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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回天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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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老爹忙把行李扔给了凌雪,一面携了金将军的手转身回了院子,一面大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原本带凌雪她们去岛上玩两天的。”

金将军哈哈大笑,经过凌雪身边时,伸手拍了下她的头,笑说:“雪儿又长大了,越发标致了!”

宋奇望着他们两人携手进入内厅,禁不住心里感叹道:“这个与世隔绝的海边小山村,真是很不简单啊!平时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然而不来则已,一来则都是极有身份的。七八天前来的明朱公,据凌雪说,乃当今首富。今天来的金将军,观其相貌穿着谈吐,也绝非等闲之辈。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句话说得太对了。看来师父绝非普通之山野村夫!”

凌老爹与金将军携手跨进内厅,在内交谈甚欢。两个随从忙着把顺路带来的猎物从马背上卸下来,剖洗干净,准备烧烤,凌雪和宋奇帮忙搭架子。四人足足忙活了一个时辰,终于整备齐全。院子里生起了火,火焰熊熊,火上一个木架子,架子上烧烤着一只全鹿,被烧烤得发出嗤嗤的声音,香气四溢,弥漫了整个院子,勾人肠胃,摄人肺腑。

烤鹿的香气飘到屋里,把在内厅里谈兴正浓的金将军和凌老爹也勾引了出来。金将军赞一声“好香!”,便从随从手上抢了刀,亲自操刀割肉,一人递一块,自己也来了一块,放进嘴里就咬,一边咬一边赞不绝口。

几块肉几杯酒下去,金将军斜视凌老爹问:“鹤来兄,还记得当年我们潜入相国府行刺费充老贼的事情吗?”

“怎能忘记?只恨当年没有杀死老贼,没能为将军家报仇!”凌老爹咬了一块肉,喝了一口酒,笑向金将军道。

“虽然没能刺杀老贼,但当时那把火,也让老贼损失惨重了!”金将军目光炯炯,盯着火堆,脸上笑意很浓。

“是的,不是将军放的那把火,我们很难逃出相国府。”凌老爹放下酒杯,一面开心的回忆着,一面拍手笑道,“想起老贼那副被火烧得焦头烂额的样子,至今令人发笑。”

两人大口吃着肉,大碗喝着酒,海阔天空,谈笑风生。凌老爹割下一大块肉,递给金将军,且伸手拍了拍他的腿,笑道:“现在将军身为安海关总兵,手下雄兵过万,一旦起兵伐卫,将军大仇即可得报!”

“我虽然百战功劳赚得一个总兵的虚衔,但是手下兵不过千,将不满十。”金将军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仰天长叹道:“区区千把人马,如何起兵,如何伐卫?看来这十七年我是白熬了,我家的血海冤仇还是欲报无门啊!”

“何以如此?总兵手下不都是有上万兵马?”凌老爹觉得不可思议,便惊问道。

“唉,其他总兵都有上万兵马,唯独我手下不到一千。皇上说:安海关凭山带海,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千人马堪比一万。看来这皇上还是对我心生芥蒂啊!”金将军语气中满含着愤愤不平,说毕,把杯子往旁边小几上一顿,顿得杯中酒水四溅。

“原来如此!”凌老爹诧异道,“就因为你是卫国人吗?”

“是啊!”金将军眼睛盯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神色凝重地说道,“先父曾经统帅卫国军队大败过陈国,皇上还是念念不忘此事。”

“这些事情都过去了,而且当时是各为其主,不得不如此。”凌鹤来叹道。“怎么能迁怒于你……”

金将军那杯子一顿,唬的凌雪和宋奇一跳,他俩连忙撕下一块肉,悄悄地离开了火堆,溜到外面龙尾山上去了。

还未上山,耳边就传来海浪击岸的轰响,登顶之后展现在眼前的则是一望无际的浩瀚大海,只见波涛汹涌,海浪翻滚着,撞击着,一层又一层,层层推进,直向岸边扑来,拍打着海岸,发出震天的轰鸣,击起的浪花够得着低垂的白云,差一点溅到了宋奇的身上。

宋奇打了一激灵,禁不住倒退了几步。

两人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俯瞰海面上浪花浮荡。默坐良久,两人都没有说话,还是凌雪开了口,轻声说:“那金将军,叫金正雷,他爹原来是卫国的大将军,叫金国安,二十年前我爹是他爹的亲兵。”

“哦,原来是这样啊。”宋奇点了点头道。

凌雪叹了口气,语气幽幽地说:“十七年前金国安遭到卫国相国费充的陷害,被满门抄斩。”

“满门抄斩?”宋奇闻言大吃一惊。

“是的,只有金正雷只身逃了出来。”凌雪神情凝重地说,“后来我爹和金正雷去相国府行刺费充,但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就踏上了逃亡之路……”

第8章黄龙山顶

金正雷将军在凌家住了两晚,对宋奇视若未见,几次饭桌上仅向宋奇遥敬了一杯酒,并未说话,亦未交谈,只是到了离开的时候才好像突然注意到宋奇的存在。

金正雷在要跨上黄骠马之前,瞟了宋奇一眼,脚步一滞,向凌老爹问道:“什么时候家里多了一个人?”

“哎呀,忘了介绍,这位是我新收的徒儿宋奇,梁国人氏!”凌老爹连忙笑着拉了宋奇向金正雷介绍。

金正雷眼带笑意,视线从宋奇身上扫过,随后在凌雪身上一顿,仍然回到凌老爹身上,点头连笑说:“好!这样也多一个人照应!”然后扳鞍上马,回头对凌老爹再三叮嘱说:“鹤来兄,我在安海关等你,你尽快过来!”说毕,把马鞭子一抽,马长嘶一声,蹬腿就跑,两个随从也跟着上了马,三匹马飞也似地去了,卷起一路烟尘,很快就消失在山岙转弯处,只有嗒嗒的马蹄声仍然不绝于耳。

两天后,凌老爹牵了马,背了行囊和剑,准备出发了。临行前双手握着宋奇的手,嘱托说:“奇儿,我有要事要去安海关,可能要去一两个月,雪儿就拜托你照顾了。”

“师父,你放心去吧,我一定不负你所托。”宋奇双手回握着凌老爹的手,答应着。

凌老爹用力握着宋奇的手,殷殷叮嘱道:“你要勤加练功,回来我要测考你有没有进步,然后再授你射击之诀。”

宋奇答应道:“师父放心,我一定苦练基本功,砍柴提水一件不耽误。”

凌老爹心里甚是嘉许,眯着眼盯着宋奇的眼睛,语重心长道:“你悟性很高,脑子灵光,加之心灵手巧,能造各种机巧之物,绝非平庸之人,将来成就不可限量。这十几年来,为师收了十几个弟子,资质比你高的有很多,但是悟性比你高的没几个。为师这几天想过,或许你就是老天送给我的关门弟子。”

关门弟子?这么说来除了射箭,师父还要传我武功?宋奇心里喜出望外,脸上笑容灿开,口内谦逊道:“师父过奖了!徒儿自知禀赋很差,不宜练武。师父能教我学射箭已经是格外开恩,我哪里还敢奢望做关门弟子?”

“为师自有道理!”凌老爹微微一笑,转头又向女儿交待了几句,要她认真学习,勤练武功,切不可荒怠。

凌雪撒娇地笑道:“爹,你就放心去吧。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会按你说的做的!”

凌老爹点了点头,然而扳鞍认蹬飞身上马,在马上又嘱咐道:“你们就送到这里吧。勤练武功,回来我会考察你两人是否都有进步!”说着扬鞭一甩,纵马而去。

宋奇和凌雪站在黄龙岭脚下一直目送凌老爹拐入一条狭长的山谷,背影消失在山林草木之间,唯有马蹄声依然不绝于耳。

“唉,我穿越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失去儿子一个月的父亲,现在怎么样呢?母亲怎么样呢?”宋奇望着师父逐渐远去的背影,宋奇依稀仿佛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从小到大,都是父亲送他上学,到了校门口之后,回过头来,都能望到父亲一步三回头的背影。

“以前看书,经常看到有母亲因失去儿子,盼望儿子归来,望眼欲穿,最后双目失明的情节。唉……”想到这里,宋奇眼睛湿润了……

凌雪见宋奇有些伤感,以为他又想家了,便抬手指向山顶建议道:“宋大哥,不如我们一起爬黄龙顶吧。”

“好!”宋奇点了点头说。

一千年的前爬山可不比现代的登山,那时没有一级一级的台阶,甚至没有路,只能沿着山脊斜坡往上攀,那真叫爬。宋奇他们爬爬停停,中间休息了四五次,才算到了山顶。累得他精疲力竭,气喘吁吁,脸色煞白,腿脚不停的发抖,差不多要休克了。然而终于登顶的兴奋似乎让宋奇忘记了疲累,他纵目远眺,忘情地观赏眼前的美景。

“这黄龙岭是卫国和陈国的分界处,北面是陈国,南面是卫国。”凌雪爬山则相当轻松,大气也不喘,汗也没流几滴,上了山便手指着东南西北向宋奇介绍一通。

宋奇顺着凌雪的指向望去,只见山的东面,南面,东北面三面,都是蓝色汹涌的大海,西面和北面则是连绵起伏的山岭,山连山,岭连岭,连绵起伏,势若奔马,危峰兀立,怪石嶙峋,奇形异状,竞相争奇,吸人眼目,掩人遐思。

“那里就是安海关。”凌雪又遥指着北面四五十里远处一座小城说。

“师父就是去那里了?”宋奇遥望着远处那一片若隐若现的城楼,心里暗自忖道:“金正雷这么隆重地亲自来邀请,师父这么急吼吼地赶了去,到底要办什么事?”

凌雪眼含微笑望着宋奇的侧脸道:“我爹要收你为关门弟子,你开心吗?”

“开心!”宋奇开心大笑道。

“你知道关门弟子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爹会把他的武功倾囊相授!”凌雪拍拍宋奇的肩膀道。

“倾囊相授!哈哈,看来我是捞着了!”宋奇回头看着凌雪,眼含谢意,笑道:“这都要归功于你!”

“哪里哪里,我爹都说了,是你自己悟性高!”凌雪谦逊道。

两人手舞足蹈在山顶上转了一圈。

凌雪又遥指着东南面状若海面上漂浮的一片绿叶的小岛说:“那个岛就是梦岛,明玉姐他们就住在那岛上。”

“哦!”宋奇听了,极目俯瞰那岛,若隐若现,犹如梦境,眼前仿佛浮现了仙风道骨的明朱公和貌如夏菲的明朱玉,特别是她那双如明月一样闪亮的双眸。

宋奇经过这些天的冷静思考,已断定这明朱玉就是明朱公的女儿,不是他的女友夏菲,她们之间只是相貌相似而已。但是这种巧合仍然让他经常心猿意马,魂不守舍。

眺完远景,又观近景。黄龙岭是最高的山,山顶上平地很小,师父在这里怎么能放开手脚练功?莫非是打坐?

“你瞧前面那座山就是黄龙顶。”凌雪似乎猜到宋奇想什么,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另一座稍低一点的像一块悬空的巨石的山峰,说:“我爹都是在那里练功的。”

“那里才是黄龙顶啊,可以走过去看看吗?”宋奇讶然说道。

“可以,去吧。”凌雪率先引路,向对面山顶行去。

去黄龙顶很轻松,下行二十来步,再上行十多步,就到了黄龙顶。

黄龙顶上相对来说很开阔,上面差不多有近百平米的空地,靠黄龙岭的一侧有一块上面大下面小像芒果一样的巨石,巨石下面的空隙都有一人多高,可同时容四五个人遮风避雨。刚才在黄龙岭上看不到这块空地,就是被这块巨石挡住了。

这真是一个练功的好场所。

宋奇不自觉地活动了筋骨,摆开了架子,胡乱打了一趟拳脚。

“师父天天来这里练功,他也是走上来的吗?”宋奇一边伸拳踢腿,一边问道。

“哈哈,哪里能飞呢?”凌雪莞尔笑道。

“你们父女俩武功这么高,不会就在这里一直隐居吧?”宋奇若有所思地问道。

“不知道……”凌雪叹了口气道。

随后,两人爬到一块巨石上面坐定,面朝大海,仰首向天,海风夹着咸味吹到脸上,不徐不疾,非常惬意!海是那么的广阔,不要以为自己站在很高的山上,就可以看到海的尽头,海的尽头永远是天。

宋奇逸兴遄飞,禁不住仰天大呼道:“太美了,风景这边独好!”

第9章飞起来了

凌老爹离去之后,去梦岛之约算是落空了。宋奇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缘由的空落落的感觉。这种失落感过了好几天才慢慢平复。

上午他们仍然砍柴挑水,下午则一起读书射箭练功。

平时宋奇见凌雪对这些书啊经啊很乏味,就偶尔和凌雪讲一些物理化学方面的知识,没想到凌雪甚感兴趣。

宋奇决定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教给凌雪,借此机会自己也可以重温一遍,同时尽可能做一些比较实用的东西出来。

小时候,宋奇最佩服的人就是发明家科学家,比如发明了活字印刷的毕升,发明了电灯和电话的爱迪生。所有的发明,都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人类社会进入了更高层次的文明。

但是长大以后,宋奇虽然读了物理系研究生,遗憾的是并没有加入到发明家科学家的行列。在他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造福人类,是极少数人的梦想,赚钱养家,发财致富是大多数人的理想,经商是最有钱图的职业。

宋奇也不例外,把小时候的梦想压到箱底,加入了经商的大军,天天与孔方兄打交道。

没想到,穿越到壹千年前,来到这与世无争的地方,倒有机会重拾小时候的梦想了。

他两人在空闲时间,用废旧的衣服和被子上的布,加上几根竹竿,做了一个一丈多长的风筝,又在风筝的两侧增加了两块可以扇动的翅翼。他试图用这个风筝载人飞起来。

风筝放起来后,飞得很高很高,在空中飘来荡去,十分好看。

“太好了!”举目望着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风筝,凌雪拍手赞好,“要是人也能飞到天上,那该有多美妙!”

“如果这个风筝能把人带上天,你敢不敢上去?”宋奇笑着问道。

“有什么不敢的?”凌雪笑道,满脸都是兴奋和期待。

想到马上就要像海鸥一样飞到天上去,他们两人都很兴奋。两个人抬着风筝,说笑着来到龙尾山,他们想借着龙尾山的高度,以俯冲之势,搭着风筝向海里飞。

站在龙尾山往下俯视,只见下面乱石穿空,惊涛拍岸,汹涌的海浪冲击着悬崖下面的巨石,碰撞出震天的声响,升腾起满天飞雪一样的浪花。

“从这里飞,你敢吗?”宋奇俯首望了望悬崖下面的乱石,侧脸笑着问凌雪。

“你敢我就敢!”凌雪的话虽然很干脆,但是显然缺乏信心。

“算了,从这里起飞,万一不成功,摔下去命就没了!”宋奇摇了摇头,然后抬手指向海滩说,“我们还是去沙滩上去试吧。”

“好吧!”凌雪骑驴下坡,连忙答应,“在沙滩上飞好。就算摔下来也不会受伤。”

两人说笑着抬着风筝来到沙滩上。这里地势平缓,波涛也不急,海浪也不高,摔在海里也没有危险,最多弄湿衣服。此时六七月的天气,正好在海里冲浪游泳。

“我先来飞吧。”宋奇把绳子塞到凌雪手里,“你负责拉绳子。”

风筝上装有三组绳子,一组绑在肩部,一组绑在腰部,一组绑在大腿根部,可以把整个身体和风筝联为一体,甚为牢固。风筝的两翼上各有一个绳扣,作为抓手,通过手臂的摇动,可以扇动两翼,像鸟的翅膀一样鼓起风力。

两人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绑扎得妥妥的,安全牢固,没有任何问题。

“我要开始起飞了!”宋奇向凌雪笑道,然后退后十几步,深吸了一口气,撒开两腿向前奔跑,不过他跑得不快,因为风筝上那块大布形成巨大的阻力,滞慢了奔跑的速度,并且跑了没多远就到了水里。

宋奇只得煞住脚步,摇了摇头,向后退了五六十步,再奔跑,还是没有飞起来。

“宋大哥,你要跳起来,才能离开地面!”凌雪在后面大声提醒道。

“是的,我怎么忘了这事!”宋奇抓了抓头,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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