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我向你看下-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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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年说:“吱。。。”
在韩述发飙之前,她把所有的花瓣聚集在手里,然后摊开掌心
他们站在高处,风很快把花瓣吹向了台阶之下,又是个他喜欢的好天气。
桔年说:“我的答案?韩述,有个人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世界上最无可奈何的东西有两样,一个是往事,一个是飞花雨。”她指着最后一片从手中随风飘荡荡而去的花瓣
“你能追得回它们吗?”
韩述一愣,“怎么不早说!不准反悔啊!”他匆匆追着那些越来越远的花瓣而去,声音从台阶下传了回来,“只要你愿意,怎么都可以。”
当只剩下桔年的时候,她听到身后的石榴树在风中婆娑作响,回过头,穿着宽荡荡的白色衬衣的小和尚就站在树下,眉目疏淡,一如当年。
桔年说:“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来看我的,你还是那个样子,巫雨,我却慢慢地老了。”
巫雨回以桔年粲然一笑,十二年来,他第一次看着她,睁着开了眼睛。
桔年腮边已满是眼泪。
她再一次与命运握手言和,不再去追问巫雨是否曾经爱过自己,不再追问他究竟属于谁。这棵从未结果的石榴树也将随着烈士陵园的迁徒而消失,小和尚再不会徘徊在树下,一如他渴望中的那样,他应当是自由的。
她的小和尚,他是巫山上的雨,汇入江河山川,幻化成云,最后,成了桔年心中的一滴眼泪。
番外:
朱小北上中学的时候,有一次,男同学在周末红着脸登门造访,结果他的亲娘大人买菜回来正好撞上,想当然毫不留情的驱赶了那个可怜的男孩子,然后搬了张凳子坐在自家大门口,一边拍着大腿一边酣畅淋漓的教训女儿。她说:“你这死丫头啊,才多大的年纪,居然就开始动那些乌七八糟的念头,还敢把那些臭小子往家带,你这是存心想气死老娘。我劝你趁早死了那条心思,你休想早恋,好好读书才是正经。你看你王叔叔的女儿,名牌大学本科生,对门大妞她哥哥也读了硕士,你得给老娘争口气,要不然,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 朱小北一家住在一楼,那天她妈妈悲壮的声音震撼了整个大院,过往的邻居,朋友,叔叔,伯伯对端着碗在一旁认真吃面的朱小北多少投以了同情的眼神。
其实他们大可不必如次,小北的心灵其实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创伤。一方面,从小到大,她已经在她老妈的怒吼中把一颗小心脏锻炼的如金钟罩,铁布衫一般坚不可摧;另一方面,滚滚前进的历史洪流在若干年后终于验证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在这个偶然中的必然事件中,她老妈所受的的创伤远远大于她本人。
十多年后,二十九岁零一个月的博士后朱小北千里迢迢,兴高采烈的衣锦还乡,回家探望父母,她那可怜又可叹的妈再一次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拍着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
“你这该死的丫头啊,你已经多大年龄了,怎么能还不动成家立业的念头?我就没见过你把半个男朋友往家里带,你这是存心想气死老娘。你这一读书还有完没完?你休想那那套独身的新潮玩意来糊弄我,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经事,你看你王叔叔的外孙都已经会打酱油了,对门大妞去年都生儿子了,你得给老年争气啊,要不然,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
朱小北灰溜溜的摸着鼻子站在门边,那些变老了,长大了的街坊邻居,新朋旧友再一次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朱小北终于相信,在她老妈心里,她这块叉烧横竖是做定了,左右都不是人。但是,话又说回来,妈妈鬓边的白头发和眼里的着急难受时那么真切,到底还是关心女儿啊,这可是她的亲妈!
此情此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悲剧是再恰当不过的,那就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妈妈知道,当年她拿着一把芹菜打走的那个男孩,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曾经对其伸出了橄榄枝的对象,她会不会悔的当场呕血。
等妈妈发泄完毕,朱小北“嘿嘿”地笑着给老人家拍背,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笑话。老妈最后也埋怨的累了,戳着女儿的头叹道:“你说我怎么养出你这样的女儿?”
这个问题也只有她才会这么问,就连朱小北那个被欺压了几十年,早已温顺如羊的老爸都知道嘟囔出那句话,“有其女必有其母。”不明白真相的群众或许以为朱小北出生于市井陋巷,有一对典型的粗鄙的小市民父母,那就错了,大错特错!朱妈妈不止一次震撼的那个大院是沈阳某银行的职工宿舍区,她那给妻子端洗脚水的爸爸正是某分行的朱行长,而总有惊人之语的妈妈则刚刚从一个自身银行会计的光荣岗位上退休。朱爸爸温文尔雅,工作一丝不苟,朱妈妈业务了得,性格爽利,古道直肠,一张快嘴,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大院,都是解决问题的一把好手,可是她唯独解决不了她即将三十岁的博士后女儿的终生大事,怎么能不以为是一大恨事呢?
朱小北除了从她老娘身上捡到了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爽利脾气,从小受知识渊博的父亲熏陶,养成了爱看书,逢书必认真做摘抄笔记的好习惯,看个电视报上的节目简介她都能总结出若干感想,所以她身上总带着一个漂亮的小本子,上面人生哲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花边新闻无所不包。这么多年来这本子也不这道更新换代了多少,在朱小北青春期的时候,嗅觉敏锐、耳聪目明的朱妈妈曾经试图把这小本本视为重点监控对象,以便了解女儿的心路历程,将她“步入歧途”的万分之一的可能扼杀于摇篮中。可是朱小北对她的小本本从来就不遮不藏,它时常出现在餐桌上,或者床头,甚至客厅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面的内容实在太过纷繁,朱妈妈翻过好多页,发现内容尚算健康,偶尔有些朦胧的少女情怀,这对于从不爱穿裙子的女儿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可疑的东西是什么也没发现。
如果朱妈妈看得再仔细一些,研究得再透彻一点儿,也许她会注意到,有那么一段时间,朱小北的小本本里曾高密度的出现了一些诗句: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叶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
指所有的千头万绪都指向一个词汇——江南。
那时很多人的梦里水乡,也是一个男孩子的名字。
朱小北初识江南,其实已算是后知后觉。那是她高二,一天上学的路上,她的邻居也是同班同学的大妞屁颠颠的追上她,问:“小北,小北,你经常跟打篮球那帮人在一起,有没有见过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新疆啊,新疆来的!”
“新疆来的就怎么了?看你那没出息的土样儿!”朱小北甩着书包用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发小,大妞什么都好,就是花痴的脾气改不了。不过也不能彻底怪她,从小到大,她们都在身边那个小范围的圈子里生活、上学,念的是子弟学校,高中也在家附近的路段中学。同学不是这条街的,就是隔壁那条巷子来的,冷不丁冒出个新疆人,她也难怪大妞跟一些同学一样大惊小怪。
鄙视归鄙视,那天放了学之后,朱小北照样兴致勃勃的跟着大妞去篮球馆参观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当大妞用颤抖的手指为她指明方向时,她深深的失望了。
后来江南问过她为什么会失望。
朱小北说,她原以为会看到一个阿凡提似的人,虽然不一定要骑着毛驴裹着头巾,但至少应该高眉深目,充满异域风情。但是没有,这个从新疆来的转学生长着跟汉人无异的脸。在当时的朱小北看来,他跟王叔叔的儿子、大妞的哥哥、篮球队的一帮猴子没有什么分别。更遗憾的是,他连名字都没有丝毫的异域风情。
他叫江南,江南的江,江南的南。
长得不突出,好歹也该有个“买买提”之类的名字吧。
当日,朱小北嘘了大妞一场,败兴而去。
高中的少男少女已经被荷尔蒙的春风催的情窦初开,不少同龄人心里都藏着掖着点儿“小秘密”。大妞也不例外,她偷偷热爱着同一栋楼王叔叔家的大儿子,但是一点儿也不专一,至少在王叔叔的大儿子外出求学的日子里,她今天盯上隔壁班的学习委员,明天又用眼睛享受着转学生江南,后天的注意力说不准会是小卖部的帅哥店员。朱小北的春心不是没有,但它不动。她这颗“雪白雪白”的心灵是要留着交给未来的有为青年的,而不是身边胡子都没长全的小屁孩。
平心而论,朱小北长得不赖,用朱妈妈的话来说,女儿遗传了她的俊目修眉,高挺鼻梁,兼之高挑身材,虽然不喜欢太女性化的打扮,可胸是胸,臀是臀,一点儿一不含糊。但是身边能让朱小北动心的男生却是半个都没有,她上高中以后身高就已经蹿过了一米七,这个年龄段能让她仰望的男生还真不多,而朱小北俯视的眼神可以摧毁任何一个少男的芳心。少数稍微入眼的,那都是他的好哥们儿。
第二次留意到江南是缘于班上蓝球队的一场“更衣室”纠纷。那天放学后那帮跟打篮球的男生酒后不至,朱小北在球场里等得不耐烦,正要去催,此时大妞火速前来通风报信,据说是那帮人在更衣室里打起来了,怎么劝也劝不住。朱小北心中恼火那帮精力过剩的家伙,于是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一脚踹开了更衣室那脆弱如少女芳心的破门,严格地说,里面不叫“打架”。而是几个男孩子在欺负他们中的某个,而那个“某”指的就是从新疆来的转学生江南。
尽管朱小北也看不惯从大西北来的却如同大姑娘一般斯斯文文的男孩子,也不喜欢他因为个子高的缘故被老师强行塞进了班上的篮球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认同这一帮人合伙欺负一个。这不叫本事,而是“丢份”。
朱小北鲜少打架,但是没人敢欺负朱小北,按她的说法,她是属于“气宗“那一流,纯以气势压敌。她破门而入之后,费话不多说一句,一个篮球朝人扎堆的地方砸了过去,顿时把里面的人都镇住了。没有人再动手,这是当然的事,因为这地方是“更衣室”,而那些男生之所以挑选了这里来解决私人恩怨问题,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个“隐秘的地方”,女孩子绝对不会出现,更何况带着一群围观者挟风雷之势破门而入的女孩子。他们用于打架的手这个时候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慌乱地遮掩着自己。江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脱身,当然,他的脱身是在他仓促地套上衣服之后。这样尴尬的情景使得他率先冲出更衣室并途径朱小北地身旁的时候,那就感谢的话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不出口。
事后,朱小北才从“八卦电台”台长大妞那里得知,这场纠纷无非是一次争风吃醋的事。队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漂亮女生,那女生却对江南颇有好感,本开就排外且对“小白脸”看不顺眼的队友们便找了个机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最后朱小北“曝光”于众人之前。
朱小北对大妞吐着苦水,“我要是早知道为的是那些破事,我才不趟那浑水,这江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尽招蜂引蝶干无聊的事,活该挨揍。”
大妞却很久都没能从一群光溜溜地男同学的画面中回过神来。
其实朱小北的后悔也不是没有道理,男身们的争端来得快去得也快,友谊的出现更是莫名其妙,朱小北还来不及放音过来,再到球场的时候,那群打篮球的男生已经在篮筐下跟江南混成一团。
江南没有理会隔壁班的漂亮女生,这是大妞后来告诉朱小北的,但是江南开始对朱小北表露出好感和亲近之意,却用不着大妞多嘴,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
球场上流汗的时候,他抢下了她的篮板,却会对他微笑;运动结束后,他有时会给她递一瓶水;本该是她擦黑板的日子,他会主动走上去拿起黑板擦擦得干干净净;放学的时候他会抱着书跑到她和大妞的身边,说:“小北,我就住在你家附近。”
朱小北自诩聪明,但是对这个变化却茫茫然不知所以,在她还浑浑噩噩的时候,她已经和大妞一块没出息地吃了人家整整两大袋的葡萄干。在搭讪中,她才知道新疆人不是都长得高眉深目,那里有许许多多跟她一样的汉族人,还有一个叫做“新疆兵团”的名词。神秘的哈纳斯有成群的牛羊,连绵不断的葡萄田,一望无际的向日葵在夕阳中轻摆,荒芜的大漠和戈壁中藏着生机勃勃的绿洲。她还知道在他父母工作调动前他生长的那个南疆城市盛产雪白的棉花,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只有一步之遥,传说中的丝绸之路就在他们足下,美丽的像瓷娃娃一样的维族少女有一双梦一般的眼睛,还有羊肉串、烤狗鱼、红烧羊排、乌苏啤酒……
大妞在差点流下口水之后悄然消失,只剩朱小北一人常常在江南的描绘中傻傻的想想那个神奇的地方。
别人都在传,江南喜欢朱小北,他一直在向朱小北靠拢,其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朱小北却觉得是无稽之谈。她和江南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数是打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单独聊天的时候她想得更多是美丽的南疆,无边的辽阔天地,还有不可思议的阿尔泰大尾羊——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穿的皮革服,睡的绿草毯,走的黄金道,住的水晶屋,尿的事太太口服液,拉的是六味地黄丸——而不是这个外表看起来文弱的男孩。
可是大家都在那么说,越说就越起劲。江南和朱小北,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对,但又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一对。
渐渐的,每当他们俩出现在一起,旁边就会有人挤眉弄眼暧昧的笑,当他出现在她身边时,“识趣”的同学就会自动离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朱小北头都晕了,好端端的多出些莫名的事让她心烦,所以她性眼不见为净,体育场去的少了,回家的路上就只跟大妞大声的聊,江南插不进话去,只得无奈的走开。
朱小北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到某个周末的下午,她在家百无聊赖的看《天是红河岸》,却听到有人的外面喊她的名字,她一头雾水的去开门,江南笑着站在外面,递给她一袋东西,“我爸原来的一个同事从那边捎过来的葡萄干,我知道你喜欢吃。”
从来还没有男生到家里来找过朱小北。小北处于正常人的礼貌刚将他请进屋里,她那刚出去买菜的老妈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风声,恰恰好赶回,唯恐女儿年少无知被他人哄骗失身,用一把芹菜将一脸狼狈的江南狠狠赶走。
这次事件之后,朱小北才人真的去思考这个深奥的人生问题,江南真的喜欢她吗?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这方面的事啊。
她破天荒的不耻下问请教大妞,大妞页头一回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情商优势回答朱小北:“他喜欢你,这部书明摆着的事吗,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朱小北没有想过早早的喜欢一个人,更没有想过这个人会是江南,她的兄弟朋友很多,心却还是个没人进驻的角落。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她才开始偷偷打量这个人,很奇怪大西北的风沙为什么没有把他的面孔变得粗糙。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江南有着最温和的眉眼五官,明明是汉族人,头发却有一点儿自然微卷,柔软的刘海半覆辙着明朗的双眼。
那段时间,朱爸爸买回一个傻瓜相机,朱小北爱上摄影,她拍下身边一切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