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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不归by 白芸(虐受后虐攻he)-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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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归(出书版) BY 白芸 

  上册 

  文案: 

  靠,游唯秋这家伙,不仅抢足他的风头,还要抢他的女友?简直活得不耐烦了! 

  雷啸一见这家伙就恨得牙咬咬,视他为自己生平最大的劲敌,然而,在看到他因背伤瞬间苍白的脸色后,心里却涌起了前所未有的怜惜。 

  他只喜欢女人,讨厌和男人勾肩搭背,尤其痛恨同性恋,一听到这个词就目露凶光,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可他却没办法解释内心对他的莫名眷恋。于是,当亲耳听到自己女友说喜欢他时,压抑的情绪瞬间如火山爆发,喷出的灼热岩浆,不仅刺痛自己,也深深伤害了他。。。。。。 

  等他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竟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第一章 

  雷啸最近非常不爽,不爽到原以为绝迹的青春痘,此刻如雨后春笋,一颗接一颗冒了出来。 

  「靠!」 

  对着寝室的镜子骂了句粗口,雷啸用力一挤右颊的一颗青春痘,顿时传来钻心的痛。。。。。。 

  他该不会毁容了吧。 

  仔细端详镜中的脸。。。。。。 

  宽阔的额头、浓黑的眉毛,深邃明亮的眼眸,笑起来有点坏坏的样子。。。。。。组成了一张怎么看怎么俊朗帅气的脸,虽然青春痘有点小煞风景,但帅哥的本质是不会因这点小瑕疵而打折扣的。 

  哼哼,所谓剑眉朗目、器宇轩昂,说的正是他这种人啊! 

  听某些三八人士说,自己一入学就被评为B大校草之一,果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瞅瞅那相貌、阳光的气息,再加上一米九的高大身材。。。。。。有时看看电视杂志上当红的明星模特,觉得他们也不过如此,比他帅不到哪里去。 

  从小到大,不断被星探经纪人搭讪,也增强了雷啸对自己外貌的信心。不过他毕竟是个大老爷们,虽然有点小自恋,但还不至于像个女生,冒个青春痘就天崩地裂日月无光。令他不爽的原因并非青春痘本身,而是隐藏在此痘身后的「罪魁祸首」。。。。。。 

  「雷啸。。。。。。」 

  寝室楼下传来狼嚎般的一声,震动全楼,雷啸手一抖,差点再次将自己毁容。 

  他没好气地从窗户探出头去,狼嚎者不是别人,正是同寝室以嗓子大着称的「喇叭」马远哲。 

  「小马驹,你吼什么吼,死人了?」 

  「死你个头!你怎么还在寝室里臭美?再不下来,你的马子就被别人泡走了!」 

  「WHAT?有人敢泡我马子?他存心找死吧!」 

  雷啸大叫一声,靠,居然有人敢泡他马子,他不想活了?看本大爷打他个屁滚尿流,再把他的头塞到马桶里,让他泡个够! 

  他一把扔下手里的镜子,「蹭蹭蹭」地从三楼狂奔下来,脚下生风,双眸射出想扁人的凶光,「那想死的家伙在哪里?」 

  「在那儿!」 

  马远哲一把拉住他,手一指,果然,男生寝室楼外有一抹亭亭玉立的身影。。。。。。 

  长发如云,衣着淑女味十足,背影看上去婀娜多姿,正是被誉为N大校花的沙佩莺,亦是他的现任女友。 

  沙佩莺主修英文,外形清丽,气质优雅出众,开学不久,即在新生联欢会上露了一手震惊四座的钢琴独奏才艺。 

  美女很常见,可气质型音乐才女兼美女却如凤毛麟角。她的风采当下迷倒N大一大半男生,其中也包括雷啸。 

  看到心仪的猎物还不行动,实在有违雷啸的个性。于是,第二天他就堵在沙佩莺上课的必经之途,主动自我介绍,然后直接用情书、鲜花和女孩子都喜欢的小礼物,推倒了她的防御线。 

  集中炮火攻击了一个月后,大功告成。 

  雷啸如愿以偿,抱得佳人归,踩着N大一干男生破碎的心,再次证明了「雷啸出手,百发百中」的必杀绝技。 

  哼哼,不是他自夸,从小到大,只要他看中的女生,还从来没有一个能逃脱他的「魔爪」。 

  其实这话还是夸张了,因为他很少主动追求女生,大部分都是她们自动黏上来,他只需坐享其成就行了。 

  高大俊朗的外形、豪爽直率的个性,再加上超强的运动细胞和不算太差的头脑,让他从小到大都是众人注目的发光体。既会玩,功课还没拉下,校运会上更是风头无二、所向披靡,奖牌奖状随便捞捞,难怪连最苛刻老师都对他青眼有加。 

  是以,雷啸的人生,完全可用「一帆风顺」、「得天独厚」这几个字形容,直到。。。。。。 

  直到遇见了那个人。 

  而那人好死不死,此刻就站在沙佩莺面前! 

  那家伙一只手撑在墙上,一只手插在裤袋中,正低头对沙佩莺说些什么。两人相距很近,只须一伸臂,便能将对方圈入怀中。 

  他身材修长如玉树临风,跟苗条的沙佩莺在一起,画面有种静态的美感和暧昧。 

  雷啸一看,气不打一处来,立即大步上前,挡在沙佩莺面前,劈头就说:「游唯秋,不要随便对别人的东西出手!」 

  那人轻笑了一声,弯起唇角,「雷啸,你该不是偶像剧看多了吧,这么弱智的台词也说得出来?」 

  舒缓温文的笑容,一向是他的金字招牌,可每次看到这块招牌,都有让雷啸把它狠狠砸下来的冲动。 

  游唯秋,和他同龄同系,有着同样优异的成绩与外型,同样一入学就备受注目。 

  他重武,篮球足球游泳样样上手,他偏文,写得一手好字才情横溢;他性情豪爽、锋芒毕露,有时难免咄咄逼人;他却温润如玉,君子风度十足,难得见他对什么事脸红。 

  两人各擅胜场,难分轩轾。 

  他的存在,就像处处压制他的克星。 

  气场与魅力截然不同的两人,自然而然形成了自己的势力圈与粉丝群,难免有所磕磕碰碰。 

  并非雷啸嫉妒心旺盛,见不得别人比他更受欢迎,事实上他是个相当大咧咧的人。 

  游唯秋就像光棍眼中的沙子,尽管让人很不舒服,但他毕竟不是倒霉的光棍,而是人见人爱的雷大白马王子,自然不会与一粒沙子一般见识。他只是不爽他那总是散发着圣母光辉的假笑,一闪一闪的让他发抖,还有很明显就是一脸扮猪吃老虎的惺惺作态。 

  不爽归不爽,只要人不犯我,我亦不犯人。可没想到这小子近来愈发嚣张,居然不时对他的马子献殷勤,靠,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这不是摆明了给他下战书吗? 

  还没等雷啸发作,就听沙佩莺「噗」地一声,笑了起来,「雷啸,乱吃什么醋啊,是我拜托游唯秋帮我忙的。」 

  女孩子都难免有虚荣心,N大两位校草级的人物,正在为她「以眼杀人」,她的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 

  「帮什么忙?」雷啸回过头看她。 

  「周董的演唱会门票啦。」沙佩莺微笑挽住他的手,晃着纤指中夹着的两张票。「游唯秋的舅妈是这次演唱会主办方的工作人员,我就托他弄了两张前排位置比较好的票,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我知道你很喜欢听周董的歌,从听说他开演唱会那天起,就一直念着要买票捧场。」 

  呵呵,原来还是为了他。 

  他的女友果然够体贴。 

  雷啸摸摸头,讪讪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你早点跟我讲嘛。」 

  「要是我告诉你,你肯定不同意我去找游唯秋。」沙佩莺瞪了他一眼。 

  这倒是真的,哪个大男人会让自己女友向情敌求助? 

  雷啸看了游唯秋一眼,硬着头皮道:「这个哈。。。。。。谢了。。。。。。多少钱?我马上给你。」说着,他就掏出钱包。。。。。。 

  「五千。。。。。。」游唯秋很干脆地说。 

  「靠。。。。。。你抢劫啊!」 

  雷啸的手抖了一下。 

  「。。。。。。日元。」游唯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你这小子。。。。。。耍我玩啊?到底多少,给个准数!」雷啸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游唯秋微微一笑,突然伸手拿过他的钱包,从中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再把钱包扔还给他,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至极。不做小偷真是可惜了,雷啸一脸黑线地看着他。。。。。。 

  「一百块,收下了。」 

  游唯秋晃了晃纸钞,把钱塞入口袋。 

  两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当然不止一百元。雷啸又不是傻子,但他既然这么爽快,自己再推托反而显得扭捏了,于是点点头,「这笔帐我记下了,日后一定还你。」 

  「只怕你还不起。」游唯秋轻轻弯起唇角。 

  「切,走着瞧。」 

  雷啸伸手搂过沙佩莺的肩膀,「我们走吧,待会儿陪我去练球。」后者乖乖点头,小鸟依人般窝在他怀里。 

  这也正是他喜欢沙佩莺的地方,温柔淑女,不像新生代小辣妹一样奇装异服,更没有她们既火爆又凶窘的性格。最重要的是,她也喜欢他,虽然对手强劲,但她一开始就选择了他。 

  想到这里,不免得意起来,掉头看了一眼游唯秋,他仍站在墙边,一动不动,看不清表情,但那身影,明显透着几分落寞。 

  失恋了吧! 

  哼哼,谁让你抢我的女人! 

  雷啸得意地咧开嘴,把沙佩莺搂得更紧。 

  成就感啊成就感,这就是打败情敌的成就感,他果然魅力无穷!摸摸脸上的青春痘,似乎也消下去不少。。。。。。 

  「雷啸,你别老是针对游唯秋,其实他人真的很好,脾气更是没得说。什么事只要说一声,能做到的,他都会帮忙。系上喜欢他的女生一堆,根本数不过来。」 

  「喂,我没道理对情敌和颜悦色吧?」雷啸斜睨着她。 

  不,现在还不到消除警戒的时候,沙佩莺对他的印象不错,他须时刻保持警惕。 

  「你反应过激了啦。」沙佩莺笑道:「我根本没觉得他在追我,最多是普通朋友的关心罢了。」 

  「女人,你在这方面的感觉实在迟钝。」雷啸没好气地说。 

  「大男人,你在这方面真的有些反应过度。」沙佩莺笑着微抿双唇。 

  「好,我不跟你争。路遥知马力,看下去就知道他是不是对你居心叵测。」 

  「你啊。。。。。。」 

  沙佩莺微微一笑,不再反驳。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果然,只要是狐狸,就一定会露出狐狸尾巴! 

  一颗篮球凌空飞来,马远哲炸雷一样的声音,在耳畔响起,「雷啸,你梦游啊,我们还在比赛呢!」 

  雷啸马上回过神来,收回视线,跃空抄过篮球,带球过人,直切入篮下,想再来个漂亮的灌篮。不料却被对方身高近二米的中锋拦住,结结实实盖了个大火锅。。。。。。 

  靠! 

  雷啸在心里暗骂一声,立即回防,没跑几步,就听到中场休息的哨声,他不由松了一口气。 

  「雷啸,上半场一开始发挥得不错,最后十分钟就开始梦游了?你小子是不是昨晚DIY做得太过火了,体力不支?小心肾亏!」同是队友的马远哲,一掌拍上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你才肾亏!老子要发泄,有的是对象,怎会DIY这么逊?」雷啸反驳道,眼光却不由自主偏向场外某个观众席。。。。。。 

  第一排右侧,一向是沙佩莺的「御用席位」。每次他比赛,只要没课,她都会来为他加油,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十分钟前,她身边坐了一位身材修长的男生。洁白的牙齿、清淡的笑意、明亮的眼眸,都是他的金字招牌。 

  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 

  左耳进、右耳出地聆听完教练的训导,雷啸立即跑到沙佩莺身边,瞪了游唯秋一眼,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可乐。。。。。。 

  「你特地买给我的?谢了。」 

  不等他回答,他便径自打开瓶盖,猛灌下去。。。。。。 

  冰镇的可乐让他全身凉爽,这小子,想给沙佩莺献殷勤?没门!正好他口渴,就抢来自己享用了。 

  游唯秋倒也不说话,只是微笑看着他喝。 

  「擦擦汗,你后背都湿透了。」沙佩莺体贴地递给他一条毛巾,引来不少围观女生嫉妒的目光。 

  「谢了。」 

  雷啸一屁股坐在两人中间,把他们挤开,斜睨着游唯秋,「姓游的,你怎么老是阴魂不散?」 

  「来替你助战,还不好?」游唯秋微微挑了挑眉毛。 

  他今天穿着白色T…SHIRT,配一条旧旧的牛仔裤,很普通的衣着,套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干净、舒服。 

  淡,而清爽。 

  这男人身上,总是恰到好处地流露出这些特质。 

  完全和雷啸相冲的特质。 

  装什么淡定啊,是男人就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在泥土里打滚在汗水中拼搏,装飘飘出尘的圣人能装出鸟来?! 

  「你不是替我助战,而是来挖我墙角的吧?」雷啸看着他,泄愤般拼命喝着他的口乐。 

  「随便你怎么想。」游唯秋淡淡一笑。 

  「你再用心良苦都没用,她是我的!」雷啸斩钉截铁地说。 

  游唯秋看了一眼场中的分数,视线淡淡转到他脸上,似笑非笑,隐有戏谑之意。「上半场是你超出没错,然而,比赛还未结束,鹿死谁手,未见分晓。」 

  「操!」 

  雷啸彻底怒了,把毛巾一甩,拳头一攥,就想上演「全武行」。 

  敢当众挑衅他,摆明了皮痒,想尝尝被他痛扁的滋味。 

  「猴崽子,你造反了?给我上场去!」 

  火眼金睛的教练一看苗头不对,立即发出雷霆怒吼。此时哨声响起,中场休息结束。雷啸无奈,恶狠狠地给了他一个中指,掉头朝场中走去。。。。。。 

  围观的粉丝群一看到雷啸的身影,立即大声尖叫起来,「好帅啊」、「雷啸加油」,花痴声不绝于耳。。。。。。 

  开场不到一分钟,他就来了个漂亮的空中灌篮,英姿飒爽,再次激发场内女生恐怖的尖叫声浪。。。。。。 

  游唯秋不气不恼,气定神闲地观赏场中身影的夺目表现,一直到终场,才拍拍屁股离开。 

  这还远远不是结束。 

  大概是第一次观战观上瘾了,此后每逢雷啸练球的时候,只要沙佩莺出现,游唯秋也必定跟着。更诡异的是,哪怕沙佩莺没时间陪他,游唯秋也会不时像游魂一样冒出来,坦然自若地看他练完全场。 

  这家伙。。。。。。 

  看他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雷啸就浑身发毛,他该不会默默在寝室里钉稻草人咒自己早死吧? 

  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连练球都没情绪了。雷啸忍不住把手一甩,篮球猛地砸在地板上,借弹力朝某道「阴魂」飞去。。。。。。 

  游唯秋稳坐钓鱼台,没等篮球砸到脑门,就把手一伸,稳稳接住,右手一支,让球在自己食指滴滴打转。 

  擦了擦额角不断渗出的汗水,雷啸走到他面前,眯起眼睛,「你小子会打篮球?」 

  真意外,还以为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 

  「高中时练过。」 

  游唯秋淡淡道,单手抓起篮球,走到场中三分线处,对准篮框轻轻一投,篮球应声入网。 

  「身手不错。」 

  雷啸对他刮目相看,一时倒也忘了谴责他居心叵测,把球扔还给他,「陪我玩玩?」 

  「好。」 

  两人开始ONE ON ONE。 

  几个回合下来,以雷啸一直雄居校队NO。1的身手,居然没能拉开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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