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兵器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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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杀鸡宰鸭的庆祝,直到大半夜过后,这才渐渐平歇下来。要不是天晚了,以吴清的心情,恨不得马上带人把熊弄到县里,向县令请赏,宣扬吴骥的功劳。
今儿晚上,乡亲们是倾尽所有,好吃好喝不少,吴骥大吃一顿,只觉那美味远非笔墨所能形容。那感觉,是他两世为人,吃得最为痛快的一次了。
“秀秀,明儿进城,把赏金领了,我们就离开这里,出去闯闯!”一回到家里,吴骥就忍不住了,兴奋的与杨秀秀商议起来。
这个山村人太少,吴骥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里施展,走出山坳,寻找更为广阔的舞台,这是必然之事。
在此之前,吴骥家太穷,受限太多。如今,熊已经猎到了,赏金即将到手,是该好好规划一下未来了。
“走出去啊?”
杨秀秀长这么大,还没走出过山坳,最远的就是草市了。所谓草市,就是宋朝的乡下集市,最近的草市离吴家庄不算远,十来里路,这就是杨秀秀去得最远的地方了。
“是呀!离我们最近的是归信县,可是,归信县并不大。要说最合适的便是雄州了。这事一了,我们就去雄州吧!在那里,应该可以赚很多钱。”吴骥念头转动,开始思索财路了。
雄州,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更是重要的军镇,是宋朝抵挡辽国进攻最为激烈的城池。这里驻有不少宋军,吴骥要大做炸弹,去雄州最有前途,那是掉在钱堆里,好处多多。
“啊!去雄州?”杨秀秀更加惊讶了。对于她这个没有出过山村的女孩儿来说,能去归信县就很不错了,是莫大的福气,更别说雄州了。
“吴郎,你去哪里,我跟到哪里。只要你莫说我不好。”杨秀秀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就一切唯吴骥马首上瞻了。
这事说定了,吴骥特别欢喜,欢欢喜喜的上床睡觉了。
这一觉,吴骥睡得特别香甜,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就是他做的炸弹炸得辽军血流成河,尸积如山,特别受欢迎,赚了很多很多的钱,跟一座金山差不多。
次日一大早,吴骥就给吴清从床上叫了起来。吴清已经找好了丁壮,他们的任务,就是把熊抬到归信县去。
按照吴骥的意思,用不着把熊抬去,只需要把皮扒了,把熊皮带去即可。这种事情,只需要给官府一个证物证明确实猎到熊就行了,这熊特别大,熊皮完全能证明此点。
吴清死活不肯,按他的话来说,这是给吴骥宣扬的好机会。归信县虽是小地方,却也有几个秀才,可是,这些秀就没有一个有吴骥这本领,能用这种巧妙的法子猎熊,一定要给吴骥宣扬宣扬。
吴骥是吴家庄的大人物,唯一的秀才,吴骥的地位越高,名气越大,吴家庄的人越有脸面,出去见到人,越是受人尊重。
这一提法,得到吴家庄人的一致响应,就这么定下来了。吴骥拗不过他们,只得由得着他们。
丁壮的任务还有一个,就是背吴骥。吴骥是大人物,应该受到尊重,没用轿子抬就够低调的了,更别说,吴骥的身子骨这么虚弱,要他走到县城,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由丁壮们背着了。对这事,丁壮们特别乐意,这是难得的与吴大秀才亲近的机会呀!
匆匆用过早点,一众人抬着熊,背着吴骥,向归信县进发了。
吴骥原本想要杨秀秀随他一道前去,可是,杨秀秀不愿,留在家里,吴骥只能由着她。
一路上,众人有说有笑,用他们所知不多的言词,把吴骥好一通夸。可惜的是,他们是朴实的庄稼人,所知的词汇不多,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诸如吴骥厉害,很了不起之类的,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言词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象在飞,几十里的山道竟然不当一回事,两个时辰后,就到了归信县。
吴骥一瞧,归信县并不大,周回不过数里,城中不过数百户,加起来不过三四千号人。这种城池,在边境上属于小城,口众少,户数不多,不够繁华。
唯一的亮点,就是城墙修得又高又厚,坚固异常,完全能够禁受千军万马的冲击。这是边境城池,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坚固是边境城池的第一紧要之事。
城墙上有不少刀箭之痕,还有不少冲撞的痕迹,其颜色有些发黑,散发着淡淡的腥味儿,应该是大战的遗留之物。看得出来,此城曾经发生过血腥的大战。
“真是做军火买卖的好地方呀!”吴骥看在眼里,双眼一亮,特别有神采。
军火买卖在什么时间最红火?当然是战争频发的时候!
军火买卖在什么地方最受欢迎?当然是战争频发之地!
归信县这样的边境城池,饱受战火洗礼,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若是吴骥做出炸弹,一定会大受欢迎。
一行人穿城而过,来到县衙。县衙就在城中心,占地不大,十几幢房子,组成一个小小的院落。象这种小县城的县衙,不可能富丽堂皇,更不可能占地极广。
县衙门口有几个差役把守,一见吴骥他们前来,不由得大是惊奇,一个差役问道:“你们是哪里人?抬头熊来,要怎生的?”
“这位大人,我们来自吴家庄。我们村子最近遭了熊灾,咬死了我的侄儿。好在,我们吴家庄的大人物,吴秀才,英雄了得,另出奇法,猎杀了这头熊!”吴清一脸的笑容,小心翼翼的说话,却是没忘了给吴骥吹嘘:“郑大人悬赏五十两银子,吴秀才前来领赏。”
“你们是吴家庄的?郑大人正在招蓦猎户,准备前去猎熊呢。没想到,你们就猎杀了。谁是吴秀才?”又一个差役,很是诧异。
“这就是吴秀才!”吴清指着吴骥,身子躬了躬,都快成九十度了,对吴骥这个秀才特别恭敬。
吴骥虽是他侄儿,可是,在外人面前,他可不敢提起这事,只能当作高高在上的秀才。
“你就是吴秀才?”几个差役一脸的惊奇,眼睛瞪得老大,不住在吴骥身上溜来溜去,好象吴骥是西洋镜似的,很有吸引力。
第十五章 领赏
吴骥瘦弱不堪,皮包骨,浑身上下,没几两肉,就他那样,还是秀才?还是猎杀如此一头巨熊的能人?怎么看怎么不象,几个差役一脸的难以置信。
“货真价实,如假包换!”吴骥说出的话与其身体状况截然不符,斩钉截铁,让人不敢置疑。胸一挺,头一昂,更增几分自信。
“见过吴秀才!”几个差役这才清醒过来,不得不信,忙向吴骥见礼。吴骥是秀才,虽是白身,没有官职,可是,身份、地位在那里,几个役差也不敢失了礼数。
“免了!”吴骥端起读书人的架子,大模大样的受了,问道:“去通禀一下,我们要见郑大人。”
“呵呵!”一个差役一脸的亲切笑容,忙道:“郑大人正与猎户商议,要去你们吴家庄猎熊,你们到得正是时候,不必通禀,随我去便是。”
吴清要丁壮把熊抬了,吴骥这次不能再给背着了,吴清亲自扶着他,头昂得高高的,胸膛挺起,仿佛与吴骥走得近,是他的莫大荣耀似的。
在差役的带领下,吴骥他们来到县衙里面,几个丁壮把熊放了下来。
县衙里出来一个官员,约莫三十余岁,明亮的双眼,很有神采。头戴一顶乌纱帽,两根帽翅随着他的走动,不住晃悠悠。一身绿色的官袍,颇有几分威严。
“见过郑大人!”吴清忙上前一步,跪倒在地上,冲这个官员行大礼。
“原来是吴老伯!”这官员就是郑县令,忙上前一步,扶了起来。袍袖挥动,顺手为吴清把身上的灰尘掸掸,很是亲切。
吴清一脸的荣光,兴奋难言,满脸红光。郑县令在他眼里是大官,能扶他起来,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更别说,还亲手为他掸去灰尘了。
“这个官员没有官架子,为人亲切,用现代的话来说,属于亲民派。”吴骥看在眼里,给这个郑县令下了结论,吴骥对他的亲民作风大是赞赏,对这个郑县令大增好感。
亲手为一个乡巴老掸灰尘,这样的官员,不要说在宋朝不多见,就是在号称以民为重的现代,也是极少极少了。
“吴骥见过郑大人。”吴骥上前,抱拳一礼。他是读书人,不必行跪拜大礼。再者,吴骥也不会行那般大礼的。
“吴秀才?你就是吴秀才?”郑县令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吴骥身上打量来打量去,不由得莞尔:“传闻你身子骨极为虚弱,未成想,比我想象的还要虚弱!”
这个吴秀才差劲的身体跟他的秀才之名一样,远近闻名,吴骥很是无语:“有劳大人挂齿了。”
“嗯!”郑县令把吴骥一打量,不住颔首,很是赞许的道:“身子骨差,只要好好补补就成,这并不难。前日,吴老伯前来县衙,说起兵士为非一事,想必是你教的吧?好才学!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辩才无碍。”
“郑大人,您知晓了?”吴清当时把这荣耀归于自己,很是享受。回去以后,有些过意不去,特的补偿吴骥,给了小半碗羊油。他一想起当时郑县令的赞赏,就跟飘在云端一般,飘飘然的,哪里想得到,到头来,郑县令早就明晓前因后果了。
“呵呵!吴伯不是读书人,又怎能有那般高明见识?除了你们吴家庄的秀才调教以外,再无可能。”郑县令一语道破紧要处。
“这个,这个……”吴清红着一双老脸,很不好意思,讪讪的说不出话来。
“三叔,你莫要放在心上。”吴骥宽慰一句吴清,岔开话题:“郑大人,这熊就是为祸我们吴家庄的祸害,如今,已经给我除去,还请大人验明。”
“哦!你除去的?”郑县令有些不信,把吴骥一打量,再把熊一打量,一大一小,很不成比例,吴骥如此弱的身板,能除去这么大的一头熊?
郑县令身后跟来几个人,有差役,也有老实巴交的庄稼人,粗糙的皮肤,苍桑的脸色,应该是郑县令请来的猎人。
一个年岁较大的猎人快步上前,把熊尸一打量,不由得直吸凉气:“咝!咝!”
“邬老伯,何事惊讶?”郑县令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郑大人,您快瞧这伤势,不是刀伤,不是枪伤,不是箭伤,是是是……是天公之怒,惩戒此熊,才有如此伤势!”这个姓邬的猎人结结巴巴的说了半天,才说到点子上。
“哦!”郑县令给他的话勾起了兴致,顺着邬姓猎人所指一瞧,只见熊的下颌不见了,老大一个伤口。如此伤势,对于古人来说,那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郑县令张大了嘴巴,半天才挤出一句话:“真是天公之怒!”
在他们的想象中,若不是熊惹怒了上天,降下惩戒,怎么会有这等伤势?
“郑大人,不必惊讶,这是我猎熊时造成的。”吴骥知道他们不知道火药为何物,不知晓爆炸为何物,只得给他解释。
“你造成的?不可能吧!这得多大能耐?”郑县令仍是不信,缓缓摇头。
吴骥知道不给他说明白,他是不信的,只得一一道来。至于其中关键之处,诸如火药的配方就不会说了,一语带过。吴骥口齿清晰,条理分明,一一说来,郑县令听得直呼:“巧夺天工!巧夺天工!世间竟有如此奇妙的法子!”
吴骥所言,远超他们想象,而又富有真实感,让人一听就是真的。如此之事,若是没有的话,要编也编不出来。
“好!这熊一除,吴家庄就万全了。”郑县令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马上兑现诺言:“吴秀才,五十千钱,这就给你。你是要钱,还是要纹银?”
这是给吴骥一个选择,为的是方便。五十千钱,就是五万枚钱,每一枚钱三到四克。五十千钱,就是近两百斤了,足以把吴骥的小身板压垮了。吴骥想都没有想,就选择了要纹银。
纹银的好处就是轻,携带方便。坏处,就是不太好使。用现代的话来说,钱币是零钱,一枚一枚的,使用方便。纹银就是整钱,一两就是一千钱,用起来有问题。
吴骥是为了携带方便,至于使用,那是以后的事了。
叫主簿取来银子,郑县令亲手交给吴骥。吴骥接过,沉甸甸的,一股金属的质感,让人格外舒畅。
望着手中的银子,吴骥双眼放光,有了这银子,吴骥的生活就会改善,身子骨就会好起来。更重要的是,吴骥就有了开办军火工厂的本钱。
窥一斑而知全豹,吴骥从归信城的战争创伤知道,在北地经常发生战争,那正是他的舞台。军火工厂开在北方,他就是掉进钱堆里了,金山银山都不是问题。
感受着手中银子的沉重感,吴骥尽管心态不错,也是不得不激动起来,为美好的前途而激动!
万事俱备了,只欠去雄州开办军火工厂了!
郑县令还以为吴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银子,微微一笑,道:“吴秀才,这熊很少见,很是稀罕。这熊皮若是完好无损的话,可以卖四五十两纹银。只可惜,你猎熊的法子虽然巧妙,却是把熊皮破坏了,我出二十五两银子买下来,你可愿卖?”
“啊!熊还是我的?”吴骥原本以为,他领了赏金,这熊就归官府了。
“呵呵!那是一定的!”郑县令点头,道:“熊胆应该不小,我再出五两银子买下来。至于熊肉,你们山村缺的就是肉,就分了吧。”
“真是个好官!”吴骥在心里赞叹一句。
郑县令若有贪心,完全可以用付了赏金为由,把这头熊贪墨了,那就是好几十两银子。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出钱来买,这绝对是一个好官。而且,他给的价钱很公道。
“那好!”吴骥欣然同意。
“这是三十两纹银,你收着。”郑县令叫人取来银子,交给吴骥。
吴骥接过,顺手递给身边的吴清,道:“三叔,这钱,你就分给庄子里的人。”
“骥儿,这不行!不行!骥儿,这熊是你猎杀的,这钱得归你!”吴清不接。
“三叔,这熊为害庄子里,吴强给咬死,庄子里的人没少受惊吓。这点钱不同,分下来,也没有多少。我嘛,有这赏金就足了。”吴骥忙着解释。
郑县令一双眼睛放光,特别明亮,盯着吴骥,若有所思,很是赞赏:“吴老伯,吴秀才有此心意,你就不要推辞了。吴秀才,县衙里正缺一个主簿。主簿管理钱粮之数,正需要你这样不贪心的人,你可愿做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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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流风大盗
一涉及到钱,很多人就会昧了良心去干坏事。是以,在钱的管理上,很伤脑筋。一个县衙的主簿,管理的钱粮很多,需要的人,一定要没有贪心,用现代的话来说,要“又红又专”。
象吴骥这种没有贪心,又读书识字,出身清白的人,的确是管理钱粮的上佳人选。
“做主簿?”吴骥很是意外。他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一番真心,竟然还有如此意外的收获,不由得一愣。
“吴秀才,你是吴家庄的人,出身清白。我适才注意了下,你接过银子时,看都没看一眼,就给了吴老伯。三十两银子,象你这样出身贫寒的人,不是一个小数目,你连看都不看一眼,一点儿也不动心,实在是难得!难得!你做主簿,很合适,很合适。”郑县令言语间,对吴骥越来越是夸赞。
“这个……”吴骥一时难决。
眼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