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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术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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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掏出腰间挂着的骨刀,李尔麻利地给迅风狼脱起衣服,一边割着狼皮一边快乐地哼着小曲:“啊,太阳,太阳,我心中的……”这曲子怎么那啥呢!
    一块完整的迅风狼皮比鹿皮值钱多了,至少能卖三个金币,这样就能在镇子上给自己添一把铁刀,嗯,不!一把铁匕首了!莫尔镇上矮人铁匠老巴比的手艺可不是盖的!但是价格也不低!
    剩下来的钱就能给妈妈买一些治疗风寒的药,再买一些粮食,这个冬天就不用发愁了。他一边麻利地将整张狼皮撕了下来,一边瞅着硕大的狼头发呆。
    这么大一头迅风狼应该有魔晶了,但是怎么弄开它呢?俗话说狼是铜头铁腿豆腐腰,狼头可是最硬的!他不认为自己手里那把经过精心打磨的骨刀能够砍开狼坚硬的颅骨。
    突然他灵机一动,刚才不是捡了一个石头片么,不如就拿它来试试刀,要是碎了也只说明这块陨石铁没有什么用!连狼头都砍不动,就别说能制造出神兵利器了。
    他从皮囊中抽出弯弯的陨石片,狠狠地斫了下去!
    “噗!”脑浆四溅,坚硬的狼头仿佛像豆腐一样被切开,李尔目瞪口呆!这陨石片一点锋刃都没有,怎么如此锋利!更为诡异的是,沾在陨石上的狼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不见,仿佛被陨石吸收了一样!
    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心里一激灵将它扔了出去,这陨石片有鬼!
    半晌李尔才缓过神来,他不甘心地将陨石捡了起来,不就是一块陨石么,还如此锋利,说不定还审什么神兵利器呢,再怎么着也能值几个银币!
    小财迷加土包子将陨石塞进背囊里。
    李尔飞快地将手伸入迅风巨狼的脑壳里,掏啊掏!一个滑溜溜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他的手心里!
    果然有魔晶!发财了!李尔快活的看着手里还沾着红色血迹、白色脑浆的指点大小的圆形青色魔晶笑了起来。
    青色风系魔晶,最起码是三阶魔兽的魔晶,在市场上可是能卖到三十金币左右,比狼皮值钱多了!
    这一趟打猎收获颇丰啊!李尔喜滋滋地收拾起地上的鸟兽,就连迅风巨狼的两条腿也割了下来放在背囊中。他的背囊几乎比自己的个头还要高上一头!
    现在的李尔,就是一个人型蜗牛了。
    同样十六岁的少年,莫斯村的孩子们还都在家里围着妈妈撒娇,而李尔却必须担负起家庭的重担。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用这句话来形容李尔一点也没有错,在坚辛的生活压力下,李尔不但比同龄的孩子高上一头,而且力气也大得多。十余年吸收转化土系元素化成的灵气,使他的身体强健程度远超常人。
    高天厚土,厚德载物。土系能量最能强化身体,但是由于无法转化其它性质的灵气,也使得李尔的身体向着横向发展,**逐渐变得虬筋纵横,极为强健。
    但是,像这样不均衡的发展坏处极大,想要达到道的境界更是不可能,有几个修行者是人形暴龙的?
    

第三章 黑火枪
    ( )第三章黑火枪
    大黑山,山很黑,黑色的山岩,黑色的土壤,连原始森林都在肥沃的土壤滋润下绿得发黑,黑色的山,黑绿的树倒映在黑水河里连水都变成了黑色的。
    大黑山山如其名,黑得令人沉醉。
    但是李尔却没有心思欣赏美景,用他的话说就是,黑乎乎的山,黑乎乎的水,黑乎乎的树有什么鸟看头。
    久处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恐怕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再好的美景看久了也没有什么鸟看头了。
    背着比自己还高上两头的皮囊,像人形蜗牛的李尔埋头赶路,从莫斯村赶到山里花了一天时间,而赶回去恐怕要一天半!而这还只是黑森林的边缘地带!
    大黑山有多大?李尔说不清楚,或许只有那些被拜伦帝国、奥雷帝国和各个小公国招募的猎人们才有机会走出大黑山,见见外面的世界。
    莫尔镇地处三大帝国的中间地带,有时候海上的那些国家也会来骚扰一番,黑森林深处传说还有更有强大的精灵族,大黑山旷野平原更有矮人之国,还有无数的地精出没,“盗贼多如狗,流氓小偷遍地走”,再加上数不清的佣兵,冒险者以及进入黑森林猎取魔兽的强者,莫尔镇形势之复杂,在奥古大陆上简直无出其右者。
    莫斯村作为鄂温猎人的村落之一却在乱世中保留了一点平静,原因无它。几乎每个成年鄂温人都是出色的猎手,军队中最好的斥候!没有之一,就是最好的!
    被军队招募的鄂温猎人被称为鄂温克,他们可以在繁茂的森林草原中追踪敌人,悄无声息地实施渗透、暗杀、投毒,利用大自然的掩护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每个国家军队中如果没有鄂温克的存在,那么他的军队基本上就是聋子、瞎子。
    因此鄂温克们地位超然,他们在各个国家军中服役,一旦发生战争本来敌对的鄂温克们甚至还会聚在一起交流情报……
    但是,这也让各大帝国深深忌惮,没有人希望自己的斥候会是两面甚至是多面间谍!他们的机密在鄂温克猎人们的情报交流中再也没有秘密可言。
    三大帝国和各个公国们不是不想把鄂温人连根拔起,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最出名的例子是百年前拜伦大帝圣?莫西干大帝决定扑杀这一毒瘤,派十万大军进入大黑山,结果却是鄂温人举族迁入深山与十万大军玩起捉迷藏。
    半年后,品尝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陷阱、层出不穷的魔兽袭击的大军退出森林,十万大军残余的败兵只剩下不足五千人,其中还有近三千人变成疯子,剩下的两千人人带伤,而鄂温人举族都不满一万人!
    整个大陆震惊了,从此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再敢打鄂温人的主意,而且鄂温克们还得到一个新的称号,“森林之子”,在森林中他们是不可战胜的。
    但是只有鄂温人自己才知到他们的损失有多大,近三千精锐的猎人永远地埋骨在了因数森林深处,不是被敌人杀死的,而是那些森林深处的魔兽!
    对大自然应有敬畏之心!这是所有鄂温人植根于心底的信念。
    “救……救命……救救我……”突然一阵微弱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埋头赶路的李尔,他不由得吃了一惊。这里怎么会有人发出求救的声音?是冒险者?还是猎魔人?还是……
    他顺着声音望去,突然发现一个矮小的身影正被树藤倒吊在了半空,离地面足足有十米高!褴褛的身影发出微弱的惨呼声,摇呀摇的,仿佛随是时会掉下来,从这么高的地方要是跌下来恐怕至少会筋断骨折,除非他是一名强力的战士。而那个身影看起来显然不是。
    “我,日啊!这不是前两天我刚刚设置的捕兽陷阱么?怎么吊起了一个人!”李尔连忙七手八脚地将那人放了下来。
    “咦!怎么是一个地精?”李尔惊讶地道,可是这个地精有点古怪,皮肤只有一点淡淡的绿色,也不像正常的地精那样长着几乎能占去半边面孔的大鹰钩鼻子,反而这个地精看起来很“清秀”,绝对能用这个词来形容眼前的地精。
    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淡绿色晶莹剔透的长发,修长的大腿,如果不是他绿色有皮肤和尖尖的耳朵出卖了他的身份,这个地精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漂亮的人类小伙子了!他像精灵更多于地精,当然精灵的皮肤可不会是绿色的。
    “谢谢你救了我,阁下!”地精不知被吊了多久,嘴唇干枯,神色委顿,说话都有些费力。
    “不用谢,应该的,应该的……”李尔连忙拿出水囊喂了一点水给地精,李尔在这个世界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也不可能把陷阱就是自己弄出来的告诉地精,否则那地精说不好会跳起来跟自己拼命。
    做好事当然是不留姓名地,干了坏事自然更不能留姓名了!两世为人的李尔还是深黯其道的。
    “呃,我说,地精兄弟,你怎么没事跑到大森林里来了,就你这小身板,还不够一头迅风狼塞牙缝的。”李尔问道,这个地精穿得还不错,宽大的木棉袍子,针脚很细密,桫椤叶的披肩裁剪得很合身。
    完全不像普通的地精一副邋遢肮脏的样子,其实在奥古大陆地精是文明高度发达的一个种族,他们能制造出精致得令人发指的地精机械,威力强大的魔导炮,堪比精灵弓箭的黑火枪,但是地精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们不团结。
    地精们的足迹遍及整个大陆,但是却没有立锥之地,片瓦存身,他们只能在各处游荡,被称为“流浪的地精”、“肮脏的地精”、“丑陋的地精”,以及“流氓”、“小偷”等等所有不雅的词语都能用来描绘地精。
    但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地精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炼金术大师!传说地精大师马可?耶罗曾经制造出了可以在天上飞行的铁鸟,可以在天空中高飞三个月而不落下,当然!那只是传说。
    “我,我是来大森林里游历的……”瘦弱而清秀的地精嗫嚅着道。
    李尔脸上露出古怪的笑意,出来游历的地精?他几乎要拍着肚子狂笑起来了,这不是欺负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么?地精游历?他们用得着游历么?他们几乎天天都在“游历”!而他们的“游历”就是四处漫游,出售一点地精商品,而且里面绝大多数都是骗人的小玩意。虽然有点地精商品里面会有一些好东西,但是,绝大多数东西都是唬人的。
    而李尔就上过当,那是一个跑到莫斯村里兜售商品的地精小贩,用一把小铁刀换去了李尔刚刚打到的两只土岩羊。结果那把小铁刀只削了一下水果就断成两截!从此李尔对地精的印象就变得很恶劣。
    “来游历的,呵呵……”李尔笑了起来道:“好,现在你安全了,可以开始新的游历了,我还要赶路,回见了您哪!”
    “不……”地精一声尖叫,道:“希望您能给我一点吃的,还有,一点干净的水,我已经被吊在这里两天……还有……”
    李尔打断了他的话道:“为什么?地精,我还一知道你的名字,凭什么给你吃的、喝的?嗯,”他停顿了一下,眼珠转了几圈:“要不,你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我,我们交换!”李尔决定把从地精那里失去的东西再从地精身上捞回来,虽然此地精非彼地精。虽然他这个土包子心里还闪过一丝歉疚,但转眼就被抛到九霄云外。
    “嗯……好!”那地精沉吟了一下,从灰色的袍子下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来说道:“这个是地精火枪,应该能够换你的食物和水了?”他心里却在哀叹,用火枪换一点食物,要是族中的那些长老看见了,说不定会气得昏倒!
    可是,自已却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够拿得出来了,而且就是这支火枪也在先前的森林冒险中发射光了最后一个魔核中的能量,彻底变成了没有用的废铁。没有了火枪,没有材料制造一些地精工具,自己就只是一个孱弱的,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弱小地精!
    “地,地精火枪!”李尔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地精黑火枪他不是没有听说过,村子里那些退役的鄂温克就曾经喋喋不休地说起过地精黑火枪的强大!那可是传说中的高阶武士都害怕的东西,而且有“魔法师克星”的称号!向来都是有价无市,有钱没地儿买!
    他一把抢过黑乎乎的东西,这东西就像是一个狭长的三角形,顶端是一个黑不溜秋的黑管子,黑管子呈喇叭状张开。
    “这就是地精火枪,切……骗人呢?”李尔笑道,俗说话吃一堑长一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上了一次地精的当,买了一把“削铁如泥”的刀,这次更牛啥,连地精火枪都出来了。
    “我没有骗你……这是真的火枪……”地精的眼睛仿佛有一层雾水在飘荡,眼圈红了起来:“只是这把地精火枪没有魔兽晶核了,否则我可以试给你看的。”
    “魔兽晶核……咳咳……我这里有啊!”李尔快爽歪了,自己不是刚刚淘弄到一颗迅风狼的晶核么!这玩意可不经常有,就是一百头迅风狼也不见得能找到一颗晶核。
    “你有晶核?”清秀的地精吃惊地张大了嘴巴,淡绿色的头发在风中微微飘动。
    “哈,怕了!”李尔从贴身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块青色的晶核,在手上抛了抛:“看我拆穿你的骗局!”
    他拿起黑火枪,却傻了眼。黑火枪严丝合缝,几乎是一个整体,纵然他见过什么AK――47,M1什么的,也找不到黑火枪的机关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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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没灵气
    ( )第四章没灵气
    (准时二更,兄弟们收藏一下,完本绝对有保证。)
    地精拿过黑火枪,不知扳了一样哪个地方,枪托上突然弹出一个小小的凹槽,将迅狼晶核塞入凹槽中,“啪”地又合上了,依然是没有丝毫缝隙。
    李尔眼睛一亮,一把将黑火枪抢了过来,他瞄也不瞄,便端起火枪冲着森林深处放了一枪。
    “轰!”巨大的力量让他的胳膊一抖,差点把枪扔在地下。一个拳头大小的青色风刃轰然脱膛而出,没入森林中。
    刹那间他就傻眼了,不远处一棵两人合抱的粗壮巨树身上多了一个碗口大小的黑洞,从洞口望去竟然能看到对面的树枝树叶!
    这一枪竟然把一棵巨树打穿了!
    李尔半天没有合上嘴巴,强!太强了!果然是地精制造的精品杀器!可是这震动也恁大了,他瞄了瞄地精瘦小的胳膊,要是地精打一枪,会不会把他的胳膊震断?
    李尔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身高却达到一米七八,称得上是虎背熊腰,力气更是大得惊人,就是一般的成年鄂温克也不敢与他较量力气。
    地精被他盯得有些心慌,连忙道:“现在可以证明它是真正的地精火枪了?而且你放枪的姿势也不对,很容易伤着自己。请问,现在可以给我一点食物和干净的水了么?”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李尔连忙拉开皮囊,将水袋递给了地精,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可是,这枪么?还是还给你,太贵重了,这顿饭就算我请你好了。”
    李尔虽然见钱眼开,而且有收藏宝贝的习惯,(死鬼师父含笑九泉,这可是他耳濡目染,谆谆教导的结果,老家伙就靠收集灵器,吞噬灵器中的灵气修炼),但是他的心中还是有着自己的底线,那就是不能平白无故占别人的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啊,而且是屡试不爽的真理。
    地精没有收回火枪,不过,他清澈的蓝色眼睛里却闪过一丝火花:“我说过了,用这枝地精火枪交换一些食物和水……而且,地精火枪消耗的能量很大,它最适合的能量是火系晶核,那颗风系晶核最多只能打十枪!”
    李尔吓了一跳,那颗迅狼晶核能值十几个金币,只能打十枪,那岂不是一枪一个多金币?这,这哪里是枪啊,就是一烧钱机!他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可怜的李尔现在仍处于赤贫状态,如果不是走了狗屎运,挖到一枚魔兽晶核,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恐怕连如何过冬都成问题呢。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经过这么一耽搁,赶到下一个营地是不太可能了,但是身为猎人,李尔早已习惯大森林的野外生活。
    很快,熊熊的篝火燃烧起来,木架上烤上了一条狼腿,李尔还到河边弄来了一团泥巴,将黑狸鸡掏干净内脏,放入他自己配制的佐料,用一张干净的树叶裹好,外面再糊上一层厚厚的泥巴,放入篝火中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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