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的游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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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错了?”
“像你这样的警察,怎么捉得到犯人呢?先说你的第一个错,我不是作家,我是诗人。我是继奥登⑤之后最有才华的诗人。”
译注⑤:W。H。Auden,出生于英国的美国诗人、剧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来。”局长说:“可是,那是谁给你的封号?”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继续说:“再说你的第二错。我确实因为喝酒而吐血了。”
“你还记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长冷笑地说。
“我是想忘记胃出血的疼痛,才会在那里喝白兰地的。而且,我并没有喝过量。”
“你的行为就像心脏被刺中即将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医生说的。他说:巴尼,你要喝酒的话,就喝葡萄酒。自从被医生那么说过后,我就只喝葡萄酿造的酒。”
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喝的是葡萄酒还是威士忌,其实都是同样的醉脸。既然医生说喝葡萄酒,我就开开心心的喝葡萄酒。不过,喝葡萄酒有点麻烦,那就是不知道极限在哪里,往往是站起来要走路时,才发现自己醉了。
“至于第三个错——”
“还有呀?”局长有点不安的样子。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的护士。那是出了一点小麻烦。”
“哦?是怎么样的麻烦?”局长立刻摆出笑脸问。
“我不想说那件事。”我说。我没有告诉他的义务。
“别这样。你说吧!”局长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否则世上的人都会以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护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说出真相,我绝对是最理想的听众。”
“我要对谁说,我自己会决定。”我说。这是我的原则。别人对我的评价到底有多坏,我一点也不在乎。
“护士们老是抱怨我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可是我放下床的护栏,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有护栏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很快地上厕所。我不想吐血的时候,把床给弄得血迹斑斑。”我说。
“嗯,说得也是。巴尼。”局长以温柔的声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时候,我总是像从床上滚下来似地爬进厕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个护士拿来一个马桶,对我说:想吐血的时候,就吐在这里好了。她还说:大便的时候也大在这里。开什么玩笑呀!住进医院以后,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无法从屁股排泄出任何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怒意又回来了。肚子里有酒精成分的时候,人很容易生气。在伦敦时,我也是这样。在那些护士的眼中,醉汉是没有病的,她们认为喝醉的人,是一种自甘堕落的动物。
“巴尼,的确是你说的那样。”局长如此说。他的这句话让我心情好起来。
“有一次,我真的来不及进厕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后,我全身无力,根本没办法爬回床上。然后护士来了,她乒乒乓乓的进入病房,一面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嘴里一面不停咒骂我是病猪,还骂:每次都要为你这种笨蛋浪费时间,真是受不了。还一直吼着: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么用的,没有看到这里的马桶吗?叫你不要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你老是不听,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
“那样呀!”局长要笑不笑的,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正极力忍耐,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因为完全沉溺在当时的气氛中,又因为酒醉的关系,并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么你有没有反驳?一定也回嘴了吧?”
“当然。”我几乎是用吼的。
“你说了什么?”
“你的裙子下面才脏呢!你是刚从伦敦妓院下班,才来医院上班的吧!”局长缩着背,一直忍着的笑声终于爆出来。我继续说:
“我的话把那个护士气死了。这就是整件事的关键。结果她用力抓住我的头发,又挥手打我的左脸颊。我疼痛得几乎失去意识。可是,即使是那样,她仍然不罢手,还拿起不锈钢的盆子,猛敲我的头。”
“啊!”一直在旁边听的琳达,终于惊讶得发出声音。“太过分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那样的侮辱。她还一直喊着:把你说的话收回去!收回去!”
“这实在太……”琳达好像为了我而掉眼泪了。
“于是医院里闹哄哄的,医生们也都跑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病房的病人们也抱怨连连。”
“他们说了什么抱怨的话?”
“吵死了。”
“嗯!”
“因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涂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吵到大家了。说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怜。幸好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狱了。”琳达说。
“那里真的是地狱,比伦敦的流浪汉拘留所还可怕。在那里都是一些头脑有问题的人,有因为妄想症而被带去那里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家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气,还有像疯子一样的人。有人因为赌马而输掉全部的财产,也有人被骗而想不开,更有公司倒闭的年轻老板。一整天都在生气的人,就是这个年轻老板。有一次我在厕所遇到他,他正好抱着马桶在吐,看到我进去后,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个家伙的大便,上完厕所不冲水就走了,那种家伙应该把他吊死,那种家伙做什么事都做不好,那种家伙没有女人爱,只会杀人。”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认识一个喜欢大便的人,你也快点变成他那样吧!”听到这里,丹弗斯局长突然站起来,踢翻椅子。“无聊!我是来处理命案的,不是来听这些疯话的。”局长的鼻头冒汗,很气愤地说。“你写的到底是什么诗?大便诗吗?”
于是我就说:“是你要问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局长竖起一根手指头说:“在这个案子得到解决,找出凶手以前,你绝对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知道吗?绝对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里的女人们唾弃,拿着‘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滚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游行,你也不可以离开。知道了吗?”大声吼完后,这个乡下警局的局长转动他那仿佛海象般的躯体,终于离开我们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电话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这个公所的一楼,是像教会的教堂一样的厅堂,平日是解决村民纠纷,或大家表决重要事情的集会场所。今天村子里的人都被叫到这里来了。因为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所以是全体到齐了,只有小孩和动物没有到场。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叶桂花树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在场的总人数,大概有一百人,这个会场里的木头椅子,全被坐满了,会场里气氛显得很严肃。琳达也出现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没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们好像把这里当成警察的临时办公室。一看到我进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便傲慢地挥动右手,指着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种即使上教堂做弥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会他的手势,却发现大家转头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现在反抗他,或许在他的影响下,我会被众人认定是凶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饭以前就出门,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带着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说着。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面生的男人;这个人好像是外国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听到巴格利说:
“警方的个别问话已经结束了。目前我们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贝尼,今年六十一岁。关于受害者,各位如果还知道什么事情,请举手发言,告诉我们。”
巴格利说完,便“砰”地一声坐下来,身体懒洋洋地向后靠,让庞大的背部倚着挂着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说:“什么事都可以说,例如知道波妮和谁结过怨、曾经和邻村的谁吵过架等等都可以说。请大家踊跃发言。”
“慢着,巴格利。”我有点受不了地说。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长。”巴格利吼道。
“局长现在是在做调查吗?”听到我这么问,巴格利咂咂嘴,显得很不愉快。
“当然是我在做调查。总不会是你在做调查吧?巴尼。”
“有这么愚蠢的调查方式吗?‘那是波妮,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吗?”
“没错。你有什么不满吗?”局长说。
“从没有听过这么随便的调查行为。好吧,那你说,我们会知道什么事?”
“有没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听说过波妮曾经被谁威胁过、或知道她曾经抱怨过她可能会有危险、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经听她诉说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还有,她有没有向人借过大钱呢?说什么都可以。”如果办的是小偷偷东西之类的案子,这种不负责的调查态度也就算了。但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案子,而且命案里还充满许多奇怪的事情,他这样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吗?
“这和被偷走一只羊那种案子不一样喔。”我这句话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着我,所以我改变了话题。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说过话。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别好,她说她妹妹的儿子进入很好的大学就读了。当时在酒馆里的人都对她表示祝福。琳达,我说的对不对?”我大声说,征求坐在某个位子上的琳达的附议。
“是的。”是琳达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厅堂里此起彼落地响起表示同意的嘈杂声。应该都是当天晚上也有去酒馆的人。
“她没有和人结怨吗?”
丹弗斯问琳达。我替她回答:“波妮是个好脾气的女人,个性开朗,每个人都喜欢她。”
“巴尼,我没有问你。”巴格利口气严厉地说。“酒精中毒的醉汉所说的话,可以当作证词吗?我会好好求证你说的话。戈登,你对刚才巴尼所说的话,有没有意见?”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指着眼前的一个人问。
“我也那么认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说。我实在很不想说,这个戈登也是酒馆里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与我差不多。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
这不是巴格利喜欢的答案,所以他换一个人问:“关于钱的方面呢?亚文,她有向人借钱,或借钱给谁吗?”
“没有。完全没有这些事情。”“亚文酒馆”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如此保证。
“唔。那么,最近有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吗?有没有人看到?”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答案都是摇头。这个村子很小,若有什么可疑的外人来到这里,一定会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巴格利,她到底是何时死的?”我问。但巴格利没有马上回答我,他像个点头娃娃一样,头毫无意义地在脖子上摆动。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是无法坚持下去,才开口说:“我想是昨天晚上。”
“你想的?不是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吗?”巴格利的表情愈来愈可怕——
“这个人很清楚嘛!”坐在丹弗斯旁边的外国人首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大,语调像美国佬,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精神。
“因为没有身体,无法对胃做检查,因此无法推断死亡时间。不过从发现的时间点来推论,她应该是被发现前的三小时被挂在树上的,所以死亡的时间或许是晚上快要八点的时候。从死者眼睛的水晶体干燥的程度,大约可以了解到这些。”
这是调查命案进行中才会有的开朗声音;真像美国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我仔细地看了这个人的脸后,才想起来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他。想了好一阵子,终于想到了,是昨天晚上站在我旁边,对我说极光和日光灯的原理相同的那个男人。
“巴格利,这个人是谁?”我问。
“你迟到,所以错过我们的介绍了。这位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医学院的御手洗教授,他正好来这里办事,所以我们请他协助我们调查这个案子。他认识很多苏格兰场的人,也很受大家推崇,曾经破解许多困难的案子,是世界性的名人。他的专长虽然是脑部科学,但也精通法医学。”巴格利说明道。“还有,坐在后面的,是我们局里的年轻刑警,汤姆·格兰西斯。”
“噢,原来是业余的福尔摩斯。”我从来没有被阿谀奉承的经验,所以对那位备受奉承的教授,多少有些抗拒感,才会带着挖苦的口气那么说。那位叫什么教授的男人瘦瘦高高的,看起来相当年轻。
“他是大学的教授,是脑部的专家,又是名侦探,真了不起。”
“巴尼,要不要请他帮你检查一下你的脑袋?”
巴格利的话很无聊,可是在座的许多人都因此而笑了。这让我吃惊,也让我生气。
“从瑞典来的教授吗?我听懂教授对极光的解释了,但是教授也能解释清楚这次的事件给我听吗?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是哪里来的家伙做的呢?”我说。
“现在我所能说明的事情非常有限。”教授仍以开朗的语气说。“因为掌握的线索太少了。”
是这样吗?我心里想。可是专家不就是即使只有有限的线索,也可以说出一套大道理的人吗?
“是脑筋有问题的人干的吗?”
“嗯,这样说也可以吧!总之,这是超乎常理的犯罪行为。”教授说。
“巴尼,这个人肯定比你疯狂。”局长又在挖我的疮疤。然而难以置信的是,其他人竟然因为他的无聊笑话而频频点头。
“你是前天晚上几点见到波妮的?”
“我干嘛要看时间!”我说。
“说的也是。就算看了,也是看不懂吧!我真笨,竟然问醉汉这种问题。”
“她下班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亚文·瓦沙曼替我回答。“二十八日那一天,她和平常一样,也是十二点时下班回家。”
“她都是走路回家的吗?”
“是的。”
“芭芭拉·贝卡小姐。”
巴格利出声叫波妮的室友。
“二十九日那天你有看到她吗?”
“我整天都没有看到她。因为那天我要上班,一早就出门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她。”
“前天呢?”
“前天也没有见到她。最近我常待在办公室,并不常见到波妮。”
“有谁知道波妮二十九日那天的行踪?”巴格利大声问,但是全场无人回答。
“波妮那天大概和平日一样,待在屋子里看书,或看撞球的节目吧。她总是自己做饭吃,上班的时间到了,才会出门,走路去‘亚文酒馆’上班。”
“她与男性的关系如何?”巴格利问得很直接。芭芭拉立刻说:“据我所知,她没有男朋友。”
“我这样问,并不是在窥探她的私生活,而是为了逮捕杀害她的凶手。关于这一点,你们有谁能提供情报吗?”巴格利说,但还是无人作声。
“好吧。如果有人知道,等一下再悄悄告诉我也可以。”
“局长,波妮真的没有男朋友。我和她是同事,我们的感情很好,她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我的。我知道她真的没有男朋友。”琳达说。
“那么,平常她做什么消遣?”巴格利说。女人到了六十岁,没有男朋友倒是正常的情形,不过,任何事都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