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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秦]我爹叫白起-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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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你少年,你领悟了“始皇年号只有三十七年”这个真谛,获得“命不过五十”大奖。
  “所以,如果你不想做四十二年的儿大王,你就毕竟要去!不但要去!而且一定要把存在感刷得满满的!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才是真正的秦王!大秦的主人姓嬴不姓吕!”

  ☆、544。25

  “存在感?给我说具体点!”嬴政双手捧住腮,眨巴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急切的说道。
  “嗯……”白仲伸了个懒腰,状似无意的说道:“刚才吃得有点撑,肚子不太舒服。”
  “没事,我帮你按。按按就好了。”嬴政兴奋的搓了搓手,他早就想这么干了,就是碍于人前不好下手而已。
  “嗯嗯……”白仲兴奋的点点头,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笑得弯成月牙。
  她顺势往嬴政大腿上一躺,衣服往上一撂,露出雪白的肚皮,“快揉快揉,把本侯爷伺候爽了,本侯爷就告诉你。”
  对于白仲这种撒娇又任性的行为,嬴政没有生气,而是顺从的伸出手,帮某只吃多了的小人揉肚子,手上干活很勤快,嘴里还要挑两句,“哼!你啊……就会占我的便宜……我可是秦王秦王懂吗?”
  “懂懂懂,天下七王,秦王最美,快揉快揉。”白仲抓住嬴政的手,放自己的小腹上一按。
  不是秦王,她还不让揉呢。
  以为她是作者家那条狗吗?谁来都主动露肚皮,一摸就让人给揉肚皮,用脚揉都可以,一点都不知道啥叫自尊自爱。
  嬴政脸一红,也不知道是因为手上的触觉,还是听见白仲夸自己美,“别说胡话了,还是跟我说说,怎么刷存在感吧。”
  “这又要回到昭襄王身上……宣太后一代女杰,朝中又有四贵为翼,连找情夫……”白仲看了一眼嬴政,决定将“找情夫水准都比你娘赵姬要高明很多”这句话咽回肚子里,“找情夫都是从政治出发,而不是男女感情上出来,有这样的一个神对手,也无怪昭襄王花了四十多年才能亲政。”
  “我娘没那水平。”嬴政开口说道。
  “别插嘴好不好!我知道太后没那个水平。”何止是没那个水平啊,简直是蠢到没有药救,连“母以子贵”、“子以父贵”这个道理都不懂,她要像宣太后、武则天那样有好几个儿子还好说,就嬴政这一根独苗苗,竟然还想让别人废掉?简直蠢到没有朋友。
  慈禧太后死了儿子,都只能立爱新觉罗家的孩子呢。
  “我是想说,虽然昭襄王花了四十二年才亲政,但那不是因为他没用,而是因为对手实在太强大。想一想,昭襄王其实也蛮拼的,寻常少主即位,若是有母后或是权臣摄政,大多不是纵情声色犬马,就是事事假手于他人,殊不知这欲壑难填,尝到了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快感后,谁还愿意回去当太后或是普通臣子啊?不把上头的少主做掉,就已经很对得起人了,所以绝对不能指望别人的好心,要自己主动去争取……同时,你必须要刷足存在感,就算不能亲自不能主事,你不能颓唐不能回避,甚至要勇敢的发表己见,虽然一开始大家可能不甩你,但说的多了,也没人敢无视你的意见。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来可以熟识政事,免得临上手玩不转;二来也是借此像朝臣表示,你不是个只会玩耍的权二代,免得等过了几年他们说‘陛下虽已及冠,但不熟政事’……阿政年纪小是没错,但你年纪小也是你的优点。虽然现在你说话他们可能不会听,但你会长大,而吕不韦会老,等你长大了,吕不韦就老了。在年青的大王和年老的臣子之间,傻瓜都知道该选择谁?到时候,你的话语权不就大了?……还有,像早朝、国宴、祭天、接见外国使臣这种国家大典,也绝不能假手他人,要刷足存在感……昔年昭襄王就是这样干的,一直干了四十二年,要不是宣太后太厉害,昭襄王早就亲政成功了。”白仲有些颠三倒四的说道。
  “这就是你让纵然憋屈,也要忍着的原因。”嬴政回想了一下今天的晚宴,自己这个秦王在场呢,还被人赤裸裸的无视,要是不在场,吕不韦不是直接把王位坐了?
  “对啊!就是这个原因!”白仲点点头,又一脸满意的在嬴政大腿上蹭了蹭,“别揉肚子了,帮我捏捏肩膀,左边这个……”
  嬴政白了白仲一眼,开始动手给白仲捏肩膀,一边捏还得一边捏着自己鼻子夸奖白仲道:“阿仲真棒!阿仲真聪明!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方法!”
  #白天在朝上听吕不韦的话就算了,晚上回家还得听白仲的话。#
  #可是比起一脸褶子皮的吕不韦,还是青春又漂亮的阿仲可爱!#
  #寡人果然是个颜控。#
  “哪里哪里啊!”白仲有些心虚的想着,这哪里是聪明的问题,这只是知识阅读面的问题。
  论智商,别说嬴政、吕不韦之流,连赵高这种人精都超越她……嗯……这么说吧,她和赵高的智商之间,隔着五个李斯。
  但现代人有现代的优势,知识、信息双双大爆炸的年代里,就算是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穷乡僻壤的乡下老民,只要有心,都能通过无线电波知道远在大洋彼岸,美国总统和小蜜们的二三事,这就是古人所梦想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眼界开拓、思维敏捷,就算不够聪明,但能从国家全国添鸭式精英式教育活下来,知识面却不是古人能媲美的。
  因此,白仲刚才所说的一切,对有心学习的现代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甚至连宫斗小说作者的水平都比她棒。
  历史总是在不断重复的,而白仲刚才说的那几条,几乎能套在历史上百分之八十的皇权斗争上。
  “总之你要耐心,耐心等我们长大。”白仲开口劝说道。
  “我……们?”嬴政低下头看着白仲。
  “对呀!等我长大了,我就可以上朝当官了,兴许还能混到军权呢。枪杆子里出政权,没有军队听你的,你这个王就是抓瞎,所以在所有权里,军权才是最重要的。”白仲嘻笑着开口说道:“等我当上了秦国的将军,进可助你统一天下、退则可保你平安,让朝中那些……垃圾都不敢打你的主意。”
  “看不出你一点点大,野心到是挺大的。”嬴政看着一脸兴奋,眼睛闪亮闪亮的白仲,笑着开口说道。
  “野心嘛是有一点点,但那还不是大王您给的吗?就算揉肩膀一样,要不知道知道您不会生气,我也不会大着胆子让您揉了。”白仲冲着嬴政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哼!原来你还知道我会生气啊?”嬴政故作做出一副恼怒的样子,瞪着白仲开口说道。
  虽然知道嬴政只是假怒,但白仲依旧很给面子的从他身上爬起来,凑到嬴政身边,一副狗腿汉奸模样的给嬴政捶肩捶背,边捶还边开口说道:“哎呀……别生气嘛……刚才说的那是日常……你不管日常是什么啊?就是平时、经常要做的事……下面,我再教你点不是日常的……”
  虽然怀里的温暖一下子离去,让嬴政觉得有些空荡荡的,但白仲卖萌装可爱的样子,还是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说吧,怎么个不是日常法?”
  “新王登基,当然要有新政新气象……你不觉得现在的历法很麻烦,而且还不准确吗?”白仲开口说道。
  这里要解释一下,虽然先秦时代已经有十二个月的划分,但在表达每个月几号这个概念里,却没有初一、初二、十五、三十这些说法,而是天干地支六十甲子来排列——从由甲子日开始,然后按顺序先后排列,六十日刚好是一个干支的周期。
  比如孝文王死于十一月十二日,但是放在古代就十月己亥日,所以你要记住今天是哪一天、明天是哪一天,你就得先背熟这六十甲子。
  “你不觉得这样纪日太麻烦了吗?”白仲开口说道:“你觉得那些百姓……他们连姓名都没有,怎么会纪日这么复杂的东西?”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纪日?”嬴政歪着头想了想,也对,别说那些不识字的百姓,就算是他,有时候也要过脑子想一下到底是哪一天。
  “前面九天为初一到初九,后面二十一天,直接从十到三十,这样按顺序排下去,又简单又明了又好记。”白仲开口说道。
  “那就是初一初二初三……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简单好记,又合我秦人务实之道……最重要的是,推广起来阻力不会很大……这主意真不错耶!”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棒棒哒的嬴政,左手握拳在右手上一击,一脸兴奋的看着白仲表扬道:“阿仲你可真聪明!”
  “谢谢!”这不是我聪明,你应该去感谢汉武帝,是他让司马迁重新修改的历法。
  白仲微微一笑,虽然从将纪日变成初一到三十什么的,听上去没有甲子纪年逼格高。但逼格高有屁用,甲骨文也逼格高,可是它还不是一样被淘汰了,事实证明只有简单惠民,能让老百姓记住的东西,才是流传最广泛的东西。
  就好像在这年代头,墨家和儒家并称当世两大显学。但千百年后,能工巧匠们拜的祖师爷还是墨子的老对头鲁班——谁让人家发明了锯子这一神器呢。
  和吕不韦将要进行的新政相比,嬴政修改纪日之法只是不起眼的小事,但却是绝对能让所有老秦人都记住这个少年天子的大事。

  ☆、554。26

  嬴政虽然目前读书少、年纪小,但人聪明,绝对不是个好骗的。
  白仲只是略一说,嬴政就立马领悟到新纪日之法的优点,最重要的是新纪日之法易推行,推行速度也够快,一旦推广到天下,所有人都会记得他这个首倡的小秦王。
  “不过有个问题,吕不韦会答应吗?”白仲看着嬴政笑容满面的样子,忍不住开口打击道。
  “放心,他……他一定会答应的。”嬴政眼晴里跳过一丝小火苗,笑着说道。
  看着嬴政信心满满的样子,白仲心中忍不住升起一个荒谬的念头“嬴政不会真是吕不韦的儿子”吧?不不不!应该是“嬴政不会知道自己是吕不韦的儿子”吧?否则他怎么能自信成这样?
  谁来告诉我,这剧情到底是怎么……算了,还是别想了……知道太多容易死,我还是做个安静的美少年吧。
  白仲笑了笑,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嬴政拿起一个苹果,用刀切成数片,塞了一片给白仲,又塞了一片给自己,再度开口说道:“说起来,还有别的好主意吗?有的话,就一并说出来。”
  “嗯……暂时没有。”白仲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把“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的《二十四节气歌》拿出来,二十四节气是在西汉的《太初历》的基础上完善的,而秦国使用的是《颛顼历》,两者之间完全套不上关系。
  虽然白仲有系统帮助,可以将二十四节气套入《颛顼历》之中,但这种关系到国家民生的大事,不是拍脑袋能想出来——虽然白仲真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并且想出来的也是正确答案。但其他人不知道啊,没有经过阴阳家并同史家,那些没事喜欢看星星家伙的再三确认,其他人根本不会信服自己的答案。
  所以与其说了丢脸,还不如直接不说呢。
  等嬴政当上秦始皇,再跟他提新的历法。
  “说起来,天色晚了,我该出宫了。”白仲又就着嬴政的手,吃了一片苹果,抹了抹嘴有些后知后觉的说道。
  “为什么想要走?”嬴政一惊,回过头抓住白仲的手腕,气愤的开口说道:“怎么?连你也要离开我了?”
  “我怎么要离开你了?”白仲不解的眨了眨眼睛,这表情这口气这模样,就清纯少女遭遇跟刚把她吃干抹净,现在提着裤子要走的渣男似的。
  他是清纯少女,我是渣男。
  “那你为什么要走?”嬴政开口追问道。
  “天色已晚,我当然要出宫啦。”白仲一脸莫明其妙的说道:“我明天早上,还得早起进宫陪你读书呢。”
  “原来你明天还要……”嬴政接下来的话,被白仲用“看!这里有一个大笨蛋”的眼神,直接扼杀在肚子里,他尴尬的抓了抓头,“我是想说,既然明天早上还要来,干嘛不留在宫里呢?”嬴政一边说着,一边抓着白仲往内寝走去,“你看,每天披着星星来、顶着月亮去的,多辛苦啊……留宿宫里不是省事很多?你啊,今天晚上就留在宫里吧……别回去了……大长公主那我早就派人去说了……我跟你说……来来来……我来帮你脱衣服……”
  十三岁的嬴政高大英俊,一双酷似赵姬的丹凤眼很是多情,说起软话来真是魅力四射,自带美图秀秀,让人把握不住。
  待白仲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被嬴政拉着,躺在了床上。
  “这不对!”白仲从床上爬起来,看着嬴政鼓着小脸蛋,生气的说道。
  “怎么了?哪不对了?寡人累了,有事明天再说吧。”不等白仲反驳,嬴政一拉白仲的手,将她整个人抱进自己怀里,舒展开双臂抱住对方,嘴里嘟囔着说道:“乖孩子!不闹不闹睡觉睡觉!”
  “这于礼不合!我是臣子,你是天子,天下哪有臣子和天子共睡一榻的。”被嬴政强行按在怀里的白仲,气乎乎的抬起头,看着嬴政的说道。
  从白仲的角度,只能看见嬴政的下巴和脖子,以前到是没仔细看过,没想到那么棱角分明的下巴后面,竟然还有个肉肉的脖子。
  一个没忍住,白仲对着嬴政的脖子肉伸出了自己禄山之……不对,这个年代安禄山还出世,但肯定是一只不安心的有野心的小爪子。
  果然是软软的、滑滑的,好摸的不得了。
  白仲开心了,嬴政可不快乐了,只见他板着脸冷着声,“这天下没有臣子和天子共睡一榻的,难道就有臣子摸天子脖子肉的了?”
  摸就摸吧,摸哪里不好啊?摸哪里自己都能继续装高冷,摸脖子肉……别摸了……怪痒痒……再摸要笑场,高冷不起来了。
  “臣这是在给陛下做颈操,帮陛下保养颈部。”白仲一脸正经的,用信誓旦旦的口气说道:“抗衰老从脖子做起!别让脖子暴露了你的真实年龄!”
  “你……”嬴政一把抓住白仲的手,微微抬起头看着白仲的脸。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算是恶作剧也让人生不起气来。
  这么一张好脸,怎么就长在一个淘气的要死的熊孩子身上?
  要是阿仲是个女孩子多好啊!
  母后今天还跟自己说,政儿长大了,过几年就要成亲了。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阿仲要是换小白那样是个女孩子……
  嬴政猛得发现,他似乎已经很少会再想起小白。
  “我怎么了?”白仲笑嘻嘻的看着有些发傻的嬴政,在他鼻子上点了一下,开口说道。
  “没什么……睡觉……”嬴政说着,不等白仲反驳,搂着白仲身体往旁边一翻,就将白仲狠狠的压在了自己身下,接着一扯被子盖在两人身上,连头一起盖上。
  棉被下,两具身体隔着两层薄薄的衣衫紧紧的贴在一起。
  两人肌肤相亲、耳鬓厮磨,四周空气温度在升高,白仲只觉得心慌、脸红、情绪波动、快要不能呼吸,眼前一阵阵的发黑。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大夏天的,把头都盖上了,你不热吗?还有,你真不知道你很重吗?我都快要被你压死了!”
  “那你不许走!哪也不许去!”嬴政软萌萌还带着几分可怜的声音,传进白仲耳朵里,让她的心忍不住一阵狂跳。
  几乎是本能的,白仲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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