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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不如归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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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山走了两个时辰,对于周胜来说,已经来到了很危险的领域,因为这个地带,已经有大型食肉野兽出现的痕迹了,所以也很赞成王猛所说的再往里走半个时辰就回去的话。
  穆滨城到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对他来说,这个地方还只是山林的最外围地带而已。
  虽然他刚刚搬来此地还没多长时间,可是他自己一个人进山的时候,脚程可比这次三个人一起进山的时候快很多。
  穆滨城平常只需要走半个时辰多一点,就能走到他们现在所在的这个位置。当然他只有一次深入过山林里面,以他的脚程,整整走了三个时辰。
  在第三个时辰的时候,穆滨城遇到了野猪群,最后他用自制的竹箭,射杀了一只落单的半大野猪。
  那天穆滨城扛着自己的战利品,一只五六十斤的野猪,一路狂奔,躲避整个野猪群的追击。
  期间一个没注意,就让灌木上的尖刺,将琉夏给他做的衣服的背后,撕裂出了一个大口子。
  新衣服坏了,让穆滨城的心情很沮丧。因为他其实可以猎捕一些中型甚至大型的食草动物,野猪的附近就有一群獐子。
  可是当时他看不上这些毫无挑战性的猎物,而是选择这些极不好惹的野猪。成年野猪皮糙肉厚,而且生命力强悍,用自制的竹箭,不管穆滨城的臂力如何惊人,都很难像猎杀这只尚未成年的野猪一样,一箭射穿咽喉,一击毙命。
  成年野猪,穆滨城也有自信很够对付,只是需要近距离持兵刃搏斗,或是用强弓铁箭射击,或者干脆用他最熟悉的铜鞭一下打在脑门上。
  穆滨城躲在树杈上观察猎物的时候,在心中设想了许多应对的情景。最后想出的方案,就是射杀未成年的野猪,然后在野猪群的追击下,带着战利品回家。
  有了足够的挑战性,也不至于遇到太多的危险。
  可是带着战利品,摆脱了野猪的追击,站在安全地带的穆滨城,却非常的后悔。就像一个孩子,将自己最心爱的玩具弄坏了,不仅自己很心疼,而且害怕家长看到要责怪。
  事实上穆滨城的确遭到了责怪,“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那天穆滨城一大早就出发,到中午他没回来,琉夏就开始在家门口坐着,手里有一搭无一搭的做着绣活儿,时不时望着山林的方向,焦急的等穆滨城。
  琉夏越等越心焦,可是穆滨城还是迟迟没有回来的迹象。
  直到琉夏觉得自己快要变成传说中的望夫石了,才看到一个蓝色的身影,从山林中急速向自己这边走来。
  当琉夏看到穆滨城回来,所有在等待的过程中产生的怒气和焦虑,都如烟尘一般随风而散了,千言万语,也只变成了一句稍带一点埋怨,却满怀关切的话,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穆滨城讨好的将野猪放下,“我打了一头野猪,所以花的时间有点久。”
  琉夏看着他身上沾满了泥土草屑,衣服的背上还撕裂了,就说,“把衣服换了,饭菜用热水蒸在锅里,自己去吃。”
  “你吃了没有。”穆滨城问道。
  “没有。”琉夏说。
  穆滨城将琉夏捏在手里,久久不见动静的绣绷子拿开。“那我们一起吃吧。”
  琉夏任他拿着自己手里的东西,可嘴里却说,“我不饿。”
  见此情形,穆滨城连忙讨饶道,“夫人呐,我知错了。下次绝对不会这么晚才回来。”
  之后琉夏也没提对错的事情,让穆滨城去换衣服,自经去厨房盛饭菜。
  今天穆滨城在次穿上了琉夏帮他修补好的衣服,其实琉夏又帮他做了一件新的,可是他害怕再划破,今天依然穿着旧的那件。
  既然答应琉夏要早点回去,就不能耽搁那么久。
  其实今天的事情,王猛求道他们家里,琉夏也是知道的,出门的时候,还给穆滨城做了六个米饭团,当做路上吃的干粮。
  由于穆滨城不想耽搁太长的时间,就在山林的外围,在王猛发出感叹之后。
  穆滨城说,“抓几只兔子老鼠来,放点血,一定会引来蛇。”
  另外两人听到穆滨城出的主意,也觉得可行。于是觉得做过陷阱,自己去找,可能真不如等待猎物自投罗网来的快。
  此行穆滨城没有刻意打猎,但是周胜家的大黑狗东奔西窜,倒是拖回来一只兔子。不过穆滨城决定要打,凭借他超强的感知力,一刻钟就带回来了三只兔子。
  做好陷阱之后,让狗走远一点,三人躲到了树上。
  在午饭之前,穆滨城就带着一只,意外被他们的陷阱引来的黄鼠狼,和用来做陷阱的兔子回了家。
  穆滨城提着黄鼠狼对琉夏说,“肉不好吃,皮子到挺好。”
  至于王猛,他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猎物,一条成人手臂粗,五尺长的一条大蛇。不过他将蛇肉让给了来帮忙的周胜,他自己只要蛇胆。
  不过在穆滨城回到家中的时候,他们俩还在山林里,轮流扛着二十多斤重的蛇,慢腾腾的往往外走。
  穆滨城用竹箭,将那条探头探脑的蛇脑袋,直接钉在了地上。翻身下树,一刀将蛇头和蛇身斩断,不去管仍旧还在翻滚的蛇身,穆滨城提着兔子和黄鼠狼,对王猛周胜说,“我先走了。”
  留下两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穆滨城急速消失在山林中,心中对穆滨城的佩服,又更加了一层。
  这简直是非人的能力,奇准的箭法,一跃就上树,翻身就下树,在山林中跑的飞快。如此种种,怎能不让人惊讶叹服。


第29章 西瓜
  虽然及时找到了蛇胆,但是五天后,王旭的先生还是死了。
  最后村长在一家人吃晚饭的时候说,“把家里的两条猪卖了,家里再拿出三两银子,送大小子到县城里的私塾去读书。”
  全家老小埋头吃着杂粮饭,就着水煮的菜,一语不发。
  不去看家中众人的表情,村长加大声音说,“就这么决定了”
  村长家会种菜去城里卖,还专用笼子里养着五六只母鸡,母鸡下的鸡蛋也拿到城里去卖。村长的老婆和儿媳都会纺布,王猛又是勤快肯吃苦下力的人,将地里的活儿干的井井有条。
  所以村长一家在村里来说并不贫穷,拿他家的青砖瓦房跟别家的土坯茅屋相比,就能看出其中的差别。
  但是从这青砖瓦房中,就能看出他们家对于花钱的态度和方向,跟许多的村民大不相同。
  别的许多不如村长家收入的人家,都能每天至少吃上一顿白米饭,炒菜的时候也会舍得稍微放一小调羹油。
  可村长家,每隔三天吃一次米饭,做菜的时候,用沾过油的布抹一下锅,就算是放过油了。
  他们用积攒下来的钱,盖了现在居住的房子,家中每个人都至少有一身没有补丁的棉布衣裳。还有就是送王旭去念私塾,王旭是整个大青山村唯一念私塾的孩子。
  当然村长自己家生活节省,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却是非常大方的。
  穆滨城帮忙打到了蛇,王猛将整条蛇的肉,送给了陪同他一起进山冒险的周胜。虽然穆滨城走的很快,送给他的谢礼,却没有少,是村长第二天亲自送上门的。
  五十个鸡蛋,两斤红糖,还有两个大西瓜。这谢礼的档次,绝对是豪华级别的。
  对于住在大山边上的农家来说,蛇肉到底不算稀罕物,即使那条蛇比普通的蛇要大上许多。
  鸡蛋对于农户来说,简直是硬通货一样的存在,送礼的时候提上一些,总没有错,到底也算不得稀奇。
  只是这红糖,城里的商铺里要卖十文钱一斤,普通农户就很少有人舍得买。
  还有西瓜,在这位于南方地带的大青山村,甚至是整个青洲,都算是比较稀罕的物什。
  西瓜是村长家自己种的,这也是他们家一项最重要的财产来源。村长就有一门种西瓜的绝技,每年精心栽培,能在这几乎不长西瓜的南方,种出六七十个西瓜。
  西瓜在他们这个地界不好种,一个西瓜在洺县就能卖上五十文钱,所以村长家每年靠着种西瓜,也能有三两多银子的收入。
  也不是没人眼红,只是别人试着种了,就是种不出来,而且是光长藤不结果那种。
  其实村长来了大青山村三十年,就种了三十年的西瓜,可是前二十几年洺城的港口一度荒废,西瓜根本不值几个钱,也就三四年前开始,西瓜才突然变得昂贵起来了。
  因为之前种西瓜,还不如种省心省力的桃子,梨子,之类的果树划算,所以就连村长家的几个侄子辈的人都不愿意种,现在就只能看着他家赚钱,干瞪眼。
  尤其是今年,西瓜还没成熟,县里就有富商跟村长家预订了五十个西瓜。剩下的西瓜本就不多,可是村长也舍得拿两个西瓜来送给穆滨城。
  穆滨城看到西瓜,其实也很想要,只是他并不觉得自己帮了对方多大的忙,还打算花钱跟村长买。
  只是村长竟然使出倚老卖老的绝招,硬逼着穆滨城将东西收下了。
  穆滨城从小就生活在北方,虽然老爹要经常打仗,可是从他有记忆开始,就住在现在的京城,那里是大后方,所以生活的一直都比较稳定,因为整个中原地带,和北方的一部分地区,都在当时还是安王的皇帝手中。
  所以穆滨城每年都能吃到西瓜,而且因为地理原因,京城附近是很容易种出西瓜来的,所以在京城这种物价列来昂贵的地方,西瓜的价格也不贵,一个西瓜最多二十文钱,大量上市,最便宜的时候能低至八文钱一个西瓜。
  这样便宜的价格,穆老爹好歹也是统帅一方的将领,不可能连这一点钱都拿不出来。所以夏天的时候,穆滨城家里都是常备有西瓜的。
  只是这几年,穆滨城打仗在外,已经很少有机会吃到西瓜了,当然打仗的时候,谁也不会去计较这种微小的事情。
  可现今不同往日,穆滨城回归了平凡的生活,再看到这两个西瓜,他还是不出意外的,陷入了对少年时期的回忆当中。
  跟穆滨城不同,琉夏一直生活在青洲境内的历城,西瓜在她眼里绝对是稀罕物。
  虽然通过各种渠道,比如赏赐,比如主人剩下的,琉夏每年也能尝到西瓜的味道,可是仅限于尝味道而已,想要吃到心满意足,那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将西瓜洗干净,放在水缸里面泡着,过半天再吃,简直清凉爽口。”穆滨城用村长提来的篮子,将两个西瓜一并提到厨房。
  琉夏以前看到李家的人吃西瓜,都是用冰块镇着,等冰块化了,才将西瓜切来吃。当然赏给下人分食的,就是常温的西瓜。
  琉夏对吃西瓜的流程不是很理解,就问道,“你们家以前也是把西瓜泡在水缸里的吗。”
  “不是,以前我们家都把西瓜吊在井里泡着,那样泡出来的西瓜,才真叫一个凉爽啊。可惜现在我们家没有水井。”穆滨城满是遗憾的说。
  虽然两人对西瓜都很垂涎,不过还是决定等等再吃。村长是早晨就到琉夏他们家来的,这时候他们家还没有吃早饭。
  琉夏看到村长带来的鸡蛋,就顺便炒了几个鸡蛋做菜,今天早上他们吃的是腊肉粥,用的就周胜他们之前送的腊肉。
  才短短几天时间,两块腊肉就被他们吃完了,山货也只剩下半框。
  琉夏已经吃完了饭,但还坐在桌上等穆滨城吃完,她担忧的说,“种菜的事情要赶快了,我们缺菜,也不能每天都吃肉啊。”
  穆滨城只要一出门打猎,就必定会有收获,所以琉夏到不是真担心没吃的,可是家里也不能天天吃肉,没有蔬菜总是不行的。
  穆滨城到比较随意,他其实更喜欢吃肉。不过考虑到琉夏的感受,他说,“我以后每天拿点猎物去村里换点菜吃。”
  琉夏说,“换是要换,自己也要种,你今天先去换点菜的种子回来吧。”
  “好。”说话的短暂时间,穆滨城已经将剩余的粥和鸡蛋吃完了。
  换种子的事情,穆滨城本来也想找村长家。虽然来了几天,他还不认识大青山村的大部分人。就算是有认识的人,比如的周胜,但穆滨城却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
  可是等穆滨城刚刚吃完饭,周胜就来了琉夏他们家。
  周胜从外面走来,琉夏就坐在对着门口的位置,从敞开的门往外看,就看到了他。
  作为主人家,琉夏连忙招呼道,“周大哥进来坐。”
  “不坐了,我是来请穆兄弟和弟妹,中午到我们家去吃饭的。”周胜站在门口说。
  “吃饭。”穆滨城的语气带着疑问,他不知到周胜为什么要请他们吃饭。
  周胜说,“上次穆兄弟救了我们家燕如,我只当你是外乡人要急着走,就只能马马虎虎的送了一点东西。昨天你打了那么大一条蛇,最后却便宜了我,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就想着今天请穆兄弟到家中吃顿便饭。”
  似乎不想让穆滨城拒绝,周胜接着说道,“你们刚刚搬到这里,对这里的一切都还不熟悉,今天我还另外请了几个人,咱们互相认识一下。”
  “那好吧。”穆滨城答应道。
  “那你们中午就别做饭了,等会儿到了中午,我让我们家二小子来给你们带路。”周胜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既然中午要去吃饭,那穆滨城就不再出门了。而是到二楼书房去练字,笔墨纸砚是到这里第三天下午,穆滨城自己一个人去县城的时候买的。
  那天是穆滨城一个人去的,说是要买笔墨纸砚,因为害怕长时间不动笔,写出来的字就没法见人。
  穆滨城读书写字都是他母亲教的,那是真正的世家大小姐,在文学上的修养造诣很高。
  当然人非圣贤,穆滨城在文学上的天赋,就远远不及练武。他虽然也能写一手好字,经史子集都有涉猎,可是并不专精。虽然也能吟诗答对,但终究差些对离愁别绪的感知力。
  而且穆滨城十六岁起,就被送去戍边,兵法倒是常读,但其他种类的书也就很少再看了。
  可是穆滨城还是要看书,因为他预料将来空闲的时候将会很多,那多看些书陶冶情操,也是不错的选择。
  当时他也问琉夏需不需要带书,琉夏说,“那就带两本志怪画本之类的吧。”
  可是书带回来了,琉夏却没有太多的时间看,因为她既要做衣服,有要绣花。
  今天,琉夏依旧在绣花,她已经绣完了三条手绢,现在正在绣第四条。其实时间还很宽裕,离她接到绣活,也才刚过去六天时间而已,可是她还是想尽快完成。
  很快到了中午,琉夏扭扭发酸的脖子,将绣了一半的手绢收好,因为周胜的儿子已经来叫他们了。
  然后就从水缸里捞出一个西瓜,当做去周胜家做客的礼物。


第30章 做客
  西瓜由穆滨城用一个篮子提着。刚到大青山村的时候,琉夏他们曾经拿周胜送的谢礼去转送给村长家,今天琉夏他们又就村长送的西瓜转送给周胜家,真是有点风水轮流转的味道。
  今天琉夏和穆滨城一样,都换了一身新作的麻布衣裳,她就害怕到周胜家,双方会不自在。
  这种不自在,在村长家暂住的时候,琉夏就感觉的很明显,村长家的媳妇儿和孙子没那么会掌控自己的情绪,总是忍不住偷偷看她。
  这次去周胜家,还是琉夏第一次穿粗麻布的衣服。
  之前几天,琉夏都是在家里绣花,即使衣服做好也没有穿过。
  因为是夏天,衣服做的很宽大,就只一层穿在身上,以期能够感觉凉快一些。
  可是麻布贴身穿着,每走一步,琉夏都能清晰的感觉到衣服与皮肤之间的摩擦,虽然不痛,但是这让她感觉很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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