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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青梅煮酒话西汉文景之治 作者:史杰鹏-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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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道:“臣听说上古君王派遣将领出征,临上路时,跪在地下帮将领推兵车,说:‘门以内,寡人管理;门以外,将军管理。有关军功爵位财帛赏赐的事宜,都由将军自己决定,回来再向寡人报告就行了。’这不是一句空话,臣的祖父曾告诉臣,李牧身为赵将,奉命防卫边塞,军中市场的租税本来是供主将私有的,他却全部用来犒赏士卒,也不用向赵王报告,所以李牧可以尽情展示他的才能,精选兵车三百乘,强弩射士一万三千骑,价值百金的士卒十万,最后才能北逐单于,东破东胡,西抗强秦,南斗韩、魏,那个时候,赵国威震天下,几乎建立霸业。后来赵迁被立为赵王,那个该死的下贱婢女生的儿子,听信了奸臣郭开的谗言,冤杀了李牧,让颜聚代替李牧为将,所以屡战屡败,终于被秦国击灭。如今臣听说魏尚为云中(辖境相当今内蒙古中部)太守,也是把本该当作私人收入的军市租税都用来犒赏士卒,而且还额外拿出私人的钱财,五天杀一次牛,犒劳宾客军吏舍人,所以匈奴闻之丧胆,不敢靠近云中边塞。曾经有一次匈奴人不知死活,冒险入侵,魏尚率领车骑进击,将他们大部分翦灭。他所率领的那些士卒也都是普通人家的子弟,农夫出身,哪里懂得什么尺籍伍符(指记载军令、军功的簿籍和军士中各伍互相作保的守则)之类的繁琐文书,一天到晚拼命打仗,斩首捕虏,把功劳报送到幕府(军中主帅办公地点),一句话写得不对,那些文法吏就会说违反了法律,将所有赏赐全部勾销。臣因此认为陛下的法律执行得过于苛刻,赏赐太轻,处罚太重。魏尚后来就是因为在功劳簿上多写了六个斩获的首级数,陛下就将他下狱,削夺了全部官爵,而且罚做苦役。从这点来看,现在即使有李牧这样的良将,陛下也不会重用。臣说话太直,不知道委婉忌讳,死罪死罪。” 
冯唐的话可谓说到了点子上,虽然汉朝已经开始尊重儒生,但是刘恒本质上喜欢的还是道家和法家之术,而商鞅、韩非子的法家之术,很重要的一点虽然是“信赏必罚”,也就是说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但是里面还包含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必须知道,那就是能不赏的尽量不赏,能罚的一定要罚,或者说“轻赏重罚”,“赏一罚十”,商鞅曾经说过,最牛逼的国家,罚九赏一,第二牛逼的国家罚七赏三,弱国则罚五赏五。它的理论基础和人类豢养猎狗相似,把狗喂得太饱,就不好使唤了;如果狗不听话,不重重责打,狗也会不好使唤。换到人身上来,如果全国百姓都是穷鬼,钱财都在皇帝那里,那么控制起来显然容易得多,穷鬼是翻不了天的。在一个专制国家,典型的特点就是“国富民弱”,这个“国”实际上就等于独裁者和统治阶层,“朕即国家”嘛!老百姓穷得叮当响,并非他们没有创造财富,而是他们的财富以各种途径流进了权贵的腰包。汉武帝的时候,制定了一些政策,比如“盐铁专卖”和“酒类专卖”之类,由国家垄断了日用品的销售权,商人纷纷破产,政府财富迅速增加。当时有些清醒的儒家知识分子就批评说,天下的财富是固定的,不在民则在官,不能通过剥夺百姓的财富来建构一个虚假的强国。这说明儒家知识分子还是太愚,他们不知道使百姓穷困正是统治者的目的。 
刘恒对法家之术可谓深得精髓,那个身为文法吏吴公弟子的贾谊,尽管才华超群,就因为有一点儒家情结,而被刘恒贬往外地;而表面上精通儒家经典《尚书》,骨子里却刻薄寡恩的晁错却得到刘恒的无比青睐,这些表面上不好理解,实际上都跟刘恒喜爱的法家思想有莫大关系。不任用文法吏,怎么能把原来朝中的那些开国功臣们治得服服帖帖呢?怎么能牢固保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呢? 
刘恒可以说是古代皇帝中少有的精明皇帝,其他擅长驭下的皇帝大多还获得了严苛冷酷的评价,而刘恒却能做到斜风细雨,春风度人,最后以仁厚之名垂于青史,这显然有着天才的统治艺术。如果我们不对一些历史细节做认真的分析,简直会被这家伙蒙在鼓里。 
当然,虽说刘恒信奉法家的刻薄寡恩,可他究竟有些明君的特质,非常懂得从善如流。听了冯唐这么一番话,他又猛的拍拍大腿,大声赞叹道:“好啊!我听你的。”当即派使者持着节信,驰到狱中赦免了冯唐,复其官职为云中太守,同时拜冯唐为车骑都尉,主管中尉和郡国所属的车骑士卒。 


小章:第三集

在应付匈奴入侵的同时,刘恒在刑律上做了不少好事,这可能为他在历史上获取仁厚的声名捞分不少。 
即位不久,也就是元年十二月,刘恒就下了一道废除“连坐”的诏书,理由是:“法律是惩治恶人,引导善人的。现在罪犯已经得到惩治,而让他无罪的父母妻子兄弟也连坐受罚,我觉得这样很不好。大家议论一下,怎么修正。” 
有关部门的官员全都不同意,说老百姓不懂得自治,我们只有通过严刑来帮助他们,当他们明白,他们的亲人也将因为他们的过错而得到严厉处罚时,才可以使他们不敢轻易犯法。况且这种做法属于传统文化,有着深刻丰富的历史背景,符合国情,有汉朝特色,不应当陡然废除。 
刘恒很不高兴,又颁下诏书,说:“只要法律公平,百姓就不会随便触犯。况且官吏们本来就有教育百姓弃恶向善的职责,如果百姓犯法,则说明官吏们不合格,这种官吏就是残害百姓的暴吏。我该拿他们怎么办,你们再详细讨论一下。” 
有关部门的官吏们这才慌了,看样子再辩驳下去会惹祸上身,这才齐齐表态说:“陛下给百姓加以大惠,德行盛大,非臣等所及。臣等皆请求奉行诏书,废除收帑等连坐的法律。” 
这是一件事。在第二年的三月,刘恒又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废除“诽谤”之罪。他说:“古代君王治理天下,在朝廷中设有鼓励进善言的旌旗和诽谤的木柱,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毫无顾忌地劝谏,让君主察纳雅言,才能使国家蒸蒸日上。现在我们大汉的法律却设有‘诽谤妖言’之罪,不许人议论朝政,这将导致群臣都不敢对我提出意见,我就没有办法听到自己的过失。这样一来,怎么能吸引远方的贤良来辅佐我呢?还是把这条法律废除了好罢。有的老百姓一同相约诅咒君上,后来又放弃了这个行为,官吏们仍旧判他们大逆之罪;不小心说错了话,官吏们又认为他们是诽谤,这只是那些百姓无知罢了,何必跟他们计较,乃至于非要把他们致于死地呢?我对此是大不以为然的。从今天开始,再犯这些过错的人都要作无罪处理。” 
这点尤其了不得,在一个专制社会,刘恒能广开言路,不再钳制百姓之口,充分显示了他的明君素质。虽然他对百姓的言论获罪只是表示可怜,认为他们是无知,但相比后世明清时代大批文字冤狱,相比我们生活在文革中那些因为言论而被处死的大批知识分子来说,不知好了多少倍。当然,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刘恒下的这个诏书,千万不要认为他真的就允许百姓随便指摘自己,该有的言论禁区,还是必须有的。比如你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到“刘恒”的“恒”字之时,你不但不能直接说这个字音,连字形都要改写成“常”,以前的“恒山郡”干脆就改名为“常山郡”。这说明在那个制度下,所谓的言论自由仍旧是一种表象,而且他如果要特别说某个人不适合这条法律,那个人还得倒霉。可见,这种言论自由并非百姓的权利,而是一种赐予,皇帝可以随时收回。这个进步是微小的,是虚幻的,和过去的言论钳制相比,没有本质上的进步。 
刘恒的仁政,当然最最有名的还是那个“缇萦救父”的故事。 
缇萦的父亲名叫淳于意,是齐国临淄人,当过齐国一个叫太仓长的小官,所以又被称为仓公。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就非常迷恋医术,到处拜师学艺。高后八年,他拜了同里的一个高爵平民阳庆为师,阳庆那时已经七十多岁了,平生收集了很多医家秘方,也没有子嗣,一心想找个可靠的人把秘方传下去。见到淳于意后,他觉得这小伙子是个可造之才,决定把平生绝活都倾囊相授。唯一不满意的是他发现淳于意以前学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满脑子都是垃圾般的所谓秘方。于是他给淳于意下了个死命令,必须把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垃圾全部清空,才配当他的学生。 
淳于意没有办法,花了很长时间,绞尽脑汁才把以前学的东西忘得精光。阳庆考了他好几次,发现他对医术果然变得很白痴,大脑空空荡荡,可以由自己任意填充,不禁大喜,于是把自己所藏的医术和秘方全部打包,拷入了淳于意的大脑。这些秘方文件的数量很大,淳于意的智商虽然高,但可能还不是USB接口,接收很慢,足足花了三年时间才拷完。之后,淳于意到处为人看病,疗效都很好,忙得脚不沾地,那些请不到他的人甚至对他恨得咬牙切齿。 
文帝四年(《汉书》说十三年),淳于意犯了法被人告发,也不知为什么搞了特殊,竟要槛车押送长安审问。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这显然是他一生的痛。因为那时有一句谚语:“盗不过五女之门。”家里有五个赔钱货,肯定一贫如洗,强盗大人自然懒得光顾。 
话说这五个女儿攀着淳于意的囚车嚎啕哭泣。淳于意坐在囚车里,本来就烦闷得不得了,听见女儿们号哭,大怒道:“你们他妈的号个什么丧?老子不是还没死吗。”说着又仰天长叹,“我淳于意这辈子造了什么孽啊!连一个男孩都弄不出来,生了这么一堆赔钱货,这倒也罢了,主要是有了急事一个都派不上用场。” 
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不服气了,嘤嘤哭泣道:“老爸,您也太看不起我们了,老娘我豁出去了,今天就陪你上长安。” 
淳于意眼睛一亮,这个女儿还真他妈有志气,想到自己坐在囚车里千里迢迢去长安,一路上不知要吃多少苦,有个女儿在身边照顾,可能会好得多。再说,押送自己的狱吏都是男的,一路上肯定闷得慌,闷到极致,或许就会殴打自己解闷。如果有女儿跟着去,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一路上的生活不就变得丰富多彩了吗。生活丰富多彩,狱吏老爷的脾气难道会不好吗? 
想到这里,淳于意就没有阻拦,缇萦也就收拾好几件衣服,跟着老爸的槛车上路了。一路辛苦到了长安,缇萦也没闲着,洗衣侍候父亲的同时,还写了一封信给刘恒。汉代那时候平民可以自由上书给皇帝,只要跑到未央宫司马门前,把书信交给司马门主管上书的官吏,官吏就会代为转达。所以上访的人还不少,司马门前每天跪着一地。 
也许因为老爸是文化人的缘故,缇萦的信写得很有文采,她是这么说的:“妾身的父亲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廉洁公正,整个齐国人都对他交相称颂。只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免不了犯错,如今他触犯刑律要遭受肉刑的惩罚,妾身非常难过,并深切地感到,人死不可复生,肢体受刑不可复连,就算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因此,妾身愿意罚入官府为奴婢,为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很显然,现在别说是高中生,就算一般的大学生也写不来。当然,我们尽可以怀疑原稿不是这样,现在的版本是经过司马迁帮忙润色的,这样心里会好受得多。 
所谓肉刑,这里还要多罗嗦几句。 
秦汉以前,官府经常对百姓施加肉刑,肉刑种类很多,比如有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斩掉双脚的刖刑、割掉生殖器的宫刑,这些刑罚是原始时代的残余,非常野蛮。在《左传》、《庄子》、《礼记》等先秦古籍里,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残废在热气腾腾地活动,他们都不是天生的残废,而是后天的刑徒。有些刑徒身残志坚,不甘寂寞,在历史上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搞出了很大的动静,推着历史的车轮轰隆隆的往前狂奔。《左传·文公十八年》里有个故事就很好玩,说是齐懿公还在当公子的时候,和朝廷大夫邴戎(或作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争赢,怀恨在心。等到即位之后,邴戎的父亲已死,齐懿公这口气不知道往哪出,干脆把邴戎父亲的尸骨从坟墓里掘了出来,施加了刖刑,又让邴戎当自己的车夫。齐懿公这个人比较好色,还抢夺了另一位大臣阎职的妻子,并让阎职当自己的车右,以为陪乘。古代的车右一般选强壮的男子,和现在的保镖类似。 
有一次,齐懿公出游,让邴戎驾车,阎职参乘,去临淄东门外的避暑胜地申池玩乐。某天,邴戎和阎职两个人在申池里洗浴畅游,不知为什么发生了争执,邴戎提起马鞭,就打了阎职一下。阎职大怒,想要还手,邴戎嘲笑他道:“你他妈的老婆都被人抢了,还整天乐呵呵的,一看就是个没脾气的货,老子打你一下有什么了不起。”阎职反唇相讥:“你他妈的死鬼父亲都被人施加了刖刑,你这傻逼还不是照样没脾气,有什么资格说我?”一句话惊醒梦中人,邴戎恍如醍醐灌顶,是啊,这样的奇耻大辱,自己怎么麻木不仁呢?于是两个人同病相怜,握手言欢,共诉衷曲,痛不欲生,很快结成了统一战线,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杀死齐懿公。 
过了几天,齐懿公在申池渌水荡漾的青翠竹林里饮酒作乐,醉醺醺地睡着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两个忍辱含垢的壮士偷偷潜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齐懿公给做了。他们把脑袋切下,尸体则藏在竹林里,呼哨一声,双双逃往楚国。可见刖刑在当时是多么普遍,连死人也不放过。齐国人好像十分热衷刖刑,齐景公的时候,齐国人的赋税特别重,三分之二的收入都上缴了。法律尤为严酷,甚至造成了市场上有专门出售假肢的摊贩,叫“假肢一条街”,生意异常红火,比鞋子还热销。齐景公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虽然他比较昏庸,却并不傻,知道假肢比鞋子卖得好意味着什么,当即下令废除了刖刑。至于黥刑当然更普遍了,淮南王英布,又名黥布,就是因为他早年犯法,被处了黥刑。《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因为处了宫刑,他把自己丢掉生殖器的愤怒和屈辱全部发泄到自己的著作上,才写成了慷慨激昂的不朽巨著《史记》。《史记》的饱含感情,是其他任何史学家也达不到的,因为他们的生殖器都好好地挂在胯下。当然,也不是说只要割掉生殖器,就一定能写出好东西,否则我们古代灿烂的文化岂非都要太监来创造?明代一个叫柯维琪的史学家不知道这点,就做了一件很可笑的事,他因为特别崇拜司马迁,立志也要写出一部像《史记》那样的名著,于是干脆割掉了自己的生殖器,不再把心思花在女人身上,潜心写作,却没有成功。我们知道爱迪生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可这百分之一的灵感你没有就不行,那是天生的,不是你割掉生殖器就会自动补偿给你的。况且很多天才同时都是色鬼,保留了生殖器,说不定里面的雄性荷尔蒙还能够激发灵感,现在你割掉了,唯一希望都失去了,那还能怎么办?柯维琪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终究还是成为了一个三流的史学家,沦为后世的笑柄。 
有关肉刑的历史讲到这里,我们大概已经可以深切体会到肉刑的野蛮残忍。话说刘恒看了缇萦的上书,大为感慨,愀然不乐,当即下诏说:“我听说上古时代,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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