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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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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儿?”薛氏不置信的声儿都变了调儿,这丫头跟了自己,自己待她可是掏心掏肺好的!
  “二、二姨太,您有什么就跟太太招了吧。那、那害人的招儿,都是您吩咐我做的!”巧儿噗通跪在了苏氏跟前,一个劲儿磕头,“太太饶命,太太饶命啊!”
  苏氏眉眼都是冷然的笑意,仿佛欣赏这一幕欣赏够了似的,才同‘死不瞑目’的薛氏解释,“药房的伙计认得巧儿,抓去了警察局,谋害当家主母的罪起码得治个死,还有什么不能招了的。”
  “你——”薛氏差点给气了个心肌梗塞。
  “你也别急,别怪巧儿,手底下的人蠢笨,那是随了主子的。主子蠢成了这样,还妄图跟我斗,你凭什么?”苏氏站着,薛氏坐着,一手抵在了她的肩膀处,跟能戳死她似的用了劲儿。
  不待薛氏反抗,苏氏就道了另一桩,“不过是让你当几天家,你还以为这能当上一辈子了?亏空家用,自以为做的周全,想不到是我挖了个陷阱等你跳罢!我呢,这儿有两份账本,只要这两本一并到老爷那,你猜一向视财如命的老爷,会怎么对你?”
  薛氏这才瞪圆了眼珠子,整个人都慌了起来。“你——你个毒妇!!”
  她也是这时候才觉察到苏氏的可怕,这女人早在十来年前就给自己跟三姨太下绝子药,是何等狠毒的心思。而在沈南瑗来之前,这个家无疑是处在她掌控之下的平衡。
  这番心机让她陡然发凉。
  苏氏笑盈盈的,似乎对这称呼很是满意,“就今儿,这话摆在明面上,只消我拿了账本一去,甭管你想说我什么,我都会说是你反咬我一口,你想扯上三姨太,就三姨太那唯唯诺诺的性子且不说,等沈南瑗一出嫁,你猜,是你们死得快,还是我死得快?”
  薛氏瞪视着她,在她那得意的笑容里遍体生寒,“我先让你死!送你去陪你那个短命女儿!”说着,她大喝一声,伸出尖锐指甲猛地去掐苏氏脖子,苏氏猝不及防整个脸被刮了一道。当即疯了一般的反击。
  薛氏到底是杂院儿里出来的,撒泼打滚外加拽头发,苏氏哪是她对手,不一会儿身上就挂了彩,不单是脸上,脖子还有胳膊手那都被抓伤。饶是如此,也就死死揪着薛氏的头发,顺从本能地缠斗一块。
  最后是严三娘听到动静进来,一看里面的情景,顿时皱起了眉头,不到一刻就解决了纷争。
  一把木仓指在了薛氏的太阳穴上。
  苏氏‘啪’的一个大耳刮子甩了过去,一记还不够,左右开弓,直到手打疼了才解气收回,整了整衣服鬓角,恢复‘得体’,“打啊,不是很能打么,你再来啊。”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薛氏怎么都想不到苏氏招来的这个厨娘竟然还是个配木仓的,被黑洞洞的玩意儿一指,后背冷气直窜。
  “她是什么人,你管不着,你只需晓得,她——是我的人。”苏氏阴测测的笑。“而你现在,只能顺从我,听我的吩咐办事。”
  薛氏再横,那也横不过拿木仓的,而苏氏手里又握着她要命的把柄,这一场撒泼胡闹像是把攒着的气儿全给漏了,颓然地一屁股瘫坐在了凳子上。
  “你想要我做什么?”
  “不是我想要你做什么,而是,你现在能为我做什么,好让我考虑到底要不要继续留着你。”
  薛氏抬眸,看到苏氏眼底满是恶毒算计,以及旁边拿着木仓和平日里完全不同的冷面女人,心头一阵发寒。
  她知道苏茉莉和老爷是青梅竹马,而似乎才想起,当年白家覆灭有她的一份功劳。
  ——
  薛氏的不对劲,沈南瑗很快就发现了。
  疑心总有疑心的好,就是她敏感,同时感官也敏锐了。
  这几日,薛氏看她的眼神,总是怯懦中带着闪躲。
  而对苏氏,就是闪躲中带着怨毒了。
  沈南瑗猜不透她们又背着自己干了什么。
  但薛氏向来是个墙头草,她能干出点什么,都能约莫猜个七八,跟苏氏脱不了关系。
  沈南瑗特地嘱托了银霜,连带着薛氏也得留意着。
  可沈家并没有什么异常。
  若是有的话,就是沈黎棠将严三娘堵在了房间里,没多久,严三娘便披头散发地跑了出来。
  得没得手,沈南瑗都懒得去管。
  反正,苏氏弄这个严三娘来的目的,不就是为此嘛!
  算是拉皮条拉到了家里来。
  怎么说呢,只能说苏氏的心大。
  或者换句话讲,苏氏连沈黎棠都不在乎了。
  沈南瑗也是个女人,倒是十分了解女人的嫉妒心。
  不晓得为什么,她从沈芸卉的眼睛里,也看出了这种嫉妒。
  以前的沈芸卉看她,眼神里只有嫌恶。
  沈南瑗自己都纳闷了,她这么倒霉,还有什么可被人羡慕嫉妒恨的。
  果然是女主光环,聚恨灯,都尼玛照在她的头上了。
  照的她整个人闪闪发光。
  腊月十五,掰着手指头算,离过年也就只有十五天的时间了。
  沈元阑考完了试,也放了寒假。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他的回转,让这个七零八碎的沈家,看起来又像是一家人了。
  不谈论苏氏的人品,只说苏氏对儿女不可谓不上心。
  对女儿是操心婚事,对儿子操心的事情则更多。
  沈黎棠希望沈元阑可以出国留学,苏氏一开始有些舍不得,现在则是一力促成,想让儿子快些走。
  她的计划,年前解决了沈南瑗那个小贱人,年后开春送走了沈元阑。
  等沈元阑走后,她和沈黎棠得有个结果。
  她精心伺候了他这么些年,什么都没有捞着,还落了个伤心伤身的下场。
  苏氏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老娘不伺候了。
  心里想的开,面上的颜色就好看了不少。
  苏氏对着镜子仔细瞧了又瞧,要是她早几年能想明白多好,没准儿她也能活的像那顾夫人似的那般潇洒。
  这是谁不过谁家的日子,就不能够理解谁家的烦恼。
  顾夫人也在发愁,朗华那儿和杜家交涉了几天,才把她们母女接回了凯乐门酒店。
  顾红梅打包了行李,想连夜出城,逃往天京。
  可掀了窗户一看,楼下还立着杜夫人派来的兵。
  偏偏婚约确实有过,杜夫人就是抓住了这一层理,哪怕她去跟张将军告状,这一状都告的显得自己心虚。
  更何况,张将军喜欢的是她善解人意事不多。
  若是泷城这边死咬着不放,没准儿她就是张将军的弃棋。
  她太了解那些男人了,没事的时候,她就是他的心肝宝贝。
  她若是真有了事情,他的眼里只有大局。
  这也是顾红梅思索了再三,没有往天京打电话的原因。
  说起来,还是自己的分量不够。
  顾红梅丧气地将手里的衣服扔在了大床上。
  顾歆儿抹了把眼泪说:“姆妈,这次是我任性了!要不是我……”
  一开始要回来的人确实是她。
  她姆妈只是没有法子,看不得她这么大了还不嫁人,才冒险走这一招。
  顾红梅思索了片刻,一咬牙道:“歆儿,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那你便不能像先前那样……陈雪岚不是非要你嫁给那个傻子嘛,那你便非得嫁给杜聿霖才行啊!姆妈都想过了,那杜夫人比你的年纪可大的多,头几年的日子难熬一点,等到她一死,杜家可不就是你说的算了。”
  “可是,聿霖哥哥他对我们意见很大!”顾歆儿负气地说:“就连那个傻子也好似受了他们的影响,也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傻,男人要靠哄,你得这样……”顾夫人招了她在耳边传授,那一句‘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正经的道理。
  顾红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说着,眼中还露出了得意的情绪。
  想当年,又有几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段。
  歆儿的爹算一个,那位杜督军原本也算一个,若不是中间出了纰漏,她现在才是正儿八经的督军夫人。
  有正派的夫人做,谁愿意做那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就好比现在,她若是正儿八经的将军夫人,量谁也不敢如此难为她!
  顾红梅的心思转了几转,又拉着女儿好一阵嘀咕。
  她教的简直事无巨细。
  顾歆儿红着脸咬了咬嘴唇,只挣扎了一下,再看向顾红梅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原本就是回来试试,可现在她若不能嫁给杜聿霖的话,那就得嫁给傻子。
  这下子,逼她上梁山,她不上也不行了。
  母女俩正说着这事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音。
  “顾夫人!”
  是朗华。
  顾歆儿擦干了眼泪,打开门,甜甜地笑:“朗叔叔!”
  朗华的眼睛从她的脸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道:“顾小姐,下楼吃午饭吗?”
  顾歆儿道:“好的,我去叫我姆妈!”
  朗华点了点头,绅士地等在门口。
  可是顾红梅对朗华的心里有怨,她总觉得这个朗华的心思深沉,就这次他跟杜督军交涉的时候,总让她感觉他没有使出全力。若他使出全力,说不定就能直接送她们母女回天京了。
  顾红梅没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女儿,只一托头道:“我头疼不想吃。”
  门并没有关严实,外头的朗华听了个真切。
  是以,顾歆儿出来尴尬地婉拒的时候,他微微笑笑,道:“那我让侍应将午饭给二位送上来。”
  顾歆儿道了谢,歉意地合上了房门。
  朗华一下楼,只给顾氏母女点了两份牛扒,自己则带了帽子,拎着手杖便出了门。
  久不回泷城,馋的还是泷城的小吃。
  就在井岸胡同的不远处,有一个老嬷嬷卖的云吞面,云吞薄皮馅儿多,竹荪面又细又脆,酸汤也够味。
  只是物是人非,不知那老嬷嬷现在还在不在了。
  朗华看了看昏黄的天,总感觉这天快要下雪了。
  下雪前若能吃上一口的话,一定会从内暖到外面。
  他叫了辆黄包车,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黄包车穿过了大街,压上了青石路面。
  不多时,就到了他指定要到的地方。
  这里离井岸胡同还有很远,是一处繁华的街市,两边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朗华这人做事谨慎,他的行踪,一定不能落人眼睛。
  他像是随走随逛,买了几样泷城特色的小物件,这才七拐八拐地走向了真的目的地。
  大老远,朗华便看见了冒着白雾的云吞面摊。
  那白雾之中,一个驮着背的老嬷嬷,兴许是刚下过一碗,正在往锅里添水。
  他并没有急着过去,仍旧是左右看过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走上前去,闲聊一样问道:“嬷嬷,这么大年纪了还摆摊啊?身体吃的消吗?”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自打厨房里来了严三娘,沈南瑗的日子就没好过过。
  这个好过,主要指的是口腹之欲。
  沈南瑗个吃货,喜欢吃些汤汤水水的饭食,可严三娘做的要不是大鱼大肉,就是些干巴巴的东西。
  今儿中午做的是什么锅巴饭!
  这大冷的天,沈南瑗实在是不想吃,随便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反正,现在她和苏氏基本撕破了脸,出门的报备,也就是口头上一说。
  只是谁曾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朗华。
  要说是巧合吧,不大像。要说不是吧,嗯……沈南瑗低头看了看自己,朗华图她什么呢?
  朗华知道沈南瑗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从南街一路走来,大老远就闻见了香味。”
  “朗先生的鼻子可真灵!”沈南瑗笑笑地说。
  “不介意我坐下吗?”
  “可以啊!”
  朗华坐在了沈南瑗的右手边。
  沈南瑗的云吞面也是刚上,冒着热气。
  她拿勺子搅了搅,并没有什么压力地低头吃了起来。
  朗华却看得傻住了。思绪不由跳转回许多年前,他也和一个这般年纪的少女,在一起说说笑笑地吃着云吞面。
  很快,老嬷嬷端来了他的云吞面,他这才回了神。
  就在朗华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南瑗的眼睛睨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伤感,还有太多的欲语还休。
  直觉告诉她,这个朗华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本事肯定不小,且他对自己没有敌意。
  沈南瑗吃的比他快,拿出了十块钱,付了两晚云吞面的钱。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双十一剁的手长回来没有?马上就双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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