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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佛王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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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璇的改革向来是毫不留情的,不过三天,玉黎庄便已经是焕然一新了。产业线、销售线、售后服务线、广告运营线……乐璇将她所有的现代经营理念都改头换面地注入了玉黎庄中,玉黎庄霎时变成了整个驼城的焦点。

    乐璇最是喜欢这种关注,要知道这样的关注度,可以省去她多少广告费用!

    眼看着玉黎庄开始走向正轨,乐璇便开始研究如何赚外贸的钱了。

    云锦庄原本给西陵国的价格竟然比给驼城其他商户的价格还要低,这是乐璇坚决不能理解的,西陵国没有纺织工艺,所有的皇室专用绫罗绸缎均是由云锦庄所出,不狠狠地黑西陵国一笔岂不是太亏了!

    乐璇大笔一挥,便将西陵国所有的布匹售价都提高了五成,一时间整个驼城都是一片哗然。大家都说这玉黎庄的王公子肯定是疯了,等西陵国的节度使来,必定是要让这个王公子吃些苦头的!

    乐璇倒是很期待这所谓的节度使的到来,她对西陵国的好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王公子……”鬼瞳有些纠结,但还是无条件地服从着公子的安排,“驼城最巧的铁匠我找来了,可是公子,咱们驼城不产铁矿,几乎所有的铁制品都是从西陵国贩来的,只怕我们做不了铁制品的生意啊!”

    乐璇一副了然的浅笑:“谁说铁匠只能做铁器,请他进来,我自有主张便是。”

    百里失歌来的时候,便是看见王方定一脸的神秘与一个彪形大汉不知在商议些什么,不由得嘟唇:“哎呀,王公子!你们绸缎庄连这么野性的人都收啊?那我可不敢穿你们家的衣料了!万一掺进去根胡子,我这娇嫩的皮肤还不刮花了!”

    乐璇回头,便见百里失歌正对着门口的大铜镜搔首弄姿,自从乐璇将这一人高的落地铜镜摆在玉黎庄门口,百里失歌几乎日日都要来这儿转一圈,说是为了监督云锦的制造,其实大多数时间都是对着镜子可劲儿照。

    “你回去先照我说的试试看,若是成了,好处定少不了你的!”乐璇将铁匠送走,才挤出满脸的笑意看着百里失歌,“放心,我还是有职业道德的。给你织布的,一水儿是十八岁的漂亮小姑娘!”

    百里失歌露出一副娇嗔的笑:“有十八岁的小伙儿不?长得跟王公子一样俊俏的就更好了!”百里失歌一边说,一边对乐璇动手动脚。

    “我可不敢用小伙儿,怕你一股脑儿都给我收走了,我这绸缎庄还不停业了!”乐璇倒是并不排斥百里失歌这样的动手动脚,虽然他与百里失笑是兄弟,但他的身上却丝毫没有那诡异压迫的气息,相反,百里失歌虽然有些娘,却单纯自然,有一说一并不矫情,让乐璇觉得是可以做闺蜜的好人选。

    “嘻嘻嘻,”百里失歌捂着嘴一阵意味不明地奸笑,“不会的不会的,虽然我很想收,但是十四爷不准,人家毕竟还是十四爷的人么!要知道我百里失歌可是很遵守妇道的!”

    乐璇正与百里失歌说笑着,便听见门口有衙役通传:“王方定王公子,方县令有请您过府一叙。”

    乐璇扬眉浅笑,这个方县令倒是还算沉得住气,她已经把驼城的绸缎业捅出半片儿天了,他才想起来找她一叙吗?

    ------题外话------

    苗苗表示苗苗很稀饭百里失歌内,苗苗特别希望有一个这样滴闺蜜哇!

 第28章 垄断绸缎业

    乐璇一身青衫,立在县衙内院的会客堂,等了许久也不见方县令进来,这算是什么待客之道,是在给她下马威吗?

    等得乐璇已经没了耐心,方县令才身着便服走进来:“刚刚见了个客人,让王公子久等了。”

    乐璇浅笑:“方大人日理万机,王某闲人一个,多等片刻又何妨,不知大人叫王某来,所为何事?”

    “听闻王公子接了玉黎庄,还对西陵国提了五成的价格?本官本不该管你们所定的价格,只是这驼城的赋税,大都是西陵国商贸所得,这其中绸缎更是占着大半,王公子若是执意提价,就算不怕跑了商机,难道不怕这驼城也跟着受损吗?”

    乐璇心中讥笑,这是在拿这驼城的贸易赋税在压她吗?乐璇看了看那依旧满脸笑容的方县令,不由得浅笑:“大人这话王某就不懂了,西陵国皇家所用的,必定是最好的,我玉黎庄有信心给他开的单子都是这方圆百里内最好的料子,必定是物超所值的,他西陵国若是不选我家的锦缎,只能算他们瞎了眼睛。至于赋税,方大人您忘了,我玉黎庄是今年春飨节的头筹,不论赚与赔,皆是不用缴税的。”乐璇的态度不卑不亢,让方县令自觉碰了软钉子。

    方县令不由得面色铁青,这王方定究竟是哪儿来的这自信,敢在他的县衙内大放厥词!

    乐璇忽而牵出一抹灿烂的笑意:“公事谈完了,方大人应该不介意我们谈谈私事吧?当初擂台,玉黎庄一共织了双花云锦四种花色各一匹,如今十四爷中意了那喜鹊踏梅,还余了三匹,王某想着这驼城内除了大人也无人配穿着云锦,便一并将余下的三匹送来了,不知大人可赏光?”

    方县令的小眼睛里闪现了一刻的光芒,这云锦他垂涎了许久了,若不是碍于十四皇子定了二十匹,他必定是要去玉黎庄搜刮两匹的,如今这个王方定倒还算懂事,亲自送来了!

    乐璇瞧着他的神情,便知他动了心,便扯出笑意道:“玉黎庄我才刚接手,那云锦庄老大哥又停改不做了,我若是有什么做的不周到的地方,方县令还请上下打点些,那擂台的赏金百两就先搁您这儿,要是有什么需要打点的不够了,您尽管开口!”

    三匹云锦,黄金百两,乐璇终究看见了方县令的满脸堆笑,如上宾一般将她送走。

    看着离开,方县令不由得琢磨,这王方定究竟是何许人也,不仅不卑不亢出手阔绰,更是值得工部元侍郎差人与他打点。在王方定前一步到达县衙,显然是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的。

    元家可不是善茬,即便这个王方定今天嚣张到拆了他的房子,恐怕他也不敢将他如何,如今看着还算识趣,便随他在驼城闹吧,反正闹不到他的县令之位便是。

    乐璇出神地想着什么,鬼瞳跟在她身后不禁愤愤:“方县令最贪得无厌了,公子将那么上号的布和那么多黄金给了方县令,值得么?”

    乐璇却冷冷开口:“我倒是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地接了。”乐璇总觉得事情不该是这般顺利的,她最开始的态度可没那么容易被接受,如今方县令的态度反而让乐璇不安,他不该那么爽快地答应收下的,他都不担心她会以此为凭,告他个收受贿赂吗?

    一个做了两任的县官,没道理这么轻易相信一个人的。

    乐璇将玉黎庄的所有布料分成了上中下三等,除了专门供给西陵国与官宦人家的上等货色提价五成外,中下等布料均比市面上便宜三分,不过十天,市面上的小店铺便有些力不从心,纷纷停业,乐璇便趁着这时机,带着鬼瞳挨家挨户地劝说其入股玉黎庄,年末按产值分红,既有保障,又不会被玉黎庄拖垮。

    一时间,乐璇竟收拢了全驼城的绸缎业,乐璇不由得浅笑,这驼城到底是小哇,想做到垄断居然不出一个月就成了。

    已近三月,眼瞅着便要开春,虽然驼城地处西北有些寒冷,却还是萌发着浓浓的春意,人道是春困秋乏,想来必是不虚,乐璇竟一觉睡到了午时,一睁眼便见那正午的阳光洒在床楣上,不禁有些怔忪,她真的不是被鬼瞳下了安眠药么?

    “哎呀,王公子!”百里失歌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虽然说是要睡饱了才会美美的,但是睡太多人都睡傻了的!今儿可是云锦交货的日子,你睡到现在是在逃避么?放心,十四爷那儿有我帮你兜着呢,他不会刁难你的!其实我家爷最怜香惜玉的,你要愿意……”

    “失歌!”乐璇打断了他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总觉得百里失歌这名字分明就是在占便宜!“我还是喜欢我的绸缎庄子,你的位置,我还是不跟你争了!走吧,我还有个好玩儿的要给十四爷瞧瞧呢!”乐璇起身,稍微收拾了一下,便跟着百里失歌往十四的府上走去。

    十四的府邸并不十分宽敞,却被收拾得格外干净整洁,乐璇实在是无法将十四这么一个放浪形骸的人与这规规矩矩的府邸关联在一块儿。

    随着失歌一路往后院去,便见了一个足有足球场那么大的一个校练场,几乎占据了后院的大半片位置,左右的刀枪剑戟均被蹭得锃明瓦亮,可见十四对练武的痴迷。

    十四一袭白色单衣,提着一柄长枪在场中比划着,银枪如一道白龙在他身周翻飞,打到兴起时,他还不忘掏过桌上摆着的白酒,咕咚咕咚地喝上两口,才继续比划。

    “十四爷,人家都带王公子来送双花云锦了,您倒是瞅我一眼呐!”百里失歌娇嗔开口。

    “搁一边去,别来烦我!”十四依旧没正眼瞧上一眼,满脸都是愤愤,百里失歌都不由得嘟嘴,暗自计较:“怎么了,这是跟谁啊?”

    百里失歌忽而似是想起来什么,便又抓着乐璇的手大叫:“十四爷,王公子带了有趣儿的东西来给你瞧呢,真的,特别有趣!”

    这回换乐璇挠头了,她就是睡得迷迷糊糊地顺嘴一说,这家伙居然也能当成个噱头来吸引十四爷的注意?她要是没有有趣的东西呢!

    “反正有趣话是你说的,若无趣要罚也不是罚我!”乐璇眼瞧着百里失歌一边说话,一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笑容,顿时便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题外话------

    大家猜猜看,这有趣儿的究竟会是什么呢?

 第29章 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像十四这种放浪不羁的人,原来也有放不开的心结。只是十二对玄凌珏那么好,对玄凌瑨也不算太差,没有理由与十四交恶啊!

    也许,这事儿只有十二才能解释了吧?

    百里失笑也扁扁嘴,满脸都是纠结:“走吧,王公子,十四爷最讨厌与十二皇子有关的人了,恐怕你在这驼城要难熬了!”

    这突然的反转让如乐璇般冷静的人都有片刻迟疑,在驼城,得罪了十四爷会是怎样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玉黎庄的后院并不大,当初乐璇用了不过半天的时间便已经归置得井井有条,天井里的一棵参天杨树才微微泛着绿意,在夕阳的照耀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乐璇站在阴影里,思考着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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