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密令老婆-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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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笑:“干爹和顾叔叔都是大美人儿!”
“臭小子,讨打呢!我是爷们儿,不是美人儿!”乾廷拎起小元宝,“大型”伺候。
“哈哈……咯咯咯咯……哈哈”小元宝十分不喜欢自己有这个怕痒的弱点,被妈咪和干爹“欺负”得好可怜啊。
小元宝好不容易从乾廷的魔掌解脱出来,立刻蹦到门口,回头调皮地伸伸舌头一副小大人的口吻,嘴角勾起邪气的笑容说:“干爹,今天你给的那套程序我早就攻破啦,我还给你加了一点东西在里边,这样就更加完美咯!嘻嘻……”
小元宝跑出去找妈咪了,留下乾廷独自一人对着电脑发呆。
不是吧?居然早就攻破了?不但攻破,还在他做出的程序上加了点东西?
乾廷又气又喜,气的是小元宝太不给面子了,喜的是小元宝不愧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够强!
小元宝是把电脑当游戏来玩的,对于他来说,再怎么高级的程式也只是游戏而已,他就当是新游戏在攻关咯。
不过嘛,小元宝和乾廷都有和共同的默契,考虑到文菁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都没有跟文菁说实话,每次文菁问小元宝到底都学些什么了,回答总是很含糊的,所以文菁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那么聪明。
“小元宝!”
“妈咪。”
这母子俩一见,小元宝立刻钻进文菁怀里,享受着妈妈温暖柔软的怀抱,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露出天真的笑容,一改先前那种老成而带邪气的样子。在妈咪面前,他不是聪明绝顶的宝宝,只是一个乖乖的,纯真无邪的孩童。
身材娇小玲珑的女人,秀气的五官晶莹剔透,白皙如瓷的肌肤透着隐隐粉红,鲜嫩得滴水,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灼灼其华,流光溢彩,蕴含着让人怦然心动的神韵,不经意流露出一丝隐约的媚态。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就是第二次发育,文菁今年22岁,褪去了几分稚气,虽然依旧清纯如昔,但毕竟是当了母亲的人,她进入了真正的“黄金期”,有三分轻熟女的韵致,清透甜美的小脸,明媚娇俏,配上惹火的身材,令无数女人艳羡的小蛮腰,一点多余的腹肌都没有,哪里看得出来这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文菁将长发扎成马尾,露出雪白颈脖,象白天鹅一样优美,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脖子,亲亲妈咪的脸蛋,乐得文菁咯咯咯地笑。
文菁怀里的小元宝确切地说,三个月之后才是他五岁生日,这小家伙遗传到了父母的优点,这么小点儿就已经具备强悍的杀伤力了。白里透红的小脸,圆乎乎的,镶嵌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深褐色的瞳孔是遗传,如宝石一般灿烂夺目,那两片粉粉嫩嫩的唇,时常让文菁大吞口水。
小元宝不仅仅是文菁的心肝儿,也是整个乾帮的宝贝疙瘩,只要小元宝在,帮里的那些大老粗们,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一个个变得温柔献媚,巴巴地围着小元宝转,那小家伙比他爹地妈咪更具有强悍的杀伤力,从几岁到八十岁的老人,他都有本事把人给迷得团团转。
乾帮的人每次在小元宝培训完毕之后都像伺候老太爷一样地,将小元宝喜欢喝的饮料,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他喜欢玩的玩具,全都一股脑儿端来。
小元宝的玩具,恐怕是这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一颗颗刚打磨好加工完的钻石,大的有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也是价值几十万那种,放在一个精美的盘子里,摆在小元宝面前,供他玩儿。
乾帮的人对于小元宝的溺爱简直逆天了,文菁刚开始也十分惊悚,难以接受,怕孩子给惯坏了以后不好管教,怕儿子会变的娇蛮无理,但是时间长了她发现,儿子还是那么单纯可爱,一点没有因为被大家惯着而持宠生娇。慢慢的她也就放心了,见怪不怪了。
这对母子,面对眼前这么多的钻石,眼睛里没有贪婪,只有纯碎的当这是艺术品在欣赏。这一点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尤其是乾帮的其他成员,深感这母子俩不像是常人,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像……
“嘿嘿,小少爷,您看……这次的钻石还行吧?”这位手下就是当年和乾廷一起捡到文菁的那个男人,绰号“飞刀”。
“飞刀”长得肥头大耳,看上去人很憨厚,是小元宝的忠实“粉丝”。
小元宝咬着手指,露出思索的神情,认认真真地从钻石里挑出了两颗他认为最上乘的货色。
“就这两颗吧。”
“小少爷真是厉害,啧啧……眼力碉堡了!”飞刀的眼睛里露出崇拜的目光,对小元宝的喜爱又更多了几分。
原来是这飞刀偷懒,明天要将挑选出来的钻石交给乾廷,像往年那样低价卖给皇室贵族。飞刀负责将钻石从矿场收上来,然后经过他初步挑选再让乾廷从中选出最好的货色。飞刀发现小元宝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干脆就让小元宝帮他挑,免得乾老大又说他眼力劲儿不够。
从去年开始就这么做了,乾廷对于飞刀上交的钻石很满意,表面上没有多说,实际上,这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的事,他会不知道吗,不过既然小元宝给了他这样的惊喜,何不就让那小家伙练练眼力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去元子这。
开门的声音响起,楼上传来脚步声,是乾廷下来了。
“老大,钻石都挑好了,您过目。”飞刀赶紧迎上去。
乾廷微微一挑眉,淡淡地应一声:“嗯,放到我卧室去。”
乾廷看都没有看那一包钻石,他眼里只有那一大一小的身影。
文菁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高中生一样,这么一个娇小清纯的女子抱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乾廷每次见到都不禁心声感慨……翁岳天那小子当初是怎么下得手的呢。
文菁朝乾廷微微一笑:“今天又麻烦你了,占用你那么多时间,小元宝他……培训的成绩还不错吧?他有没有惹你生气?”
这明媚的笑容,每每让人感觉窝心,犹如黑暗里绽放光华的珍珠。
乾廷散漫地耸耸肩,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随意翻看,嘴里若无其事地说:“小元宝还算不错,很勤奋,学得也挺快,不过……”
“呃,不过什么?他又顽皮了吗?”文菁有点茫然地望着乾廷。
乾廷没好气地扁扁嘴:“不过是,儿子很给力,当妈的就太笨了一点,我听小元宝说你最近找了一个蹩脚的老师学习词曲制作,白给了钱不说,结果一次课都没上,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真是笨。”
乾廷说话还真是犀利,戳得人一愣一愣的,文菁窘了,说起这事儿她就没了底气,确实是自己太大意。
“呵呵……那个……吃一堑长一智嘛,以后我不会再上当了。”文菁垂着头,不好意思去看儿子和潜艇的眼神。实在是很丢人,她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要被人骗财,幸亏不多,否则的话,她会更肉痛。
“妈咪,我饿了!”小元宝撅着嘴,很是憋屈地摸着自己的扁扁的肚子。
“嗯,我们回家去,妈咪给你做好吃的!”文菁拉起小元宝的手,母子俩同时向乾廷挥挥爪子,准备溜。
“等等!你们两个没良心的,就这么走了?我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乾廷的脸皮和他的嘴一样的无敌……忒厚。
文菁和小元宝互相对望一眼,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地说:“蹭饭的又来了……”
乾廷才不管这些,径自走过来拉着小元宝的手,三人俨然是温馨又亮丽的三口之家。这种日子轻松又惬意,如果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也不错,只是,命运之手,无处不在,短暂的安宁只不过是为了在某一天,激烈更甚从前。
伦敦又被称为“雾都”,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常年均是在“雨”和“雾”的天气里过日子,这种阴霾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甚至可以浸透到人的骨子里去。而它又是享誉世界的购物天堂,可以说在伦敦的街道上,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唐人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筑和装饰既有英伦范儿又有中国风,这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华裔,就连几岁的小孩子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比如小元宝的英语就十分正统,比起大人,一点不差。
走在唐人街上,能听见英语和中文交错的主流语言,看见有些商铺里挂着标志性的中国结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装饰挂件,这种时候,会有种亲切感,心里难免会想到那一面神圣的红旗飘飘,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来伦敦五年了,文菁嘴上不说,可是她脑子里没有一刻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虽然那里有太多伤痛的记忆,给过她痛苦和折磨,但毕竟是她土生土长的地方,浸透到骨子里的乡情是难以磨灭的,无论你身在何地。
乾廷直到现在都没有让文菁知道他是掌管唐人街黑帮的老大。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风云人物呢。
在乾帮,所有人都不能在文菁母子面前露出武器,不能提任何关于血腥暴力的事件。因此,文菁只认为乾廷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经营着几处矿场,出产钻石……
小元宝就不同了,乾廷觉得小元宝的接受能力比文菁要强,而且那小家伙胆大包天,根本就不怕他这个黑帮的干爹。所以小元宝清楚乾廷的底细,文菁反而还蒙在鼓里。关于这一点,乾廷和小元宝达成共识:女人,笨一点也是好事。
原本乾廷有的是地方给文菁住,但她不愿意麻烦他,自己在外租了一间房,距离乾帮不远,步行一段路程就到了。
房东太太是一位华裔,说着一口港腔普通话,待人还算和善。有一个女儿才刚满十六岁,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每一次看见乾廷送都会害羞地偷笑,痴痴地望着他。
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老大呢。
房东太太的女儿今天好像是刻意打扮了一下,粉红的脸蛋洋溢着青春的风采,手里拿着一盒东西站在楼下,东张西望,翘首以盼,似乎是等了许久……
小元宝一手牵着妈咪,一手牵着干爹,欢欢喜喜地回来了,小家伙比大人还精,一看见楼下的人影就立刻想到了什么。
小元宝笑着跑过去,抱住那少女的腿:“咯咯咯咯……林姐姐,你在等我们吗?”
林姐姐脸一红,娇羞地瞄了一眼乾廷,蹲下身子在小元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爱怜地抱抱他。乾廷对此视而不见,径自朝楼上走,仿佛人家是空气一样,身后那少女的芳心不禁碎了一地。却还是咬咬牙,鼓起勇气叫住了他。
“请等一下!”林姐姐的声音有点不稳,明显地颤抖。
依照乾廷的脾气,他是不会停下脚步的,但是文菁拉住了他的衣袖,尴尬地朝那姓林的少女笑笑:“小林,有事吗?”文菁心里暗叹,乾廷真是太不近人情了,明明听见在叫他却不肯给人家一个面子。
林姐姐走上前几步,神情慌乱而兴奋,从包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迅速塞进乾廷的手里,那双含情的眼眸分明写着少女的心事。
是巧克力,代表的什么含义,昭然若揭了。
这种情况,文菁只是怔忡了几秒就反应过来,很想要好心提醒这少女,可是,为时已晚……
只见乾廷面无表情地将那盒巧克力塞回林姐姐怀里,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别浪费时间了。”
“……”
林姐姐顿时被乾廷的话给冻僵了,面色惨白……这才十几岁的小姑娘,第一次向心仪的男人表达爱慕之情,居然就被这么残忍地直接地拒绝了。
林姐姐哭着跑开,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文菁和小元宝同时用一种极度鄙视的目光瞅着乾廷,只差没在他身上扒几个洞出来了。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她喜欢我,我不喜欢她,难道不该直接说明吗?我这是为她好。”乾廷这话其实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了,文菁母子也不止一次见过他拒绝女孩子的表白。
“乾廷,拜托你不要每次拒绝人的时候都那么……那么残忍好不好,小林才十六岁,你就不能婉转一点吗?非得把人家弄哭了才甘心,真是……真是的,也不知道人家看上你什么,无情的家伙!”都是身为女性同胞,文菁替小林感到惋惜。
乾廷面不改色,懒懒地抬抬眼皮,慢条斯理地说:“我又不是鸭子,难道还负责哄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开心吗?无聊。”
“……”
文菁和小元宝深感无语,一边上楼一边唉声叹气:“每次都说对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哪一种……”
“这种傲慢的男人,哼哼……”
乾廷将文菁和小元宝小声的嘀咕都听在耳里,他自己也不由得一怔……喜欢哪种类型?这个问题,他好像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也就是说,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反正从懂事到现在,就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怦然心动,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失控过。嗯,或许是这样的。
回到家里,文菁去厨房做饭了,乾廷陪小元宝在客厅里玩,一大一小对战了一局游戏之后,小元宝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乾廷没有吵醒小元宝,抱起来,小身子像新鲜的胚芽一样,软软的,白白嫩嫩的,乾廷的目光触及到这天真无邪的睡颜,禁不住变得柔软起来,这个小家伙是上天赐下的小精灵,总是会勾起他内心深处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令他想要去疼着,宠着,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有文菁和小元宝在,他就会感觉暖暖的,很窝心。
乾廷将小元宝抱回卧室,去厨房看看文菁做好饭没有,在这里,乾廷就当是自己家,轻车熟路,每个角落都了如指掌,这里的家具陈设,都是他在为文菁母子换上全新的。
这些年,乾廷和文菁的关系一直都是处在一个水平线上。像亲人,像朋友,在陌生人眼里他们是情侣。可有时候乾廷依然给文菁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他或者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做事从来不需要理由,他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他可以没心没肺地拒绝每一个爱慕他的女人,他可以将小元宝宠上天。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凭着三个字:我喜欢。
厨房里那个纤细的身影在忙碌,浑然未觉身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落追随着。
乾廷嘴里叼着一支烟,慵懒地靠在厨房的门上,静静望着文菁,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外婆给他讲的“田螺姑娘”的故事,文菁温柔善良,勤快又老实,说实话,这样的女人,比起他接触过的那些只知道好吃懒做的千金小姐要强得多,每一次与她相处,他的心就会从浮躁变得安稳,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不明白。只是这些年来,乾廷脑子里还是会时常浮现出那一次见到翁岳天,他在提到某个人时,说他有了方向感,他那种幸福的表情,至今难以忘却,仿佛是海市蜃楼折射出的梦幻美景,乾廷想要抓住,想要找到何为“幸福”……林廷这在。
是不是就像现在这样,有个贤惠的女人在厨房准备晚餐,可爱的儿子在小憩,等着妈咪叫他吃饭。宁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