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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魔兽英雄传说-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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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丛前列的丹马斯躬着身子,下身象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满脸发红,额头上满是汗水,看上去象是喝醉酒了一样,直等得莱克多管家问了第二声,方才颤颤抖抖的道,“回……莱克多……勋爵大人的话……是……是……”
“是什么?!”看着丹马斯紧张的样子,莱克多得意非常,威风凛凛的走了过来,拍拍丹马斯的肩膀,语气和蔼,“不要紧张嘛,甚么勋爵不勋爵,咱们达克城谁不知道,我不就是雷克家地一个小管家嘛,哈哈……”
看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旁边众人纷纷陪笑,竟无一人敢上前接话。
彷佛给地上打木桩一样,他拍下肩膀,丹马斯就矮了一分,得到后来,几乎快要趴到地上了,“勋爵大……人,我是城西地丹马斯!”
“哦?!”莱克多摆了摆满是赘肉的下巴,失笑道,“听说过,是不是那个……什么昂里……昂里什么?!……”
“昂里尔多男爵大人!”
“对、对、对!!”莱克多一拍额头,摇头感慨,“唉,看我这记性,人一上年纪了就不行了,”他转过头来,朝木笼方向随意瞟了一眼,“这次地货色怎么样?!”
“不太好!”丹马斯恭敬地道,“给伯爵、男爵大人们用一用倒是无妨,但公爵大人家用的话……那真是太失礼了!”
“哎!不用这么刻薄嘛,难道丹马斯先生的意思就是,我们雷克家太过挑剔?”莱克多嘻嘻笑道,“诸位也都知道,咱们公爵大人是王国第一名将,军人出身,向来是不太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繁琐规矩的,在我看哪,只有那些小家小户的什么破落贵族才喜欢玩那些门道,要真是血统高贵,一举一动那都是高雅不凡,何必还讲什么排场呢?!”
“勋爵大人就是勋爵大人,”丹马斯感慨地道,“听您这么一教导,咱们这些人才明白这个道理啊!”他摇了摇头,恨恨地道,“唉……我真恨不得今天就能跟随勋爵大人,哪怕是给您老人家牵马守夜,也比做这个什么商人要好啊,既舒心又长见识,还有您时时教导,就算给我十万金币我也不换啊!”
他凑了过去,满脸期望的道,“要是莱克多大人看得起的话,小人愿意将全部家产捐给公爵大人,我只求能在勋爵大人身边做个仆人就行!”
瑞恩心中大赞,平日里还真没看出来,这个丹马斯老板还真有两把刷子。
莱克多果然大乐,摆摆手道,“丹马斯老板太客气了!”指着那一排奴隶,转头对侍立一旁的扈从道,“货色不错,全买下了,按上等货结算!”
两人扯了一通,莱克多脚步不停,又朝另外一边走去,瑞恩松了一口气,随着马克和雷克家的仆从交割奴隶,瞅了一个空子,凑到马克身边,“队长,您知道咱们达克城的教堂在哪里么?!”
“什么?!”马克意外的看了瑞恩一眼,心道这小子居然是个虔诚信徒,可真不太象啊。

第三十九节

交割完奴隶,待返回城西商铺时已经是傍晚时候,走到地头才知道,丹马斯老板的“商铺”还真是不小,说是商铺,其实一座两层的青石小楼,楼下是店面,摆放着各种锅碗、刀叉、盐巴、布匹等家用物品,后边圈了一溜围墙,林林总总约莫十多间房子,占地不小,家境颇为殷实。
护卫队里的多名护卫在达克城内有家,散市了各自离去,而瑞恩则随同六、七名外地护卫入住丹马斯家中。
这一路走过来,丹马斯对瑞恩倒也非常满意,虽然这回没有碰到什么盗匪马贼之类让瑞恩一展身手,但胜在此人言语不多、老实诚恳,看上去颇为放心,实际上象丹马斯这类商人的护卫倒也不一定就是做保镖,就马克的介绍来看,所谓商队护卫恐怕还得身兼多职:要进货时就是搬运工,有客人来了,也可以当伙计店员,甚至家里来了客人,还得客串仆役。据马克解释,这一行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要是干得不错,能让老板信任,说不定几年以后就会放出去代替老板行商,届时就油水多多财源滚滚了,总之大有前途。
经过马克推荐担保,丹马斯摆了一番架子,终于将瑞恩收为小弟,训诫几句,立即发放了两个银币和一套衣服,从今日起,瑞恩也就算是丹马斯商铺的伙计了。
虽然是战争时期,但达克城却也没有执行宵禁。夜幕降临之后,各家店铺纷纷挂上马灯,星星火火,点缀得整座城市璀璨光明,路上行人如梭,竟然彷佛比白天还要多一些,中央主干道上的贵族车道白天空寂无人。晚上却繁忙无比,好像那些贵族老爷是属吸血鬼地。只在晚上出没。
刚刚吃过晚饭,马克即上门邀约一众护卫出去喝酒。正好瑞恩正打算熟悉做案地形,正中下怀。
马克的家住在城西那边的贫民窟里,因为人生境遇不佳,几十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大长进,其实丹马斯老板昔日也是贫民窟的一员,不过运气不错。在给老板做店员的时候得到了老板女儿垂青,之后居然一帆风顺,待老板退休之后就接过了家业,而象马克这样运气很烂的家伙,也只好跟着昔日的伙伴混饭吃了。
不过马克倒也没什么看不开,照瑞恩看来,这个家伙地活得相当灿烂,高也成、低也就。没什么城府,也没什么野心,开朗豁达,喜好结交朋友,和瑞恩认识不到三天,眼下就已经推心置腹。俨然兄弟一般。
其实瑞恩心中却是有些惭愧,这次他在达克成补上户册,马克就是担保人,而按照王国法律,如果日后瑞恩出了什么麻烦,马克必定会遭到牵连,而事情越大,遭受的连带责任就越重。
条登王国地处大陆西陲,领土广阔,气候干冷。多有牧场。国内风气开放,人民多有豪爽之风。尽管已是夜晚。但路上女孩不少,而且毫不保守,年轻情侣大声谈笑,甚至当街接吻,但众人却见怪不怪,无以为异。
这次随同一众护卫出行地还有马克的妹妹,名叫塞茜,约莫十八、九岁,性格真象是和马克一个模子倒出来的,虽然衣衫朴素,但却俊俏清丽,笑容甜美,活泼开朗,一路上问东问西,非常缠人。
随意找了一家酒馆,刚刚进门,柜台上的酒保即高声笑道,“马克,这次绝不赊欠!!”
“放屁!”马克大笑道,随手将一枚银币拍在桌上,指着酒馆内的一圈客人,“上一轮,今天我请了!”
酒馆内轰然应和,一众酒客纷纷举杯回应,人人大笑道,“马克,这次可发财了?!”
酒保是个三十多岁的壮汉,笑嘻嘻的将银币推了回去,“你小子还有五个铜币地账没清呢!”
“呸!”塞茜朝他伸了伸舌头,“我哥哥什么时候欠你钱了?!”她掏出一个小小的羊皮口袋,“这是我哥哥给阿姨带的礼物,正宗野羊胆呢,正好治喘病,你可别弄丢了!”
酒保伸手接过,感激的道,“马克大哥,多谢了!”扭头大喝,“今天给马克大哥接风,再上两轮,免费!”
这处的酒客大多彼此相熟,不是街坊邻居就是朋友,马克人缘极好,寒暄了老大一圈,方才落座,朝瑞恩抛了一个眼色,得意的道,“出去一回,本以为朋友们都生疏了,想不到还是这么热情。”
瑞恩举杯敬道,“马克大哥,不是朋友热情,是你为人太好!”此话倒确实是由衷而发。
喝过一轮,瑞恩一声告罪,打着逛街的由头,率先离场,不料刚刚站起,塞茜却跟着站起,好不避嫌的揽过瑞恩地胳膊,咯咯娇笑道,“我带你逛街!”
瑞恩愕然望过,众人却轰然大笑道,“霍拉德是长得英俊,但咱们塞茜也是个美人啊,也不用这么着急嘛!”
塞茜脸上一红,嗔道,“人家是看他刚来嘛,又不认得路,难道做好人也不行么?!”
瑞恩一阵头痛,适才晚饭之前,他早已打听明白了教堂所在,这次就准备出去熟悉地形,准备找机会跟那些教廷商人接头,正打算推辞,却听马克一声咳嗽,朝自己微笑道,“说得是,霍拉德第一次来达克城,可别走丢了,找人带带也好!”
见大哥允诺,未等瑞恩出声拒绝,塞茜牵着他的胳膊连拉带扯跨出大门,直走到街上,塞茜笑嘻嘻的朝他做了个鬼脸,“我就不喜欢看他们喝酒,你也不要喝酒好了。正好陪我逛街!”
算了、算了,就当今天晚上是旅游好了,瑞恩心道,任由她拉着自己的胳臂,随着人流四处闲逛。
此刻正是饭后不久,行人逐渐密集,各处小贩趁机在道上摆下大大小小地地摊。一路上吵买吵卖,显得越发热闹。走了半晌。转过一处街角,步入达克城的主干道,前方居然有人在路上圈了一个圈,摆开架势耍起了小马戏,几个小猴骑着山羊翻上跳下,惹得人群不住哄笑。
走过几个马戏圈,一旁地人堆处极为喧闹。塞茜急忙拉着瑞恩挤了进去,却发现竟然只有一张桌子,后边坐着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咳、咳……先生们、女士们,各位达克城的朋友,”见游人来得不少,老头从背后的行囊里取出一管小小地竖琴,轻轻一拨。“叮……”地一声,周围立即安静下来,“今天给朋友们唱的是:‘草原大恶魔’地故事……”
手中琴弦拨动,琴声叮咚响起,尽管身处闹市,却仍是悦耳非常。老头声音嘶哑,半吟半唱道:“在那恶魔聚集的边缘草原上啊,有一头隐居地穴的恶魔;
信仰邪恶地半兽人啊,
都是他忠诚地部下;
他有一头乌云凝结的长发,
还有一身沐浴沙漠地皮肤,
拿着一把来自地狱地吐火长剑,
胸前悬挂着干枯的头颅;
最爱的饮料是处女的鲜血,
最爱的食物是婴儿的脑浆;
他盘踞在茫茫的草原,
凶残暴戾、无恶不作;
无数忠诚善良的勇士啊,
奉着神地旨意。
怀抱着惩除邪恶的决心。
却倒在了恶魔的脚下
但是
神明的荣光岂容亵渎?!
正义的信念怎会消弭?!
终于有一天
一位勇敢的骑士踏上征途
大恶魔瑞恩地末日
即将到来……”
瑞恩脑中“轰”的一声炸了开来,禁不住有些微微颤抖。身畔塞茜愕然望过,“怎么呢?不舒服么?!”
瑞恩嘴唇蠕动,好半天,方才勉强点点头,微笑道,“他唱得真好听!”
塞茜欣然点头,“当然拉,马拉爷爷可是达克城最好的吟游诗人,就连公爵大人家都成邀请他在宴会上表演哩!”她拉了拉瑞恩的胳膊,目光忽然落在瑞恩的头上,忽地哑然失笑,“霍拉德,你的头发和那个恶魔一摸一样哦!”
瑞恩脸上的肌肉微微跳了跳,干笑道,“其实我就是那个大恶魔!”
“呸!……”见瑞恩目光呆滞,怔怔地瞧着自己,塞茜忽然脸上有些发烧,低下头来,避过瑞恩的目光,却又忍不住偷偷瞥了瑞恩一眼,轻声嗔道,“你要是大恶魔,那我就是魔王了!”
忽然之间,气氛尴尬起来,两人默然无语,各自想着心事。瑞恩心中感慨,没想到自己的名声居然会变得这么臭,而塞茜却又羞又喜,一时之间,居然谁也说不出话来。
长长了叹了一口气,瑞恩回过神来,目光落下,眼见塞茜脸色绯红,面上满是羞涩,和适才那位豪爽活泼的少女判若两人,禁不住惊讶非常,目光落下,忽然皱眉道,“你地裙子怎么了?”
塞茜愕然摸去,忽然大急道,“哎呀,我地钱袋!!……”
瑞恩一怔,转头回望,身畔不远处一名相貌猥琐的男子神色慌张,竭力朝人群外挤去,手中黑糊糊地攥着一个布袋。
顺着瑞恩的目光望去,塞茜失声叫道,“那是我的钱袋……来人啊,他是小偷!!……”
猥琐男子闻声大急,迫不及待的一个扭身,推开前面的两人,一溜烟朝街对面急窜,塞茜大声叫喊,急忙推开身后的游人,挤出人丛,瑞恩跟在身后,左右观望,禁不住眉头大皱,眼下身边满是行人。要是施展疾风步的话,也未免太惊世骇俗了一点。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那名男人早已翻过一道栅栏,眼见就要窜到对街,塞茜不及多想,急急跟了上去,刚刚越过栅栏。一辆马车骤然急驰而至,驭手忽见前方居然有人。禁不住心中大骇,急忙挥鞭呵马,骏马长嘶而起,缰绳被绷得笔直,“砰……”地一声,马车一阵摇晃,猛的撞在路边的栅栏上。
马车之后十多名护卫骑士又惊又怒。甩下马鞭赶了上来,敲着马车车墙,人人脸色惊惶,一迭声问道,“少爷……少爷……您没事吧?!”
直到这时,驭手尤自惊魂未定,一眼瞥见呆坐地上颤颤发抖的塞茜,破口大骂道。“干什么?!作死么?!”
“砰……”的一声巨响,车门上突然破开一个大洞,旋即又被补了两脚,薄薄的木板顿时四分五裂,一名青年走下车来,脸上狰狞可怖。额头微微有些青淤,未等旁边仆从问候,猛地飞起一脚,将驭手踹下马车,咆哮道,“干什么?作死么?!狗一样的东西,想害死我?!”骂了半晌,感觉还不解恨,随手抢下一支马鞭,抽得驭手连连翻滚求饶。
众人噤若寒蝉。一名骑士战战兢兢地解释道。“少爷,恐怕……恐怕不关他的事……”少爷回头一瞪。顺着骑士指点地方向看去,这才发现满脸惊恐的塞茜。
“臭婊子!”少爷勃然大怒,提起手来就是一遍,“啪……”的一声,马鞭落下,塞茜身上顿时多了一道血痕,未等第二鞭落下,街旁却忽然有人冷冷地喝道,“等一下!”
“什么人?!”
半晌无人答话,少爷一怔,脸上怒色更甚,刚刚挥起马鞭,准备狠狠抽下,却忽然眼前一花,手中沉重,不知道什么时候,面前多了一名年青人,正漠无表情的看着自己。
少爷吓了一跳,禁不住后退几步,待撞到自己护卫身上时才反应过来,此刻满街的游人都远远地的围拢过来,虽然无一人敢越过栅栏,却纷纷指指点点议论不已,少爷忽然感觉大失面子,禁不住怒声喝骂,“贱民,你不要脚掌了么?!”
瑞恩叹了一口气,望着少爷的目光中满是怜悯。
一名扈从骑士偷偷附到少爷耳边,耳语数句,少爷忽然恍然大悟,推开扈从,围着瑞恩望上看下,慢慢地转了几个圈子,嘿嘿狞笑道,“你居然还带着剑?!真是好极了!”他瞟了塞茜一眼,“这小婊子是你情人吧?!”
瑞恩摇了摇头,“我不认识她!”
“哦?!”少爷忽地哑然失笑,“那你认不认识我?!”
瑞恩再次摇了摇头。
少爷后退数步,站在扈从骑士之后,领头骑士举步上前,冷笑道,“贱民,你听好了,我们少爷是达克城总税官沃尔顿伯爵大人地儿子,去年获国王陛下封赦,得授男爵爵位,你可以尊称他为拉希米男爵大人!”
拉希米摆摆手,狞笑道,“根据王国法律,那个小婊子擅自踏上贵族车道,当砍脚掌,这个带剑的杂种携带武器侵犯我的身体,罪无可赦!”他脸色一变,指着瑞恩,“你们还等什么?!给我杀了他!”
十多名骑士纷纷抽出长剑,慢慢围拢过来,瑞恩冷眼旁观,忽然叹了一口气,“正经事还没来得及办,没想到今年的运气这么差!”
十多名扈从将瑞恩围成一圈,领头骑士冷笑道,“来不及后悔了,束手就缚吧,看在创世神的份上,我给你一个痛快。”
瑞恩摇摇头,“你们有大麻烦了!”
骑士微微一怔,还未明白过来,眼前忽然人影一闪,“砰……”地一声骨骼脆响,最前方一名骑士筋断骨折,竟被瑞恩生生撞飞,拉希米男爵少爷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瞳孔收缩,眼前这名黑发青年竟霎那间化身无数,眼前模糊一片,处处都是他的残影。
颈血四溅,拉希米忽然感觉额下一松,全身轻飘飘地没有半分总量,讶然下望,却骇然发现自己身在半空。
“噌……”地一声,火刃刀出鞘之声悠然鸣响,竟仿佛和拉希米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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