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藏师-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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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操控的诡异感受实在让人不安。丁峻,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种异术能控制人的思维,将人变成魔鬼傀儡,为祸天下而自身却懵然不知。如果我变成那样,你就——你明白,对不对?”雪幽燕的话没有说尽,但丁峻已经明白。她的意思就是,如果自己魔变,就让丁峻出手毁灭自己,为世界除魔。
“真的没办法?”丁峻又问。
他不会杀雪幽燕,但“魔化杀人”的事例多不胜数,一旦雪幽燕陷入那种失去理智、六亲不认的困境,后果不堪设想。他不杀她,无数好人就会无辜横死。
“最起码,古格女城所拥有的异术典籍中,对此已经无计可施。”雪幽燕回答。
“谁下的手?权相图吗?”那是唯一的解释,因为权相图才是这一战中躲不过去的拦路虎。
雪幽燕仰天长叹:“应该是,但我一直提防他,他的下毒手法竟然如此高明吗?”
第九十四章 亚洲之鹰罗开的奇遇
“权相图绝对最强大的敌人,平生未见。也对,如果51号地区没有集合全球精英,又怎么能超前领先于全球?或许,只有那个机构才是人类未来的救星……”丁峻没再说话,但心底如怒涛滚涌。
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防卫机构谈到美国51号地区,全都是又爱又恨,又惊又惧。那是全球各国国防的最大威胁,但各国遇到无解问题时,却又不得不屈尊向该地区求救。所以说,该地区是美国五角大楼手中的一张王牌,拥有毋庸置疑的神力,能够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扮演地球拯救者的角色。
“不用怕,我们并非全无胜机。”丁峻缓缓地安慰雪幽燕。
“我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你。昔日我能以一己之力保护你父亲出山,今日我却发现,时代变了,自己已经落后于世界。丁峻,一有机会你就由地下暗河离开这里,千万不要跟敌人缠斗,知道吗?我只想看着你好好活下去,不要重蹈上一代的覆辙。”雪幽燕真情流露,苍白的脸上飞起了淡淡的红霞。
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身姿相貌,仍然如二十上下的少女,看上去甚至比雪晚、方晴她们更年轻。
“我会好好的,放心吧。”丁峻点头。
“在这种困境中相遇,我之过也。”雪幽燕长叹,“如果能挽回这些过错,我情愿粉身碎骨。”
“我上去看看。”丁峻向上一指。
在他看来,权相图再可怕,毕竟是能够亲眼看见的人类,而来自巨船的杀机,则是一股看不见的巨大力量。他必须一步一步清理那些危机,让雪幽燕、雪晚、方晴这三个最亲近的人转危为安。
在惊涛骇浪之中,他要做定海神针,让一切危难迎刃而解,让这世界,平安无虞。要想做到那些,就要把儿女情长、悲伤忧惧全都深埋起来,让自己重新变成一把淬炼千遍的锋刃。
“可是,那是空船。”雪幽燕稍稍有些困惑。
“空船不会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残肢,而且刚刚方晴昏迷中惊叫,上面那船与鹰有关。以方晴的见识,不会被寻常事吓倒。我猜那上面必定是有匪夷所思的诡异变化,才让她有了撤兵的念头。她说,这里的事只有名满天下的‘亚洲之鹰’罗开才能解决,可见,那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丁峻将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表达出来。
他相信雪幽燕是一个极具智慧的人,自己说的,对方一定理解。
果然,雪幽燕点头:“去吧,非常时期,只能倚靠自己的直觉做事。但你记住,任何时候,活下来才是第一位的,头等大事。”
丁峻点头,刚刚举步,就被方晴的惊呼声牵住:“不要去……不要去……不要去——”
他回过头,方晴伸开双臂,一把搂住了他的腿。
“不要去……那上面,是人形的大鹰,攻击力太强,你根本不是它的对手。我以前听哥哥说过罗开大哥的事迹,普天之下唯有他能对抗这种怪物……”方晴急促地说着,嘴唇干裂,渗出道道血丝。
丁峻俯身,心痛地握住方晴的手,一点一点分开她的手指。如果不带她西来,就不会招致今日她的离奇重伤,这令他非常自责。
“不要去,不能去……”方晴睁开眼,那双深潭般黑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担忧与不安。她放开手,但指尖却勾住了丁峻的手指。
“我没有选择,如果不能辟除一切,我们就会在这山谷中全军覆没。你不知道,石妙手就是来自51号地区的权相图,他早有预谋,千里伏线,身边更有一大批高手甘愿为虎作伥。如果不能抢占先机,就只能任人宰割。方晴,你在这里等着,我会平安回来。‘亚洲之鹰’罗开先生是我的偶像,我一直很努力,相信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丁峻微笑着,把方晴的双手包在自己的掌心里。
方晴和雪晚在他心中各有各的好,一个深情如水,一个温婉如玉。看见她们受伤,他同样心痛。
“听我说,听我说罗开大哥遇到的事……”方晴深吸了一口气,胸口急促起伏,看样子呼吸极其困难。
雪幽燕马上取出一颗黑色药丸,放进方晴嘴里。
“这是雪山霸王莲与千年黑续断根糅合而成的丹药,咽下去,对你很有帮助。”她说。
方晴咽下药丸,闭目休息了十几秒钟,挺身坐起来,脸色好了很多。
旁边那人的哭嚎声低了,空谷中再次恢复了死寂。
丁峻一直握着方晴的手,感觉那双冰冷的手渐渐有了温度。全球医学界素来知道藏药的神奇之处,而雪幽燕的丹药果然具有起死回生的奇效。
“感觉好些了?”他问。
无需任何华丽的表白,只是这句普普通通的问候,就将他满心的关切全都表达出来。
“谢谢关心,我真的好多了。”在丁峻温柔的注视下,方晴红了脸,转向雪幽燕,“多谢前辈援手。”
雪幽燕点头微笑:“没关系,你的内功根基极好,一看就知道师出名门。你刚刚说的‘亚洲之鹰’罗开,我们当年也有一面之缘。在亚欧两洲,他的首屈一指的超级游侠。说吧,罗开先生昔日遇到了什么怪事?我也洗耳恭听。”
方晴笑了笑,稍稍整理头发,加快语速说下去:“好,我尽量长话短说。大概在十年前,罗开大哥为了寻找地球轴心,在喜马拉雅山脉背阴逡巡了近一个月,忽然在一个新月如钩的晚上,遇到了一个肋生双翼的怪物。那时,他与怪物相距二百步,同处于一个被冰雪覆盖的七十度陡坡上。起初他以为那只是雪山大鹰,即便体型庞大,也不会捱得住手中的长枪一击。更何况,他的背囊中还插着一支强力*,装弹七发,能够近距离轰掉藏边野牦牛的脑袋。于是,他相当冷静地从狙击镜中观察那怪物,然后又取出相机,拉近画面,连续按下快门拍照。没想到的是,那怪物双翼扑张,一瞬间就杀到了他的面前。等他抛下相机反手抽出*,怪物双手上的半尺长透明指甲,已经抵到了他的喉结上。以罗开大哥永不服输的个性,即使明知必死,仍然绝地反击,将*指向怪物的胸口,熟料那大鹰样的怪物突然张口说话了——”
丁峻和雪幽燕都在听,若是普通人听到“大鹰说话”这样的情节,都会忍不住惊呼出声,但他们两个却淡定如常,仿佛早就料到结局一样。
第九十五章 隔山杀牛神功
方晴喘了口气,忽然长叹:“罗开大哥一生奇遇成千上万,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这得益于他出神入化的应变能力以及超出常人的胆识智慧。他叙述这件事时,我和大哥都在场,我们同时情不自禁地惊呼变色。这一点上,我和大哥,都比不上二位。”
丁峻和雪幽燕相视一笑,母子有一刹那间的心灵感应。
民间俗语说:龙生龙,凤生凤。父母的学识水平能够直接决定儿女的未来成就,这是生物遗传学的不变真理。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雪幽燕这样的高明母亲,才造就了今日卓然不群于千万人之中的丁峻。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那半鹰半人的怪物就在上面!”还活着的那名非洲土著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叫起来。
丁峻等三人一起望向那人,那人的五官因过度激动而扭曲变形,益发显得狰狞丑恶。
“我看到了那怪物——不,是我哥哥看到了那怪物,我们心灵相通,就等于是我看到了。”他抬手比划,“怪物有两米高,亚裔面孔,四肢俱全,穿着古代铠甲。他的翅膀展开后,每一根羽毛边缘都带着锋刃,刀片一样,就是那些羽毛,切开了我哥哥的身体。”
“你们是非洲喀麦隆的俾格米族人吗?”方晴问。
“是。”那土著人点头。
“怪不得了!俾格米族人的最大特征是世世代代同性双胞胎同时降生,彼此间全都具有心灵感应能力。”方晴释然。
丁峻暗自赞叹方晴的反应能力,其实从两人接下权相图的“登船”任务时,他已经九成确定两人的来历。
俾格米族人居住于喀麦隆首都雅温得以南近400公里的热带雨林中,人口稀少,濒临灭绝。他们是非洲中部最原始的种族之一,身材矮小,其成年男性平均均身高不足1。5米,由于自卫能力弱,经常遭受其他民族的掳掠屠杀,逐渐退隐于雨林深处。喀麦隆最大的俾格米部族是巴卡部落,不足4万人,其次是巴科拉部落和梅德藏部落,分别约有3700人和1000人。
丁峻之所以了解这些,是因为海豹突击队中曾出现过俾格米族人,他们的心灵感应能力在二次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的无声潜入袭击战中得到了超长发挥,使敌人疲于应付。
“你还看到了什么?”方晴追问。
“那船的内部写满了异族文字,我们从未见过。文字的最大特征是夹杂着很多羽毛、鹰翼的图画,类似于古玛雅人、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还有一条黑色的绳子,打了很多结的绳子……”陡地,那人嘴角有紫黑的鲜血流出来。
丁峻知道大事不好,当即向前跨进,挡住方晴。
“我……我感到……”那人一张嘴,便喷出一大口鲜血,“那怪物杀了哥哥,还把一股超强的杀伤力注入了他的身体,能够传递到他人身上。我阅读他的思想,也就遭到了杀伤力的连诛……好厉害,这才是真正的高手,真是佩服……”
这一次,连丁峻也变了脸色。
那人的话乍听匪夷所思,但如果用中国功夫中的“隔山打牛”来解释,则非常容易理解。怪物杀了俾格米族人的哥哥,但那股杀伤力并未停止运行,而是储藏于残肢内。任何人接近那残肢,就会被无声暗力所伤。
“救他!”方晴挣扎起身。
丁峻双臂一张,拦住方晴,沉声回应:“别动,已经无救了!”
他是战斗行家,深知暗力杀人的过程。被杀者一旦感受到“暗力”入侵,就已经死到临头了。
果然,那人起身,摇晃了两下,身体由左肩至胯下,也自动分裂为不均等的两半,仿佛有无形的巨人挥舞无影的长刀斜肩带背斩过一样。
“隔山打牛神功。”丁峻冷冷地解释,“高手中的高手。”
方晴摇头:“不是‘隔山打牛’,而是‘隔山杀牛’!”
丁峻听到那人说“绳子”,便一下子联想到“结绳记事”那件事,越来越被巨船内部的真实情况所吸引。
“好,大家不要动,我上去看看。”丁峻下了决心。
“这一次,我不阻止你了,但请你给我最后五分钟,我把罗开大哥的遭遇讲完。”方晴说。
下面一段,就是“亚洲之鹰”罗开与那只人性大鹰之间发生的故事。方晴只是做实事求是的陈述,绝无添油加醋、主观臆断之处——
当时,那大鹰以极其沙哑的声音说:“别动,我没有恶意,不会杀你。”
罗开的*已经指向大鹰,右手食指也稳稳地扣住了扳机,但他真的是艺高人胆大,既没有恐慌失色而至于思维混乱,也不冒死进击与敌人同归于尽。
他只说了一个字:“好。”随即撤枪,面对那大鹰。
大鹰也松手,收缩翅膀后退。
“我只想找个人聊聊,山顶有好酒,想要不要一起喝几坛?”大鹰说。
称呼那怪物为“大鹰”并不贴切,因为那是一个“人”,只不过肋生双翼,看起来十分怪异。若是去掉那一对翅膀,则与普通人无甚分别。
罗开也果真厉害,竟然再次点头:“好,我在山中待了数周,每天都是吃压缩饼干,真是口淡得紧了。希望你说的好酒,不会令我失望。”
那大鹰便伸出手来,拉着罗开的右臂,双翼一振,腾空而起。
朔风激荡,逼得罗开无法睁眼,只感觉大鹰翩跹向上,沿螺旋路线上升,直飞了十分钟左右才缓缓降落。他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山峰的绝顶,向四周望,所有山尖都在视平线之下的白云缭绕之处。再向天望,蓝色穹幕无边无际,似乎触手可及,而太阳则像个金光闪闪的巨大火球,看起来比平时所见扩大了十倍有余。
“这是在哪里?珠穆朗玛峰绝顶吗?”罗开问。
那大鹰微笑着摇头:“为什么这样问?其实以你的智慧,应该知道珠穆朗玛峰不过是人类能力可以探索勘探的最高峰,却绝对不是地球的最高峰。人类只能将认识到的事物描绘在书本上,认识范畴之外的,既然未知,何谈记载?”
这段话让罗开如遭醍醐灌顶,思想境界一下子由凡人至高境界进入了鬼神界、仙魔界,脑海中顿时豁然开朗。同时,他也意识到,大鹰以“山峰”来比喻人的眼界,其深层含义,则是指万事万物都有人类认识不全之处,比如出现在罗开面前的大鹰,就是人类认识之外的“人类”,不必有丝毫的惊骇。
一念及此,罗开向那大鹰一躬到地:“谢谢鹰兄赐教。”
他是性情中人,知错必改,见贤思齐,所以才会在大鹰的点拨下快速领悟,跨越了一人一鹰之间的形态沟壑与思想藩篱。
第九十六章 高处比天高
(方晴说到此处,丁峻马上联想到香港文学大师的一本武侠巨著,其中有人与雕十六年来共处一室、兄弟相称的情节。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情节每每令读者所诟病,但却被道家禅界大师、藏传佛教大德欣然接受。他不禁猜测,该情节绝对不是那位文学大师信笔杜撰,而是根据有因有果、有名有实的真事改编而来。而该巨著被搬上银屏之后,名列“香港四大才子”的著名词曲家则创造出“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的主题歌,一时间华人世界为之震动。这一系列的真实事件,岂非正是“亚洲之鹰”罗开在喜马拉雅山脉的探险际遇?事实上,丁峻在想通了这一切之后,一抬眼,发现方晴正目视着他轻轻点头,目光中颇有赞许之意,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思想并且大加赞赏。)
峰顶的面积大概有三十步长、二十步宽,中间支着一架小小的帐篷,帐篷边则是两只古式陶制酒瓮。
罗开对于中国白酒颇有研究,一看酒瓮样式,即知道是明清时期的塞外烈酒,纯粮食酿造,贮存年份越久远,酒浆就越浓缩,通常封口时满满一坛,到开封时便只剩一半。
“好酒。”他指着酒瓮赞叹。
“好酒还得有知音对饮,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喝得开心的话,请帮我解答一个困扰我多日的难题,可以吗?”那大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