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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赤唐-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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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是女人,但却并不觉得男人三妻四妾有什么不对。一个男人倘若连床笫上那一点豪狠劲都拿不出来,一辈子也注定是个窝囊废,不会有什么出息!

    擦去了面上的泪水,杨花花终是和缓了语气:“娘都听你的,你若没有意见娘就不闹。”轻手替儿子拢了拢鬓角的丝发,杨花花眼中满是慈爱。此刻的她不是什么虢国夫人,不是什么上承主恩的名媛贵妇,她只是一个疼爱儿子的母亲。

    。。。

    “炙鹿腿就是香,啧啧,这味道!听三师兄说鹿肉比羊肉还是来得鲜嫩,我起初还不信,待尝了这炙鹿肉,才明白为啥人们都想觅取封侯!”周无罪撕下一块炙鹿肉,随手扔进了嘴中,一边大口嚼着一边嗯嗯啊啊说个不停。

    “切,就知道吃。死胖子,再这么吃你就不怕翻不上马?”张延基将灌下一杯高昌葡萄酒,冷嘲热讽道。众少年本是对此次宴饮颇是期待,可谁知人家杨府店大欺客,压根就没把他们这群不入流的小军官放在眼里。照理说,这在功利的官场很是常见。谁耐少年们涉世不深,不懂得其中的缘由规则,只觉被人扇了耳光,浑身的不自在。

    “有酒有肉,复有何求?”周无罪给自己斟满一杯琼浆,一饮而尽。“吃完这顿饭,真是直娘贼的空虚加落寞。都道一入侯门深似海,可若天天能吃到炙鹿肉,是苦海我也淌了!”

    李括却是一直自酌自饮,不时抬头朝泊煌亭望去。

    “怕是王太乐丞要赋诗了!”

    玉杯一番流转,恰巧泊在了枫林渡太乐丞大人的桌案前,引来一番叫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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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面首:即男宠,李唐公主都是重口味。武则天开了个好头,太平公主、安乐公主都养了一府的面首,真是。。。

    ps;对于杨国忠的人物设定,我定位真小人。在我看来,在那个时代他应该算一个不坏的人。毕竟真小人比伪君子来的更容易让人接受。至于史书中对杨国忠的刻意诋毁,肯定有政治抹黑的成分。只求真实还原一代权相,求票啊。

   

 第五十四章 倾杯(四)

    王维淡淡一笑,恰是温润如玉。

    微微捋了捋三寸短须,太乐丞大人沉声道:“土花能白又能红,晚节犹能爱此工。宁可抱香枝头老,不随黄叶舞秋风。”

    众人先是一愣,随即赞誉便扑面而来。

    “不愧是摩诘啊,此诗意境高远,吾等不及矣。”一旁跪坐的岑参点了点头,毫无保留的盛赞此诗。在岑参看来,能够做到忠于本心,不被名缰利锁羁绊,在本朝唯有王维耳。独居于辋川别业,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如此恬静心原才能写得出此般和美守节的诗句;如此飘逸洒脱的人生才当得起精彩二字!

    王维环视一周,冲众人微点了点头,以表谢意。

    “好,好诗啊!”杨钊虽是听不出此诗好在何处,但王维的面子他还是要给的。“太乐丞这一首菊赋,真乃旷世奇作。如此之才,不予升迁岂不是朝廷的损失?某明日便启奏陛下,保汝一个郎官的实缺!”

    众人闻听此言纷纷皱眉,轻咳一声。如此良辰美景、正自品赏好诗美酒却偏偏听到了这么直白的功利话,不亚于正自大快朵颐,却吃出一只苍蝇来的恶心。这并不是说他们视封爵官职如粪土,但文人有文人的操守,文人有文人的底线。吟诗弄月便该吟诗弄月,若是让铜臭串了味,便再也作不出佳作了。到底是出身底层的街痞,不足予谋矣。

    杨钊似乎也察觉出自己话中的问题,立时收了话头尴尬的笑了笑。

    “好诗还需好诗续,太乐丞佳作一出,大伙儿可得加把劲了。”杨花花柔媚一笑,解围道。虽然心中很不耻这个族兄的无赖嘴脸,但她却不得不替他百般斡旋,只因为他是杨家唯一能拿的出手的门面货。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杨钊也反应了过来,连声附和。

    杨花花轻点了点头,玉杯便从枫林渡起航,缓缓朝下流漂去。至于它停在何处,朝向何方,就不是众人关心的问题了。

    “括儿哥,要我说啊,在座之人无人能作出超越此诗的作品。”张延基撕下一片熊掌,轻巧的切碎扔进口中。

    李括摇了摇头道:“以我之见,太乐丞大人是在以此诗告诫杨氏一族,只是他们却没有听出丝毫。”

    “什么?这作诗也能劝诫?我怎么没听出分毫?”张延基大口嚼着肉脯,询问道。

    “凡人呐,凡人!”周无罪轻摇了摇头,径自说道:“现在杨家权势如日中天,在这大唐除了右相能对其稍加压制,恐怕便没有人能遏制杨家的气焰。只是常言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凡事皆有因果循环,若是不知收敛,企图逆天而行,只能是自食恶果。”

    “喂,死胖子。怎么整的你跟算命道士似的,不过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微顿了顿,张延基接道:“阿爷就常对我说。越是权势鼎盛的时候便越要谨小慎微,因为你攀到半山腰好歹是往上在爬,但若到了峰顶便只能朝山脚跌去了。”

    李括轻点了点头:“最可怕的不是能力不济,而是不自知。”

    转眼间天已经黑透,杨家的婢女仆人将早已准备好的烛炬安插在檀江两侧,一时间整个杨府后院明若白昼。玉杯缓缓漂浮开来,绊到一块方石,生生停在了李括面前。

    少年一愣,一时竟有些手足无措。该轮到我作诗了吗?

    “这是谁家的小郎君,怎么看的这么面生?”杨钊见李括面相清俊,顿生好感,低声问道。杨铦轻声回道:“据说是前左相李适之的独子,前些时日马球赛上因表现优异被封了个宣节校尉的武职。”

    “哦?”杨钊一时来了兴趣,宫中马球赛时他恰巧在核查京畿各县上报的土地田亩,因此错过了一场精彩的对决。

    “可不是吗,这李家小郎君现在该是在哥舒翰帐下任职吧。能文能武的,倒是个做官的坯子。”杨花花拢了拢散落在旁的发丝,柔声道。

    嗯?李适之、李林甫。。。对杨钊来说,李括是否有才干并不打紧。他最看重的是一个人的忠诚,大唐后进晚辈这么多,有才华的不少,但为什么被重用的却只有那千余个?杨氏家族根底薄,需要培养大量的心腹以为己用。但这并不意味杨钊会放宽对门生的审核标准。能力差,才干低可以慢慢培养,可若是脑后生了反骨,谁不怕被人背后捅上一刀?李括这小子的阿爷是李适之,那他该跟李林甫势不两立。本着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的原则,杨钊对李括生起了浓厚的兴趣。

    李括稳了稳情绪,沉吟片刻后道:“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嗯?”杨钊轻哼一声,下意识的朝杨花花看去。他不擅格律,勉强作些打油诗还行,真要让他品评诗词好快,无异于刀割斧镬其心。

    杨花花半眯着眼睛,细细品着诗中语句。“以轻肌弱骨之身,泛尽天边流霞。百草催时始起花,百草催时始起花!”虢国夫人眸中闪出一抹光亮,声调中竟是带着些许久违的欢喜。

    “你便是太子宾客、给事郎、宣节校尉李括啦?”杨花花隔“江”发问,话中带着些许说不清的暧昧。

    “我便是李括,谢夫人夸奖。”少年冲杨花花微一拱手,浅浅一笑。

    “有趣,有趣。”杨花花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在马球赛上她便对这个勇毅果敢、年少有为的小郎君生出了些许好感。现在又得知他在诗文方面的造诣。如此文武全才之人,她如何会不动心?以往她接触的那些号称文武齐全的世家公子要么恃才傲物,自命清高,让人见了就来气;要么唯唯诺诺,胆怯如鼠,没有一点大男人的担当。而李括却与他们不同,少年进退知度,举止得体。不卑不亢的态度让人如沐春风,杨花花现在很想把这个少年收入杨家帐中。她有一种预感,李括日后必定会成长为一方权臣。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现在将此子收入帐中,他必会感恩戴德,对杨家效死忠。

    “哦,奴家见你小小年纪,竟然作出轻肌软骨这等诗句,恁地讨打!”杨花花戏谑的盯着李括,她要看看少年如何作答,看看她杨花花有没有看错人。

    冲虢国夫人拱了拱手,李括朗声道:“轻肌弱骨绝非烟花所特有,金蕊流霞亦非专指美人芳华。我大唐何尝又不是一株傲然绽放的菊花?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

    杨花花酥胸一颤,一时惘然。这句话如一支利锥启开了心头的那把如意锁,唤醒了尘封十几年都不敢触碰的记忆。

    “我大唐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

    十八年前,剑南道(注1)渝州郡治巴县城的那个夜晚,一个裴氏少年手捧一束杜鹃花慨然对自己说出了这句话。那时的月光和今夜一般的朦胧、酥软、使人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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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剑南道:即汉朝的益州,今日的四川省。唐朝立国后,改益州为剑南道,治所位于成都府。因位于剑门关以南,故名。其实唐朝主要实现的是州县制,道主要是监察,是一个广义的划分。具体的统治还是州县两级。

    ps:这章写的有些狗血,我都觉得自己有些yd了。。。不过没办法,剧情需要。虢国夫人是个很重要的配角,对情节推动起重大作用。。。

    飘走码字去了!

   

 第五十五章 倾杯(五)

    长安今日的夜晚是那么宁静,你可以清晰的听到秋虫窸窸窣窣的鸣叫,你亦可以轻松的分辨出轻重不一的脚步声。

    宣阳坊虢国夫人宅中,杨花花正倚坐在铜镜前发呆。突然被人勾起十几年前的回忆,甜甜的、苦苦的,满口说不上来的滋味。李括,这个少年给她的冲击太过强烈,那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便和那人当时一模一样。“我大唐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一句慷慨激昂的话便俘获了自己的心,自己真是一个呆子!

    咬了咬嘴唇,杨花花竟是泛下一行清泪。誓言说的多了便成了谎言,承诺给的多了却发现兑现不了。自己爱了他十七年、思了他十七年、恨了他十七年,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一场虚梦。

    “夫人,夫人您别伤心了。”贴身丫鬟莹秋适时地递上一方娟帕,安慰道。“老爷都去了那么多年了,您也该放下了。不为别人着想,您还能不为少爷想想吗?”

    “谁说我哭了,我没哭!”杨花花一把夺过娟帕,擦干了脸颊的泪珠,执拗的转开身去。

    “唉。”莹秋轻叹一声:“夫人,人都要朝前看,这么多艰难的日子您跟少爷不都熬过来了吗。现在日子好了,您应该开心才是。”

    “莹秋,你跟了我几年了?”杨花花沉了沉气,低声道。

    莹秋虽不知主家为何突然问及此事,略一思量,仍是属实答道:“算上今年,有十八年了。夫人出嫁前一年,老夫人便将秋儿派来服侍您。”

    “是啊,你都跟了我十七年了,我是真的老了。”杨花花口中默念着,似失了魂一般。

    “夫人哪里显老!”莹秋不忍见着主家憔悴的模样,将一面铜镜放到杨花花跟前道:“您看看您这肤质,便是二八年华的小娘都比不了;您再看看您这头黑发,便是陛下都赞叹不已。还有这。。。”

    挥手打断了莹秋的善言,杨花花苦笑道:“人都会变老,我又如何能逃得离?我并不怕老,只是女人一旦年老色衰,没了姿色便失去了价值,会被男人们如同垃圾一般丢在一边。我要是没了这张脸皮,还有谁能厚着它去替杨家斡旋?”

    莹秋见主家如此真情,委屈道:“我真替您感到不值,杨家的日子能走到今天贵妃娘娘自然居功至伟。但若少了您的居中调和,哪件事能办的如此利落?二爷他非但不知道感恩于您,还一次次的逼着您去,去。。。”

    “你还不懂。”杨花花嘴角声调愈来愈冷:“我们女人在这世上终究要依附家族的。别看你那么风光,男人不过一句话的工夫便能让你跌落谷底。”

    “我便不信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无情,李家小郎君看起来就像个有担当的人!”莹秋努了努嘴,兀自辩解着。“他小小年纪便出口成章、文武双全、随和谦恭,还那么的俊朗!”

    “他?”杨花花一愣,似在自语道:“他真的肯为杨家效力吗?”

    “那是自然,您那么抬举他,向他许下那么肥的一个缺,他会看不出好坏?谁人不知杨家的权势如日中天,大树底下好乘凉,便是总角娃娃都清晓这个理儿。”

    他真的会为杨家效力吗?从见到李括的第一眼起,杨花花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甘于人下的人。但倘若只是为了她呢?屋内红烛摇曳,杨花花的眼神渐渐朦胧迷离。

    。。。

    夜深了,平日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是不见行人。打更人打着哈气,揉着眼圈一边敲着铜锣一边报着时辰。入了秋,天气便凉了下来。一身粗布工服已不足以御寒,打更人不住打着寒颤,心中早已将掌管度支郎官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个遍。拐入一条小巷,他忽觉一道黑影闪过,揉了揉眼环视一圈却并未发现什么异样。真***见鬼了,暗自腹诽一句,他便又朝前走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

    于此同时,一身着紧身夜行衣的蒙面客正在邻连的屋顶飞速疾奔着。长安的民居鳞次栉比、一家连着一家、一户挨着一户,这为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所穿的布靴似用了特殊材料,疾奔起来竟无丝毫声响。他似极度熟悉路线地形,竟不需停下分辨方向,一道朝着北面而去。

    夜色便是最好的伪装,寂静便是最好的掩护。夜行人丝毫不担心自己的行踪会被人发现,在这个时分没有一个正常人会跑到房顶看星星。

    约莫行了盏茶的工夫,他停了下来,环视了一下周遭的建筑,纵身一跃跳进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院子。

    这是西市雅拉酒楼的后院,深夜时分显得有些冷清。夜行人缓步朝正堂走去,及至门前,轻敲了三下便再不肯发出半声声响。

    “谁啊?都打烊了。”小二不耐的揶揄着,被掌柜丢在前堂看店本就窝了他一肚子的火。现如今连木凳都睡不安稳,怎能不来气?

    “咚、咚、咚。”又是三声轻响,一样的归于静默。

    “谁他娘的没完没了!”小二系好中衣的带子,三两步跑至后门前。骂骂咧咧的去了门闩,小二满面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夜行人。

    那夜行人似戏谑般的在门板上又敲了三敲,一把扯去了脸上的面巾。

    “去叫你们的掌柜来。”那夜行人的面容黝黑、鼻梁高挺,眼窝深陷。一副长头窄脸,发髻于上额弯成一道上弧,显然不是中原人。(注1)最为可怖的是,他的左脸从眼睑下直到下颌有着一道长长的浅红色疤痕,在油灯的印衬下竟似活物,生生蠕动。

    “唉、唉。”那伙计如同见到厉鬼般吓得连连后退,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后堂。

    夜行人将一把随身佩戴的横刀放在了方桌上,从腰间取出一个马奶带子径直灌了起来。那横刀的刀鞘已隐隐生锈,似镀着一层铜绿。刀柄处生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豁口,用油麻绳绑了几绕,倒也勉强能用。只是此刀的主人似乎对此却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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