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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剩女甜园-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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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雨“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合着景皓这给她做面子呢!她就算赚钱其实也还是底子薄,别说宝石了,就是宝石渣儿如今她都不一定买得起。她身份低,景皓想让大家伙儿都高看自己一眼,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九章 心疼

    林雨一直觉得喜欢的人为你花钱没什么不对,所以即便她自己和景皓相比连那九牛上的一毛都不如,可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景皓会想着给她花钱不说,还要给她面子,也真是难为他了。

    “谢谢你。”林雨说的真心。

    “媳妇儿,其实我的就是你的。你知道吗?和他们所有人相比,你都要富有!”景皓因为喝了酒,声音哑哑的。

    “我比他们都富有?”林雨笑了笑,“虽然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可是,到底在别人面前还是觉得都是你的啊!”

    “什么我的、你的!”景皓一时间被林雨绕得有些转不过来弯儿,也怪他喝多了脑子迟钝。反正他是把林雨的手拉过来,道,“不说那些,媳妇儿,我知道你之前对于林家沟的那个温泉一直很向往,但是因为我母亲对你好,你又体谅她的身子,所以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们。”

    林雨不知道景皓这会儿提出那个温泉是什么意思,只是直觉景皓说的不止是一个温泉那么简单。联想到林大全之前说的,修一半就把所有人都打发了的话,林雨愈发觉得不寻常起来。

    “你是说那温泉——”

    “媳妇儿,”景皓的声音一点点低了下去,“你旺我呢!将来我把这边儿的事儿了了,我就陪你去那温泉别庄住。你知道吗?那片山我都买下来了,然后这次临行前,我去衙门给改成了你的名字。”

    “为什么要改我的名字?”林雨愈发莫名其妙。她知道景皓在天哲是不可能有什么名下财产的,所有的明的、暗的生意,都要写别人的名字。听他的意思,这山本来写的还不是自己的名字,是临行前才改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座没开发出来的深山里的温泉别庄,就算给了她,她也没什么用处啊!听说温泉还没挖完呢。若是给她当嫁妆、当本钱,可是也不值什么钱啊!总不能她转手再卖了吧?

    “傻媳妇儿!以后你就知道啦!”景皓嘿嘿笑着,又把林雨的手捉到面前吻了吻,便一副再也不想说的样子了。

    林雨一肚子的疑问,可是景皓喝多了睡的,再加上这一段时间两人舟车劳顿,他也着实没怎么好休息,于是林雨也不好吵他,只能也强迫自己睡觉了。

    第二天林雨醒来的时候景皓已经不在屋里了,但是在她的枕头边儿却放着厚厚的一沓银票。

    胡山的文字她不认识,也不知道这些银票到底是多少钱,便起身将其放好,喊了左依进来。

    “姑娘,小王爷一大早去给大王子点货送行了。让奴转告您,就不陪您用早膳了。小王爷还说,今儿天儿晴好,但是要出去逛最好还是过了午,这样天会暖和些。想来您昨夜没睡好,今儿上午就好好休息。”一边替林雨穿着衣服,左依一边报告着。

    “小王爷除了送大王子出城,可还有别的事情?”

    “这个奴不清楚,但是小王爷让您过午出去,想来是午膳也不回来用了。”

    林雨点了点头,又想起来景皓说的“想来昨夜没睡好”的话,便知道其实昨夜自己没太睡稳当,景皓也是知道的,只是他喝酒难受,才没说而已,林雨又不觉心疼起来。

    “这段日子小王爷也是累了,往后早膳和夜宵就加一碗牛奶吧。”牛奶还能增高,景皓如今太累,也该多用些牛奶。

    左依应了。

    “还有,一会儿用完早膳想着着人去告诉李夫人一声儿,就说我中午和她一起用膳。再去跟大王子夫人说午膳后一起出去逛街。”

    吃过早饭,林雨依言歪了一会儿。她昨夜也不知道几点才睡着,所以这会儿确实有些累了。

    只一个恍惚的功夫,穆依在外面通报,说是林雪来了。

    林雨赶快起身,让林雪进来。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脸这么红?”林雪一进门,就看到了林雨双颊通红、睡眼惺忪的样子。

    “我少歪了一会儿,昨夜没太睡好。”林雨道。

    林雪上前摸了摸林雨的额头,“我怎么觉着你是有些发热了呢?”

    林雨摸了摸自己的头,“应该不会吧?”但是感觉自己头还是有些沉,也不知道是没休息好,还是真的发热了。胡山这地方气候有些恶劣,自己这些天已经尽可能不去吹风了,可到底还是担心自己生病又要连累景皓,便赶快让人给自己备了热水,少吹了吹,便喝下去了两茶碗。

    草原的水其实并不好喝,林雨觉得这里面多少都像是有些盐分,喝起来滋味也不太好,但林雨还是吩咐人让平时多准备些,也让林雪告诉李家人多喝些。其他饮品虽好喝,但是到底不如白开水重要。

    稍微收拾了一下,林雨便和林雪一同用了午饭,吃一半的时候,图雅也便到了。

    外面软轿都已经准备停当,三人各自抱了小暖炉坐了,小轿便悠悠得往外抬了起来。娜依、穆依、天九、天十跟在了后面。

    林雨第一次进王府是和景皓一起的,景皓又给她脸面,所以王府开了大门。这会儿只是平常出门,便也不用开大门那样大张旗鼓,于是几人便乘着小轿到了偏门。出了们,外面有一架高大、华贵的马车,车子通体是红松木制成。这种树胡山山区出产最多,木质坚硬,木香浓郁,是贵族车驾的首选。帘子俱是上好的毛毡外面裹着锦缎制成,上面还都是大篆的“福”字图案。车门两侧上檐儿有两个红木刻的宫灯,上面镶嵌的竟然是这个时代十分稀有的玻璃。而下部则缀着红色的流苏,晃动起来十分漂亮。

    图雅的马车不如林雨的精致,可也是华贵而美丽的。林雨和林雪上了头一辆马车,图雅坐了第二辆,马车便朝街上行进了。

    王府位于王城的最中心,正门方向的大路十分宽敞,两边俱是办事的衙门。东西两侧的道路则是各种商铺的所在,至于王府后边,则是其他贵族的宅院所在。

    上了马车,穆依便细致地给林雨解说着。(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章 逛街

    木奇城占地较广。当初老王爷仿天哲建府邸,身边的一众贵族、将领便也都将家眷迁入城中,建府立宅,安定下来。但和王府相同的,就是在外面,也都有这私家的牧场。老王爷这人对身边人极好,一众手下过惯了游牧的生活,并不习惯进城。于是,老王爷便以一己之力在这草原上建出了这样一座城来,而当时只要是千夫长以上的官员或贵族,都可以得到免费的大宅作为府邸。同时,他将一大部分草原上游走的商人都吸纳进来,提供他们商铺,让他们在城里卖东西。就这样一点点,经过五六年的时间,王城才终于像模像样起来。

    如今,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木奇城已经成为了草原上的一个特殊的所在,甚至比京城还要热闹。而除却最开始赏给贵族们的宅邸,城中哪怕是盖一所房子都要经过许多繁复的手续和大量的金钱。也就是说,木奇城已经不是初建时,需要免费提供房屋、聚拢人气的空城了,而是实实在在的,热闹非凡的王城。

    当初老王爷建城的时候据说是找了一个天哲的十分有名的土建师设计的,所以王城范围也很大,至少现在看来,也能支撑百余年的发展。王府两侧是热闹的商业街。曾经,这里是免费给商人们做生意的地方。如今,这里一个铺面的租金就要许多钱。而这铺面,即便是到了现在,仍旧是只租不卖,房产依旧牢牢把握在王府的手中。

    说是王府两侧,可是,王府占地便是百余亩,从王府正门走向南北两边,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出了府门便是要乘马车的。而且贵族的规矩,主人家出门是不可以走侧门和后门的,所以王府中人想要出门,都是要从正门处的偏门出来,然后乘马车,去往其他地方。

    穆依又说,这王府两侧的商业街其实卖的东西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因为从城南的办公衙门到城北的贵族宅邸几乎都是从王府侧的路走,所以东侧商业街卖的东西就相对高级一些。而西侧住的都是后迁到这里的人,并不是最初的那批千夫长、百夫长,所以西侧的居民往往身份上就低一些,因而西侧商业街卖的东西就相对便宜一些。

    而今次林雨他们要去的便是城东的商业街。

    通过这些日子听说的,林雨对老王爷这个人还是比较佩服的。一个人在三十几岁的时候离世,所留下的不管是军事、人才管理还是民生,直到现在还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样的人实在是不可思议。但是,只能说天妒英才吧,这样有能力的一个人,不但遭了自己父亲的嫉妒,还受到了结发妻子的暗害。这一刻,林雨方觉萧雅作为一个穿越人士,能够为这样的英雄折服,实在是理所应当。

    行得一刻钟的时间,车夫的便把马停了下来,由穆依掺着林雨,下了马车。

    这会儿阳光正暖,街上的积雪被人们踩得又实、又亮,折射出十分柔和的光。

    街路上并没有林雨想象中的人声鼎沸,但还是有人在逛。

    “林姑娘可能不习惯,听说天哲的街道都是十分热闹的。只是咱们这木奇城比较特殊,到底和南边不一样。咱们这东边的商业街,看着虽然冷清,不像西边的那么热闹,但是卖得那都是好东西,贵族们都喜欢光顾这里。!”图娅下车之后便给林雨介绍着。

    林雨微笑着点了点头,便跟着图娅逛了起来。

    图娅其实也不太逛街,身为大王子的夫人,她因为夫妻两人出身的关系,能供她花费的钱财并不多。而她身份在那里,总不好去逛西街,所以一年里也来不上几次街上。不过好在城中有名的铺子就那么几家,她介绍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两人先进了一家玉器铺子。这铺子里的玉不论是成色还是雕工都十分漂亮,即便是林雨这样不懂玉的人,都看得赏心悦目。大抵是时代的差异,她和图娅有些不同。图娅觉得那些大的玉屏、玉壶、玉盏十分漂亮,拿起来便爱不释手。林雨却只看一些带扣、玉佩、扳指等小的东西。

    林雨个人偏好黄玉,因为黄玉看起来更加温润、暖和。所以在黄玉区里面,一个“福在眼前”的玉佩便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玉佩中间镂雕着一个“福”字,福字的周围是很简单的圆环状装饰。这玉佩十分小巧,也就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的大小,但是玉质细腻、手感温润,又十分难得。不论是把它挂在胸襟上还是坠在香囊上,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家铺子里的带扣做得也十分细致,林雨想着给景皓挑上一款,可最后却在桃纹和螭纹中间犯了难。两相比较,哪个都舍不得放下。

    “我瞧着两个都挺漂亮的,送哪个给小王爷,他都会喜欢。”林雪见林雨选择艰难,便开口道。

    “桃纹代表平安,螭纹代表勇猛,我觉得送给他倒都相称,只是不知道哪个更好一些。”林雨左拿一个瞧瞧,又拿一个看看,依旧犹豫。只是怕林雪不懂,所以把这寓意也告诉了林雪,让她帮着斟酌。

    “为人妻者,不求丈夫建功立业,就希望他能够平平安安的。要不老话儿怎么说,平安才是福呢?”林雪这话也算是有感而发。经历了这次的事情,她才明白,没有什么比平安更为重要。

    林雨这才豁然开朗,她追求的一直便是平安、宁静。只是与景皓回了胡山,这才开始觉得景皓也是个建功立业的男子汉,而不是时常围在自己身边的小孩子了。所以,她才会在桃纹与螭纹中间难以抉择。可是林雪的话让她反应过来,不论什么时候,景皓首先应该是她的男人,而后才是科勒尔的小王爷。到底是她想岔了。

    于是,林雨默默地放下了螭纹的带扣,准备买下桃纹的。

    见林雨看中了,穆依便拿着银票去给结账,两个玉件就被林雨收入了囊中。

    林雨选了小东西,图娅也不好再看那些大家伙,目光虽有些恋恋,可她自知囊中羞涩,也只能作罢。(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一章 羡慕

    逛完了玉器铺子,图娅又带着林雨去了一家金器铺子。

    在天哲,讲究富人戴金、贵人戴玉,说是“黄金有价玉无价”,以此彰显贵族的气质。可是在喜欢奢华的胡山,玉只是锦上添花之物,金才是举国都能接受的饰物。愈是穿金戴银,愈能体现出人的身份。所以,胡山的玉价虽然和天哲相近,但黄金饰品却比天哲还要畅销。

    一进金器铺子里面,竟然有三四拨人在那挑东西。而柜台里面的各种金器更是闪闪发亮、光彩夺目。

    本专心致志地挑着东西的人一见到图娅来了,立刻放下手中正欣赏着的金器,不论是奴仆还是店家俱向她行礼,用胡山话说着“大王子夫人安好”。

    图娅点点头让大家起身、随意之后,便又陪着林雨挑选起金饰来。

    入乡随俗,林雨即便不喜欢在身上戴这些东西,可是为了衬得起景皓的身份,也不得不认真挑选起各色金器来。

    林雨如今的金银首饰总共就那几套,不过好在胡山人有戴帽子的习惯,尤其如今是冬天,头饰上就省下了许多。眼瞧着再过一个月就大地回春了,林雨也该在头上戴些东西了。

    这次林雨没有减省,基本看得入眼的,挑拣了五六套的首饰,此外耳环、手镯、小发箍等更是每种都额外挑选了五六件。还给李家人也都挑了几套金饰,连带着这两天回府就跟着天狼闭关恶补功课的太财也都买了几件。

    金比玉便宜,图娅也便挑了几样儿。这会儿众人才看出来,大王子夫人在这姑娘面前也不过是个陪客,却又猜不出林雨的身份来。

    金器太重,这次穆依付了账,直接便让掌柜的给送到王府,让他交给天启管家,就说是林姑娘买的。众人这才联想老王妃是天哲人,而林雨张嘴便是天哲话,想来这林姑娘便也是天哲的贵女了。

    从金器铺子出来,这才到了图娅之前说的宝石铺子。

    草原人爱宝石,对宝石的喜欢也远高于玉器。而所有宝石之中,又以红、蓝宝石最得大家喜欢。所以宝石的价格也要比玉器贵些。

    这家铺子的宝石是直接从西域进过来的货。

    胡山草原人与西域联系颇多,而主要的货运时间就在冬季。

    这在时间上就与天哲有着明显的不同。在天哲,无疑是春秋季节最适合货运,一来雨雪少,二来天气也不会太极端。但在胡山不是。胡山与西域之间鲜有山峦,几乎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与戈壁。春秋风沙大,夏天又热得受不了。唯有冬天,冬雪下到了一定程度,爬犁车跑得又快又稳,虽然冷点,可是在习惯穿动物皮毛的胡山人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

    所以冬季也是宝石这类西洋货上新的时候,尤其现在,正是卖得火热的时候,进得店铺,竟然比挑金器的人还要多。

    宝石是有限的,王府中人身份不同一般,大家伙儿自然要等王府中人先挑。

    林雨也知在这里不流行客套,便在图娅的邀请下直接挑选了起来。

    她对玉石尚且不懂,更遑论在现代已经不流行的宝石了。所以她只管漂亮的拿,或者店家推荐,她又觉得不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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