”毛不思手肘抵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撑着下巴,楼道里有些阴暗,窗外刺眼的阳光被楼墙遮住,无法全部洒进来。
“这话要是被楼下侃大山的别人听到,非背地里骂你几句矫情不行。”苹果在马明义手中转来转去,染上他他肌肤的温度,“二十多岁就算老了,那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怎么办?”
“搁到以前,我是绝不会允许林寥和活人单独在一屋叙旧的。”尤其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毛不思正式出师,可以离开老毛单独去面对那些个鬼怪邪祟,下手那叫雷厉风行,丝毫不会迟疑,好像随着年纪渐长,她反倒多愁善感了许多,无视马明义方才的话,毛不思托着下巴继续,“这些年,看到了好多常人看不到的事情,听了好多别人听不见的故事,遇见过极多无辜的人和害人的鬼祟,可也偶尔遇见过比冤魂更可恨的人。”
她刚出道那会儿,初生牛犊不怕虎,久而久之,倒也也这行拼出了点名声,还曾有人重金请她去大厦封住死去原配的魂魄,价格给的足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像这种人毛不思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她只需到地方瞧上几眼,就知道原配死的冤枉,大厦内布满了戾气。灭魂诛鬼,令其带着满身的怨恨与不甘魂飞魄散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可却是一件极赚钱的事情。
她犹豫了好久,到底是没有接,她怕借法助恶被反噬,更怕老毛用藤棍抽她,事实证明她的猜测是正确的,当晚,老毛就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老毛急性子,不是个特别爱絮叨的人,可那晚他与她整整聊了两个多小时。
老毛说: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捉鬼师更要对得起良心。捉鬼师与寻常人的不同,注定了会遇到更大的诱惑,面临更多的选择。可人的福运是有定数的,违心事做多了,终究会毁了运道,捉鬼师一旦运没了,就只能等着被恶果反噬。
毛不思不是没见过驱邪除鬼的法师赚脏钱,他们有的本领极高,有的则是虾米两三只,却个顶个的比她有钱,她东奔西跑的忙活一年,都没人家为富豪显贵擦屁股,动动手指头赚的多。
开始她还气愤不解,到后来,随着她走遍了高原沙漠,城市乡村,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与鬼,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有好多人的心是黑的、是坏的。他们的恶,有的被明晃晃的暴露在阳光之下;有的则披着金缕衣来诱惑你,试图呼唤你成为他们的同伴。
富贵荣华,金钱美色,是世间最难抵挡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