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的掠夺者-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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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人应了一声,跑到马厩中挑了一匹黑色宝马连夜启程。
“踏踏踏”
声音打破了黑夜的静寂,又再次陷入沉寂,黑夜包容了一切。
老县令让夫人先回房休息,自己独自站在窗口,身形被蜡烛的火光在墙上拉出一个细长的影子。
沉默许久,书房内响起一声叹息声,声音中带着忧愁与一丝期望:“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啊。”
第三十章:异族
朝阳初升,一缕微光照亮了大地,驱散了黑幕,将这个世界再次点亮。
和煦的阳光透过茅屋顶上的小洞撒在许乐身上,给他盖上了一层金色薄纱。
许乐解除了冥想,清楚的感知道自己精神力比起昨天又强大了一丝,满意地点了点头。
许乐看到身旁的婉儿还在睡着,考虑到玩儿身体刚刚恢复,需要时间恢复。许乐站起身,走到屋外。
砰砰砰!
离这间屋子十米外的地方,一鸣和黑影武士还在对练,他的脸上明显有了疲色,毕竟他虽然身体被强化了,但终究不能和近乎不死且不需要休息的黑影武士相比。
看到许乐过来,两人停下动作,单膝跪地。
许乐点了点头,看着一鸣身上的淤青,眼神也变得坚毅,温和道:“回去休息吧,也要注意劳逸结合,黑影你也回去吧。”
一鸣站起来正准备回去,就看见陪自己训练的黑影武士化作了一滩影子消失在原地,长大了嘴巴。但是看着一脸平静的许乐,闭上了嘴,既然许乐并没有想跟他解释的意思,那他也不能去问,这是为仆之道。
许乐站在树下,研究了一会儿昨天找到的令牌,材质竟是玄铁。可以用来锻造神兵利器的玄铁竟然被拿来锻造成一块令牌,尤其是这块玄铁令经过千锤百炼,至少用了可以锻造两把大剑的数量。
但是摸索许久,令牌还是不温不火地吸收着生命力,刻着的玄鸟依旧是昨天的模样,似乎没有任何奇异,只是一件死物。
“仙人哥哥,你的,你的衣服。”
转过头,婉儿站在身后,脸蛋微红,手上捧着许乐的道袍。
“身体恢复地怎么样了。”许乐接过道袍,将其慢慢穿起,随口问道。
“好多了,心口一点也不痛了,仙人哥哥,你真的好厉害!”婉儿听到问话,高兴地说到,早上醒来之后,胸口也不疼了,整个人也有了力气,不像以前一样被风吹一下就倒了。
许乐笑了笑,摸了摸婉儿的脑袋,婉儿也闭上眼甜甜的笑着。
“好了,你身体刚好,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正好也照顾下你哥哥,他这段时间累坏了。”许乐将手收回,语气再次变得平淡,如一潭死水一般平静。
婉儿有些失望地平静的许乐,少年慕艾,少女思春,到了这个年纪,婉儿自然会对于那些英俊少年产生好感,爱好美的事物是人的天性。许乐长相不差,而且身上有一股气质,超凡脱俗,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沉迷进去。
尤其这个英俊的少年还在他最痛苦的时候降临拯救了她,在婉儿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看着失落里去的婉儿,许乐并没有挽留。
他情商不低,知道婉儿对他有了好感,但那只不过是懵懂的好感,再等她长大一些就会懂得什么叫爱。况且他对于婉儿不过是怜惜,他这一生已经决定追逐力量,爱情什么的,没有任何意义。
他已经通过黑影武士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影武士在附近的潜伏和信息收集之后,他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商王朝虽然已经占据正统,但是统治力已经不像之前强大了。
似乎因为商国的开国皇帝的一些类似华夏分封的政策,导致现在一群亲王拥兵自重,而且边上的几个小国和游牧民族也在对商王朝这个庞然大物虎视眈眈,只要它露出丝毫的虚弱,就会像饿狼一般扑上来,狠狠地咬下一块肉。
而至于现在的这任皇帝,名为殷阙,上一代十个皇子争皇位,十个人因为抢的过于激烈,到最后竟然带兵入禁宫的事情都发生了,最后被留有后手的皇帝杀了九个,最后只剩下一个也囚禁在王府,剥夺了兵权,终身囚禁。
这个当时吃喝玩乐已经放弃竞争皇位的殷阙就这样被皇帝挑了出来,也不知道惊呆了多少人的眼球,只能说傻人有傻福。
也正是这样,殷阙虽然不是昏君,但是他的能力不足,不然也不会放弃竞争皇位,同时他最喜好美人和仙人之术,经常在民间选秀,派人去寻找仙人的痕迹。
这恰恰是许乐的机会,他觉得那个几百年前的那个仙人很可能得到了世界奇物,不然。依照这个世界的等级是不可能诞生超凡力量的
但是现在不能操之过急,人有着劣根性,对于轻而易举的东西是不会珍惜的。所以,他要皇帝亲自来请他,用一种震动天下的方式来请。
但是说这些还是过早了,现在许乐正在思考用什么办法来造成轰动,让皇帝重视自己。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一个黑影武士出现向他汇报了一件事情。
“真是想打瞌睡就给我送来枕头,就拿你们来打响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战吧!”
许乐哈哈大笑一声,身形一晃,出现在了白虎身上,拍醒还在睡梦之中的少昊,让他向东边赶去。
白虎虽然虽然被吵醒了美梦,心中愤愤不平,但是它不敢对自己的主人发脾气,只能愤怒地低吼两声,惊起一群飞鸟。
…………
清泉镇东边不远处,一群穿着兽皮衣服,脸上画着奇怪图案的大汉骑在马上,用古怪的语言,叽里咕噜地交谈着。
兀突骨,他是这次行动的先锋队长,秋天草场食物缺乏,牛羊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大部分都会死去。这就意味着他们部落的人都将没有足够的食物过冬。
本来根据以往的时候,他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食物,但是草原上的最大部落出现了一个非常残暴且强大的首领,不停地向他们这些小部落征收粮食,听说是为了向大商宣战做准备。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是否宣战没有一点好处,他们只想好好过日子。但是现实却不允许,为了部落的延续,兀突骨已经召集了所有的青壮男子,准备突袭处于边境的清泉镇。
兀突骨看着已经修整完毕的部下,整臂一呼,神色严肃,大声喊道:“我们是部落中的勇士,我们这次袭击商国人,抢他们的粮食和女人。抢到多少都归自己,我丝毫不取。但是你们要记住,如果失败了,我们的部落就会从此消失。”
“队长,怕什么,听说商国女人都细皮嫩肉的,我早就想试试了。”
“我见过商国人,个个都是软脚虾,我一刀下去他们就会跪下求饶了。”
“商国人都是两脚羊,我们要不要尝尝味道。”
一群大汉骑在马上,言语之中尽是对商国人的轻视。甚至有人提出了吃两脚羊的想法。
两脚羊指的并非羊,而是人,最早因为粮食缺乏以人为食。老瘦男子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但谁又能知道,有一群畜生竟然喜食同类,还研究出不少吃人的方法。
就像是华夏古代臣子将自己的妻儿煮成肉汤给君王食用,或是黄巢造反之时,竟然以人肉为军粮,可谓是最恶不过人心。
兀突骨似乎也放在了心,只要自己的部落能延续下去,商国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立场不同,决定想法不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不同民族为了延续的斗争。
兀突骨双腿一夹,扬起马鞭,狠狠挥下,身下宝马立起双蹄,长嘶一声,快奔向清泉镇,身后掀起一阵尘土,弥漫了双眼。
身后其他骑马大汉纷纷跟上,不甘示弱,豪爽的笑声回荡在树林中。却没有发现不远处的大树背后,一个黑影武士化作一滩影子消失。
第三十一章:杀戮
清晨的小镇,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告别妻儿,扛起锄头向田里赶去。
每年他们都要向地主们上交粮食,如果交的粮食不够,他们的土地就会被收走,一家人就会面临饿死的困境。
二狗是镇上菜市一个普通的卖菜小贩,把手中的菜用自己动过手脚的秤提起,然后收过碎银,放入自己衣服内缝着的小布袋。
坐在自己从家带来的暗红色小凳子上,摸了把头上的汗珠,有些羡慕地对着身边杀猪的屠夫说道:“你说一鸣这小子还真的是命好,竟然能遇见仙人,这样下去啊,就算没有咱们太祖那样大的成就,当个大官什么的不是轻轻松松的,到时候就能天天吃上肉了,真是让人羡慕。”
“谁说不是呢,为啥我去了那么多趟山里都没碰见,这一鸣见着,真是命啊。”屠夫将手中的杀猪刀一放,叹了口气,眼神中有些羡慕,语气酸酸地回道。
“昨天你看清仙人的面貌了吗,我昨天正好肚子疼在茅房里,早知道有仙人驾临,再疼也得去啊。”二狗连忙向屠夫询问昨天事情的细节,脸上挂满了遗憾。
“得了吧,你这小子还不是听到老虎来了,吓的腿都软了,找你这个人的时候,跑得没影了。”屠夫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但没有抓住这件事情不放,继续说道:“你不过就是想去翠玲那里吹嘘嘛,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然后递上一棵大白菜,低声道:“这点是小弟的一点心意,你就和说说那仙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屠夫看着二狗如此懂事,收下这棵大白菜,拿起边上的水杯,
一口气喝完,润了润嗓子,然后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他们,才放心地说道:“我告诉你,你可别乱说啊,要是仙人听到了怪罪我等可就不好了。”
“那是当然的!”
“我昨天啊,一开始只见到了一只两人多高的白虎和一鸣一起走回来,然后那个和一鸣一直不对付的三顺就怂恿大家上去将一鸣打死。然后……”
讲到这里,屠夫咽了一口口水,神色有些害怕,继续道。
“那白虎上坐起一个穿着道袍的青年男子,那肌肤可是比我见过的富家小姐还要白嫩,看样子应该二十几岁,不过仙人们长生不老,谁知道这个是不是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
然后,他说三顺冒犯仙人威严。刚刚说完,一条巨大的火焰巨龙从他手中飞出,把三顺烧成了焦炭。”屠夫说完,看了看边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松了口气。
“仙人还能操控火焰啊,真的好厉害,我也好想要这种力量。”二狗听了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在脑中幻想自己拥有这种力量之后如何作威作福。
嗯,先把翠玲抢到家里,然后把李财主打一顿,把他的第七个小妾,那个十五岁的娇嫩小娘们也抢回来。想着想着,二狗嘴角不禁流出了口水。
“醒醒,别做白日梦了,你不是还要去干活吗?”屠夫看着在幻想的二狗,一点也不客气地将他拍醒。
二狗回过神,哀怨地看了屠夫一眼,意兴阑珊地收起了摊子,走出了集市。
来到镇门口,几个身上沾满黄土的农夫跟二狗打了个招呼,慢悠悠地朝着家里走去。
二狗都是有气无力地应一声。突然,眼睛眯起,他看到不远处似乎有东西过来了。
远处,尘土飞扬,二狗远远眺望,似乎有一群人骑马来了。
难道是什么大人物或者商会过来了?
不对!
二狗发现,这一群人穿着兽皮衣服,脸上有古怪图案,长相与商国之人有些不同。
异族!
异族袭击村镇!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不过并非是清泉镇,而是不远的玉河镇,十年前被异族袭击,化作废墟。
当时还引起了朝廷震怒,出兵征伐这些异族,但后来因为异族打游击战,同时奉上礼物赔礼,给了朝廷面子,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不好了,蛮夷入侵了。”这是商国人对于异族的称呼,因为他们茹毛饮血,不懂法理,所以商国人都瞧不起异族,称之为蛮夷。
兀突骨看见前方几个开始奔逃的镇民,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大吼一声,快马加鞭,赶了过去。
人的双腿毕竟比不过马的四条腿,不一会就追上了一个农夫。兀突骨拔出弯刀,上面刻着狼的图腾,猛然斩下。
寒光绽放,刀起人头落,这个农夫还没反应过来,人头飞起,无头的尸体惯性地向前走了几步。
砰!
尸体轰然倒地,血液从喉咙处的巨大缺口不断涌出,聚集起一个小小的血坑。
农夫的头颅滚落到尸体边上,双目瞪大,似乎无法相信自己就这样死去。
兀突骨冷笑一声,从马背后的箭筒之内拿出一根羽翎长箭,侧过身子,用长箭将人头挑起,拿到手上,别在马背上。
这是他们部落的传统,将猎物的脑袋挂起来,象征自己的功勋。本来只用于野兽身上,不过在这群游牧人眼中,商国人和牲畜并没有任何区别。
其他的异族大汉看到自己的首领如此英勇,欢呼起来,然后驾马向其他人冲去,拿出腰间的弯刀,发出奇怪的叫声。
一场人间惨剧就此拉开,一场屠杀降临到这群普通的平民身上。
二狗听到后面不断传来的惨叫声,瞳孔放大,心中的恐惧不断蔓延,淹没了他的内心。但是,求生**一直鞭策着他拼命向前跑。
一点,还差一点!
看着马上就要到达镇口,平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此刻却散发着生命的光辉。
呲!
胸腹中传来一阵剧痛,口中逆涌上一股腥甜,低下头,看着穿过自己身体的半支箭,染血的箭头像是一个死神,在对他狰狞的微笑。
“愚蠢的商国人,我兀突骨最擅长的不是骑马,而是射箭。”兀突骨收起长弓,不屑地说道。
随后驾马进了城镇之中,几个防卫的士兵因为天气有些微凉,靠在柱子上睡觉。
也难怪这些草原民族能够如此狂妄,就这样的军队,又能守护得了谁。
“什么声音?”一个士兵被嘈杂的救命声吵醒,揉了揉还没完全睁开的双眼,有些不满地说道。
呲!
没等他清醒,兀突骨一箭飞来,钉中眉心,直接终结了他的性命。
其他几个士兵发现情况不对,立马向镇内奔逃。
兀突骨拉弓,射箭,每一箭都带走一条生命。他之前就调查过了,这个城镇地处偏僻,只有两百多个武装的士兵,而这些士兵的装备都是一般铁剑,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只是一群被征兆的民兵,只不过是乌合之众。
不过人多终究会带来隐患,所以现在每解决一个士兵,之后遇到的反抗力量就越小。
他这次带来了部落中所有青年男子共三百九十二人,每死一个对于部落来说都是重大损失,作为部落话语权最高的几人,他要为部落的未来考虑。
一个瘦小士兵撒完尿回来看到这一幕,意识到情况不对,没有惊动这群正在屠杀的异族人,连忙向着县令府赶去。
县令府内有着接近百人的武装力量,而且大量富豪都居住在那附近,有着私兵家奴,只有呆在那边才是安全的。
所以这个瘦小士兵当下决断,先去县令府,至于这些被屠杀的平民,他也无能为力,毕竟人不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