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玄道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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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已复神魂归窍。
徐弘看到一只野猪落在地上,双眼泛白,眼见是不活了。
他心中已经猜测到这只野猪,就是那只瘟神,想到阎氏居然是被这么个东西蹂躏,禁不住恶心想吐。
沈炼瞧见这野猪,皮毛黑亮,根根竖立,却没有寻常野猪那种腥臭味。心想:这东西也算是精怪,不知它的肉,怎么样。
想到以前听闻那些神魔志怪,这种东西的肉,都是滋补元气的好东西。
他修炼神足经,炼精化气,身体又正是发育的时候,正需要补益。
等阎氏醒转,徐弘也把五通神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有些惊慌地说道:“等会他的同伙来了可怎么办?”
虽然沈炼击毙了这个野猪幻化的五通神,可还有四个家伙,徐弘怕沈炼以寡敌众,怕是要吃亏。
此时黄昏未去,月华浮动,沈炼浑似璞玉,周身如照烟云,配上他斩妖除魔的行径,当真是神仙下凡,不外乎如是而已。
徐弘一话即出,便觉得说错了,怕是惹到沈炼心情不快,像是沈炼不行似的。
他这番心情转折,不过瞬间。
随即补口道:“当然有小炼你在这里,这些妖孽根本不住为惧。”
沈炼当然不会纠缠这些旁枝末节,淡然一笑道:“不等他们来,我自己去找。”
他既然挑下这只野猪,就更不怕其余四个,此时心气极壮,正锋锐意气,不可抵挡。
沈炼径自出门,月光披洒身上,衬得那衣袍,好似染上银色羽毛,风姿佳妙,令人倾倒。
未足顿饭功夫,那徐家东南处,供奉的庙宇,便听到或是杀猪般的叫声,或是马儿被抽打的悲鸣。
盏茶功夫才消停下来,等徐弘派下人去查看,下人回道,里面没有响动,却是沈炼小少爷,叫他派几个有力气的人去抬一下东西。
等徐弘带着人过去,原来那庙中得到塑像,都东倒西歪,沈炼见得徐弘到来,指着地上一头猪和一只马说道:“这马和猪以及先前那头猪,麻烦徐叔叔让人抬回客栈,也请你把今天做菜的厨子借我使唤几天?”
徐弘喜道:“哪还用借,这厨子就送给你了。”
阎氏拉着徐弘,低声道:“加起来也才三个,还有两个哪去了?”
她却说的是五通神的尸体,只看到三个,应该还有两个。
徐弘心中一惊,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得问清楚。
他道:“贤侄不知还有两个怪物,在哪里,我一并给你抬回去。”
“还有两个怪物,长了翅膀,却让跑了。”沈炼也觉得可惜。
只是他目前可没有飞行的手段,神魂出窍,也不可能飞行绝迹,瞬息千里,更不敢离开自己肉身太远。
说到底他虽然如今锤炼神魂,十分强大,可在这阎浮世界,他的神魂还需要肉身这个壳保护着,方能安然许多。
“要不你在我家多呆几天,别怪你徐叔叔胆小,实在是这种东西,我实在怕得慌。”徐弘面露苦色,要是两个怪物回来报复,若无沈炼,那可如何是好。
“现在天色已晚,我先回客栈了,徐叔叔记得明天把东西给我送回来,可不要让我看见缺胳膊缺腿啥的。”沈炼根本没答应徐弘,把那把檀木剑重新系好,走了出去。
徐弘想要拦住,却被沈炼气势所摄,竟而不敢动。
任由沈炼出去,晚风拂面而来。
沈炼禁不住心中情之所至,悠然唱到:“独上高楼望八都,墨云散尽月轮孤。茫茫天地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
他此时未上高楼,心气之高,却已经遮云盖月,那豪情一起,又岂是高楼可以比拟。
一句‘茫茫天地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当真极尽辛辣,令徐弘面色羞惭。
……
有间客栈已经挂起了灯笼,今天第一天开张,吴管事在油灯下一行一行看着账簿,忍不住叹口气道:“这百年老店的名字,还是不该改,今天来居住的客人,可是不多啊。”
毕竟沈家也不是财神,况且这家店是给了沈炼,许多沈家的其他掌柜,在沈家基业最终花落谁家之前,都不会轻易表态,更不会主动去给沈炼招揽生意。
虽然收了些礼,却并不贵重,足见人心背向。
这时候沈炼已经进了店门,来到吴管事身边,扫了账簿一眼,微微笑道:“今天吴伯辛苦了。”
吴管家失笑道:“我说炼少爷,今天客人这么少,老仆就是想辛苦一下都不行。”
“是么,大概明天我大舅母的哥哥徐弘要来咱们店住一段时间,你收他一人一天一千两银子,这样你又轻松,又有钱赚,客人少点,不也没什么了?”
第32章 从来修行难
“炼少爷你可别开玩笑了,那徐老爷自家在城中有的是宅院,哪里回来咱们客栈住,还要一人一千两银子一天,除非他疯了。”吴伯嘀咕道,沈炼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疏懒,还喜欢开些玩笑。
“你放心,明天他一定会来,我困了,先回房间去,也别让人来打扰我。”沈炼挥一挥手,往楼上而去。
他居住在天字一号房间,不过却自己把房间名字改成——‘总统套房’,满足一下恶趣味。
推开窗户,明月东升,徘徊斗牛。
沈炼于略显硬实的床榻上,盘膝而坐。
缓缓闭上眼皮,心中寂寞无表。
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古人云胸有山川之险,心有城府之深。
以人心不可度量,故而方有无限可能。
闭上双眼时,眼前是一片漆黑,仿佛来到一片无星无月的太空,不知四方上下,亦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沈炼的五感逐渐消失,外面的噪蝉虫鸣,风吹草动,都变得若有若无,直到消失无踪影。
只因心无杂念,故能无欲则刚。
那月光似水银泻地,不要钱的洒来,照出沈炼肉身的影子。
他心中一动,那月光好似被一个容器盛放。
不断凝聚。
先是银白色一团凝聚的光球,不断吸收月光,变得淡黄。
光球逐渐变小,犹如豌豆,渐渐飘向了一盏铜灯,经过灯芯之上,倏忽之间,满室通明。
这盏铜灯鸿雁伫立、回首衔鱼的造型,雁颈与灯体以子母口相接,鱼身与雁颈、腹腔中空相通。
腹腔中装满水,这样灯火的油烟将会顺着雁颈流到腹腔水中,令房中没有那么大的油烟味,空气自然清新洁净。
此灯当然不是这世界的产物,而是沈炼仿造的‘汉雁鱼铜灯’。
吴管事只觉得此灯精巧,却识不得此灯妙处。
沈炼猛然睁开眼睛,如豆光点消失不见,他的眼神清亮如许,好似星辰。
灯火生出的油烟,又循环到了水中,没有污染外界,这便是禅!
是沈炼用以警醒自身。
如今他的精神外放,已经能够凝聚月光,生出火焰,点燃一盏灯,威力不大,却意义深远。
因为这已经不是武,而是法术。
沈炼心想:要是放在过去看到的网文中,自己这算不算成了魔法学徒,能够放出一级火球术的缩略版。
想到这,免不了莞尔一笑。
因为他还修炼了神足经,算是法武双修了。
一缕清风,吹动灯火,吹动沈炼的衣襟,沈炼被清风拂面而来,忍不住起身,望着明月。
纵然千般法术,万般神通,他也只愿如这轮明月,亘古长存。
……
春去秋来,时光飞逝。
沈炼这具身体已经长到了十五岁,清清秀秀,如玉如烟,每次出行,便是满城女子,争相围观。
若是沈炼还如从前般病弱,真要在这世间传出个‘看杀沈炼’的名头出来。
那徐弘本身就贪生怕死,沈炼一走,他第二天就赶来,即使沈炼开了天价,他也要住在沈炼的‘有间客栈’中,免得剩下两个妖孽回来报复。
外人皆不知徐弘犯了什么失心疯,唯有徐家少数人明白,却因为徐弘告诫,不敢外传。
唯有沈炼的大舅母徐氏,得徐弘说了前因后果,因此每逢年节,待沈炼越发的好,甚至有些恭敬,令向来见惯大夫人刻薄的下人,称奇不已,只道沈炼少爷不显山露水,却手段高明。
住了半年有余,再无余下两个五福神的消息,徐弘才回到自己家中。
只不过徐弘这番作怪的举措,倒让青州城的人好奇起来,加上沈炼偶尔一些发明,奇思妙用,如那‘雁鱼铜灯’,被人发现好处,反而让‘有间客栈’名声大噪。
纵然房钱涨了又涨,也挡不住过往商旅,以及一些附近好奇士人的热情。
这又是吴管事所料未及,从一开始的惨淡,到现在的火爆,当真让他生出幸福的烦恼,因为沈炼说过,每个月的利益,可分他半成,对他而言,已然是蔚为可观了。
唯有沈炼淡然如故,轻视千金。
白日里练武练气,夜间熬炼精神,一意清修。
虽在红尘,却不受困扰。
那神足经入手容易,但要练到极高深处,却极为艰难,纵然如青袍人的天资,也是三十年后,生死绝境中,方才一举打破最后的任督二脉。
就算是沈炼精神强大,可以比常人修炼更长的时间,不觉疲累,又能精细入微的操纵内气运行,到现在也才把其余经脉贯通,却迟迟破不开任督二脉。
而且自半年前,沈炼任凭如何修炼《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神魂都没有强大哪怕半分,也只能阴魂或者黄昏、或者阴天、或者夜晚出游。
若是白日,那太阳真火,当真是炽烈伤人,若是出窍而行,光天化日之下,他撑不了多久。
青州城处于西北,虽不如大漠苦寒,冬天也难捱得紧。
连下了三日大雪,城里城外,俱是白茫茫一片。
客栈虽然点起炉火,仍旧驱走不了寒意。
沈炼亦在楼下大厅,毕竟修行遇到瓶颈,他就除了每日必须的功课外,便再不去想它,免得生出执念。
这也是前些时日,他心中急迫,强行修炼《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时,想要突破境界,心意烦躁,比之当初见到五通邪神时尤甚。
若非那日吴管事向他通报本月账目,引得他不耐烦,大发雷霆,吓得吴管事当即晕过去,令他惊觉,自身性情出现了变化,恐怕还在沉溺修炼,最后即使不走火入魔,多半也会走上青袍人当初那偏激的道路。
因此沈炼更加警醒自身,他一直认为前任没有经验,没人指导,独自在深山修行,所以才最后走火入魔,起初还告诫自己,不要步入前任后尘。
没想到他到底还是自负,以为从前看过不少仙侠网文,又得了凌冲霄一些指点,继续独自修行,便可以长生问道。
若非入魔不深,恍然惊觉,莫说求道,便是保全性命,怕都是艰难。
冷风如刀,从紧闭的大门缝隙间钻进来,伴随着沉闷的敲门声。
第33章 公子人如玉
门是虚掩着的,为的是挡住外面的风雪,而不是为了挡住客人。
大门的缝隙逐渐扩大,伴随着令大厅温度陡降一分的如刀冷风,出现的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脚。
如果冷风进来,令在大厅的人感到冷,那么这只脚就能令人心热了。
所有人但不包括沈炼在内,都屏住了呼吸。
因为另一只脚也进来了,上面没有鞋子,露出光华纤秀的玉足。
可想而知,这双脚的主人必定是从外面进来的,是从冷冽的冰雪上走过来的,但是上面没有任何疤痕,任何冻疮,洁白如羊脂白玉,皇宫琉璃。
有这么一双脚的主人,只消不是太过难看,相信便有数之不尽的男人为之着迷。
没有人会相信这双脚的主人会是男的,当然事实上这双脚的主人,也的确不是男的,如众人所想,进来的是一位女人,一个远比众人想象,还要风情万种的女人。
自冰天雪地而来,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纱衣,抱着一个用灰色布条抱着的包裹。
包裹很长,看形状,像是一根棍子,或者是一把剑,更或者是一把刀。
女人穿的衣服很少,却没露出太多地方,况且她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双脚,美丽得情愿让人被它踩死。
“炼哥儿,这双腿老子他妈的能玩上一年。”说话的是青竹帮的安仁杰,年纪二十多岁。
当然安仁杰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青竹帮帮主安万里的独生子。
沈炼得了青袍人武学不是稀罕事,连凌冲霄都亲口承认过。
稀罕的是,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无数想要从沈炼身上获得青袍人武学的江湖高手,或出乎意料的来了一次青州城就走了。
最开始所有人都三缄其口,其中许多更是江湖中成名的人物。
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对沈炼称赞有家,打心底里服气。
江湖人多是无法无天之辈,即使高明如凌冲霄,也很少受到生平所有交过手的人称赞。
大多是打不过,只要留下一条命,就再练十年,又来讨教。
沈炼却不同,他算上虚岁,也未成年,实是没到公认学武最黄金的年龄,那是二十岁到三十岁。
可是即使如此,这些江湖高手,都没人在沈炼手上走过一招。
更令人绝望的,那就是沈炼用的是一把檀木剑。
能击败这些高手,凭借的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沈炼用的是檀木剑,那是因为大半年前,春暖花开的时候,金刀王在城外伽蓝寺亲自约了沈炼。
到金刀王这个年纪,已经不是为了争雄斗狠,而是为了进步。
财富、美女甚至权势,他都品尝过,也都已经放下。
唯一放不下的便是对武道的探索。
可他还是败了,生平第一次败得那么彻底。
这一战造成的轰动,绝不亚于昔年凌冲霄连下四十州府中四十位高手的传奇。
因为沈炼更年轻,而且他只用了一剑。
况且当年那四十城的高手,也未必有一个及得上今时今日的金刀王。
正因为如此,沈炼的名声在江湖很大,他虽然未曾行走江湖,却也是被列为不可招惹的人物。
青袍人杀了许多人,依旧有许多人想要招惹他。
沈炼没杀过人,到现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来招惹他。
可见令人畏惧的绝不仅仅是你有多凶狠,还有别的缘故。
安仁杰生在青竹帮,却比沈炼更像是纨绔。
当他发现‘有间客栈’中比家里生活更舒适的时候,连家也不回了。
用他的话来讲,与住进‘天字房’相比,他家简直是狗窝了,当然这句话绝没有被他老子安万里听到,不然他现在还未必能坐在这里。
甚至徐弘若不是心疼那一人一天一千两银子,都未必会肯走。
徐弘也曾向沈炼讲价,沈炼却笑吟吟说这是对他的特价,不能改。
“要是我就绝不会玩这双腿。”沈炼低声说了一句,安仁杰却来不及听见。
因为这双腿的主人说话了,她背着手缓缓后退,关注了门,一举一动的风情,非但无法难以言妙,却已勾魂摄魄。
她或许过了三十,眼睛却明亮得很,还一种自带天然的俏皮,实是十六七八的少女都不能比拟。
脖颈上披着一条丝巾,遮住细腻光洁的皮肤,却在这寒冬腊月里,带出一分慵懒,令人想起漫山遍野开满花的春天。
“谁是这里的老板。”她脸上还有分淡淡的笑意,犹如隔着薄纱透进来的朝阳,明媚而朦胧。
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该出现在这个时节,她该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在浣花溪中,悠然自得地戏水。
“我是这里的老板,小娘子有什么事,想要住店么,只是本店已经没有房间,若你不介意可住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