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半夏-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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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篇开始,我想大多数人就读出了悲剧的味道,我没想突兀地设计圆满,引用苏彤的话,“圆满”这两个字奢侈得可笑。
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知道,我在2005年曾经在网上发表过一个长篇小说,叫作《弟弟,再爱我一次》,那就是这篇小说的前身。
但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花开半夏》与《弟弟,再爱我一次》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主要人物关系我沿用了下来,两篇文字几乎没有一句话是相同的。之所以做了这么大的改动,还是因为这个题材。
《花开半夏》是根据一个真实案件改编的,雏形来源于我学生时代看的一本杂志。那本杂志里有一个寄信栏目,就是把写给其他人的信,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我看到的就是一封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写的信,收信者是个已故去的男孩。字里行间能看出来,那个男孩是个少年犯,在一起涉黑案件中被伤害致死。因为男孩比女孩小一些,所以女孩叫他弟弟。最后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女孩说,弟弟,你答应我一定回来的,你忘了吗?
当时看完这封信我很唏嘘,还特意写了篇风花雪月的短篇,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同学间传阅,名字就叫再爱我一次,那就是我写过的第一篇小说。后来到了2005年我重新拿起了笔,为了纪念我最初的文字,我就用同样的题材扩充成了《弟弟,再爱我一次》。那会儿我只看中了这一段凄美的爱情,因而表现的也是爱与命运的主题。
但是到了今年,当我重新回想这个的时候,我有了不同以往的想法。
不管是杂志里的男孩女孩,还是魏如风和夏如画,他们的爱情之所以成为悲剧,是因为涉及少年犯罪。
有的朋友可能要问,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吗?年纪那么小也会做这样的事吗?
我要说,有,真的有。
少年犯罪是一件灰暗且令人惋惜的事,但是它距离我们并不遥远。
看过《匆匆那年》的朋友应该都会记得,我在里面写了一个少年犯罪的案子,男孩李贺在与社会青年的斗殴中被弹簧刀扎中肝脏,死在了学校门口。这也是个真实的事件,是我上初中时同区的一间学校的事。我有一个朋友和死者还很相熟,他甚至告诉我,那天下午打架之前,死者也叫他去帮忙来着,但是恰巧他有事,就没过去。结果第二天,就传来了那人的死讯。后来我问他,如果你那天没事呢?你会去吗?他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会去吧,谁也想不到他会死啊!
少年时代谁想过会直面死亡呢?可少年犯罪就是这样,在想不到并没准备的时候突然发生。
原本我以为这是个极少的个例,可是没想到在网上关于《匆匆那年》的讨论中,我看到很多人说起这件事,这些读者都猜测《匆匆那年》确有其事,理由就是在他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李贺事件”!我数了数,里面提到的学校至少有十几所,全国各地都有。
这样的结果让我讶异,我又回想起我高中时在学校的德育课上听到一个通告,一个少年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三合堂”被侦破,其中所谓的老大应该只有十七岁,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个堂会像武侠小说一样呈树形结构,分布之详细,部署之周密,令人叹为观止。
后来在陆陆续续的关注中,我看到了更多这样的事,比如校园暴力,少年涉黑涉毒,等等。也是因为如此,我重新构思了整个故事,写出了现在大家看到的《花开半夏》。
《花开半夏》并不是一部说教小说,我还是在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很认真地讲一个爱情与命运纠葛的故事。我要真切地描绘爱情的悲恸、命运的无常、人性的懦弱、法律的桎梏、罪恶的救赎。
在这个故事里有四个少年犯,阿福因淫欲种祸,阿九因贪欲种祸,程秀秀因轻狂种祸,魏如风因年少种祸。四个人的罪构成了整个故事,一步步地决定了最终的结局。
然而他们每一个人在最初都不是那么想的,阿福只是喜欢着夏如画,阿九只是想挣大钱,程秀秀只是想得到魏如风,魏如风只是想和他姐姐永远一起过下去,他们都不是为了犯罪而去犯罪,但是他们都做了错误的选择,走错了路。
其实像他们一样的年纪,我们每个人都犯过错,轻则口头批评、写份检查,重则请家长、警告处分。但是少年犯罪要怎么样去判罚呢?我觉得所有的量刑都很难准确地裁决。因为社会的压力无法衡量,心里的痛苦无法衡量,年华的错落无法衡量,未来的灰暗无法衡量。
而所有的这些必然凝结成唯一的结果,那就是人生悲剧。
在故事的最后,陆元问苏彤:“他们后悔过吗?”苏彤回答:“他们还没来得及后悔。”我因此心疼他们,因为他们来不及了。所有的青春和爱情都是美的,而魏如风和夏如画美得太过残忍。他们很努力地想要幸福,也曾经幸福过,只是没能一直幸福下去。
生如夏花,他们却只花开半夏。
现实中的幻梦,幻梦中的现实。纯爱中不该有原罪,判罚后我们都应救赎。我希望再也不会有魏如风和夏如画来令人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