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的游戏-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这样的命运,有时会出现在电视里,有时会出现在报纸上,有时房子会被打坏,有时还会被分尸。
亚文也来了,他看到我,便举手打了个招呼,我也一样。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气地敲打屋里的墙壁,站在他身后的,是拿着斧头做准备的汤姆·格兰西斯。我走到汤姆的后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里比较好了吗?”我边走过去边问。
“很简单。”教授回答说。“那堵墙壁的另一边是外面。”他手指着说:“这堵墙壁的另一边是隔壁房间。”
教授站在交界处的门附近,探头去看隔壁房。然后说:“我要找的是一边有被使用,另一边没被使用的空间的墙。这片墙看起来好像如此,其实不然,因为这片墙的另外一边是衣帽间。同样的,另外一边的空间是厕所的话也不行。万一一打破墙壁,看到的是马桶,那就糟糕了。用这样的消去法来寻找那片墙的话,那片墙应该在厨房那边才对。”
教授说着,走到厨房,一边到处敲厨房内的墙壁,一边说:“这边不行。后面没有空间。这个的话……”
教授边敲墙壁边说,终于在墙壁的某一处前面停下来。他把手放在墙壁上,转头对着我们说:“就是这里了。敲出来的声响不一样。很明显的,这堵墙壁后面有个空间。不论从哪个方向来看,这堵墙的后面,应该就是个没有被使用的空间。这间房子里只有这里的后面,是没有被使用的空间。”
“要打破这里吗?”说这句话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后面的汤姆,而是汤姆后面的巴格利。他的头上早已戴着安全帽,手里拿着整捆电缆。站在巴格利后面的,是手里抱着铁丝网上挂了好几个电灯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别的地方都没有可能性了,才说:“OK,就是这里了。汤姆,动斧头吧!”
于是汤姆毫不犹豫地举起斧头,向墙壁砍去。当斧头碰到墙壁,响起破坏性的声音时,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起居室里的莫里逊太太。她坐在沙发上不动,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斧头破坏墙壁的时候,扬起一阵阵的尘土,我们都退后了几步。但是,这个墙壁的结构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点出入,壁土的后面竟然还有木板。那木板已经相当腐旧,斧头一砍下去,木屑乱飞。木板的后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墙壁破坏成这样……”我情不自禁地说。教授听到了,便说:“你不要那么说,因为我们正要送莫里逊夫人一个房间。”
数不清是第几斧了,汤姆手中的斧头终于完全砍穿了墙壁。当汤姆用力拔起斧头时,拔起处的附近出现了一道龟裂的痕迹,咻咻的风声从缝隙后传出。“哗”的叹息声则从我背后传来。回头看,是站在我身后的警察们发出的。
一个戴着头盔的警察走过来,他站在汤姆旁边,也开始挥动斧头。两个人轮流挥动斧头的情况下,作业的速度加快,那道龟裂很快就变成一个大黑洞。
汤姆拿着斧头,要继续破坏黑洞周围的木板时,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经足够让人钻进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内的警察大队手中的手电筒光线,一齐投向黑洞中。洞穴内有条通往地下室的石阶,阶梯上堆积的厚厚尘土已变为褐色。
“真空吸尘器。”巴格利回头对着后面吼叫。于是两个戴着头盔、脸上戴着防尘罩的男人走过来,他们手里拿着吸尘器的吸嘴,举脚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尘器的开关打开,马达转动的隆隆声从我们后面传来,吸尘作业开始了。我们稍微退后几步,等待吸尘作业结束。
那两个男人走下石阶,不见了身影。可是,没多久他们又出现了。一看到他们回来,负责开关的人便关掉吸尘器的电源,四周立刻安静下来。负责吸尘的男人因为脸上戴着防尘罩,所以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下面还有墙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门变成的墙壁。”
于是又轮到汤姆出动了。他戴上头盔和防尘罩,跨过残破的墙壁与门,往黑暗洞穴内的石阶下走去。抱着电缆与电灯的照明部队紧跟在他身后。不久,下面变亮,并且传出斧头砍在墙壁上的声音。
照明部队很快就回来了,我们继续在楼梯上等待。教授取来头盔与防尘罩,把头盔和防尘罩发给我和巴格利、亚文。我们立刻小心地穿戴起来。
地下室的声音停止,汤姆上来,轮到吸尘队下去。吸尘器马达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马达的声音响了相当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尘土都吸干净才罢休的样子。教授可能是担心重要的证物也被吸掉,所以戴着头盔与防尘罩率先走下阶梯。电缆与电灯部队随他身后下去。
没多久,教授在地下室发出声音说:“OK,大家都下来吧!”
于是我们都跨过残破的门墙,纷纷走下阶梯。四周弥漫着馊味,以及浑浊的空气孕育出的霉味与潮湿尘土的味道。这是英国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气味,这味道虽不好闻,但也不令人特别讨厌。
石阶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坏的门。我们跨过门下的木片,进入一个房间。照明部队已经在这个空间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梁上放置了电灯,所以这个房间一片通明。
房间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么大。石子地板上的尘土已经被吸干净了,不过,四周的墙壁上还紧紧附着着褐色的尘土,但也有刚才吸尘器吸嘴所扫出来的条纹图案。
房间的某个角落,有张小桌子,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可以称得上家具的东西。整个房间看起来冷冷清清,墙上没贴任何东西,当然也没有什么风景画。此时这个房间里站着我、亚文、巴格利、汤姆、约翰、教授和一个负责吸尘的人,一个负责灯光的警察。我们八个人都戴着头盔,脸部有一半被防尘罩遮住。
“这里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经生活过的空间,而这根梁柱就是他母亲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着,他一手放在桌上,样子好像站在讲堂上,正在对学生讲解的老师。大概是房间小的关系吧,室内充满了教授说话的回音。
汤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头,横放在脚边的石子地面上。我环顾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这里果然有间地下室。他还说如果能进入这里,就一定能掌握到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他所说的钥匙是什么呢?这地下室什么也没有呀!除了发现这里有地下室时,曾经产生的惊讶情绪外,我不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可以让人感到惊讶的事物。
“说这里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母亲有客人时,他就被赶到这个地下室,这却是事实。而且,在母亲的工作结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这里,如今被封死的厨房门还会被锁上,让他无法任意出去。因为上面做的是性交易的工作,需要的时间应该相当长,所以他确实形同在这里生活。”大家都安静地听着教授的解说,谁也没有插嘴。
“发生这次的一连串事件时,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这里,进行他的杀人作业。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秘密基地。”
这回大家哗然了。大概每个人心里都在想:这里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么能利用这里进行杀人作业呢?
教授的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灵魂一直躲藏住这里。除此之外还可以作何解释呢?这里是墙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许会想‘这里怎能进行杀人作业呢’?很简单,就是利用这个地方。”
教授说着,朝我所站之处走来,让我吓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脚边的某个东西。一看,那是一块有开缝、生锈了的金属板。“这东西的下面是沟道,可说是一条非常狭窄的隧道。这条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诺城时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对这房子而言,这条隧道只是一条水沟,但是对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从这个隧道进去后,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说完,放回金属板,恢复成地板水沟盖的样子。但我们都围在那块金属板四周,并且拿起金属板,藉着手电筒的光线,低头看地下水通道内的情形。
“也就是说,洛多尼虽然被母亲关在这里,却仍能藉由这条地下水道,从城堡那边出去。这条通道现在仍然存在,并没有被堵起来,所以悄悄回到这里来的洛多尼,便从城堡那边的地下,频繁地回到这个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这条秘密隧道相当温暖,即使在寒冬时,也可以把这里当作基地,进行一些计划。”
“什么计划?”
“他回到村子里了吗?”我和亚文分别发问。
“他的计划,应该就是这几日来此地所发生的一连串可怕事件。而他进行这个计划的原因,应该就是昨天琳达说的那些事。”
“复仇的计划。”汤姆·格兰西斯说。
“洛多尼的母亲死在这里,她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虽然答案一直未曾证实,但母亲的死确实严重打击了洛多尼的心灵。后来他又在全村人的强迫下——至少他个人是这么想的,没有反抗余力地被送进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并且在精神医院里,过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会接触,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亲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医院,让他对村里的人产生强烈的恨意,也萌发了报复心理。
“迪蒙西村从来没有在他心里消失过,村里的景物转化成他画笔下的精细图画。他也因为画这个村子,而在伦敦成名。这里城墙的样子、每一块石头的模样,和强烈的复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脑子里。”
教授看着我们,又说:“他终于等到复仇的时机了。一方面,他长大并且成名了;另一方面,当年逼迫他母亲,害死他母亲的人都已经六十岁,可以说都老了。他已获得自由,既有经济能力,又有行动能力,复仇的心意便愈来愈强烈……在种种时机成熟后,他终于来了。”
“你说洛多尼·拉西姆来这里了?”亚文说。
“那他一定会被逮捕。”我说。可是教授很快地举起右手,并且说:
“他已经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马上回答,又说:“可以证明他做过那些事情的证据,一定在这房间的某个地方。”
教授离开桌旁,在房间内慢慢走动。亚文走向桌子,伸手拉开抽屉。桌子是这房间里第一个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亚文发出惊叹声。桌子的抽屉里好像有东西,亚文拿出那个东西。那是本旧笔记本。亚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阅着,然后激动地喊道:
“这是一本杀人日记!详细地记录着杀死了谁、怎么杀、什么时候杀人的日记本。”
“念出来给大家听听。”教授平静地说。于是亚文便开始念:
“日期刚进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刚离开亚文酒馆,正要回家的波妮·贝尼。我一路跟踪她,然后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慢慢靠近她,并且很快地用绳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这么简单就解决了一个。杀死波妮后,我就背着波妮,骑着迪蒙西小旅馆的脚踏车,把波妮载到城堡,抬到伦敦塔上,先用斧头在脖子及两手手臂的肩关节处砍出裂痕……”
“什么?”
教授叫道。教授的脸色全变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脸色因为激动而变红,并浮现出愤怒的神情。总是很开朗,充满自信,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让人看到他激动的一面。
“给我,让我看。”教授说着,伸手要抓亚文手里的东西。
他的动作让亚文吓了一跳。亚文急忙把手中的笔记本递出去,教授用抢的一样,从亚文手中夺走那本笔记,然后将纸对着光线,逐一看着上面的文字。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抬起头。
“混蛋!”他大声叫。“这是怎么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两手抓着笔记本,想把笔记本撕破,幸好两旁的警察适时阻止了他。笔记本因为教授与警察们的争执,而被抛至半空中,然后落入我手里。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时,教授一脸凶恶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们又上前阻挡歇斯底里的教授。
“请你继续念吧!”一位警察对我说,于是我便惶恐地继续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两手的手腕上,分别用绳索拴上石头,再用绳索绑住两脚的脚踝,接着把脚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绑在塔的石壁上,然后把波妮的尸体从塔上往下扔。当脚踝上的绳索伸展开的瞬间,双手和头便因为石头的重量,而脱离了身体。
“接着,我把只剩下身体和脚的尸体拉上来后,再用斧头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并把石头绑在身体上,接着再把尸体往塔下扔,于是躯体也和脚分开了。
“我拿着两只剩下的脚,把斧头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墙下,把分散的波妮尸体收集起来,装入袋子,再骑着脚踏车,到精肉工厂,然后把脱掉衣服的波妮尸体放在猪肉上。接着,我去教会,把两只脚插进教堂旁的花圃泥土里。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我又在深夜里进行此事,所以一点也不害怕被人发现。更何况现在是寒冷的冬天,谁会在晚上离开温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馆的房间后,我把两只手臂放入运动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台,最后才把头和事先准备好的佩琪的长毛狮子狗的身体缝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间的露台,把梯子伸到刺叶桂花树的树枝上,藉着梯子把波妮的头放在树枝的深处……”
这个记述实在太诡异了,我不禁张大眼睛,抬起头来看着众人,不知道该不该念下去。教授的双手双脚都被警察按住,脸上充满愤怒的表情。
“继续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刚进入三十日的凌晨时分,我趁着菲伊在自家门前看极光的时候,从背后攻击,勒死了她。杀死菲伊和杀死波妮同样的简单。
“扛起菲伊的尸体,我一样骑着迪蒙西旅馆的脚踏车,把菲伊的尸体载到坎诺城。用斧头在两手手臂盾关节处砍出裂痕,并以绳索绑住两脚脚踝,再把石头绑在手上,把菲伊的尸体从伦敦塔上往下丢,她的双手就被扯离她的身体。接着,我把尸体拉上来,再于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后加重躯体的重量,再度把尸体往下丢。这样的手法或许有些粗糙,会在尸体上留下绳索的痕迹,但是,反正检验尸体的人是我自己,到时随便怎么说都可以。
“我把斧头放回地下室后,再把尸体装进袋子,然后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袋子,趁着深夜时分,把尸体的手脚放置到预定的场所。我把菲伊的身体放在消防队的院子里,两脚插在老虎看板的洞里,两只手臂则远征到葛利夏的机场,从机窗扔进飞机内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机场的菲伊手臂首先被发现了。接着被发现的是放在消防队院子里的身躯,然后是精肉工厂冷冻库内波妮的身体,最后是插在教会旁边花圃里波妮的两只脚。”
我又抬起头看着众人,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纪录为什么会被放在这里?我放眼看着周围的人时,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记上还写了些什么,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进行大致上和我计划的差不多。不过,也有意外的情况。例如原本暂时放在露台上波妮的两脚,被早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