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仙缘-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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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药一成,一半内服,一半外敷,双管齐下,立竿见影。
一会儿工夫,重病垂危似的方少白,身体高烧热气,慢慢地敛去,苍白的脸上,也浮现一点儿红晕,呼吸更是变得平稳有力。
这一切,都说明萧景元的救治,十分对症下药。
“好了,好了……”
见此情形,一帮人肯定是欢呼雀跃,高兴异常。
“不要吵!”
萧景元制止道:“他需要安静休养,估计明天才能够醒来……你们先回去吧,帮我打听调查清楚,他为什么受了伤,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是!”
几个人表情一肃,凛然听令,汹汹而去。
这些人一走,萧景元才换下了沾满烂泥的脏衣服,然后进入密室中,点燃了蜡烛,在角落书架摸索,找到了一卷竹简。
他借着烛光,仔细阅览竹简内容。
片刻,萧景元目光凝滞住了,然后不自觉苦笑。
“……劫引,真有这种奇异体质啊?”
萧景元捂住脑袋,突然觉得头痛,心里有些发堵。
他果然没有记错,竹简真有记载。但是确认了竹简内容,他整个人感觉很不好。如果记载没错,那么他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劫引之体。
所谓劫引,不如说是引劫。
那是很神奇的体质,但凡这种体质的人,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背锅侠。
不管有谁度劫,这种体质的人在旁边一站,天劫就有很大程度,直接劈向那个人,帮度劫者分担大部分灾害。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人可谓是活生生的替死鬼啊。哪个修士,觉得没把握度过天劫,就可以找到这种替死鬼,帮自己挡灾。
只不过,拥有这种体质的人,非常的稀少,和天材地宝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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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百足虫
萧景元懵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浑浑噩噩。
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幸与大熊猫一样,成为了珍稀动物。只不过,他却根本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这一种体质,很容易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他有理由怀疑,劫引体质的人,之所以越来越稀少,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由于千百年来,被修士拉去挡天劫挂掉了。
挂的数量多了,肯定会成为濒危物种。
最要命的是,这一方时空,可没有濒危物种保护法……
想到某一天,自己可能会被人拉去当挡天劫的肉盾,萧景元不寒而栗,一阵毛骨悚然,手足冰凉到了极点。
“……还好,没人知道。”
好久之后,萧景元拍了拍胸口,庆幸自己低调了十年,才平安无事存活到今天。
“不过,还是有些不对。”
与此同时,萧景元捧起竹简,反复研究其中的内容。但是他细看文字,甚至能够把内容背下了,却找不到答案。
要知道,引劫挡灾的人,好像是帮人害己。而他呢,虽然也在挡灾,但是在挡了灾之后,貌似可以从中获得好处啊。
可是这种,好人有好报的事迹,竹简似乎没记载啊。
不知道是忽略了,还是……变异了?
萧景元陷入沉思之中,如果说帮人度劫,对自己也有好处,也不是不能帮。
问题在于,他也不确定,这是偶然的个例,还是由于穿越的原因,让他的体质变异了,从而拥有了神奇的功效。
更重要的是,他不敢轻易拿自己的性命来赌。
赌对了还好说,要是错了……小命玩蛋,化为灰灰,冤枉呀。
但是想到这个可能性,他心里又痒痒,总想验证一番。毕竟,要是验证对了,这其中的好处不必多提,他必然能够成为修行界香饽饽。
当然了,张扬高调的后果,也是福祸难料。
在萧景元纠结之余,就听见了外头房间,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动静。他心神一凝,立即放下了竹简,轻快钻了出去。
当他回到卧室,就看到方少白迷迷糊糊的挣扎,似乎是要坐起来。
“别动……”
萧景元连忙去搀扶,顺手给他递了一碗温水。
果不其然,方少白确实是渴极了,微微昂头,犹如鲸吞,一大海碗水,立即见底了。
“啊……”
方少白喝了水,舒服长叹,也恢复了几分神智。不过,也有几分困惑,“阿元,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中了毒,似乎是被什么毒虫咬伤了。”萧景元也有几分轻叹之意:“如果不是你的生命力顽强,恐怕已经交待过去了。”
之前,他就说过,以方少白的资质,想要拜入仙门,肯定不是问题。
这不是随口夸赞,而是陈述一个事实。
因为萧景元很清楚,方少白的体质,也有些不同寻常。
在十年前,方少白的父母族人,亡于洪水灾难之中,他也和萧景元一起,混在难民群中,悲伤欲绝,麻木苟活。
当时,两个小孩,孤苦伶仃,没有依靠,再加上难民百姓,自顾不暇,也照顾不了他们。以至于他们,有一餐没一餐的,经常饿肚子。
真是饿极了,只能摘野果,啃草根度日。
其中一天,方少白无意中吃了一块草根,然后周身肿胀,痛苦非常,一句话也说不出。那个时候,周围百姓都觉得,他肯定是吃了什么毒草,怕是撑不下去了。
尽管许多人惋叹,却束手无策,更没钱请大夫救治方少白,甚至于继续逃难去了,根本没有停下照料的意思。
只有萧景元,看到方少白苦痛的模样,动了恻隐之心。脱离了大部队,选择留了下来,背着他慢慢前行。
走走停停,断断续续,一共照料了七天。
那时候,萧景元也是小孩,这样照顾一个和他同样大小的孩子,其中的辛苦也可想而知,也不必尽述,反正是不堪回首。
七天之后,方少白肿消痛止,症状全消。
不仅如此,他的身体,也变得十分强健,可谓是身轻力捷,能够独追逃鹿,手捉飞鸟,十分的奇异。
后来,萧景元才在老道士口中知道,原来方少白无意中得了机缘。他吃下的草根,应该是某种天材地宝,可以让人强身健力。
七天的痛苦,那是由于药力发挥作用,方少白又不懂运气炼化,只能顺其自然的散发。过了七天,他才完全把药力吸收干净。
从那个时候起,方少白也算是易筋锻骨,脱去了凡胎,根骨异与常人,拜入仙门之下,自然没有什么难度。
估计就是这样的体质,才让他在被毒虫咬伤的情况下,只是昏迷不醒而已,却没有断送性命,而且撑到自己采药医治。
其实萧景元也很好奇,当年老道士也认识方少白,也知道方少白的根骨不同寻常,属于良才美玉之流,为什么选择收自己为徒,而不是纳方少白归于门下。
没想,老道士却说,相比方少白的根骨,他更器重自己的慧根。
慧根,根骨,有区别吗?
那时萧景元也觉得奇怪,问老道士,他也回答不上来。
不过,后来萧景元个人理解,觉得根骨,应该是指资质,修行的资质。身体强壮,筋骨坚韧的人,肯定更容易修行。
至于慧根,应该是理解能力吧。
毕竟脑子太笨的人,肯定参悟不了功法秘籍的奥义,不能领悟其中的精髓。
萧景元当年,只是一个小孩而已,行事却如大人一样,而且比思维能力,比大多数百姓更加缜密,自然是慧根出众的表现。
慧根、根骨,严格来说,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侧重不同而已。
或许,对于老道士来说,在宗门没落的情况下,收一个聪明有慧根的门人,可能更容易传承香火吧。事实上,萧景元也没有辜负他的希冀,能够让他放心离世。
其实萧景元也奇怪,既然老道士也知道方少白有根骨,那么在收自己为徒的时候,为什么不干脆一同把方少白也收下。
老道士倒也诚实,直言祸害他一个人就足够了,要是再祸害另外的良才,他良心恐怕要受到谴责,过意不去……
从这方面来说,萧景元也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幸运,还是霉运。
“毒虫,咬伤?”
在萧景元感叹的时候,方少白却猛然惊醒:“蜈蚣,毒蜈蚣……”
“什么?”
萧景元定神,探问道:“什么毒蜈蚣?昨天晚上,你遭遇了什么情况?为什么被毒蜈蚣给咬伤了?”
几个问题,犹如连珠炮,炸向了方少白,炸得他晕头转向,好一会才缓过来。
“昨天……”
方少白捏着眉头,慢声回忆道:“昨天我回去的时候,在路上看到了一只野生锦鸡,就想捉它回去,给兄弟们做一道叫花鸡。”
“在追逐锦鸡的时候,就沿着城郊越跑越远,到了十里亭以外的一个破庙中。”
忽然间,方少白脸上浮现出几分无奈之色:“那只锦鸡,它逃到了庙中。我把它堵在了破墙一角,正准备捉它的时候……”
“几十条蜈蚣,突然间在草堆里涌出,挂在了锦鸡身上,将它扑咬致死。”
方少白声音发沉:“我当时很吃惊,然后看到,那些蜈蚣呈淡淡的黄红色,每条都有一指宽,数寸长。”
“这样的百足虫,不管是入药,还是泡酒,功效应该不错。”
方少白一脸懊悔的表情:“我当时就想把这些蜈蚣捉回来送你,或许能派上用场。然后在捉蜈蚣的时候,不小心被咬了一口。”
“开始的时候,我还不当一回事,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就觉得全身燥热,脑袋也有些晕陀陀的,就意识到不对劲,急忙往城里跑……”
说话之间,方少白苦笑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记不清楚了……不过看起来,又是你救了我……”
“就算我不救你,估计你也没事。”萧景元轻笑道:“说不定你熬上两天,身体中的血液,就能够把蜈蚣毒素净化干净。”
“……那是受罪,这苦头我可不想吃。”
方少白嘿嘿一笑,然后咬牙切齿道:“那些该死的虫子,不能轻易放过它们,我要把它们全捉住,放油锅里炸……然后吃掉。”
当年在最艰难的时候,不要说炸蜈蚣、蚱蜢,就连幼虫他们也吃过。
别说,经萧景元的妙手烹饪,滋味还算不错。
“……吃货!”
萧景元却有些无语,伸手把方少白按在床上,没好气道:“你还没好,继续休息吧,我去配些药……”
“哦!”
方少白老实躺下,闭上眼睛道:“我明天应该能好……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把那些蜈蚣捉回来下酒……”
“行行行,睡吧。”
萧景元敷衍一声,就熄灭了卧室的烛光,然后走到了外面。
这时,天亮渐亮,月光温柔似水,十分皎洁。
萧景元走到大堂之中,低头察看搁在竹篓中的淡金小老鼠。不知道什么原因,小老鼠依旧昏迷不醒,情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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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撞上大铁板
望着小老鼠,萧景元陷入沉思之中。
考虑了片刻,他就有了决定,把老道士精心炼制的吊命药丸,再取出三颗来,然后化到一碗清水中。
药丸入水,慢慢地化成了碧色,略有几分药香。
萧景元取来个小勺子,慢慢地舀起药汁,小心翼翼灌到小老鼠口中。
说起来也怪,处于昏迷状态中的小老鼠,在药水入口的时候,却无意识地吞咽,很快就把一碗药水喝光。
药水耗尽,从表面上看来,小老鼠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萧景元却敏锐察觉到,小老鼠身上的气息,似乎稳定了一些。
这说明老道士炼制的药丸,功效不仅对人有用,对动物的效果也不差。
观察一会儿,萧景元轻声道:“看情形,应该不是什么凶狠的异兽,希望不要发生农夫与蛇的悲剧……”
不过事已至此,再多说也没用。萧景元收拾杯碗,妥善安置小老鼠之后,就在卧室外的走廊打了个地铺,安然入睡。
这一天,各种事情应接不暇,他身心疲惫,很快进入梦乡。
一夜过去,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投映在院中的时候,萧景元就睁开了眼睛,一抹湛然神光,微闪而逝。
当他起来,到院子洗漱的时候,方少白也在卧室中走了出来。
“早……”
休养了一天,方少白看起来,已然安全康复了,丰神俊秀的脸上,尽是红润的光泽。这哪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分明是吃饱喝足之后,又美美睡了一觉的气色。
萧景元洗了脸,拿毛巾抹去水渍,眼睛余光,瞄了方少白一眼,心里啧啧称奇。
也不知道,方少白当年,到底吃了什么草根,以至于把身体,改造得这么生猛,生命力比小强还要顽强。
昨天还病恹恹的样子,一晚上过去而已,就生龙活虎了,让人羡慕。
一会儿,方少白也洗漱完毕,随即潇洒一撞毛巾,招呼道:“走!”
“去哪里?”萧景元愣了一愣。
“当然是报仇雪恨!”方少白咬牙切齿道:“那些臭虫子,差点要了我半条命,不把它们放油锅里炸了,我念头不通达。”
“呃……”
萧景元一怔,随即笑道:“行,那走吧。”
相交多年,他清楚方少白的性情,知道这时候,方少白肯定是恼羞成怒了。要是不同意他的提议,指不定他怎么闹腾呢。
“来了……”
说话之间,方少白直接抽起了柴刀,杀气腾腾:“今天,我杀得它们片甲不留。”
“呃……”
萧景元一看,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嫌弃道:“大堂挂着剑你不拿,拿个柴刀作什么?不觉得寒碜人呀?”
“也对……”
方少白从善如流,立即弃了柴刀,从道观大堂之中,取出两柄剑。
那是很普通的铁剑,锋刃还算坚韧,手艺精良,用来砍蜈蚣,也算是大材小用。但是,两人挂剑在身,迎负而行,道袍飘飞,却是十分的潇洒从容。
一路人,两人悠闲而行,快到中午时分,才来到了方少白所说的破庙。
那是在城外远郊,一个年久失修,没了香火的破庙。
萧景元左右观望,这里不是交通要道,位置又比较偏僻,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难怪庙宇会荒废下来,也没人修葺。
整个庙宇,勉强还有个框架在,不过四处透光。墙角、断壁处,盛开杂草藤萝,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点缀,生机盎然。
在他打量的时候,方少白就冷笑了一下,直接在路边抱起了一块数十斤的石头,然后以霸王举鼎之势,用力将石头一丢。
石头破空,发现沉闷的声响。
“轰!”
没等萧景元反应过来,沉重的石头就已经砸在了破庙的角落。
方少白的力气,再加上石头的重力、冲撞力,很轻易把破庙残墙砸出一个窟窿,并且连堆满枯枝残叶的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